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第一篇:2014年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4年1月23日在杭州市下城區第十四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下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潘鬆萍

各位代表:

現在,我向大會報告區人民檢察院2014年工作情況和2014年工作意見,請予審議,並請區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4年,區人民檢察院在區委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在區政府、政協的關心支持下,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區委九屆三次、四次全會的決策部署以及區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的決議要求,積極應對修改後的《刑訴法》和《民訴法》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戰,踐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全面加強法律監督,為打造繁華時尚之區、建設幸福美麗下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堅持圍繞大局,全面履行刑事檢察職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圍繞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始終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首要任務,依法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能,全年受理審查逮捕439件625人,受理審查起訴820件1092人,批准逮捕361件499人,提起公訴737件929人,積極促進“平安下城”、“法治下城”建設。

1.嚴懲嚴重刑事犯罪。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團伙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等嚴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案件180件253人,起訴332件489人,着力保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對蒙面持刀在超市內砍傷4人的以吳某某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案件堅持提前介入、捕後跟蹤,積極引導偵查取證,形成打擊合力,確保訴訟審判順利。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毒品犯罪攻堅會戰,批准逮捕各類毒品犯罪54件81人,提起公訴46件57人,着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序。依法批捕販賣甲基苯丙胺類毒品高達9公斤的安某等9名販毒團伙成員,該案系我區近十年來辦理的數量最大的毒品案件。

2.服務經濟健康發展。結合下城創新型城區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重點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製假售假、詐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批捕該類犯罪案件12件15人,起訴50件71人。辦理了案值高達4712萬元的特大網絡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等新型網絡犯罪5件14人,積極服務我區電子商務產業的健康發展,保障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平穩運行。

3.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切實轉變“構罪即捕”、“一押到底”的簡單執法觀念,慎用強制措施,依法加強羈押必要性審查。全年對偶犯、初犯、情節輕微的犯罪嫌疑人作無逮捕必要不捕64人,其中外來人員60人,相對不起訴33人,對10名捕後不需要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時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完善刑事和解、檢調對接機制,與區司法局配合,依託全市首家設立在檢察院內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輕微刑事案件3起,敦促民事賠償的賠付履行。其中一起兩名醫學專家因瑣事引發的輕傷害案件,辦案人員與調解人員做了大量耐心細緻的調解工作,最終促成兩人和解,最大限度增進和諧因素,減少社會對立面。

二、堅持懲防並舉,積極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切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和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反腐敗工作要求,切實發揮檢察機關懲防職務犯罪職能特色,促進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不斷優化。

1.狠抓辦案力度。充分發揮偵防合力,深入建築、新聞傳媒、教育等行業領域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9件13人。涉案金額均在5萬元以上,其中100萬元以上案件3件,大案比例100%;處級以上幹部5人,要案比例38.5%,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75萬餘元。辦理的原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電車分公司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徐某某受賄、貪污一案,被告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年。開展查辦發生在羣眾身邊、損害羣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在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徵地拆遷領域查處玩忽職守案件1件。通過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促進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的深入開展。

2.強化辦案規範。面對修改後《刑訴法》確立的律師介入提前、偵查環境公開透明帶來的新挑戰,着力在初查、外圍調查取證、規範執法上下功夫,切實保障偵查階段律師權利。始終堅持規範執法、文明辦案,積極推進辦案工作區規範化建設,我院辦案工作區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規範化單位。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100%實行“全面、全部、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對5件擬撤案、不起訴的職務犯罪案件,100%落實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程序。出台《偵查設備、協查文書使用管理辦法》,推進職務犯罪偵查規範化。

3.完善預防體系。認真落實反腐倡廉體系中的檢察職責,推動社會化預防格局不斷完善。立足辦案實踐,完成下城區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和杭州市環保局下城分局懲防體系建設調查報告,為黨委決策提供參考。對城北體育公園地下車庫工程和杭州城北市民健身中心建設工程等重點工程項目開展預防項目化管理。就查辦的浙江省建築設計研究院第二設計所主任工程師孫某受賄案深入剖析,在案發單位召開明紀促廉警示教育大會。在區環保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國貿集團等單位開設預防專題講座、警示教育會、提供法律諮詢、組織案件聽審共10餘次,受眾人數300餘人,向社會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1400餘件,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三、堅持公平正義,強化訴訟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大力促進公正文明司法

踐行法律監督職能,注重提升訴訟監督的主動性、有效性,促進訴訟監督環境優化,充分發揮法律監督在法治建設中的職能作用。

1.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加強對客觀性證據的審查,嚴格遵從非法證據排除原則,對嫌疑人不認罪案件,通過比對同步錄音錄像與偵查筆錄的差異,消除案件質量隱患,對不符合證據條件的作出不捕決定54人,不訴13人。依法監督立案和撤案7件8人,依法增捕和增訴4人,其中增捕的阮某某票據詐騙、抽逃出資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增訴漏罪5件,其中冉某某搶劫、盜竊案因我院追訴劫持汽車罪,被告人法定刑增加五年有期徒刑。完善監督機制,繼續推動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相銜接,加強與公安機關辦案信息通報,針對程序不規範等情形發放糾正違法通知書,促進依法規範取證。

