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工作報告多篇

督察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國家土地督察加強核心業務建設的探索工作報告

20__年以來,上海督察局把打造國家土地督察核心業務作為主要工作,舉全域性之力,高頻率、高強度、大範圍開展例行督察和稽核督察,在督察區域內引起積極而廣泛的反響。通過開展這些土地督察的核心業務,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社會影響不斷擴大,地位逐步鞏固,權威逐步樹立,有力促進了被督察地區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的進一步好轉。

一、四輪督察行動組團式輪番展開

今年以來,上海督察局共組織開展了四次較大規模的土地督察工作:

上海市南匯區土地例行督察。在精心準備的基礎上,上海督察局於3月30日~4月15日,以本局人員為主,從督察區域內國土資源系統借用少量人員,組織了一支共計30人的隊伍,在上海市南匯區開展了該局組建以來第一次土地例行督察。這次例行督察前期準備工作做得比較充分,在總結借鑑兄弟局先行經驗基礎上,制定了包括技術規程、質量管控、黨建工作等在內的9項管理制度,提前進行資料交接和地方土地管理制度的收集、稽核等,確保了這次例行督察工作的有序開展和保質保量高效完成。

第一輪稽核督察。5月5日~5月26日,上海督察局派出3個督察組共計38人,在該局督察區域內進入第九次衛片執法檢查監測範圍的上海市奉賢區,浙江省杭州市、紹興市、湖州市、溫州市,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莆田市,以及寧波市、廈門市等10個市(區),開展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事項督察。根據跟蹤瞭解擴內需用地情況,開展第九次衛片執法檢查和15號令預警督察,迅速摸清督察區域土地管理基本情況的督察工作需要,這次督察以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事項為主,結合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執法和擴內需用地情況等,進行了內外業稽核和土地管理基本事項稽核。

第二輪稽核督察和例行督察。7月6日~7月20日,上海督察局派出27人的工作組,分赴浙江省舟山市和金華市開展第二輪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事項督察,同時在舟山市的定海區和金華市的永康市開展土地例行督察。這次督察行動在繼續鋪開稽核督察工作的基礎上,抓住時機,對縣級行政區域開展例行督察,嘗試面上把握與點上突破的結合,探索綜合運用督察手段來提高土地督察的工作效率。

第三輪稽核督察和例行督察。9月8日~9月23日,上海督察局派出35人的工作組,分赴福建省漳州市和南平市開展第三輪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事項督察,同時在漳州市的龍海市和南平市的建陽市開展土地例行督察。這次稽核督察和例行督察除了完成規定的督察任務之外,還要結合“雙保行動”督察推進階段的工作和海西經濟區建設專案用地情況,重點督察土地供應是否符合有關政策和標準,土地批而未供、批而未用等情況,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和用地標準,搭車用地、藉機圈地、侵害農民權益的問題進行重點督察。

二、探索適合督察區域的督察方式

上海督察局督察區域內的上海市、浙江省和福建省等兩省一市,在我國的經濟地位高、影響力大。在這個地區,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對這一區域經濟影響明顯的背景下,大範圍、高強度、不折不扣地開展土地督察工作,全面摸查和督促糾正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問題,理順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職能,推動完善土地管理體制等,需要大勇氣、大決心、大智慧。

在上海督察局今年年初的務虛會上,部分同志感到心裡沒底,擔心嚴格的土地督察會與中央擴內需保增長的巨集觀政策不協調,擔心這支大部分同志還未參與過土地督察實戰的隊伍挑不起重擔。對此,上任不久的高向軍局長和局領導班子在反覆權衡後鼓足勇氣,果斷決策,迅速行動,頂著壓力首先在上海市南匯區開展了例行督察,之後又迅速將督察業務在浙江和福建兩省鋪開。在國家土地總督察和副總督察的親切關懷和精心指導下,上海督察局較好地解決了督察中發現的各項重大問題,既讓地方政府認識到土地管理工作的不足,又與地方政府保持著良好的關係;既推動了地方整改,又保障了正常建設專案用地。

