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安全防護制度 篇一

實驗室是學院教學的重要實習基地,是裝置、儀器集中的地方,也是防火、防爆炸、防盜竊、防破壞的重要場所。為此,特制定實驗室安全防範制度如下:

第一條 實驗室主任,為本實驗室第一治安責任人,並與所在系、部主任簽訂治安責任書,若人員更換應及時補籤。該室的治安管理、安全狀況直接列入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內容。

第二條 依據實驗室面積和所配置的實驗裝置、儀器品牌,按消防管理規定,配備相應的消防裝置器材,並保證其使用有效性。學院消防主管人員要定期檢查消防裝置、器材的完好率及管理情況,實驗室主任對其裝置負責,並指定專人管理。實驗室要有應急防火措施,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第三條 實驗室嚴禁易燃、易爆、有毒化學物品混放,必須分開上鎖存放,並指定專人負責,建立使用登記制度。學院保衛處負責不定期的對各實驗室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第四條 重要實驗室要安裝防盜門和防護網或防盜報警裝置,並安排晝夜值班人員看守。節假日要清點裝置設施,關好門窗,該上封條的要上封條,並要切斷電源,消除火災隱患,學院保衛處巡邏人員對該部位作為重點防範點進行檢查。

第五條 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實驗室,對外來參觀者,事先要請示主管領導審批,並報學院保衛處備案。

第六條 實驗室內嚴禁使用非實驗性的高功率電器,禁止在實驗室內吸菸。計算機中心及其它機房,要強化上機管理,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嚴禁利用計算機瀏覽、下載、傳播一切不健康的內容,一經發現將對當事者嚴肅處理,並相應地追究相應負責人及現場指導老師的責任。

實驗室安全知識 篇二

在實驗室中,經常與毒性很強、有腐蝕性、易燃燒和具有爆炸性的化學藥品直接接觸,常常使用易碎的玻璃和瓷質器皿以及在煤氣、水、電等高溫電熱裝置的環境下進行著緊張而細緻的工作,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安全工作。

1、進入實驗室開始工作前應瞭解煤氣總閥門、水閥門及電閘所在處。離開實驗室時,一定要將室內檢查一遍,應將水、電、煤氣的開關關好,門窗鎖好。

2、使用煤氣燈時,應先將火柴點燃,一手執火柴緊靠近燈口,一手慢開煤氣門。不能先開煤氣門,後燃火柴。燈焰大小和火力強弱,應根據實驗的需要來調節。用火時,應做到火著人在,人走火滅。

3、使用電器裝置(如烘箱、恆溫水浴、離心機、電爐等)時,嚴防觸電;絕不可用溼手或在眼睛旁視時開關電閘和電器開關。應該用試電筆檢查電器裝置是否漏電,凡是漏電的儀器,一律不能使用。

4、使用濃酸、濃鹼,必須極為小心地操作,防止濺出。用移液管量取這些試劑時,必須使用橡皮球,絕對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濺在實驗臺上或地面,必須及時用溼抹布擦洗乾淨。如果觸及面板應立即治療。

5、使用可燃物,特別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屬鈉等)時,應特別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處。只有在遠離火源時,或將火焰熄滅後,才可大量傾倒易燃液體。低沸點的有機溶劑不準在火上直接加熱,只能在水浴上利用迴流冷凝管加熱或蒸餾。

6、如果不慎傾出了相當量的易燃液體,則應按下法處理:

(1)立即關閉室內所有的火源和電加熱器。

(2)關門,開啟小窗及窗戶。

(3)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並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後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7、用油浴操作時,應小心加熱,不斷用溫度計測量,不要使溫度超過油的燃燒溫度。

8、易燃和易爆炸物質的殘渣(如金屬鈉、白磷、火柴頭)不得倒入汙物桶或水槽中,應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內。

9、廢液,特別是強酸和強鹼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應先稀釋,然後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水槽及下水道。

10、毒物應按實驗室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領取,使用時嚴格操作,用後妥善處理。

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三

1、凡做有毒、有惡臭氣體的實驗,要採取措施,不讓氣體大量外溢,儘量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使用劇毒物質或長時間大量使用強酸、強鹼等腐蝕性藥物時,要戴防護用具。

2、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餐具帶進室內。不許將實驗室內的燒杯用來飲水,實驗完畢,用冷水和肥皂仔細把手洗乾淨。

