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黨內關懷幫扶辦法(多篇精品多篇

中國共產黨黨內關懷幫扶辦法(多篇精品多篇

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篇一

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1、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落實黨員主體地位。始終尊重黨員、愛護黨員、依靠黨員,為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創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環境。

2、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幫扶並重,切實解決黨員工作生活中的 實際問題。努力激發黨員的政治熱情,增強黨員榮譽感,保障黨員權 益,幫助黨員解決困難,調動黨員積極性。

3、堅持統籌兼顧,做到黨內關懷幫扶與關心幫助困難群眾有機 統一。通過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強化黨員宗旨意識,更好地服務 廣大人民群眾。

4、納入關懷幫扶範圍的黨員是指生產、生活確實困難的黨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點幫扶物件: (1)低於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2)已納入低保的; (3)因病因災致貧的。

5、黨員之間要經常交流思想,溝通情況,並堅持與黨員開展談心談話制度,做到在黨員遇到困難、發生矛盾、出現失誤、存在問題、提拔使用等情況時進行談話,談話形式既可以單獨談心,也可以集體談話。

6、每年春節“七一”等節假日或黨員患病住院、家庭發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難、有較大思想波動時,黨支部負責人要及時進行走 訪慰問,體現黨組織的溫暖。 7.研究探索建立黨員生活困難救助補助制度和關心老黨員、流 動黨員制度,形成黨員遇事有人管、困難有人幫、問題有人解決的工 作機制。積極創造條件解決黨員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增強黨 員的歸屬感。

8、要重視黨員的成長進步,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 權利,推進黨務公開。黨支部的換屆選舉、重要事項決定、發展黨員、

9、結合黨內年報統計,對生活困難、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等困 難黨員做好登記工作,為開展黨內幫扶工作提供準確資訊。

10、要積極開展黨組織結對共建、黨員結對幫扶、黨員志願者行動等活動,通過日常的關懷幫助,使困難黨員始終處在黨組織的關愛之中,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篇二

黨內關懷幫扶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根據黨的“十七大”關於建立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的精神和上級黨委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就建立健全黨組織關懷幫扶機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落實黨員主體地位。始終尊重黨員、愛護黨員、依靠黨員,為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創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 堅持精神激勵與物質幫扶並重,切實解決黨員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努力激發黨員的政治熱情,增強黨員榮譽感,保障黨員權益,幫助黨員解決困難,調動黨員積極性。

第四條 堅持統籌兼顧,做到黨內關懷幫扶與關心幫助困難群眾有機統一。通過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強化黨員宗旨意識,更好地服務廣大人民群眾。

第五條 納入關懷幫扶範圍的黨員是指生產、生活確實困難的黨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點幫扶物件:(1)、低於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2)、已納入低保的;(3)、因病因災致貧的。

第二章 黨內關懷制度

第六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領導班子成員與科室領導及工作人員之間、公司支部書記與支部委員及上級黨委之間要經常交流思想,溝通情況,並堅持與黨員開展談心談話制度,做到在黨員遇到困難、發生矛盾、出現失誤、存在問題、提拔使用等情況時進行談話,談話形式既可以單獨談心,也可以集體談話。

第七條 每年春節、“七一”等節假日或黨員患病住院、家庭發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難、有較大思想波動時,黨支部負責人要及時進行走訪慰問,體現黨組織的溫暖。

第八條 研究探索建立黨員生活困難救助補助制度和關心老黨員、流動黨員制度,形成黨員遇事有人管、困難有人幫、問題有人解決的工作機制。積極創造條件解決黨員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增強黨員的歸屬感。

第九條 要重視黨員的成長進步,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黨支部的換屆選舉、重要事項決定、發展黨員、黨費收繳、使用等黨員關注的問題都要進行公開,保障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第三章 黨內幫扶制度

第十條 結合黨內年報統計,對生活困難、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等困難黨員做好登記工作,為開展黨內幫扶工作提供準確資訊。