這四次督察實踐的方式、範圍、側重點和深度都不盡相同,可以說各有特點,總體上呈現出創新和綜合運用各種督察手段來探索快速高效的督察工作方式的共同特徵,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十分重視前期謀劃和準備,努力探索適合督察區域的工作方式。南匯土地例行督察的前期準備,在總結兄弟局已有經驗的基礎上,努力嘗試對土地例行督察制度框架的構建和完善,對已有的成熟做法進行制度總結,制定形成了包括運作模式、內外業稽核規範和技術規程、質量管控、人員管理、會議、對外聯絡、黨建等9項管理制度。三輪農地轉用和徵收審批事項督察也都十分重視前期謀劃。第一輪稽核督察在今年年初做工作計劃時,僅涉及3個地區。在具體籌備時,上海督察局針對擴內需形勢和“雙保行動”的需要進行了相應調整,將10個第九次衛片執法的監測城市全部納入督察範圍。同時,將稽核督察的內容由農地轉用和徵收審批事項這個單一物件,調整為以農地轉用和徵收審批事項為主,以及對土地利用和管理基本情況的普查和摸底;將這項業務的開展方式由在駐地開展抄報材料審查,調整為派員赴實地開展內外業稽核和調查研究。根據以上調整,在具體運作、資料要求等方面作出了相應安排。

優化組合各種督察手段,提升督察效能,拓展督察工作廣度和深度。上海督察局通過開展三輪稽核督察和三輪例行督察,全面推進側重“點”的例行督察和側重“面”的稽核督察。三輪稽核督察在督察範圍和督察工作量上,規模都比較大,尤其是第一輪稽核督察涉及10個市(區),基本覆蓋了督察區域土地利用比較活躍的地區,創造了一次督察地區最多的紀錄。後兩輪稽核督察,分別在浙江舟山、金華和福建漳州、南平兩個地級市開展的同時,又在兩市分別選擇一個縣級行政區域同步開展例行督察,將稽核督察和例行督察相組合,在靈活開展督察工作、探索督察工作手段的綜合運用上作了嘗試。這三次督察都是集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快速“作戰”,並短時間內在督察區域內形成了督察工作的極大聲勢,引起了各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督察工作基本實現又好又快,督察手段優勢互補,督察工作實現了質量與效率、成本與效益的結合與優化。

把督察工作的目標聚焦在推進地方建立土地管理長效機制上。在今年以來的歷次土地督察工作中,上海督察局注重將土地管理基本性事項稽核納入督察範圍,並把推進地方建立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作為土地督察工作的落腳點,指導被例行督察和稽核督察地區邊查邊改、健全體制,進一步落實共同責任機制。上海市南匯區、奉賢區,浙江省永康市、舟山市等地已經形成一定工作成果,下一步可以總結推廣,從而促進上海局督察區域內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土地管理新機制建設的點上突破以及由點及面,促進整個督察區域的土地管理制度建設。

注重配合開展調查研究,剖析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一方面,對在開展土地督察核心業務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篩選、梳理和彙總,結合年初工作計劃,對調研課題進行調整和豐富。在開展核心業務過程中或之後,專門開展調查研究,剖析問題根源並探索解決路徑,形成專門報告材料,提出加強和改善土地管理切實可行的政策建議報總督察。另一方面,在督察工作開展期間,針對當地土地管理好的做法和經驗,通過走訪調查、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協調各方面意見,提出有利於土地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的意見和建議,促成督察工作真正見效果、出成果。

三、推動土地管理責任政府建設

土地督察核心業務的高頻率、高強度、大範圍開展,取得了四方面積極成效:

推動了土地利用和管理長效機制和共同責任機制建設,被督察物件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明顯好轉。開展督察後,各被督察區域邊查邊改,紛紛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長效機制。浙江省永康市在例行督察期間,召開了全市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工作會議,會上簽訂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和土地管理共同監管責任書。舟山市在稽核督察後不久即召開了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會議,市政府與涉土部門簽訂了土地管理責任書。寧波市鄞州區、杭州市、上海市奉賢區等市(區),均在稽核督察後簽訂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建陽市委、市政府出臺了健全和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意見,並與市相關部門、鄉鎮(街道)簽訂了土地管理共同監管責任書。

提高了地方政府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土地管理部門的地位得到提升。通過四次督察行動,各地對土地管理工作更加重視,把土地管理納入政府核心工作重點研究。上海市市長韓正表示,上海市一定嚴格按照國務院的要求,保持在嚴格土地管理方面的高度自覺性,切實依法做好土地管理。第一輪稽核督察完成後,上海督察局在與寧波市副市長和上海、浙江、福建、廈門等省(市)政府副祕書長就第一輪稽核督察情況交換意見時,五省(市)均表示要高度重視整改意見,認真組織整改,努力探索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和土地利用管理及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提高土地管理水平,促進科學發展。政府領導的重視有效提升了地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地位,為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創造了更加有利的工作環境。