2.加強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積極推動修改後《民訴法》的落實,就民事案件調解和執行監督等問題,與法院加強溝通,推進配套機制建設。全年受理民行申訴案件11件,建抗1件,移送公安機關虛假訴訟線索1件,再審改判1件。轉變辦案理念,努力提高羣眾工作能力,將着力點放在調處息訴上,受理的不符合抗訴條件的民行案件全部息訴。積極配合省市院開展積案清理,協助上級院消化民行申訴案件10件,完善民行一體化機制建設。

3.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加大對看守所監管活動的檢察監督力度,針對巡視檢察、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違法、不當行為和安全隱患,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1件,促進監管機關依法文明監管。參與對看守所搬遷、在押人員轉移押解工作的全程監督,確保搬遷過程無違法違紀以及在押人員脱逃等情況發生。加強對轄區191名社區矯正人員的動態監督,積極引導矯正人員轉變思想,協助相關部門落實幫扶措施,針對社區矯正中脱管漏管以及管理中的不規範問題提出檢察建議4件。

四、堅持理念轉變,積極應對修改後《刑訴法》的貫徹實施,不斷完善工作機制

積極應對修改後《刑訴法》的實施,切實轉變傳統的執法理念、執法方式,完善工作機制,確保自身的執法辦案活動嚴格依法進行。

1.立足於案件質量保障,全面強化證據審查。在全院範圍開展了“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批示精神,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學習大討論活動,查擺執法理念、執法制度、執法規範、執法管理、執法能力五個環節的問題,落實案件評查、嚴格錯案追究責任制,積極推行以客觀性證據為核心的案件審查模式改革,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加強與公安、法院的溝通聯繫,就規範取證行為、證據合法性審查、證人出庭、庭前會議等問題加強會商,達成共識。就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參與法院庭前會議3件、列席審委會3件。針對周某某故意殺人案被告人聲稱訊問時受到刑訊逼供的情況,首次申請三名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結合當庭播放訊問同步錄音錄像,有力擊破被告人不實辯解,取得很好的庭審效果。辦理了我區首例精神病患者強制醫療申請案件,並對強制醫療的執行地點等進行檢察監督,防止因失控導致社會危害。

2.立足於提高辦案效率,積極探索辦案新模式。面對《刑訴法》修改後簡易程序案件全部出庭,出庭支持公訴案件量高達695件886人,同比激增107.5%和65.9%,案多人少矛盾進一步凸顯的嚴峻形勢,積極探索新的辦案方式,確立了分別審查、集中起訴、集中開庭“三位一體”的簡易程序案件起訴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進一步整合辦案資源,出台《關於協助偵監、公訴辦案的實施方案》,組建協助辦案人員庫,組織我院經驗豐富、資質深厚的檢察官與35歲以下青年幹警組成辦案小組,加大案件分流力度,緩解刑檢部門辦案力量不足的燃眉之急。

3.立足於未成年人權益保障,建立辦案幫教新機制。積極爭取區委政法委、司法局、關工委、街道等部門的支持配合,確保全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專門檢察官辦案、幫教,有律師提供辯護,接受訊問、審判時有成年人在場加強保護。開展合適成年人介入提審10件16人,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決定3人、不訴3人,對不訴未成年人開展釋法説理、法律諮詢、心理疏導等聯合幫教活動。對因網絡遊戲成癮盜竊同學手機的未成年在校學生呂某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該生在6個月考驗期內遵紀守法,並依照約定主動將電腦交由父母保管,成功戒除網癮,學習成績有了一定程度提升,我院根據其考驗期表現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該案系我院首例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案件,全市多家媒體對我院做法進行宣傳報道,取得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藉助法治副校長、青少年維權崗等平台,積極開展檢學共建、送法進校活動,參與青藍國小學生畢業前心理輔導、明珠實驗學校法律知識競賽、民工子女“小候鳥”夏令營等法律宣傳活動,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更加細緻和完善。

五、堅持機制創新,着力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推動檢察工作品質提升

以提升執法公信力為目標,全面加強自身建設,推動檢察工作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1.以內外監督為體系,加強規範化建設。自覺接受人大、政協、新聞媒體、社會各界人士監督,主動向區人大及常委會報告工作,就貫徹落實修改後《刑訴法》工作情況向人大內司委和區政協作專題彙報。組織開展以“深入反腐敗,大家來預防”為主題的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羣眾代表聽取懲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彙報和座談交流,進一步推進檢務公開。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加大檢務督察對執法辦案情況的監察力度,着力糾正執法不規範問題。以探索建立案件管理新模式為依託,根據最高檢部署,成立專職化、信息化、窗口化的案件管理中心,對所有案件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分擔訴訟中收案、分案、告知等部分程序性、事務性工作,統一對外提供案件查詢的便民服務,強化內部監督制約,促進辦案效率、質量提升。