第十一條 要積極開展黨組織結對共建、黨員結對幫扶、黨員志願者行動等活動,通過日常的關懷幫助,使困難黨員始終處在黨組織的關愛之中。要制定幫扶措施,落實幫扶責任,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做到每名困難黨員至少有一名黨員進行幫扶。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二條 為了切實加強黨內關懷、幫扶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公司黨內關懷幫扶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第一責任人,定期研究解決黨內關懷、幫扶有關問題。

第十三條 要切實加強對黨內關懷、幫扶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將建立健全黨內關懷、幫扶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黨組織目標考核。 第十四條 及時總結和宣傳開展黨內關懷、幫扶工作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大力弘揚黨內互幫互助的優良傳統,積極營造共同關心、參與黨內關懷幫扶工作的氛圍,努力形成黨內團結和諧,廣大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全心全意服務人民群眾的生動局面。

中國共產黨黨內關懷幫扶辦法 篇三

中國共產黨黨內關懷幫扶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建立健全黨內關懷幫扶長效機制,進一步增強廣大黨員榮譽感、歸屬感、使命感,調動全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開展黨內關懷幫扶,必須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著力增強黨員黨的意識和宗旨意識,教育引導黨員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熱情關懷幫扶黨員,不斷激發黨員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的內生動力。

第三條開展黨內關懷幫扶,應當注重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援、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突出政治關懷,始終信任、依靠和愛護黨員,讓黨員在履行義務、行使權利中既有付出又感到溫暖;

(二)堅持精神激勵、人文關懷與物質幫扶相結合,突出重點物件,突出基層一線,真心實意關愛,為黨員排憂解難;

(三)堅持從實際出發,實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務求實效。

第二章政治思想和工作關懷

第四條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黨,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廣大黨員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加強政治理論教育、紀律作風教育、形勢政策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縣級黨校每年面向普通黨員安排一定比例班次,開展教育培訓。加強鄉鎮(街道)黨校等基層黨校建設,發揮遠端教育站點、黨群服務中心等教育培訓陣地的作用,組織黨員就近就便參加學習。

黨組織應當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加強日常管理監督,教育引導黨員珍視黨員身份,積極參加黨的活動,自覺加強黨性鍛鍊,勇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遵守黨章黨規黨紀的自覺性。

第五條禮敬尊崇厚待為國家事業作出重大貢獻的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授予勳章或者榮譽稱號、表彰獎勵和表揚等形式,對於作出責獻、表現突出的黨員進行囊獎。地市級以上黨組織可以根家以先進典型名義命名工作團隊、工作室、生產班組等做法。

第六條對於黨齡達到50年、-貫表現良好的黨員,由黨組織依據榮譽性紀念章頒發許可權,頒發“光榮在黨50年”紀念章。

黨員入黨紀念日,黨支部或者黨小組可以採取有意義的方式,為黨員過“政治生日”。

第七條在培養髮展入黨和黨員轉接組織關係、獲得功勳榮譽表彰時,黨組織應當派人與其談心談話,給予鼓勵鞭策。黨員受到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或者發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黨組織應當及時談話提醒,進行教育幫助。

建立健全黨員領導幹部直接聯絡黨員制度,黨員領導幹部應當積極接受黨員約談。

第八條對於犯過錯誤、受到處理或者處分的黨員,黨組織應當主動關心、加強教育,引導他們正確認識錯誤、努力改正錯誤,放下包袱、積極工作。對於處理或者處分影響期已滿、能夠深刻認識並切實改正錯誤的黨員,如其在本職崗位上做出成績、表觀突出。評先評優、職務取級晉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受影響。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黨員經清正名、清除影響。

第九條黨組織應當合理安排黨員參加入職、崗位、晉聯等培訓,鼓勵支援黨員參加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網路教育等繼續教育,積極為黨員職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第十條黨組織應當關心關懷黨員身心健康狀況,及時瞭解掌握黨員身患嚴重疾病、遭遇重大挫折、遭受家庭重大變故、經歷重大自然災害或者事故以及長期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等情況,對於遭受嚴重心理創傷的黨員,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