鍛鍊了土地督察隊伍,幹部綜合能力顯著提高。上海督察局督察幹部在土地督察實踐中學習,在學習中實踐,業務素質、工作能力迅速提高,工作作風也更為嚴謹紮實。與年初相比,全域性幹部普遍業務更加成熟,隊伍更有戰鬥力。

宣傳了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地位繼續鞏固。通過四次督察行動和廣泛宣傳,更多的人瞭解了國家土地督察制度。上海督察局土地信訪件持續增多,說明國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影響力正在不斷擴大。國家土地督察工作還受到地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特別是土地執法部門的大力歡迎,認為督察局是他們的依靠,土地督察/:請記住我站域名/工作是他們爭取更多支援、改善工作軟環境的機會,能推動一些他們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得到解決。

四、將核心業務引向新的廣度和深度

下一步,上海督察局將從以下四方面繼續推開和深化土地督察核心業務:

繼續探索深化督察核心業務。探索建立符合本督察區域的土地例行督察長效機制、質量控制體系和土地管理綜合評估指標體系,研究制定例行督察辦法;重點圍繞批後供地環節監管和擴內需專案用地情況,繼續開展和深入推進審批事項督察,提高土地督察核心業務的質量和效率,實現土地督察工作的全覆蓋和可持續。

認真梳理、總結和消化三輪土地例行督察和審批事項督察工作經驗,形成經驗成果。三輪督察每一輪都各有特點,前期謀劃和具體運作都不斷改進,督察效率和質量穩步提升,局面更可控,效果更顯著。下一步要進行經驗總結和制度歸納,推動業務規範和制度建設,加強土地督察成果的應用,為更好地開展新的土地督察工作打好基礎。

跟蹤瞭解督察意見的落實情況。採取座談會、暗訪、檢查驗收等多種形式,從不同角度對被督察地區的整改意見落實情況、土地利用和管理真實情況進行跟蹤瞭解,檢驗督察工作效果。繼續督促被督察地方政府層層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建立和落實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和土地執法長效機制。在點上突破的基礎上謀求面上推進,繼續督促五省(市)政府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構建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

根據實際情況,以督察室為單位,自行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和信訪督察,進一步豐富督察核心業務體系。在前幾輪例行督察和審批事項督察梳理出重點地區、重點問題的基礎上,由點及面,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督察。對在督察中發現、從信訪中獲取線索、媒體曝光的違反規定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重違反國家產業和供地政策、搭車用地、藉機圈地、侵害農民利益等重大違法案件,進行一次集中處理,及時移交,堅決查處,並在主流媒體曝光,對違法用地行為形成有力震懾。同時,圍繞各地耕地保護年度目標的落實情況開展嚴格的專項督察,倒逼建設用地審批供應走向規範。

【第2篇】單位森林防火督察情況工作報告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根據xx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開展森林防火專項檢查的通知》(xx森防指﹝xx﹞1號)檔案要求,我院作為xx鎮、xx縣森林防火牽頭單位,對其開展了森林防火檢查工作督察,現將督察情況總結如下:

一、聽取了兩鎮森林防火工作情況彙報

xx鎮、xx縣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責任,將上級的檔案精神和領導的指示落到實處,於年初召開森林防火專題會議,並與林區村社(業主、墳主)簽訂森林防火目標責任書,併成立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組長的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各村成立護林防火小分隊。

二、深入林區及景區一線實地檢查各項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兩鎮在主要地段懸掛森林防火橫幅30餘幅,印刷固定森林防火宣傳標語若干。大大增強了群眾安全防火意識,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責、人人蔘與”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大了巡護力度,認真落實了森林管護員的責任,使森林管護員真正做到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第一責任人。向林業村村民發放護林防火值班人員聯絡電話,聯絡電話上詳細地記載了各管護所森林火險報警電話,使農民能在發現火險時第一時間報告,做到了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撲救。通過加強宣傳,並對痴、呆、傻和精神病人進行了逐個登記,落實監護,切實加強管理。完善野外用火審批、用火規範、用火監管等制度,做到了野外用火有章可循。鎮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各村和重點山場進行了巡查,發現“六不準”野外用火行為,給予用火人從嚴從重處理;抽出資金配備了風力滅火機、油鋸、往復式打水槍、強光電筒、防火服等森林防火裝置;各村均落實了人員達15名以上由身強力壯人員組成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

