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裝置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設施裝置的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最新的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企業建立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裝置臺長、對生產設施裝置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生產設施的安全進行;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作,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

二、範圍

1、設施裝置包括範圍:生產裝置裝置、安全設施裝置、特種裝置設施、監視測量設施裝置、辦公用品、交通運輸車輛、供電供熱供水通訊設施裝置。

2、管理範圍:技術檔案,臺帳、計劃編制、購置驗收、安裝製造、安裝驗收、試車的方案編制,試車的執行管理包括:裝置設施的檢維修、隱患整改、裝置裝置的開停車方案和停修吹掃方案、壓力容器和工業管線維護管理;機泵裝置管理;裝置防腐管理;裝置管道保溫冷卻管理、起重裝置管理;電器裝置管理;通訊工具、設施管理;運輸裝置、工具管理;安全設施及設施裝置報廢處理制度等。

三、管理部門

裝置動力科:主要管理範圍生產裝置設施裝置公共工程,供氣供暖、供水設施裝置、特種裝置、起重裝置;

安全環保科:主要管理範圍安全設施裝置及消防設施裝置;

技術質量科:管理範圍監視測量裝置;

辦公室:管理範圍辦公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

四、各部門管理內容

1、建立設施裝置管理臺帳。

2、設施裝置技術檔案。

3、設施裝置故障和維修紀錄。

4、設施裝置維修計劃。

5、特種裝置壓力容器檢測臺帳及相關的資料整理、管理。

6、生產設施、裝置變更臺帳和相關資料。

7、建立監視與測量裝置臺帳和相關資料的整理與管理。

五、管理標準及要求

1、設施裝置的原始資料技術檔案例如裝置說明書、合格證等資料由公司檔案室收集存放影印件,其他部門需要借閱,可以影印;但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2、所有設施裝置的臺帳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並按照動態情況進行管理;臺帳要求書寫清楚、字型端正;要求分別建立文字檔案和電子檔案,主要裝置和關鍵裝置要建立維修動態紀錄檔案。

3、所有裝置設施變更時,有使用部門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生產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

六、裝置設施購進計劃編制

1、公司所有設施裝置的購進必須有計劃地進行,計劃編制由生產主管部門編制,新建的專案有專案提出單位編制裝置設施計劃,計劃編制是要求將裝置設施規格、型號、材質要求、安全要求、數量等寫清楚,將需用時間寫明白,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轉供應部門採購。

2、公司供應部當接到計劃時,應對所採購的設施裝置的效能、材質、安全要求、供應商資質、價位、售後服務等情況彙總寫出書面報告,報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採購。

七、設施裝置購進後的驗收

所有設施裝置進場後都必須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安裝和試車。驗收單位主要參加人員為裝置使用管理單位(具體見本制度),裝置管理部門、技術質量科、安全環保科等共同對購進裝置的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外觀等進行驗收;對具有保質期的裝置按照保質期進行跟蹤驗收驗收單位對驗收情況寫出驗收報告,財務科根據驗收報告進行付款或者拒付;對驗收不合格的裝置設施寫出書面整改書限期整改

八、設施裝置的安裝及驗收

經對設施裝置驗收工作之後準備安裝,安裝工作分幾類情況進行:

1、對於標準裝置設施不需要安裝資質的普通裝置設施由生產管理部安排裝置動力科或者由供應商協同有關單位進行安裝除錯,安裝前認真閱讀說明書,確保安裝正確。

2、對於有特殊要求的設施裝置例如行吊等有生產管理部聯絡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安裝,預先編制合格的安裝方案施工中嚴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裝時需要辦理相關作業手續時,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環保科辦理,現場安全措施有安全環保科監督執行。

3、安裝完畢由安裝施工單位寫出安裝完工報告書,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4、驗收時有安裝施工單位,設施裝置使用單位,管理部門共同參加,生產管理部主持驗收工作,並寫出驗收報告,共同簽字,方可交付使用單位進行試車。

5、外委加工裝置設施同樣按以上各款執行。

九、設施裝置的試車試執行

1、當新增或者安裝的設施裝置驗收後投入試執行,試車前編制試車方案,內容包括: 設施裝置的開停車注意事項;設施裝置所接觸得物料性質及危險性;應急情況的處理措施和預案;操作人員的具體要求。

