困難職工幫扶辦法

困難職工幫扶辦法

困難職工幫扶辦法

為了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切實關心、關注裝備檢測公司職工生活問題,幫助解決困難職工的急、難、重等基本生活困難,根據工會工作職能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困難職工幫扶辦法。

一、加強企業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的管理,發揮以人為本的扶貧幫困作用,成立困難職工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二、幫扶資金來源管理和使用

(1)幫扶資金由公司統一發放。

(2)幫扶資金髮放後要及時彙報和登記並簽字。

三、節假日的救助活動

實施節日臨時救助,每年重大節日期間,實施走訪貧困職工家庭送溫暖活動;每年開展金秋助學活動、夏季送清涼活動和根據實際需要的專項幫困活動。

四、加強宣傳報道工作,積極及時表揚在扶貧幫困工作中湧現的好人好事。

五、職工慰問範圍和標準

(一)慰問範圍:

1.職工遭遇重大災難

2.職工去世及直系親屬(含(嶽)父母、配偶、子女,下同去世。

3.職工及直系親屬生病住院

(二)慰問標準

1.職工及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工會對住院患者給予慰問,慰問標準:不動手術的給予不超過500元慰問金和不超過100元的慰問品,動手術的給予不超過1000 元的慰問金和200 元內的慰問品;年度內多次住院,一年內慰問金總金額不超過2000 元。

2.職工去世可以給予不高於2000 元的慰問金;其直系親屬(限於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時,可以給予不高於1000 元的慰問金。

3.重大節日,對職工進行慰問,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慰問標準不超過2100 元。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如普通月餅、粽子、米、面、油、水果等,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