2.以人才培養規劃為抓手,開展檢察文化建設。以營造氣氛、凝聚思想、樹立品牌、明確方向為目的,經過全院徵集、評選,提煉“人”、“從”、“眾”為主題的下城檢察文化精神,制定《下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文化建設實施意見》,在全院範圍開展符合檢察工作時代主題的觀念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和行為文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以全院35週歲以下青年幹警為重點培養對象,出台《下城區人民檢察院人才培養規劃》,並制定《互幫互學互評互比機制》、《導師輔導制實施方案》、《參與刑檢辦案實績考評獎懲辦法》等配套舉措,以選派青年幹警列席檢委會、開設“青年講壇——半月談”、組織論辯賽、優秀觀摩庭評比、建立導師制等方式創新青年人才培養機制,提升檢察隊伍活力和凝聚力,在院內形成比學趕幫超的良好競爭氛圍。

3.以新駐所檢察室建設為契機,落實檢察信息一體化建設。落實《全省檢察機關科技強檢發展規劃(2014-2014年)》,認真開展檢察專網分級保護工作,加強職務犯罪偵查技術裝備建設,強化電子數據提取和恢復,提升科技信息化應用能力。在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為新駐所檢察室配備了全新監控管理系統,實現對看守所監管執法活動全天24小時的動態監督;在新看守所檢察提審室布建了全網絡、全高清的審訊監控系統,促進自偵審訊規範化,提升遠程指揮取證質量。圍繞“全員、全面、全程、規範”的總體要求,認真開展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運用、數字化檔案管理等工作,被評為浙江省規範化數字檔案室,檢察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進一步提高。

4.以服務羣眾為主旨,拓展執法為民平台建設。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認真落實檢察長接訪和首辦責任制,妥善處理各類控告、申訴、舉報線索78件,開展刑事司法救助1件。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化解信訪矛盾,多部門加強配合,妥善處理了一起12名信訪人員聯合控告的涉眾型經濟案件,果斷啟動風險預警評估機制,妥善制定應對處置方案,通過5個多月的釋法説理、熱情接待,該起涉案金額達1400餘萬元、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信訪案件在檢察控告環節得以息訴。堅持完善便民利民舉措,充分發揮天水、東新基層檢察室作用,依據南北部不同地域特點開展走訪職能部門、為羣眾提供法律諮詢、涉企調研、重點項目工程預防等特色工作,傳遞法治正能量。

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足和困難:一是三年前辦理的一起挪用公款案被省高院指定再審宣告無罪,説明我們對法律的理解、對知識產權法律關係的認識還存在偏差,執法辦案水平仍存在差距,應舉一反三,吸取教訓;二是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編制空缺嚴重,幹警辦案壓力大,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切實加以解決;三是部分幹警對貫徹執行修改後《刑訴法》的思想認識不到位,對於陡然增加的工作量和工作方式的轉變存在畏難情緒和消極應對思想;四是舊有的司法理念、傳統的辦案模式、長期積習的執法習慣仍然存在,與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要求還有差距,信息化應用能力及辦案條件與新形勢下執法辦案的需要還不相適應等。上述問題必須在今後的工作中採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開啟之年,是我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拉高標杆、改革創新、爭先進位的關鍵之年,也是檢察機關深入貫徹修改後“兩法”和中央司法改革部署的攻堅之年。2014年檢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引領,深入貫徹區委九屆五次和本次人代會精神,緊緊圍繞我區“南精北快”、“人才強區”總戰略和“服務業導向、民主民生、文化引領、環境立區”分戰略,認真履行各項檢察職能,以全面提升執法辦案質量和效果為目標,以檢察隊伍建設為保障,不斷提升下城檢察工作品質,為全力打造繁華時尚之區、建設幸福美麗下城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為此,我們將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更加註重服務大局,為改革發展保駕護航。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區委九屆五次全會的精神,找準檢察機關服務大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的切入點和着力點。依法妥善處理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現的新類型案件,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懲治犯罪者、教育失誤者、保護無辜者。認真開展社會穩定形勢研判分析,對接下城區矛盾糾紛大調解平台,為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作出努力。

(二)更加註重執法為民,維護和諧穩定公平正義。圍繞“平安下城”建設,準確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加大對各種嚴重暴力犯罪的打擊力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集中力量查辦損害民生民利、妨礙經濟社會發展的職務犯罪大要案,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對敏感案件、熱點難點問題,既要認真傾聽民意,又要堅持法律底線。進一步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加強檢調對接、司法救助、息訴穩控和輿情應對,追求執法辦案的“三效統一”,在檢察環節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