3、小心使用酒精燈、噴燈。使用易燃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4、任何化學試劑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蝕性的藥品要防止觸及面板、衣服。

5、使用電器要謹防觸電,勿用溼手接觸電器,用電結束後應切斷電源。

6、加熱或傾液體時,切勿俯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事故。

7、嗅聞氣體應採用“招氣入鼻”方法。

8、稀釋濃酸,特別是濃硫酸,應將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學品,如手上有傷口,一定要包紮好以後,才能進行實驗。

10、實驗室的上下管道、電源、消防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好,以便隨時啟用。

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四

1、物理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物理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3、學生在進行電學方面實驗時,能用安全電壓(36V)代替的儘量用安全電壓,不能替代時必須向學生說明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學生在進行帶電實驗時,尤其是使用220V電壓進行實驗時,一旦出現觸電、斷路、短路的情況,教師應採取正確的搶救方法和檢查程式,防止意外事故或連鎖事故的發生。

5、使用汞做各類實驗時,應防止容器的破損和汞的飛濺。一旦出現汞散失,要及時進行處理。

6、在進行力學等實驗時,應告誡學生所使用的導軌、配重等物品的墜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在進行光學、熱學實驗時,若使用明火(蠟燭、酒精燈)時,實驗完成後必須熄滅火源,教師負責最後的總檢查。

8、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9、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1、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3、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紮,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4、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並採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6、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覆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7、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後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8、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邯鄲市第十九中學化學實驗室安全制度

化學實驗室的藥品是按照保管試劑的要求進行分類存放,做到放火、防水、乾燥通風、避免陽光照射等,雙人雙鎖。在對藥品存放室進行一系列的檢查後,並對突發事情的處理可採取以下方案進行解決。對於一般藥品如:遇熱易變質、見光易變質、易風化、易潮解等試劑都按照存放方法避光、陰涼、通風、容器密封完好、深棕色瓶存放。對於危險藥品因不同化學藥品,各有各的特性,都採用不同的處理措施。在藥品存放室裡:

1、易燃的液體如汽油、苯、乙醇等應遠離火源、熱源、電源,遇火極易燃燒,應該採取用乾粉滅火器或者CO2滅火器撲滅。

2、易燃固體如P4、Mg 等著火點低,受熱、都能夠引起劇烈燃燒,與氧化劑、爆炸性試劑分格存放,如發生意外應用沙子、化學泡沫滅火器、和乾粉滅火器滅火。白磷長期用水密封儲存。定期檢查,半月一次。

3、遇水燃燒爆炸的物質如Na、K、Ca、電石等遇水產生大量的熱,因此,一直用煤油密封保管,並定期檢查,半月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遇火發生燃燒爆炸,發生危險應採取用沙、或者CO2滅火器進行撲滅。

4、腐蝕性試劑如強酸、強鹼、液溴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發生意外應該用抹布擦淨,再用水洗淨。

5、做到危險品的專室保管,而且堅持做到兩把鎖兩把鑰匙,兩人保管,只有在兩人同時在的時候才能到用危險物品。

在學生做實驗時,有時也會發生意外,實驗室也有相應的措施來處理。

1、強酸:如H2SO4、HNO3、HCL應該先用乾布擦淨,然後再用NaHCO3洗滌,最後用水沖洗。

2、強鹼物質如NaOH、KOH濺到面板上先用水沖洗,再用2—4%醋酸或1—2%的硼酸擦洗。

3、一些常用的鹽沾到面板上,不同的鹽應採取不同的措施。

a、AgNO3應用KI擦洗。

b、KMnO4應用NaHSO4或NaHSO3的水溶液清洗。

c、重鉻酸鉀(銨)先用水洗後,再用3%的Na2SO3或Na2S2O3溶液洗滌。

d、甲醛沾到面板上應立即用2%NaHCO3或肥皂水洗滌。

e、苯酚沾到面板上應先用溫水洗滌,然後用乙醇清洗。

f、苯胺應用75%的乙醇或者5%的乙酸進行洗滌,然後再用水清洗。

4、對於每一個學生實驗,在有強酸強鹼和有毒試劑、易燃易爆藥品的情況下,嚴格把關,每堂課後認真檢查,嚴禁學生私自將強酸強鹼和有毒試劑、易燃易爆藥品帶出實驗室外。

實驗室安全教育論文 篇五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的方式

(一)在基礎課程學習中增加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醫學檢驗專業學生在第一學期就開始醫學基礎課程的學習,這時就必須要求學生遵守實驗室內的規章制度(不穿工作服嚴禁進入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喝飲料、吃零食等),提高學生的認識,使學生重視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並有一定的瞭解,從而在以後的實驗課中不斷得到強化。

