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對單位儀器裝置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據《儀器裝置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協同創新中心)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驗室與裝置管理處是我校儀器裝置的歸口管理部門,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校的裝置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設專職人員擔任儀器裝置管理員,實行校院二級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儀器裝置,所有權歸大學,包括來自各種渠道、使用各種經費購置,以及接受捐贈和其它依法確認為學校所有的儀器裝置。

第四條 凡單價單價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專用裝置和單價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裝置均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範圍,專門登記建賬管理,明確使用人,做到賬物一致。

第五條 儀器裝置的採購管理:

1、申請:各部門根據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方針,有計劃、科學嚴謹地制定所需儀器裝置購置申請,有部門負責人報請主管領導審批,並郵件抄送裝置管理人員。

2、購置:已經審批的裝置購置申請由裝置管理人員從市場選型、詢價、比較,提交擬購置計劃,報送院領導(管理委員會),同意後執行。

3、如果購置裝置總額超過5萬元,需報請院領導審批後按照學校裝置管理處相關規定,走學校招標採購流程。

第六條 儀器裝置的使用管理

1、儀器裝置到貨後要儘快組織安裝除錯驗收工作,認真填寫《儀器裝置驗收報告》。

2、各部門要充分保障儀器裝置執行,盤活資產,發揮儀器裝置的效益。

3、保持教學科研裝置周圍的環境衛生,保證儀器裝置乾淨清潔,確保儀器裝置應有的效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防護措施。

5、正常使用的儀器裝置,不得隨意拆修、調換、外借。裝置的升級、改造、改裝、測試等要經裝置管理人員批准。

6、為充分提高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益,防止裝置閒置浪費,我院(中心)實行儀器裝置專管共用制度,對於閒置積壓裝置,及時做出調劑並進行賬目調整。

7、如果儀器使用人變更,及時與裝置管理人員登記,不得私自調換、外借儀器裝置。

第七條貴重裝置,單價在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以上的儀器裝置為貴重裝置。貴重裝置在申購、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儀器裝置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 儀器裝置的報廢處置按《儀器裝置處置實施辦法》執行。

第九條 儀器裝置的損壞、丟失按《儀器裝置損壞丟失賠償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教職工調出、離退休、辭職前,需到裝置管理人員處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院(中心)領導負責解釋,並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二

1、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檢測室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組織人員學習有關的安全方面的檔案、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範措施;

3、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續,並制定相應安全措施,有關人員應認真執行;

5、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乾燥、通風、明顯和便於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檢測室的鑰匙應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7、經常保持檢測室環境整潔,裝置器材擺放整齊;

8、未經檢測室主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儀器裝置,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犯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裝置損壞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並按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9、下班後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清理檢測室用品和場地。遇較長節假日應做好檢測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裝置的鏽蝕和黴變。

10、對違犯有關規定忽視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保障本實驗室儀器裝置的。安全和正常執行,實驗室所有工作人員及進入本實驗室的外來人員均需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實驗藥品和試劑的管理

1、實驗藥品和試劑要分類存放,常用藥品及試劑放在試劑架上,其他藥品要放在指定位置,對特殊藥品及試劑要注意防潮,防光照等影響。

2、有毒和無毒藥品要分開存放,劇毒藥品和危險品(如濃H2SO4)要專櫃、專室存放,由負責人保管,擅自不得動用。

3、對易燃、易爆的有機試劑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堆放。

二、玻璃儀器及化學器皿用具的管理

1、所有儀器及器皿分別、分類放在指定位置,做到不擠壓,不堆放,各櫃應張貼儀器的標籤。

2、所有玻璃儀器用後必須洗乾淨,不得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鹼液及毒性物質,用後需歸放回原位。

3、玻璃儀器和器皿不得隨意外借,外借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並嚴格做好儀器外借登記。

4、實驗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實驗室玻璃儀器及器皿進行數量清點和統計,若儀器不能達到實驗需求,需及時嚮導師及相關負責人反應。