(三)更加註重規範執法,確保檢察權正確行使。繼續穩步推進修改後“兩法”的貫徹執行,以穩定數量、提升質量、提高效率、注重效果、保證安全五者為要求,着力提升職務犯罪案件偵查水平。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完善案件質量評查和檢務督查,強化客觀性證據的審查工作,堅持排除非法證據、排除合理懷疑,做到事實不清不定案、證據不足不起訴。進一步發揮好案管中心與統一業務應用軟件的積極作用,強化內部辦案流程的監督管理。

(四)更加註重自身建設,增強檢察工作發展活力。認真開展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組織多形式學習,開展多渠道納諫。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認真執行代表走訪、定期報告、通報檢察工作制度,抓好“檢察開放日”活動,在接受監督中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提升檢察機關的親和力和公信力。繼續加強下城檢察特色的核心文化建設,營造優良文化氛圍,深化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團隊凝聚力,加強檢察幹警的思想政治和作風紀律教育,打造一支政治過硬、人民放心的檢察隊伍。

各位代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將在區委和上級檢察院的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求真務實、開拓進取,踐行執法為民,維護公平正義,努力譜寫下城檢察新篇章,為打造繁華時尚之區、建設幸福美麗下城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第二篇: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

電話:

值班室:0571-88166711舉報投訴:0571-87222470刑庭:0571-88166739民 一 庭:0571-88166788民二 庭:0571-88166812民 三 庭:0571-88166789立案庭:0571-88166720行 政 庭:0571-88166771執行局:0571-88166769審 監 庭:0571-88166813辦公室:0571-87222289法警大隊:0571-88166808地址:杭州市香積寺東路109號(東新園小區南門向東50米)

郵編:310004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職能介紹:

政治處

負責法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院的表彰獎勵工作;辦理院黨組決定的有關幹部組織工作事項;負責法官等級、法警警銜以及其他職稱的評定工作;做好本院幹警的考察、考核及職級調整工作;負責管理本院老幹部工作;辦理本院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法院進入考察、審查工作;辦理其他有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項。

監察室

負責本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體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黨紀政紀的情況;負責對違紀行為受理、查處,並及時向紀檢組和黨組彙報,提出處理意見。開展紀律教育;負責對改判、發回重審等重大影響案件進行督查,對各類案件進行抽查;負責三案(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的調查處理;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公務;協助本院各部門工作;負責院務會和院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有關建議、縣政協委員有關提案的答覆;負責文祕、文印、信息、檔案、司法統計等工作;負責本院的固定資產、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和服務工作;辦理本院對外接待工作事務;負責本院計劃財務工作和服裝等專項物資裝備的計劃管理及分配工作;負責人民法庭和審判法庭建設;監督、指導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管理本院業務經費等。

立案庭

負責訴狀的審查和立案(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訴案件、申請執行);起訴書副本送達;財產保全;調查取證;來信信訪受理、處理、答覆;審判流程管理。

刑事審判庭

審判一審刑事案件(公訴、自訴及刑附民案件);提出有關司法建議、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事項。

民事審判第一庭

審判一審婚姻、家庭、人身權利、債務、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提出有關司法建議;指導人民法庭工作;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事項。

民事審判第二庭

審判一審合同、證券、票據等糾紛案件和破產案件;提出有關司法建議;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事項。

民事審判第三庭

審判一審與不動產權屬有關的民事糾紛;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事項。

行政審判庭

審判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務、衞生、環保等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提出有關司法建議;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事項。

審判監督庭

辦理再審案件(本院院長認為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率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需要再審,並經審委會討論決定再審的案件);審判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部分);案件質量評查等工作。

執行局(執行庭)

執行本院作為第一審已發生法律效率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和調解書;執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上級法院交辦的或其他法院依法委託執行的法律文書;提出有關司法建議;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事項。

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本院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負責警衞、值庭、看管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負責刑事案件罰金執行;配合執行庭等執行有關事項;執行強制措施;負責本院車輛管理和調度;負責本院武器、警具等物質裝備的管理;開展司法警察技能訓練。

第三篇:杭州下城區掛職考察報告

杭州下城區掛職考察報告

---參加中央教科所綜合改革實驗區區際教育人力資源聯

動工程(杭州下城區--深圳南山區)活動感受

南頭城國小徐學政

受教育局委派,我們南山區一行8人,在王水發副局長的帶領下,由劉新生所長帶隊,於6月9日至13日來到杭州市下城區。我們四位副校長,一位幼兒園園長分別深入到下城區的4所學校和一所幼兒園中,參加了中央教科所綜合改革實驗區區際教育人力資源聯動工程活動(杭州下城區----深圳南山區)。活動雖然時間短暫,但收穫頗豐。杭州市下城區的教育特色給我們留下了深刻印象。