(二)在專業課學習中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進入專業課學習後,醫學檢驗專業學生就逐漸接觸到血液、尿液、痰等標本,同時標本中的未知生物危險因子也威脅到學生的安全。因此,帶教教師要以身作則,反覆強調進入實驗室時要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規章制度,加強生物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傳授學生標本採集處理的注意事項,使其正確掌握操作技能。同時,對於實驗室廢棄物(如注射器、血液等)的處理,要按照實驗室的規定進行處理,不能隨意丟棄。同時,要做好實驗室的清潔與消毒工作。要使學生掌握基本的實驗室安全防護知識和技能。

(三)開設實驗室生物安全課程,進行系統教育。開設實驗室生物安全課程,主要立足於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知識、規範化實驗操作技能和相關法規,有助於增強學生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理念,有助於增強學生的生物安全防護意識,提高防護水平。針對醫學檢驗專業操作要求較強的特點,以及結合學生未來崗位的特點,尤其是要增強學生防範實驗室生物安全隱患的意識,加強個人生物安全防護。對學生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知識系統教育,使學生掌握實驗室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隱患及處理相關問題時應採取的措施,增強學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從而有效降低實驗室感染事件的發生。

(四)在見習、實習過程中強化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在見習、實習過程中,帶教教師要盡職盡責,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幫助學生熟悉操作技能,提高對銳器傷、標本汙染、氣溶膠等職業感染因素的認識,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同時,還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題講座或培訓,促使學生不斷提高、加深生物安全認識,培養、增強個人防護意識。

二、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的保障措施

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具有必要性,在採取有效的方式進行教育的同時,還需要通過以下幾個措施加以保障。

(一)提高教師對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的重視。我國開設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的時間比較短,可能會有一些困難,這就需要使教師認識到對醫學檢驗專業學生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取得共識,從而更好地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

(二)建設規範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醫學院校實驗室最低生物安全防護要求是一級、二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但現有的醫學檢驗教學用實驗室建成早,實驗室設計不規範,不符合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要求,因此,需建設規範的生物安全實驗室。只有具備了規範的實驗室,才能給教師和學生提供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同時也是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的基礎。

(三)建設優秀的師資隊伍。高職學生的自學能力比較差,其學習知識主要來源是教師,因此,要建設優秀的師資隊伍。要在校內教師中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使教師掌握全面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知識,這樣,教師才能更好地在專業課和其他基礎課程中融入實驗室生物安全知識,對學生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可以選擇有生物安全實驗室科研和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參與實驗室生物安全課程教學,並安排他們參加一些“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班”之類的培訓,以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

三、結語

總之,醫學檢驗專業學生因其未來崗位的需要,應對其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全面、系統的教育能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習慣,掌握規範化、標準化操作技能,並終身受益。同時,實驗室生物安全知識的學習能使學生掌握實驗室中存在的生物安全隱患及處理相關問題時應採取的措施,有助於增強學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降低實驗室感染事件的發生頻率。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實驗室安全規範

1.1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機、特定化學物質或其它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實驗或研究,必須要穿戴防護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鏡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藥品之所有過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溫之實驗,必須戴防高溫手套。

1.2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之冰箱或儲藏櫃。

1.3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請務必遵守操作守則或遵照老師操作流程或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該確認容器上標示中文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藥品。

3、領取藥品時,請看清楚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性之藥品請必定要在特殊排煙櫃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之化學藥品更必需放置於具抽氣裝置之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之化學藥品必需存放於冰箱或冰櫃之中。7.避免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若須進行無人監督之實驗,其實驗裝置對於防火、防爆、防水災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且讓實驗室燈開著,並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及可能造成之災害。

9、做危險性實驗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批准,有兩人以上在場方可進行,節假日和夜間嚴禁做危險性實驗。

10、做有危害性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裡進行。

11、做放射性、鐳射等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應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12、請將廢棄藥液或過期藥液或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之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例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4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事業發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但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經常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4、可能散佈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建築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5、對實驗室內可能產生靜電的部位、裝置要心中有數,要有明確標記和警示,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預防措施。