5、實驗操作人員在損壞玻璃儀器及器皿時要及時向負責人反應並做好登記,對貴重儀器要進行相應適度賠償。

三、精密儀器的管理

(包括實驗室現有的大型精密儀器如高效液相色譜、紫外分光光度計、精密電子天平、實驗操淨臺、高壓滅菌鍋等)

1、以上儀器須由專人保管、負責,儀器操作者必須熟悉本儀器的效能和操作方法,未經允許操作儀器的實驗室人員及非本實驗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儀器;

2、各裝置應張貼責任卡,明確裝置效能時間等,應配備使用、檢查、維護、交接登記表和記錄表;

3、裝置及其配套工具均應指定專人負責,該責任人對裝置負有全面責任;

4、儀器操作者使用儀器時必須經責任人允許並嚴格按照儀器操作使用規定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儀器裝置執行記錄制度,記錄儀器執行狀況及時間,儀器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負責人員反應。

5、責任人定期對儀器裝置及配套工具進行檢查維護,對檢查維護情況進行如實記錄並及時嚮導師及相關領導反應。

6、若責任人因故需變動時必須依照登記表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交接登記。

7、儀器裝置出現故障時因由責任人查明情況並上報相關領導。

8、裝置效能無法滿足實驗要求或因故無法使用時應上報導師及相關領導。

9、實驗完成時,要按各儀器規定要求關閉電源,離開實驗室時要確保所有儀器電源全部關閉。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四

1、檢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通過本公司考核持證上崗。

2、工作時應不少於2人(持證上崗),整個過程應獨立完成。

3、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各檢驗專案的國家標準和本公司制定的儀器操作 規程和檢驗實施細則進行,做好完整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4、檢測室內的裝置、安全、衛生等應由檢測室內部專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檢測室。

6、當儀器裝置處於工作狀態時,檢驗人員不得離開,檢驗人員離開檢測室時,照明電及門窗等要關好。

7、在檢測室內不得做與檢驗工作無關的事。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五

本實驗中心的裝置、儀表,是教學、科研的常用裝置,是學校固定資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學科研必要的物資條件。為加強管理,嚴格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為實現管理科學化、規範化的目標特制定對儀器裝置固定資產帳、卡、物。管理人員的職責如下:

1、新購入的裝置及儀表,在學校實踐教學科辦理帳卡手續,分管實驗室儀器裝置的實驗中心主任在帳與卡的裝置、儀表清單上,檢查驗收物與帳卡相符時,方可簽字。

2、物與帳、卡、裝置說明書相符時應妥善儲存,不得損壞遺失,存放地點保持清潔、乾燥,由實驗室主任指派專人管理,監督檢查。保證固定資產帳、卡完好。

3、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使用期限的規定,調出或報廢裝置及儀表應按有關手續辦理報廢、報損,應辦理銷帳卡手續,務必使帳卡物相符,如有問題由實驗中心主任負責。

4、學年末實驗室裝置儀表進行一次全面對帳、卡、物清理。如發現問題寫出書面報告說明情況。

5、實驗裝置、儀表、物、帳、卡要和校、院實驗室帳目相符。

6、堅持實驗室裝置、儀表借用登記制度,借用人必須簽字,歸還時,必須嚴格驗收,以便分清責任。

7、實驗室的裝置、儀表本實驗中心內部借用,必須登記,用完後及時歸還。外單位來實驗室借用,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實驗室人員無權借出。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六

1、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裝置由實驗室管理員負責總管理。

2、儀器裝置要建立總賬,實驗室管理員每學期核查賬物。

3、固定資產做到賬、物、卡以及資料庫完全相符。

4、新進裝置要及時建卡入賬。

5、為了發揮儀器裝置使用效率,提倡各室儀器裝置的協作共用,允許各分室之間互借儀器裝置。借用由實驗管理員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記錄儀器借用前後的完好情況,使用完成後須及時歸還,借期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6、儀器裝置及附件定位存放。