第十一條黨員臨終前,黨組織應當派人或者採取適當方式探望撫慰。黨員去世後,派人或者採取適當方式弔唁並慰問其親屬。

第三章重點物件關懷幫扶

第十二條黨組織應當主動關心關愛因公殉職、犧牲黨員的家庭,逐戶逐人建檔立卡,掌握其父母和配偶、子女的經濟來源以及養老就醫、入學就業等情況,明確專人聯絡,定期跟蹤走訪,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對於生活困難尤其是需要贍養老人、撫養未成年子女的,黨組織應當加強聯絡、持續幫扶。

因公殉職、中等職業學校、學教。期發具物開女入國人學,精學中成人高等學校,參用照有關政策規定給予適當照顧。因公殉職、犧牲黨員符合烈士條件的,其子女自願應徵並且符合徵兵條件,優先批准服現役。

因公購職、犧牲黨員的父母和配偶、子女生病就醫的,黨組織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對於生活特別困難的,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在政策規定範圍內,以適當形式提供醫療補助或者救助。

對於因公傷殘黨員,民政、衛生健康、殘聯等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在就診就醫、康復訓練等方面提供便利;對於生活困難的給予關心照顧。

第十三條黨組織應當敬重關愛老黨員,按照規定範圍,及時向老黨員傳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和有關檔案精神,注意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按時足額發放新中國成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建立定期增長機制。

熱情為老黨員提供學習教育、文體活動、健康諮詢、心理慰藉等服務。對於重病、高齡、失能等特殊困難的老黨員,黨組織應當經常上門看望,通過黨員義工、志願服務等方式,給予關心照顧。

第十四條黨組織應當主動了解掌握生活因難黨員情況,依託黨員管理資訊系統建立生活困難,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等黨員資訊庫通過社會保障、黨內互助等方式,幫助協調解決實際困難。組織開展“送溫暖、獻愛心”和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七一”走訪慰問等活動,為生活困難黨員提供多種形式的幫助。

對於黨員因參加重大任務、專項工作導致生活因難的,成者其家庭成貝遇到重大自然災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發情況的,黨組織應當及時派人上門看望慰問,助解決具體問題。

第十五條樹立重視基層、支援基層、關愛基層的鮮明導向,對於長期工作在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等艱苦地區的基層一線黨員幹部,黨組織應當給予更多理解、關心和支援,宣傳他們的奉獻事蹟,褒獎他們中的先進典型。加大培養選拔艱苦地區和奮戰在脫貧攻堅第一線黨員幹部的力度,注重選拔優秀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作為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市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省級機關處室負責人。加大從優秀村(社群)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定向招錄鄉鎮(街道)公務員、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力度。建立普遍輪訓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村(社群)黨組織書記制度。對於到艱苦地區工作和對口支報的黨員幹部,採取適當方式給予關心照顧,幫助解決後顧之優。

第四章組織領導

第十六條各級黨委(黨組)應當高度重視黨內關懷幫共工作,將其列入基層黨建進取評議者核重要內容。黨要(黨組)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分管領導履行具體責任人職責。黨委組織部門統籌協調黨內關懷幫扶工作,教育、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應急管理、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黨內關懷幫扶工作所需的教育培訓、走訪慰問、補貼補助、表彰獎勵、優撫優待等經費,應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予以保障;中央管理黨費和各級黨委留存黨費每年拿出一定額度作為補充。

第十八條各級黨委(黨組)應當加強對黨內關懷幫扶工作的督促檢查,對於責任不落實、搞形式主義、工作敷衍應付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追責。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19年2月2日起施行。

黨內幫扶、關懷制度 篇四

XX黨內幫扶、關懷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對建立黨內幫扶、關懷機制要求,切實做好黨內幫扶、關懷工作,加強XX(以下簡稱本行)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內幫扶、關懷工作,遵循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將幫扶與關懷相結合,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具體困難相結合,立足實際、更有效地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黨員的榮譽感。