三、檢視、提取並影印相關工作落實憑證

兩鎮從3月中旬至今進行了多次清山行動,有效地控制了野外火源。開展了打擊違法用火、亂砍濫伐林木和非法侵佔林地違法活動專項治理工作。先後出動護林員100人次、車輛20車次、摩托車200車次,清查範圍達到40平方公里,加大森林火案查處力度以及監測密度,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通過嚴厲打擊違法用火、亂砍濫伐林木和非法侵佔林地違法活動專項治理活動,起到了很大的威懾作用,大大減少了對植被的破壞,減輕了防火壓力,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四、認真查找了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不足

通過督察,兩鎮均做到加強領導,嚴肅紀律,嚴格獎懲,鄉紀委對森林防火工作將進行跟蹤督查,當發生森林火災時,要求各相關單位參照《森林火災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組織行動進行火災撲救,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因防範不嚴,組織不力,導致火災蔓延,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防火責任人的領導責任,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火災發生後掛村領導、駐村幹部必須三天內認真瞭解火災的時間、地點可疑人物及有關線索,配合林業公安查處辦案,對不聽排程、安排,撲火的鄉村幹部通報批評,對忠於職守,組織有力,成績突出,撲救勇敢的予以獎勵。

【第3篇】稅收執法督察的工作報告

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報告篇一

為了推進稅收執法責任制,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管理資訊系統,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積極利用總局綜合資料分析平臺開展執法督察,充分發揮督察內審監督作用,提高監督效能,現將稅收執法情況分析報告如下:

一、稅收執法督察:

(一)深刻認識稅收執法督查的作用

1、稅收執法督察是規範稅收執法行為的必然要求

稅收執法人員緣於知識、能力、經驗的差異,在沒有利用權力謀取私利的情況下,也會出現因對稅法理解不同而造成執法行為不規範,不能準確體現稅法立法宗旨的情況。這種情況的大量存在,必然制約依法治稅水平的提高。要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一方面需要加強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稅收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使其自覺抵抗稅收權力誘惑,自覺加強業務修養,提高稅收執法水平;另一方面則必須要加大執法督察的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在最大限度遏制並消除稅收執法人員的稅收腐敗和過錯的同時,迫使他們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約束自己行為,規範執法,以適應日益發展的稅收執法需要。

2、稅收執法督察是提高徵管質量的有力保障

稅收徵管與規範執法密切相關,只有稅收執法規範,執法人員都能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辦事,稅收徵管質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反之,如果執法不規範,就會產生一系列的執法隱患和不良後果,

這肯定會嚴重影響執法效率和徵管質量。稅收執法督察可以監督和規範執法行為,及時發現並根除執法隱患和徵管漏洞,防微杜漸,從而助推徵管質量的提高。

3、稅收執法督察是保護稅收執法人員的具體措施

稅務幹部在執法工作中面臨較大風險。由於目前法制不夠完善,稅收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還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社會上的腐敗氛圍和執法人員面臨親情友情的干擾,以及權力對執法的掣肘等原因,再加上與執法物件間的直接利害衝突明顯,這些因素造成了稅收執法工作是一個比較容易犯錯誤的工作。古人云“嚴是愛,縱是害”,稅收執法督察是稅收執法行為的緊箍咒,是執法警鐘,有利於稅收執法人員不犯錯誤,少犯錯誤,是保護稅收執法幹部的具體措施。

(二)稅收執法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各級稅務部門在稅收執法督察中採取了很多措施,力度不斷加大,但還是不同程度的存在諸如認識不夠、職能發揮不夠、督察手段單一和督察重點不明確等問題。

1、對稅收執法督察的重視還不夠 ,特別是自查階段流於形式。不少同志認為,經過這幾年的規範執法及執法檢查工作,執法水平與以前相比有了較大提高,現在執法基本規範,運轉比較正常,存在的都是一些小問題,不足為怪;還有部分同志認為執法督察是上頭的事,且難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賴和畏難情緒;有些單位和個人只強調組織收入這個中心,輕視乃至忽視稅收執法督察。更有少數稅務幹部,把接受督察當成一種負擔,把督察看作是對自己的不信任。每年