2、試執行 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3、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方准許上崗操作。

4、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5、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試執行情況。

6、裝置試執行結束後,有裝置動力科、使用單位寫出試執行報告。

十、設施裝置的報廢拆除管理制度。

1、裝置年久陳舊或者工藝等原因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等申請報廢拆除,必須有使用單位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裝置等管理部門共同論證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拆除報廢,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2、報廢拆除的裝置在得到批准後,拆除前必須做好安全風險分析報安全環保科批准,並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國家相關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被拆除的裝置設施應在管理臺帳上予以登出,並記錄入變更臺帳。

4、被拆除的設施裝置應集中管理由生產管理部按照許可權進行處理和保管。

5、財務變更按照財務制度執行。

裝置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公司裝置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裝置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裝置設施。

三、職責

3.1、裝置管理部門:裝置的安裝、除錯、驗收工作的專門負責部門。

3.2、裝置使用部門:嚴格地按裝置的技術引數,對裝置的效能進行功能驗收工作;依據綜合的裝置選型引數,對裝置的加工能力進行驗收工作。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4.1、裝置開箱後,供應商或者公司技術人員進行安裝工作,裝置管理部門需對裝置的規格型號、外型尺寸、安裝位置、裝置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線連線、電氣連線認真確認無誤,整個安裝過程按照裝置安裝規範標準和裝置安裝的技術要求對裝置的各部分進行檢查驗收。

4.2、裝置安裝後,供應商或者公司派專人開始除錯工作。

4.2.1裝置除錯前,除錯負責人員須制定詳細的除錯方案,並報裝置科主管審批後實施。裝置除錯方案應包括除錯時間計劃、除錯人員及分工、除錯實施辦法、除錯所需材料、儀表儀器等內容。

4.2.2除錯人需協助裝置的安裝,嚴格執行安裝操作規範,避免裝置變形或損壞。

4.2.3除錯人員在除錯工作開展前需認真檢查隨機物品及資料是否齊全,檢查裝置的各接頭、管路等,檢查除錯所需用具是否齊備,檢查安全裝置,以保證正確可靠。

4.2.4空運轉試驗。主要是為檢驗裝置安裝精度的保持性,裝置的穩固可靠性,傳動、操縱、控制等系統狀態是否正常。運轉應分步進行,由部件至元件,由元件至整機,由單機至全部自動線。

4.2.5負荷試驗。主要是為檢驗裝置在一定負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組成系統的工作是否安全、穩定、可靠。

4.2.6精度試驗。在負荷試驗後按說明書的規定進行,例如,對專門規定的檢查專案進行檢查。

4.3.裝置驗收

4.3.1裝置驗收專案主要針對裝置的技術性能、安全要求、執行狀況能否滿足設計或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3.2裝置驗收在除錯合格後進行,由裝置使用部門負責。

4.3.4試車驗收指在裝置負荷試驗和精度實驗期間,由參與除錯、驗收的有關人員對裝置負荷實驗、裝置精度進行確認。

4.3.6驗收合格後,裝置才能投入生產使用。驗收不合格的由除錯人員重新除錯直至驗收合格。

4.3.7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填寫驗收記錄,裝置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確認意見。

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為完善生產設施管理,充分利用設施裝置殘值,為公司、社會創造更多財富,並保障公司報廢設施不會造成社會危害和環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範圍

公司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責任部門。

3.2各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具體實施工作。

4、控制程式

4.1嚴禁私自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生產設施符合下述一項或多項,方可進行拆除和報廢:

4.1.1能源消耗高,按國家規定應淘汰的裝置;

4.1.2由於技術進步,先進裝置替換落實裝置;

4.1.3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壓力管道;

4.1.4由於生產工藝改進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裝置、管道;

4.1.5嚴重腐蝕,存在安全隱患的裝置、管道;

4.1.6由於生產規模的擴大,不能滿足生產能力的裝置、管道;

4.2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程式

4.2.1生產設施所在部門根據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條件,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計劃,報生產部彙總,並提交安全生產副經理助理,安全生產副經理助理報公司總經理認可後,公司總經理報集團公司技術總工審批。

4.2.2生產設施所在部門應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方案,方案包括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等。

