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設施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裝置設施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最新的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一

各類裝置、設施是集團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裝置、設施的技術狀況和完好率,直接影響著集團和小區的能耗、修理費用及居民生活。裝置設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對集團的開發成本和經濟效益,有著直接的關係。所以必須從技術、經濟、組織等各個方面加強綜合管理,以達到最大限度地發揮裝置設施的綜合效能和投資效益。

一、裝置管理組織機構

物業總公司裝置工程主管

分公司(處)裝置維修主管

電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熱力站

二、裝置設施技術資料管理

裝置、設施管理資料,主要指其應具的臺帳、卡片、檔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裝置分類:

A.供暖、供熱水裝置;B.供電裝置;C.給排水裝置;D.通訊裝置;

E.交通運輸裝置;F.辦公裝置G.生活裝置H.機械加工裝置

I.土建裝置J.社群文化宣傳設K.社群文娛健身設施L.其它裝置

2、裝置設施編號:

3、A、已經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的裝置設施,在轉入固定資產的同時,均應由裝置管理員統一建帳登記。臺帳、卡片一式兩份,由主管部門和財務部各執一份。

3、裝置設施臺帳和卡片的管理:

臺帳和卡片由裝置管理員管理,財務部由分管裝置的財會人員負責。

B、集團新添裝置設施和退出使用的裝置設施,憑有關憑證,記入臺帳卡和銷帳登出卡片。

C、裝置設施折舊、大修、事故、內部調配、調出、報廢等,都應根據有關憑證登記在卡片內,集團內部調配轉移時,卡片隨機轉移接收單位

4、裝置設施的檔案管理:

裝置檔案包括裝置一生的規劃、設計、製造、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改造直到報廢過程中所形成的圖紙、文字、使用說明、計算資料、科技引數、憑證照片、記錄文字等檔案資料,通過收集整理簽字歸檔建立而成。是綜合記載裝置設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據和條件。

A:要為每臺裝置建立檔案,一臺裝置一個檔案,袋內主要內容為:

裝置選型和技術經濟論證報告書;

裝置購置意向書和競標內容;

購置合同或協議簽字副本;

裝置驗收合格證;

裝置裝箱單及開箱檢驗記錄;

進口裝置索賠相關資料;

裝置安裝記錄和驗收移交記錄;

裝置登記卡片;

裝置除錯、執行記錄;

裝置故障分析報告、事故報告;

裝置定期檢查和監測記錄;

裝置維修、檢修工作記錄;

裝置報廢申請和記錄、其它記錄。

B、裝置施檔等管理原則和辦法:

1、裝置設施檔案內主管單位資料室統一管理,裝置設施檔案應建立目錄和索引。

2、裝置檔案原則上不外借,只供查閱,特殊需要,需經主管單位領導批准。

三、裝置設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裝置設施一經驗收應及時入庫妥善保管。

2、在用裝置設施分級管理,責任落實到部門、班組和個人。

四、裝置的日常使用和維護

1、裝置在使用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裝置的結構、效能、維護和技術、安全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熟悉所操作的裝置的關鍵部位,嚴格遵守本工種的技術安全規程。

2、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要落實到人,表面保持整潔,安裝要牢固可靠,部分裝置設施要按時加油,潤滑油裝置種類齊全並符合技術規定。

3、裝置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好”;即管理好、使用好、維修保養好。

五、裝置的調遷、租賃、報廢:

1、集團裝置因需要內部調遷使用部門,必須由主管領導批准,交接雙方共同檢驗裝置現狀,簽字並移交附屬設施物品。

2、集團的裝置向外租賃,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協議中對租賃期限、租金標準、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明確體現,經集團總裁批准後方可租賃。

3、裝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有關負責人、技術人員和財務管理人員進行技術鑑定,並寫出報告,經總裁批准後方可辦理報廢手續。

六、裝置事故:

4、裝置事故類別:

A。一般事故(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下)

B。裝置大事故(直接損失在2000元以下)

C。重大裝置事故(直接損失在2000元以上)

5、事故責任劃分:

A.由於人為原因或操作者違規造成的裝置事故。

B.因設計、製造質量不好、安裝不當造成的屬質量事故。

C.裝置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災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災害造成裝置事故屬自然事故。

6、裝置事故處理:

A.一旦裝置發生事故,裝置管理員組織操作員、技術人員、有關領導共同分析原因,確定事故類別、責任並寫出報告和處理意見

B.一般事故由主管單位領導做處理決定。

C.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團總裁簽署處理決定。

七、裝置的維修保養:

1、要根據本部門所管裝置的效能特點,使裝置的維修保養各項規定落實到人,多人操作的裝置每一臺都要有專人負責,集團公用裝置指定專人保管維護,根據裝置實際使用情況建立日常檢查保養制度和定期檢查保養制度以及日常巡迴檢查制度。

2、考核指標:

A.裝置完好率:熱能、供電、供水在90%以上。

B.故障停機率小於3%。

C.一、二級保養完好率98%以上。

D.巡迴檢查率達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負責清掃衛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裝置運轉記錄並簽字;接班操作者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對照交班記錄認真檢查裝置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必要時拒絕接班,請主管負責人協調處理。裝置運轉記錄應字跡清晰、描述真實,各類記錄不準撕毀和丟失。

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二

為加強起重機械裝置管理,提高裝置的完好率,強化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裝置的基礎管理

1、起重裝置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2、起重機械裝置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3、起重機械裝置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並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裝置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裝置的採購管理

起重裝置採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裝置的租憑管理

1、起重機械裝置由公司供應,專案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範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裝置完好率達到100%,杜絕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裝置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70%,架杆,架板按低於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採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裝置科驗收後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專案部的30%,按裝置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10%返還。專案部丟失的裝置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並仍按原價賠償。

3、公司裝置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專案部限期整改,並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裝置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專案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後,五日內機械裝置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專案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裝置直接和專案部結算。

4、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專案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裝置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專案部全部負擔,裝置歸公司所有。

5、停工後,對所有機械裝置都要除垢、除汙,重新整理上油,能送公司裝置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專案部自己辦理,由裝置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裝置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裝置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並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裝置安裝必須符合《建築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裝置的使用管理

1、起重機械裝置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裝置。

2、起重機械裝置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製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3、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在裝置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弔牌”。

4、起重機械裝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裝置產品說明書及《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5、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並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並存檔。

6、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15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①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③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線處的螺栓,如有鬆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⑥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新增潤滑脂。

2、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②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③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④檢查和調整迴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③修復或更改制動瓦;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迴轉支承部分各連線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鏽、油漆。

4、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③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④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六、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後,公司裝置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的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三

為保證本廠生產裝置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裝置,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裝置,主要檢查電路執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並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裝置。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