本人掛職的是杭州市下城區刀茅巷國小,是一所規模不大,但特色鮮明的老校,幾天的深入考察感觸很深。由於回來時間較短,一直在回味之中,沒有深入梳理,簡單彙報如下:

收穫一:持之以恆地堅持特色辦學的精神令人感動

刀茅巷國小過去是一所老城區的生源逐漸減少的薄弱校,曾經被動實行小班制。但是,從1998年始,他們十二年如一日,持之以恆地開展口琴特色教育。最難能可貴的是他們換了幾任校長,但是口琴特色一直未變。從小小的口琴開始,他們辦出了名堂,辦出了名聲,辦出了特色,辦成了集團。

刀茅巷國小從1998年成為“中華口琴會中國小校口琴教育基

地”以來,一直將普及口琴藝術教育作為實施素質教育,塑造兒童健康人格的良好載體,精心營造出“生生會吹奏,室室響琴聲,級級有樂團”的習琴氛圍和“國小校辦大比賽”的特色品牌,曾在韓國、馬來西亞、香港舉辦的數屆口琴大賽中獲得出諸多獎項,他們的口琴藝術團被評為全國魅力金獎社團。他們還組織編寫口琴校本教材,收集各種口琴及相關資料。甚至還成功地以一所國小之力,舉辦了“2014國際(杭州)口琴邀請賽”和2014第七屆(杭州)亞太口琴節。

最令人歎為觀止的是刀茅巷國小在校內做成了一個亞太地區首家的口琴博物館,博物館就坐落於他們學校的大廳裏,每一個走入學校教學大樓的人都會經過這個博物館。館內布臵精緻典雅,展示了各種各樣的口琴,有大的、有小的,形態不一。有各個時代的,各個國家的,各國名人用過的或捐獻的口琴,以及口琴發展的歷史沿革等相關知識圖片。學校的獎品,校園文化的布臵等隨處可見口琴的印記。口琴博物館不僅對學生,也對市民開放。本人這個外行看過,覺得大開眼界,增長了不少知識。

由於特色辦學成效顯著,贏得了家長和社會的認可,也迎來了生源,現在他們逐漸恢復了大班制。(需要解釋的是,他們的生源狀況與深圳不同,他們是老城區,生源在不斷的萎縮。贏得生源,學校才具有生存的理由。)擁有了新建的教學樓,典雅精緻的校園文化。

感悟:口琴看似簡單,與鋼琴、小提琴等相比,似乎不登大雅之堂。但是刀茅巷國小把它作為一種易學的、能夠普及的大眾藝術形式引入校園,作為一個特色平台,用音樂藝術來影響和感染學生,使學

生具有文化藝術的修養,啟迪學生熱愛生活,熱愛藝術,積極向上,也開啟學生的智慧。刀茅巷國小老師們的感受是,學口琴的學生越來越聰明,成績也越來越好。

能夠十幾年持之以恆地把一項簡單的藝術形式辦成學校特色,辦出名堂,辦成大教育,走向國際,實屬不易。看來教育不僅需要創新,還需要這種持之以恆的堅持。認準路,一直走下去,不因人員的變動而變動。就像人生一樣,只要能夠堅持一個看準的項目一直走下去,都會有所成績,都會成功的,只是大多數人不能堅持而已。

收穫二:教育集團特色化讓人耳目一新

教育集團化的路可以怎樣走,是我們一直的關注點之一,也是南山教育曾經嘗試過的做法。這次去杭州看到了另外一番風景:一種以不同特色為組合方式的教育集團形式,即教育集團特色化的方式,讓我們耳目一新,仔細品味之餘,覺得杭州下城區將教育集團特色化的辦法,是一種值得研究和借鑑的集團化辦學形式。

本人所去的刀茅巷國小就是杭州特色教育集團組合學校之一。這個特色教育集團名為“琴、球、書、畫”教育聯盟。於2014年9月成立,是浙江省首個特色教育集團。

他們具體的做法是,將四所鄰近的,規模相仿的,各具特色(且特色鮮明)的學校,組成一個特色教育集團。即口琴特色的刀茅巷國小,羽毛球特色的文龍巷國小,書法特色的永天實驗國小,繪畫特色的天水國小組成。所以簡稱“琴、球、書、畫”教育聯盟。

集團實行聯盟式多法人輪值管理。以研究共同體的形式,在教師中開展“深入教育學術研究,切實推進輕負高質”的主題活動。在學生中開展“到文龍打球、去永天學書法、上天水畫畫、來刀茅吹口琴”的交流活動,營造出了多樣化辦學,優勢互補,資源共享,錯位發展,差異競爭,共生共長的良好教育生態,實現了“共享特色教育資源,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健康快樂,有特長地成長”的集團辦學目標,進而滿足了老百姓教育優質化、個別化的要求。