7、儀器裝置登記、驗收、上交等均需主任簽字。

8、儀器裝置如有損壞、丟失要寫出報告,說明原因、過程,分清責任,並由實驗室主任籤屬意見,及時上報。因違章造成的損失,要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9、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由管理員管理,借出要登記並按時歸還。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七

1、購置儀器裝置,均由檢測室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技術負責人申核,報經理批准,由供應部統一辦理。

2、對新購置的儀器裝置,由裝置管理員驗收,安裝、除錯、檢驗合格後,建立裝置檔案、裝置檢定週期表。

3、儀器裝置技術檔案做到一機一盒。檢驗裝置檢定完畢後,裝置管理員應進行裝置編號,並根據不同的檢定情況,加貼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制訂的(綠、黃、紅)三色標誌,分別表示儀器裝置檢定結果為合格、準用、停用三種狀態。任何人不得塗改和撕毀有效標誌。

4、主要儀器裝置須建立裝置使用記錄、借用記錄和維修記錄。儀器裝置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並存檔。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配件完整、齊全。檢驗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裝置,正確使用儀器。經常保持儀器裝置整潔、安全,用後加罩,以防灰塵。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八

為了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率,防止積壓浪費和損壞丟失,必須加強儀器裝置的科學管理,以保證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順利的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1、儀器裝置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驗收,使用保管有責任制度,購進、發出、報廢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維修、校驗等技術管理制度,使儀器裝置經常保持完整可用狀態。

3、儀器裝置的範圍: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規定執行。

4、儀器裝置的購置:由研究室主任會同有關人員,根據研究室發展規模、科研任務和教學任務的要求,按經費指標,提出購置儀器裝置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查、彙總平衡後,報裝置主管部門。

5、儀器裝置的驗收:實驗室設專人對儀器裝置統一辦理登記、驗收、領用等手續。對新增加的精密貴重儀器裝置,由實驗室驗收人會同請購研究室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並建立檔案。儀器裝置必須經過驗收、建立帳卡並辦完財務報銷等手續後,方能交付使用。

6、儀器裝置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貴重、稀缺的儀器裝置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操作人必須經技術考核合格後,方準使用。使用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或作用辦法,並有詳細的使用記錄。公用儀器裝置委託有關研究室代管。儀器裝置的管理人員,對所管理的儀器裝置負有全部責任,任何人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動或調換。全室人員都必須尊重管理人員的職權。實驗室主任有權對全室公用儀器裝置按需要進行合理調配,以充分發揮儀器裝置效用。

7、儀器裝置的維修:儀器裝置的管理人員要做好所管理的儀器裝置的技術檢查、校驗、常規維修以及保養工作,保持儀器裝置經常完好可用。管理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由管理人員提出維修報告,經實驗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

8、儀器裝置的變動:凡報損、報廢及外調的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主任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鑑定,填寫技術鑑定表,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變動儀器裝置。

9、損壞、丟失儀器裝置的賠償:對於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或由於工作不負責任、失職等原因,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丟失時,根據情節輕重,態度好壞,對責任人做出賠償處理。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九

1、各種裝置均應建帳卡,由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裝置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裝置必須履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得建賬。

3、新進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熟悉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4、所有裝置均有專人負責,責任者應對裝置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5、實驗室的裝置,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7、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裝置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後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裝置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校長批准,校內各單位借用時由相關科室主任批准。

10、凡人為造成裝置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裝置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篇十

實驗室儀器裝置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的重要設施,任何人應該愛護國家財物,遵守該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一。 未經實驗室主任批准不得借用和攜出外。

二。 實驗室設定專用儀器室和保管庫房,由專人負責保管維護,做到帳、物、卡相符。

三。 定期開啟和維護儀器,使之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四。 注意清潔衛生和防潮。

五。 注意安全, 防火、防盜。

六。 儀器使用完畢,及時做好使用情況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