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运营水平,进一步强化验收过程管理,明确验收标准及流程,切实解决验收存在的问题,现对重大节点、完工、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主要验收规定

(一)重大节点验收

1、主体结构2/3及以上带资模式节点验收:在主体结构达到合同约定形象进度一个月内进行。

2、主体一次结构模式节点验收:在全部一次结构施工完成,含屋面以上所有构筑物、附属建筑物的一次结构,且地下室一次结构完工后一个月内进行。

3、主体外立面模式节点验收:在精装修工作面移交完成、主体安装全部完成、屋面工程全部完成、地下室土建结构全部完成、外立面完成且脚手架拆除完毕后一个月内进行。

4、装修工作面栘交验收:

(1)主体工程达到工作面移交标准,且最迟在合同交楼10个月前(不含冬歇期),主体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在48小时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作面栘交验收。

(2)要求主体砌筑及抹灰(预留用于运输材料的洞口除外)、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给排水、电气、地暖等管线预埋完成;人货梯外,其余部位外立面完成、脚手架拆除;管井门、防火门、铝合金门窗等安装完成。

(3)对装修工作面移交验收发现问题,隈期一个月整改完成。整改合格标准是重大问题100%整改、一般问題80%整改完成。复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装修单位(装修单位未定标的由工程部接收)。原则上以栋为单位移交(若需分批次移交的,高层、中高层每次不少于10层)。主体外立面新模式,每一批次已移交户数与该批次总户数的比例达到90%及以上,且需整改户数总额不到10户,待外立面节点验收完成后按合同约定付款,并进入结算流程。

5、装修分户验收:

(1)在装修工程全部完工后,最迟在合同交楼3个月前,装修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在48小时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户验收。

(2)对分户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一个月整改完成,复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给物业公司。装修分户验收原则上按栋为单位接收,移交90%以上户数且剩佘未移交户数不超过10户的,可进入结算流程。

6、其他重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按制度执行。

(二)内部完工验收

1、所有施工合同(含园林合同)在工程完成后三个月内均须组织内部完工验收。主体、消防、电梯、人防等涉及政府部门验收工程,待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内部完工验收。

2、主体、装修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完工验收,其它工程由相关部门责任人参加验收。

3、完工验收内容:(1)施工合同及委托工程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承诺;(2)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3)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4)各分部分项工程相关验收、检测资料;(5)合同及规范要求的具体量化指标。

4、完工验收检查发现的问題,限期整改,复验合格后可按合格产品处理;对可不整改的问题(降级使用),须对相关单位进行扣罚,由工程部报合同法务部审核后,再由合同法务部汇总上报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执行。

5、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发生工程甩项申报完工验收的,须一事一议上报集团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完工验收,施工单位相关责任项目部、班组纳入黑名单.甩项工程如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的,按合同约定转扣原施工单位。

6、因非施工单位原因、不可抗力或开发建设原因等,部分标段需延后施工,满足合同约定的分段完工验收条件的,可进行分段完工验收;同一标段部分工程未全部完成需延后施工的,须一事一议上报集团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分段完工验收。

7、在完工验收合格后可进入结算流程。

(三)内部完工验收

1、单位工程全面完工(含配套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全部完工, 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含屋面)按照规划要求全面 完工(含地下室及地下车库),临时建筑、构筑物拆除清场完毕,方 可组织竣工验收。

2、实体交楼15天前,须完成竣工验收,使用功能齐备,否则不 允许进行实体交楼。

3、工程结算必须在竣工验收完成,且施工单位提供完整竣工验 收资料,按流程完成结算审批后按合同付结算款8

二、验收流程

(一)重大节点验收流程

1、主体结构2/3及以上带资模式节点验收流程:主体结构达到合同约定形象逬度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验收申请→工程部7天内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施工单位等部门逬行实体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复验验收合格后当天会签验收意见→盖章存档→验收情况报预决算部、总工室备案。

2、主体一次结构模式节点验收流程: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验收申请→工程部7天内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预决算部、施工单位等部门进行实体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复验验收合格后当天会签验收意见→盖章存档→验收情况报预决算部、总工室备案。

3、装修工作面移交验收:主体工程达到装修工作面移交标准,施工单位自检完成提出移交验收申请→工程部最迟48小时内组织主体、装修、监理单位及物业公司等,逐栋逐层逐户进行实体检查→验收合格后,至少以10层为单位分批移交装修单位或工程部。

4、主体外立面模式节点验收流程:外立面完工,且精装修工作面移交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验收申请→工程部48小时内组织主体、监理单位、工程技术部、预决算部等部门进行实体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复验验收合格后当天会签验收意见→盖章存档→验收情况报预决算部、总工室备案。

5、装修分户验收:装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验收申请→工程部48小时内组织主体、装修、监理单位及营销部、物业公司等,逐栋逐层逐户进行实体检查→逐户复核→对发现问题逬行整改→复验验收合格后当天会签验收意见→盖章存档→原则上以栋为单位移交物业公司。

(二)内部完工验收流程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完工验收申请→工程部组织总工室、工程技术部、预决算部、合同法务部、营销部、开发部、物业公司及施工单位等部门等进行实体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复验验收合格后当天会签验收资料→盖章存档→验收情况报预决算部、总工室备案。

(三)竣工验收流程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工程部7天内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政府质监部门等召开验收会议,查验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合格后当天会签验收意见→盖章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