感悟:他們的特色集團學校之間基本沒有行政隸屬關係,也沒有集團領導機構和人員。不太追求規模和形式(只有四所學校,每所學校規模都不大),更注重的是資源共享,特色共享,教學交流。像一個即鬆散又緊密的特色教學聯合體。

其核心是將四所學校各自擁有的四個鮮明而成熟的特色項目共享到四所學校的全體師生。這樣就強化了交流,減少了差距,形成了合力,促進了互補,擴大了各自的優勢,避免了以鄰為壑的現象,提高了優勢教育資源的效益,也使區域教育更趨均衡。

對教師而言,可以擁有更緊密的教學研究和交流的平台,以及可以共享的教學資源;對學生而言,在一個學校上學,就可以體驗和感受四所學校所擁有的四個不同的特色,擁有更多的選擇空間,培養多樣化的特長。

這樣的特色集團化學校自然會贏得家長和社會的認可,也為國家節約了資源,值得研究和借鑑。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第四篇:陽泉市城區人民檢察院

陽泉市城區人民檢察院

關於聯合調處輕微刑事案件實施辦法

(試 行)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整合政法機關和各級基層組織的調解資源,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在辦理輕微刑事案件過程中最大程度地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最大程度地增加社會和諧因素,充分體現執法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開展聯合調處輕微刑事案件工作,在區政法委的領導、監督、協調下,城區人民檢察院成立刑事和解聯調中心,聯合城區人民法院、城區公安分局、開發區公安分局、城區司法局等政法機關配合,在各政法機關、街道辦事處及社區、企業、學校等組織設立工作站,開展輕微刑事案件調解工作。

第三條 刑事和解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啟擔任。城區人民法院、城區公安分局、開發區公安分局、城區司法局分管領導參加。刑事和解聯調中心設在城區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具體辦理相關日常工作。

第四條 刑事和解聯調中心工作方式:在檢察機關指導、監督下,聯動其他辦案單位進行調解,並召開聯席會議予以確認。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依照法律和調解結果對案件作出

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處理建議。

第五條 輕微刑事案件調解應當遵循依法、自願、平等的原則,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合法、合情、合理地進行調解。

第六條 刑事和解聯調中心在調解輕微刑事案件中應協調相關辦案單位銜接聯動,加強配合,共同推進輕微刑事案件刑事調解工作的開展。

第七條 刑事和解聯調工作要充分吸納社會調解資源,實行輕微刑事案件調解進單位、進街道、進社區、進廠礦、進企業的“五進”措施,在上述地方建立工作站,形成聯調網絡,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羣眾工作優勢,最大限度地發揮被調解對象的親戚、朋友、近親屬以及所在單位的作用,做好被調解對象的思想工作,通過調解,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取得輕微刑事案件調解的最佳效果。

第八條 刑事和解聯調中心在辦理輕微刑事案件過程中認為需要其他部門提前介入的,應當通知其他部門參加,共同參與調解工作。

第九條 案件承辦單位在辦理輕微刑事案件過程中認為該刑事案件需提交刑事和解聯調中心進行調解的,可提交刑事和解聯調中心,由刑事和解聯調中心組織、聘請、委託有關機關進行調解並實施法律監督。

第十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輕微刑事案件,雙方當事人向案件承辦單位或聯調中心申請調解的,可以進行調解:

(1)法定最高刑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刑事和解:未成年犯罪;初犯、偶犯、從犯等具有法定或者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親友、鄰里、同學、同事因糾紛引發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不大的

案件等。

(2)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單處罰金的輕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二)犯罪嫌疑人的行為觸犯刑法,且屬於公訴類案件;

(三)犯罪嫌疑人悔罪,並且對主要事實沒有異議。 第十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適用本辦法:

(一)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願意刑事和解;

(二)犯罪嫌疑人不承認實施了被指控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繫累犯,或犯有數罪;

(四)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五)沒有犯罪事實,犯罪事實不是犯罪嫌疑人所為,或者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不宜適用刑事和解的。

第十二條 案件承辦單位在辦理輕微刑事案件過程中,認為可以適用刑事和解的,在告知雙方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同時,應當告知其有申請刑事和解聯調中心調解的權利,並應解釋刑事和解規定的主要內容及法律後果。

第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願意接受刑事和解聯調中心調解的,應當在被告知權利義務之日起7日內向刑事和解聯調中心提交申請書。

第十四條 案件承辦單位應當在收到雙方當事人的調解申請書後3日內審查案件是否符合調解的範圍和條件。對於符合刑事和解聯調中心調解的,應當由當事人填寫《調解申請書》。刑事和解聯調中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出具

《調解函》,連同案件法律文書和有關案件材料複印件轉交刑事和解聯調中心或工作站,進入聯動調解程序,並根據需要由聯調中心協調相關方面配合。

第十五條 案件承辦單位在調解輕微刑事案件中應當分別向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詢問案件的事實和情節,瞭解當事人的要求及其理由,全面瞭解核實案情。