4.2.3拆除生產設施應確保拆除安全,拆除前應進行必要的隔離、置換、中和、斷電等措施後,按照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進行作業,請承包商進行拆除時,應簽定生產設施拆除合同,對承包商的管理應符合公司要求。

4.2.4報廢生產設施應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隱患。生產設施必須進行必要的處理如清洗、置換,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

4.2.5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必須有賬可查,並且相關材料要存檔。

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篇四

一,概述

為了加強公司低壓電氣裝置管理,保證公司內電氣裝置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恩姆易機公司的低壓電氣裝置維護人員

三,低壓電氣系統安全管理制度和裝置管理制度

1,低壓電氣工作人員應由電力部門和恩姆易機公司認可,經勞動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的人員擔任。

2,為了維護公司的正常生產次序,確保安全用電,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海地區低壓使用者電氣裝置安全規程。

3,非電氣工作人員一律不得拆裝電氣裝置,以防發生電氣裝置故障和人員傷亡事故。

4,電氣工作人員在檢查或安裝電氣裝置時,必須做到安全用電,一切電氣裝置在未經檢查證明無電以前,均視為帶電。

5,電氣工作人員在檢修裝置時,必須將檢修裝置的總電源開關斷開,並掛警視牌,條件許可在電氣開關上鎖。

6,長期沒使用的電氣裝置(如電動機,風扇,電動工具等)在使用前,應按裝置檢修要求進行檢修,並做絕緣測試;完整填寫檢修,測試報告後方可使用。

7,對於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裝置,需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按上海地區低壓使用者電氣裝置規程要求進行施工。

8,對於新安裝的電氣線路和電氣裝置應做絕緣測試,接地連續性測試;並認真填寫相關的測試報告。

9,主要電氣裝置維護保養應按照主要電氣裝置檢修週期表的規定來執行;並做好相應的維護保養記錄。

10,主要電氣裝置和移動工具應建立裝置執行檔案,各類技術資料要分類歸檔;妥善儲存。

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篇五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車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

2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況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每月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登記,由經理負責人核實後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車輛檢查

1、司機平時出車前後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進行處罰;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後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鬆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範要求;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觸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營運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後,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於車輛等級評定、二級維護、年審。

(1)車輛每年必須進行等級評定和二級維護;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後,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

(4)車輛每年須進行一次等級評定。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是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效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

(3)經修理後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4)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汙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汙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式

(1)司機申請報廢,經公司核准報市車管所批准,從批准之日起列入報廢車,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公司核准,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有關證件交還給公司。

裝置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一、目的

為作好裝置設施的維修保養安全管理工作,對裝置設施進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確保裝置設施安全執行,防止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生產裝置、壓力容器、消防設施及其它機械裝置。

三、定義

1、生產裝置:指生產工藝使用到的所有裝置。

2、壓力容器:指空壓機、儲氣灌。

3、消防設施:指滅火器、消防栓等。

4、其他裝置:指以上三種裝置施之外的所有裝置。

四、原則

1、所有裝置設施必須嚴格安以下要求進行維修保養。

2、所有裝置設施必須維修保養方可使用。

3、所有裝置設施在維修保養過程中,必須停機掛牌。

4、所有裝置維修保養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格安以下要求進行,凡違反要求將進行相應懲罰。

五、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及職責

1、生產裝置

1)裝置維修保養點由部門主管與機修共同確定,並列入裝置維修護養表內。

2)由各部門機修工對生產裝置進行故障維修,記錄在《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上,不能維修的裝置及時報行政部,進行外發處理。

3)在使用過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員在使用前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並在《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4)機修員不能修理好的裝置,外發或聘請外面師傅進行維修處理。

2、壓力容器

1)空壓機與儲氣灌在推薦使用年限內正常使用,超過年限必須報市場監督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2)壓力錶與安全閥的定期檢測由安全主任負責,壓力錶每半年一次,安全閥每年一次,確保裝置在安全有效期內正常使用。

3)由電工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保養專案見裝置維護保養表格。

4)每天開關前相關部門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與維護,使用完後對裝置的相關部位進行保養,並在《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5)如裝置發生故障,應報相關資質單位維修處理。

3、消防設施(主要包括滅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門負責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員,對本部門所有消防設施進行班前檢查,不作記錄,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報告安全主任。