6、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裝置要定期檢修,要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裝置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自行設計、製做對已有電氣裝置進行自動控制的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經實驗室與裝置處技術安全辦公室組織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行設計、製做的裝置或裝置,其中的電氣線路部分,也應請專業人員查驗無誤後再投入使用。

7、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嚴禁抽菸。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批准後,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溼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裝置;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9、實驗室內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裝置的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機械裝置應裝設防護裝置或其它防護罩。

11、電器插座請勿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2、如電器裝置無接地設施,請勿使用,以免產生感電或觸電。

1.5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乾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於5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3、氣瓶搬運要輕要穩,放置要牢靠;

4、各種氣壓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氣瓶嚴禁油汙,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汙;

6、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7、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衝出傷人。

8、搬運應確知護蓋鎖緊後才進行。

9、容器吊起搬運不得用電磁鐵、吊鏈、繩子等直接吊運。

10、廠內移動儘量使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

11、以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12、用時應加固定,容器外表顏色應保持顯明容易辨認。

13、確認容器之用途無誤時方得使用。

14、每月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15、查壓力錶是否正常。

1.6環境衛生

1、各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並須保持整潔。

2、為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有蓋垃圾桶應常清除消毒以保環境清潔。

4、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合乎衛生要求應按指定處所傾倒,不得任意傾倒堆積影響環境衛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廢物,均應特別處理,以防火災或有害人體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須保持清潔。

7、保持所有走廊、樓梯通行無阻。

8、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9、養成使用人員有隨時拾撿地上雜物之良好習慣,以確保實習場所清潔。

10、垃圾或廢物不得堆積於操作地區或辦公室內。

11、工業消防用水,應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放於一定處所。

12、盥洗室、廁所、水溝等應經常保持清潔。

2、安全防護

2.1防火

1、防止煤氣管、煤氣燈漏氣,使用煤氣後一定要把閥門關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機溶劑易燃,實驗室不得存放過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災;

3、金屬鈉、鉀、鋁粉、電石、黃磷以及金屬氫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與水直接接觸;

4、萬一著火,應冷靜判斷情況,採取適當措施滅火;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滅火器滅火。

2.2防爆

2.2.1化學藥品的爆炸分為支鏈爆炸和熱爆炸

1、氫、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氣和氨氣等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至爆炸極限,一旦有一熱源誘發,極易發生支鏈爆炸;

2、過氧化物、高氯酸鹽、疊氮鉛、乙炔銅、xx基甲苯等易爆物質,受震或受熱可能發生熱爆炸。

2.2.2防爆措施

1、對於防止支鏈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散失在室內空氣中,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當大量使用可燃性氣體時,應嚴禁使用明火和可能產生電火花的電器;

2、對於預防熱爆炸,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必須分開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遠離熱源。

2.3防灼傷

除了高溫以外,液氮、強酸、強鹼、強氧化劑、溴、磷、鈉、鉀、苯酚、醋酸等物質都會灼傷面板;應注意不要讓面板與之接觸,尤其防止濺入眼中。

2.4防輻射

1、化學實驗室的輻射,主要是指X-ray,長期反覆接受X-ray照射,會導致疲倦,記憶力減退,頭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護的方法就是避免身體各部位(尤其是頭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時需要遮蔽和縮時,遮蔽物常用鉛、鉛玻璃等。

3、“三廢”處理

3.1廢氣

1、產生少量有毒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通過排風裝置將少量毒氣排到室外;

2、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具備吸收或處理裝置。

3.2廢渣

少量有毒的廢渣應埋於地下固定地點。

3.3廢液

1、對於廢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網紗或玻璃纖維過濾,然後加鹼中和,調PH值至6-8後可排出,少量廢渣埋於地下。

2、對於劇毒廢液,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後再進行處理。

3、實驗室內大量使用冷凝用水,無汙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汙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鹼、鹽水溶液用後均倒入酸、鹼鹽汙水桶、經中和後排入下水道。

6、有機溶劑回收於有機汙桶內,採用蒸餾、精餾等分離辦法回收。

7、重金屬離子(包括)沉澱法等集中處理

4、實驗室傷害的預處理

4.1普通傷口

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以膠布固定。

4.2燒燙(灼)傷

以冷水沖洗15至30分鐘至散熱止痛→以生理食鹽水擦拭(勿以藥膏、牙膏、醬油塗抹或以紗布蓋住)→緊急送至醫院。(注意事項: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4.3化學藥物灼傷

以大量清水沖洗→以消毒紗布或消毒過布塊覆蓋傷口→緊急送至醫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