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人才調研報告

人民檢察院人才調研報告

人民檢察院人才調研報告

根據檢察人才隊伍調研工作要求,結合當前隊伍建設工作實際,調研人才隊伍情況,提出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現將我院人才隊伍情況彙報如下:

一、 檢察院人才現狀

我院歷年來檢察專門人才共計6人,在數量規模上約佔現有政法編制的23%、專門人才主要分佈部門在業務部門,如第一檢察部等,其中研究生學歷1人,佔總人數的17%,大學學歷5人;法學專業3人,佔總人數的50%,非法學專業3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2人; 36-40歲3人,41-45歲2人,51-55歲1人。

二、 檢察院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院專門人才在數量規模上偏少,需加強培養和引進力度。綜合部門信息方面人才僅1人,我院急需緊缺綜合管理人才,由於近年來人員分類定崗,法學專業人員及有辦案資格的人員均流向員額檢察官崗位及檢察輔助崗位,司法行政崗位人員目前3人,且進人受法學專業限制,綜合管理方面宣傳、黨務等非法學專業人員無法引進。

三、 產生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1.檢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競爭力。由於經濟、文化條件的相對落後,許多高等院校的畢業生不願留在原籍工作。同時檢察院幹警的薪資待遇相對較差,挫傷了工作積極性,一定程度影響了檢察幹警隊伍的穩定,不僅不能吸引優秀人才加入,還導致檢察院內部優秀人才流失。

2.檢察院缺乏建設人才隊伍的機制。檢察院由於人員少、任務重、要求高、壓力大,檢察幹警接受業務培訓的機會不多,幹警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無法有效提高。缺乏分級分類的檢察教育培訓制度,不能有效地分批組織幹警參加提升素能及業務水平的培訓班。

3.進人門檻較高,引進優秀人才受限。進人受法學專業的限制,非法學專業的綜合管理方面宣傳、黨務等專業人員無法引進。另一方面受編制的制約,符合條件的高素質人才不能順暢地進入,導致難以建設好檢察人才隊伍的局面。

四、解決存在問題的建議

1.大力解決檢察人員實際困難。一是認真落實檢察人員解決薪資待遇問題。要加強檢察人才隊伍,離不開一定的物質基礎,要適當提高待遇,增強檢察院對人才的吸引力。要針對檢察工作的特殊性及隨着地方經濟建設發展、財力增加的情況下,加大檢察經費,改變檢察幹警收入少,待遇差的狀況使檢察院能夠穩定隊伍、吸收外來優秀人才。二是做實思想政治工作,保障檢察隊伍穩定。要加強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引導廣大幹警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堅定理想信念。加強政治素質建設,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增強檢察幹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激發檢察幹警投身檢查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強各類專門人才針對性培育。堅持覆蓋全員、分級分類的檢察教育培訓制度,分批組織幹警參加提升素能及業務水平的培訓班。要把檢察人才培養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實踐中培養鍛鍊檢察幹警,多渠道、多平台打造人才,在實踐中發現人才、培養人才、鍛鍊人才,全面提高業務能力和工作能力。要大力開展業務培訓和任職資格培訓,為高素質人才的快速成長搭建平台通過業務培訓和任職資格培訓,開展“崗位學習、崗位練兵、業務競賽”,做到在幹中學、在學中幹,以此提高檢查幹警的綜合素質。

3.積極引進綜合類管理人才,特別是黨務工作者。檢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權,要改進招錄方式方法,廣開門路選人才,有計劃地吸收引進各類綜合管理人才,壯大檢察院幹警人才隊伍,解決檢察院專業人才短缺的瓶頸問題。要拓寬培養渠道,選派優秀檢查幹警到高校深造,到上級院掛職,提高檢察幹警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辦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