2)消防設施每月的定期檢查由各部門負責,並作好相關記錄,發現在不合格,及時更新維護;

六、裝置設施維修及職責

1、生產裝置

部門使用人員在使用、維護保養過程中,當發生異常時,立即停立關電源,並及時通知本部門負責人或管理人員。由部門負責人或管理人員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當電工檢查後無法維修後,由行政部外發進行維修。如果外發維修無法維修或成本過高,將考慮是否報廢處理。

2、壓力容器

1)壓力容器當發出故障時,必須由外面具備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處理。

2)壓力錶安閥當發生故障損壞時,必須重新購買新表閥,同時,必須經過市場監督管量局檢測過後方可安裝使用。

3、消防設施

1)新購置的4kg乾粉滅火器必須在5年以內進行一次檢測,充裝過後的滅火器,必須兩年進行一次檢測。滅火器使用超過10年或瓶身鏽透及其它損壞必須強制報廢,

2)消防設施日常與每月的定期檢查過程中,發現損壞情況,由安全主任統一更換部件或外發維修,如仍無法正常使用的必須進報廢處理。

七、附則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編制與解釋,安全小組組長負責審批。

八、附件

《裝置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裝置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篇七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 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職工。

3 職責

3.1 生產部經理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是本公司裝置安全管理的主要負責人;

3.2 總經辦、各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3.3 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定期組織裝置安全產檢查,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4 管理內容

4.1 培訓

4.1.1 新進廠員工在培訓內容中,應包括相關設施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採取如下方式:

A、總經辦的理論培訓;

B、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和車間主任的再場操作培訓。

4.1.2 對從事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必須持有國家、行業或政府頒發的操作證書,經總經辦驗明其有效性後(必要時經實際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2 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按公司“裝置管理程式”及“裝置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實施。

4.3 生產現場的安全

4.3.1所有設施和生產裝置,必須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除錯。

4.3.2 對各種裝置和儀器,操作者嚴格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執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車間主任或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報告。

4.3.3 工作現場佈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3.4 生產現場要求: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4.3.5 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3.6 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嚴禁載人執行;

4.3.7 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相關的電工規定,由公司電工實施;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裝置,經裝置管理員限速後,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裝置,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4.4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在1小時內向直接上級主管彙報(填寫“意外事故報告單”),並由生產部經理調查處理。

4.5 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a 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裝置、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 對裝置安全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e 對裝置安全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f 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g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h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i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j 隱瞞事故或謊報事故經過的。

對以上現象,將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6 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設施/裝置損壞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組織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及必要時的行政責任。

4.7 每月一次,由裝置管理員(帶班師傅兼)負責組織,對本公司的設施/裝置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有安全

隱患的設施/裝置,必須當場指出並要求其改進,並填寫“設施/裝置安全管理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八

一、設施裝置管理:

1、廚房裝置如:羊肉機、冰箱、蒸飯車、壓面機等裝置均由專人使用;

2、掌握自己所用裝置的正確使用方法;

3、不經過廚師長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廚房裝置;

4、定期對自己使用的裝置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裝置的正常使用;

5、班後廚師長要安排專人對廚房所有裝置及電源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方可離開廚房,並鎖好廚房門鎖;

6、發現故障隱患,要及時向廚師長彙報,及時檢修;

二、工具及出品用具管理:

1、廚房工具及出品用具如:菜刀、菜鐓、工作臺、菜盤、菜筐等所有工具、用具都要定人管理,保證所有工具、用具有人負責,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物管;

2、無論何時都必須確保工具、用具的衛生及完好;

3、所有人員都要掌握廚房工具及出品用具的正常使用方法;

4、定期對廚房工具、用具進行盤店檢查,有缺口或損壞的工具用具,後廚人員要平攤賠償,或由負責人賠償;

三、出品管理:

1、所有廚房出品(冷盤、麵點、肉、青菜、半成品)等必須分配到人,保證所有菜品都有專人負責質量把關。

2、確保出品衛生、量足、味正、餐具無缺口、造型合格,規格統一;

3、如因質量原因造成顧客退菜或投訴,由菜品質量把關人按照菜品價格給予處罰;如因質量原因造成打折等情況,給飯店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給飯店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賠償;