第十六條 案件承辦單位在調解過程中,應當依法敦促犯罪嫌疑人具結悔過、賠禮道歉取得被害方諒解,並就民事賠償達成協議並予以賠償,切實做到案結事了。

第十七條 案件調解在訴訟法定期限內進行,不得超過法定期限。

第十八條 調解結束後,刑事和解聯調中心應召開聯席會議進行研究,並對調解結果加以確認。對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處理、並實際履行了調解內容的,公安機關可作不追究刑事責任處理、人民檢察院可作不起訴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出對犯罪嫌疑人從輕刑事處罰的建議、人民法院可從輕處罰;對雙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處理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可依據法律規定予以訴訟處理。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2014年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大慶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xx年全市檢察工作基本情況

xx年,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各項檢察工作進一步發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建立健全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檢調對接機制,認真做好涉檢信訪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國“兩會”以及“上海世博會”期間的維穩工作,不斷提高新形勢下羣眾工作能力,實現了重大敏感時期涉檢進京非正常訪零登記。對新排查出的3起涉檢信訪案件,逐個落實包案責任,現已辦結並息訴 2起。依法處理羣眾信訪案件400件,辦理刑事賠償案件2件。市院控申部門被市委政法委評為全市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被省檢察院榮記集體三等功。

二是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深入推進“服務進百企”活動,進企普法宣傳53次,發送檢察建議60條。有效預防職務犯罪,與13家銀行機構共商預防實務,對全市2300多個在建新建工程項目摸排、確定預防重點,組織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監所檢察力度,有7個基層院實現了與看守所信息和監控聯網。依法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訴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 525人,不起訴18件22人。着力延伸檢察工作觸角,共建鄉鎮(社區)檢察聯絡室47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23次,處理信訪案件55 次,受理各類案件線索20個。杜爾伯特縣檢察院、市檢察院先後在全省檢察機關介紹了檢察聯絡室建設經驗。

三是切實強化法律監督職能。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依法查處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訴 61件95人(結轉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決64件98人(結轉6件8人)。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決。立案偵查監管人員職務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決。辦理立案監督案件32件40人。糾正漏捕74人。追訴漏犯28人、漏罪24件。辦理刑事抗訴案件22件,在法院已審結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發回重審1件,維持原判7件。辦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37件,提請省院抗訴6件,在法院已審結的21起案件中,改變原判決12件,撤訴和終止訴訟各1件,餘案仍在審理中。市檢察院與市中級法院會簽了《關於辦理民事抗訴、檢察建議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領導的肯定。

四是傾力抓好檢察隊伍建設。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認真落實《廉政準則》,對4個基層院領導班子進行了巡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重視抓好內部監督制約,對至自偵案件扣押凍結款物開展專項清理檢查,對辦案安全、監管場所等7項工作進行了集中督察。深入開展“執政為民教育年”和“恪守檢察職業道德、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教育活動,舉辦了全市檢察機關主題實踐演講、檢察官宣誓等多項活動。積極推進檢察人員崗位培訓,向高檢院、省院選送培訓幹警130名,舉辦審查起訴、民行檢察和“三項重點工作”等培訓班30期,培訓幹警560人次。有9名幹警通過了全國司法考試。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和基層院特色創建活動,紅崗區檢察院被高檢院榮記集體一等功。肇源縣檢察院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黑龍江省優質服務金獎單位。市檢察院法警支隊被高檢院評為編隊管理示範單位,被省檢察院榮記集體二等功。在全省檢察機關目標考核中,市院和9個基層院全部達到優秀標準。

五是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堅決貫徹人大決議,切實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繫,認真落實人大、政協交辦的事項。兩級院共向當地人大彙報工作 25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27次,辦結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8個。完成了全市檢察機關第3屆人民監督員換屆,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重大檢察活動28次,對1起不服逮捕決定案件啟動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序,人民監督員均同意檢察機關意見。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發展不平衡。有些院和少數檢察人員對三項重點工作的認識不高,主動性不強,對三項重點工作與檢察工作的關係把握不好,找不準結合點。二是執法辦案工作有待加強。審查逮捕案件質量需要提高,懲防職務犯罪還有差距,法律監督方法需要完善,羣眾工作能力需要增強。三是隊伍思想作風和業務技能需要提升。高層次、複合型人才不足。少數檢察人員進取心、責任心不夠。執法不文明、執法不規範等現象仍有發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規章制度,也缺乏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個別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顯。對於這些問題,我們要認真加以解決。

二、xx年全市檢察工作主要任務

xx年全市檢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xx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屆十四次全會、市委七屆九次全會以及全國和全省檢察長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為着力點,以“三個強化”為總體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不斷提高全市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水平,為實現我市“一二三四五”發展戰略和油田可持續發展,提升城市化與城市現代化水平,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

