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中心、办公室及园区各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二十五次视频调度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二十四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州防控指挥部《工作指示》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人员流动管理要求

l 、劝导在本县工作的人员非必要不离来,外地人员非必要不赴来。引导企业员工春节期间就地过节。

2 、确需返来、离来人员,需提前报三天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健康状况、时间、路线、地点、交通工具等,返来、离来后及时把名单报送到开发区和目的地村、社区。

3、认真做好新进人员逢进必检工作。

二、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

l 、 除中央、省明确规定的有关活动外,企业一律不得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群众聚集性活动。鼓励线上会议,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引导企业员工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2、做好生产车间、办工场所、餐厅(食堂)、仓库等生产生活场所现场引导管控,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手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3、及时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对相关人员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6时前将相关报告表(附件二)填报并盖章后报送到开发区。

请开发区各单位、园区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消除麻痹松懈思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州、县相关疫情防控公开信及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组织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园区企业疫情防控指导组负责指导督办到位。

附件一:企业疫情防控指导组名单

附件二: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日报告表

附件三:相关人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