4、多次因菜品質量造成投訴的廚師,廚師長有權給予其他處分或辭退處理;

四、衛生管理;

1、個人衛生管理:

A、男廚師必須理平寸頭,無鬍鬚,不留長指甲,戴廚師帽,穿廚師服,並時時保持乾淨整潔;

B、所有廚師每三天必須洗一次澡,保持清潔無體味;

C、所有廚師不得使用化裝品,以免影響出品口味;

D、在廚房不得隨意脫下工服,摘下工作帽;

2、環境衛生管理

A、所有清潔工具用具:包括拖把、灰兜、掃帚、抹布、玻璃刷等必須指定存放地點,使用完畢要清潔乾淨放回原處;

B、按照不同的崗位劃分衛生區域,確保時時清潔。而且所有人員都必須參加星期一的衛生大清除;

C、定人定時檢查廚房泔腳的清理及用具的清潔工作;

五、廚房原材料購存管理;

1、每日營業結束後,廚師長都要對當天肉類、青菜類、冷盤類、麵點類、等出品進行彙總,對當天使用的原材料進行彙總,對當天所剩原材料進行彙總;

2、根據彙總資料,分類列出明天所要採購原材料數量,交於採購員,並對採購回的原材料進行過秤檢查,確保所採購原料的數量和質量;

3、營業期間,廚師長要對所有環節進行監督,杜絕浪費,對造成浪費的人和事進行必要的處分;

4、營業結束,對所剩原材料過秤後,定人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浪費;

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九

1、嚴格按裝置設施的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2、定期做好對裝置設施的維護與保養。

3、不得隨意對裝置進行帶電檢修。

4、對新到的裝置要先進行檢驗、除錯後方可投入使用。

5、對裝置數量、種類做到記錄準確,便於查詢。

六 風門管理工操作規程

一、安全規定

1、必須井下現場交接班,不得脫崗、空崗。

2、開關風門時,風門管理工不準站在風門的後邊,以防止車撞風門傷人;有條件時可站在躲避硐內操作風門。

3、操作斜巷風門要在躲避硐內進行,防止跑車傷人。

二、操作順序

本工種操作應遵照下列順序進行:

交接班→檢查風門訊號、標誌等→現場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須全面認真檢查風門及訊號標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通風科、排程室。

2、集中精力注視來往車輛、行人,當接到需開啟風門通車的訊號時:

(1)立即開啟車輛行進方向的風門,發出減速進車訊號。

(2)待車輛通過後,立即關閉第一道風門。

(3)開啟第二道風門。

(4)監護車輛通過後,關閉第二道風門。

(5)不準同時開啟兩道風門。

3、發現車輛長時間停在風門處時,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風門間停車。

4、發現風門損壞時,必須及時採取措施,並向通風科、排程室彙報。

5、必須經常清除風門前後10米內的雜物、積水、淤泥等,禁止在該範圍內堆放材料、裝置等。

最新的設施裝置管理制度 篇十

一、教學裝置設施主要包括綜合教學室、理論教學室、教學儀器儀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後勤室具體負責管理;

二、教學裝置設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續齊全,帳物一致;

三、教學裝置設施的採購,由後勤室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編制《月度採購計劃》,交名匠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列入月度財務預算,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四、教學裝置設施單價在100元及以上的應進行登記,由後勤室負責建立教學裝置設施登記的文字和電子臺帳;

五、教學前由教師編制《課前準備表》交後勤室,由後勤室管理員對所使用的教學裝置設施進行認真除錯,分配學員使用。使用人員要按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說明和技術要求進行使用,防止裝置設施、儀器的損壞;

六、教學裝置設施的維護維修,按星耀集團體育中心《年度維護維修計劃》、《月度維護維修計劃》、《報修服務流程》執行;

七、後勤室管理員每季度對教學裝置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數量、質量和保管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八、教學工具、材料的領用,領用人需填寫領料單並註明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用途等,報名匠批准後,到後勤室管理員處領用;

九、教學裝置設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寫借條並註明用途、歸還時間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內的,報後勤室管理員批准後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過7天的,需報名匠批准後方可借用;

十、教學裝置設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損壞或者丟失的,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扣除折舊後的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名匠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裝置設施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