(一)立足維護社會穩定,提升維穩防控工作能力。完善維穩工作機制,提高執法辦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會矛盾貫穿執法辦案始終。一要準確把握法律監督屬性。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理念,切實做到“法無規定不可為,法有規定必須為,法有禁止絕不為”,既要確保依法嚴厲打擊犯罪,又要確保依法保障人權,既要確保實體公正,又要確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註重執法辦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凍結等偵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依法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積極推行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簡化審查等工作,探索和規範刑事和解等辦案方式,體現司法人文關懷。三要着力化解涉檢信訪矛盾。堅持把釋法説理作為辦理案件、接待羣眾的必要程序。對申訴案件,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對確有錯誤的裁判,堅決依法抗訴,對裁決結果存有瑕疵,但當事人有和解意願的,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解工作,努力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息訴。對於重點案件,檢察長要親自領辦、督辦。着力延伸檢察工作觸角,實現檢察工作重心下移、檢力下沉,切實加強和規範鄉鎮檢察聯絡室建設,促進法律監督工作走近羣眾,紮根基層。

(二)立足優化發展環境,提升社會管理創新能力。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努力克服薄弱環節,拓寬工作領域。一要積極參加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認真落實檢察環節綜合治理措施,依法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維護重點地區社會管理秩序。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在參與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建立跟蹤落實、抄送綜治部門等工作機制,定期對檢察建議進行分析、評估,開展優秀檢察建議評選活動,提高檢察建議質量。二要積極參與特殊人羣的服務管理和網絡虛擬社會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安置政策,幫助解決刑釋解教人員就業、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難。加強對流動人員犯罪情況的分析,協助加強流動人口管理。依法打擊利用網絡實施的各種犯罪,促進網絡虛擬社會建設管理。三要積極做好監管場所檢察和社區矯正工作。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法律監督,全面推進與監管場所信息聯網和監控聯網。完善社區矯正中的法律監督方式,保證納入社區矯正的服刑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和措施,促進社區矯正工作依法、公正開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務經濟建設能力。切實增強大局觀念和責任意識,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服務大局措施。一是服務企業發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執法辦案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做到辦案不忘發展,辦案服務發展,辦案促進發展。堅持把“服務進百企”活動作為服務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深入開展法律諮詢和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企業人員法律素質,促進企業依法經營。二是維護經濟秩序要有新作為。突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加大對非法集資、偷税騙税等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繼續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深化工程建設領域、國土資源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三是預防職務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實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圍繞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重大民生工程,充分運用預防諮詢、發佈預防提示、提出檢察建議等形式,幫助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確保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得到落實、重大建設項目順利進行。

(四)立足維護公平正義,提升法律監督工作能力。不斷加大監督力度,提高執法公信力。一要突出執法辦案重點。全面推進自偵案件審查逮捕方式改革,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犯罪案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重大責任事故和羣體性事件涉及的職務犯罪案件,發生在基層政權組織和重點崗位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集中查辦行政執法部門在落實黨委、政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中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勒卡拿要的職務犯罪。二要加大訴訟監督力度。認真貫徹高檢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定》。深入開展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專項監督活動。監督糾正有罪不究、以罰代刑和動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等問題。監督糾正違法採取強制性偵查措施和刑訊逼供、暴力取證,以及錯捕漏捕、錯訴漏訴等問題。監督糾正有罪判無罪、無罪判有罪、量刑畸輕畸重以及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等問題。監督糾正違法減刑、假釋、監外執行以及超期羈押和體罰虐待被監管人員等問題。三要加大內部監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檢察工作定期通報制度,堅持開展案件評查活動。強化檢務督察、同步錄音錄像等措施。加強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活動中重點執法崗位、執法環節、執法人員的監督。通過舉辦“檢察開放日”等活動,虛心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力爭“萬人評議機關作風和行業作風”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公正廉潔執法能力。加強公正廉潔執法建設,提升職業形象素質。一要紮實開展學習教育活動。深入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和“反特權思想、反霸道作風”主題教育,着力解決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執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弘揚“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檢察職業道德。加強對新任領導幹部和新進人員的培訓,廣泛開展業務競賽、崗位練兵活動,推進人才隊伍建設。二要切實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市委考察評價幹部“四看”標準,積極配合黨委做好基層院領導班子的換屆準備工作。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等制度。加強巡視工作,嚴肅查處違法違紀問題,促進公正廉潔執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層院建設水平。深入開展創先爭優和 “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學習型檢察院”活動,推進“一院一品”特色創建,強化分類指導,基層院要全部達到省級優秀,力爭全國檢察機關先進基層院。

堅持黨的領導和人民監督是做好檢察工作的根本保證。全市檢察機關要不斷增強黨的觀念,主動彙報工作,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以及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全市檢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裏,全市檢察機關要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抬高標準,奮發進取,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xx週年!為大慶科學和諧跨越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