第二章 對黨員的幫扶

第三條 建立困難黨員臺帳。各黨支部建立臺帳,內容主要包括困難黨員基本情況、家庭成員情況、年收入情況、工作生活情況、困難情況及原因等。

第四條 實行結對幫扶。原則上一名困難黨員由一名有能力的黨員進行結對幫扶。幫扶人員包括班子領導幹部、基層黨組織黨員幹部、本單位黨員。

第五條 採取黨費劃撥和黨員捐助等辦式進行幫扶,實行專款專用。

第六條 幫扶資金的使用。幫扶資金主要用於:困難黨員生活救濟補助、困難黨員重病重災救助、困難黨員子女上學費用資助等。

第七條 幫扶資金的申請、稽核。由困難黨員個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黨員大會評議通過,提交總行黨委研究,並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資金幫扶。

第八條 幫扶資金的撥付和發放。困難黨員生活救濟補助金、重病重災救助金的撥付和發放,每年在春節、“七一”前後發放;若遇到重大災情或緊急情況時,可及時啟動救助活動。

第三章 對黨員的關懷

第九條 送精神、送政策。通過召開座談會、舉辦講座、開辦宣傳欄、上門走訪等多種形式,向廣大黨員宣傳黨在現階段的各項方針政策,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宣傳改革開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傳共產黨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努力使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首先讓黨員先知道、先討論、先行動,切實增強黨員的黨性觀念,樹立自強自立、開拓創新意識,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進性作用。

第十條 開展談心。每年黨支部應根據各自實際確定談心物件,保證每三年內至少同每名黨員談心1次。根據黨員的思想動態和實際情況,做到“三個先談”,即有困難的黨員先談,黨員意識淡薄的黨員先談,有怨氣的黨員先談。採取集體談心和一對一面談等方式,瞭解談心物件的所思所想、工作生活困難,徵求對黨組織的意見,積極幫助黨員解放思想,增強黨性,樹立自信心,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增強發揮先進性作用意識。

第十一條 走訪慰問。黨支部統籌安排,在春節、“七一”等重大節日,對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退休老幹部、老模範進行走訪慰問。在黨員患病住院、生活遇到困難、發生重大災害等情況時,隨時走訪慰問。

第四章 組織領導

第十二條 開展黨內幫扶、關懷工作,總行黨委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落實黨內幫扶、關懷制度的情況,納入每對黨支部的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制度 篇五

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制度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建立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的精神,促進黨內和諧,現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黨內激勵、關懷、幫扶制度如下:

一、建立完善黨內表彰獎勵制度。堅持弘揚正氣,鼓勵先進。每年“七一”期間,開展“爭先進位”評選表彰活動,對優秀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進行表彰。每季度在支部會議上評選出一名優秀黨員予以獎勵,以培育典型,提高黨員的日常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建立黨內談心談話制度。黨員幹部之間、黨員幹部與黨員之間及黨員與黨員之間要經常交流思想。黨組織負責人要帶頭開展談心活動,做到“五必談”:黨員取得成績時必談、遇到困難時必談、發生矛盾時必談、出現過錯時必談、存在問題時必談。

三、建立“送溫暖、獻愛心”和走訪慰問制度。在每年元旦、春節、“七一”等重大節日期間,中心黨支部要認真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走訪慰問老黨員及生活困難、患病住院的黨員。在黨員、家庭成員去世、家庭受災或發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難時,黨組織對這些黨員家庭走訪慰問,積極創造條件解決黨員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增強黨員的歸屬感。

四、建立政治關懷制度。重視黨員的成長進步,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黨組織的換屆選舉、重要事項決定、發展黨員、黨費收繳、使用等黨員關注的問題都要進行公開,保障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五、建立困難黨員登記制度。針對不同黨員的需求採取不同的幫扶措施實施救助,特別是對生活困難黨員、年齡較大黨員等做好深入細緻的調查,確保弱勢群體黨員始終處在組織的關愛之中。

六、創新實際,務求實效。黨組織要根據中心情況,不斷創新形式,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的新載體,紮實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