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校级干部和国小校长)。

全体教职工考勤制度

二、分值规定为10分。

三、学校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分娩假,不扣分,不扣款,请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岗。其中,婚嫁:本人婚假7天,子女3天。丧假:父母5天,祖父母3天。产假158天,陪产假7天;以上各类假期均包含双休日和公共假期。

四、累计请假两天以内的(含2天),由国小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根据本单位制订的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者可以用请假调休。累计请假两天以上的,由国小校长携带有关手续提交联合校校长审批,其中:病假扣0.5分/天,扣完10分为止;事假扣1分/天,扣完10分为止且上缴款100元/天或扣2分/天,不缴款。

五、累计病假20天以上、累计事假10天以上者综合考核不超过75分并按长假对待上报人事局。无故连续离岗15天,视为自动辞职,上报教育局。

六、教师工作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扣分、不缴款,出院后三天还不能上班视为长假(以住院的相关手续为准)。

七、对长假的几点规定:

1.因病确实不能参加工作者,上报人事局核准。

2.因请假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本制度经校委会研究制定,并于2017年9月1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