執法督察自查時,不是深刻地反思原來執法過程的的對與錯,而是應付了事,流於形式。加之執法督察員多為一崗多職,沒有專職人員,無疑從另一個方面弱化了執法督察的職責。

2、稅收執法督察人員素質和業務水平還需提高

稅收執法督察是對稅收執法行為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實施全程監督、監控、檢查。這就要求稅收執法督察人員不但要熟悉稅收政策,精通稅收業務,而且要掌握稅收徵管操作規程和現代資訊科技,以保證稅收執法督察工作有效開展。目前,由於執法督察人員大多數不是業務骨幹或能手,對稅收執法實體和程式不是十分清楚和明確,一些督察人員開展執法督查不知從何入手,有問題查不出,或查出問題不全面,應付了事,削弱了稅收執法督查的作用。

3、稅收執法督察的職能作用沒有完全發揮

稅收執法督察不同於單純的稅收執法檢查,監督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和重要職能,通過督察,在發現問題的基礎上要研究探索和完善監督機制,最終達到規範執法的目的。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把稅收執法督察混同於執法監察和執法檢查,只重檢查不重監督,偏重於對稅收執法行為完成後的檢查,即使是糾正過錯行為,也往往以追究數量、追究面作為衡量執法督察工作成績的主要指標,而對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依據是否充分,工作程式是否恰當,崗位職責是否明確等問題深入探究不夠。

4、稅收執法督察還有一定的盲目性

稅收執法督察應該是一項系統工作,要有與監督機制相適應的一

整套制度、規章、辦法和計劃。目前,大多數的督察存在盲目性的問題,內容不夠明確,重點不夠突出,往往是哪個環節出問題,就針對哪個環節制定監督制度、進行監督檢查,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式雖然可以收一時之效,但常常治標不治本,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5、稅收執法督察的手段還不夠豐富

一方面督察的方式方法單一。稅收執法督察還停留在人工查閱、實地核實等簡單手段上,科技含量不高,資訊化技術應用不夠,沒能充分利用好徵管軟體、網路等資訊平臺。大多稅務部門的督查機構攝像機、照相機等辦案取證工具配置不全。另一方面沒有充分利用外部監督機制開展督察。沒有能通過聘請的義務監督員,以及政務公開、網路反映的情況發現稅收執法過錯線索,確定督查計劃,有目的的圍繞熱點開展稅收執法督察。

(三)加強稅收執法督察的對策

1、提高認識,增強稅收執法督察的主動性

加強稅收執法督察必須形成合力意識,建立責任體制,形成“職責分明,崗責一致,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方面稅收執法督察人員要消除“怕得罪同事”、“怕領導不高興”的顧慮,改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民不舉,官不究”的錯誤認識,主動履行督察職責,實施對稅收執法權的有效督察。另一方面各個稅收執法部門和一線稅收執法人員要提高認識,走出執法督察就是找自己麻煩的思想誤區,充

分認識督察也是關心、督察就是保護的道理,主動接受督察。另外,在配齊、配強執法督察人員的同時,要加強對督察人員的培訓,提高

他們的業務技能。在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成立鬆散型管理的督察辦公室,配備日常專職人員2人,在不同部門抽調多名業務突出、素質高的幹部為成員,日常在各部門工作,在實施督察時隨時參加,這樣也同時解決了督察人員素質不高的問題,保證了督察工作的質量。

2、擴大內容,充分發揮稅收執法督察的監督作用

要充分發揮稅收執法督察的雙重職能作用,既要檢查,更要監督。不僅進行事後督察,還要對事前、事中開展監督檢查,擴大檢查範圍,加大監督力度。一項較大的稅收執法工作,如一些稅收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是否制定了周密的計劃,是否制定相關的監督制度,是否合理分權、合理制權,這些都應納入到稅收執法督察之中。在開展具體稅收執法工作過程中,督察部門也應及時開展督察,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使整個工作不偏離方向,避免事後查出問題,造成損失,無可挽回。

3、明確重點,解決稅收執法督察的盲目性問題

當前,要著重加強對稅收減免、個體工商戶稅收核定、發票管理、稅務檢查等工作的督察。發揮稅收執法督察在徵管工作中的作用,實現對稅務登記管理,票證、發票管理,所得稅減免,稅款徵收,稅務稽查等稅收執法行為進行全程、全環節的督察,使稅收執法責任制從單一的結果控制轉向過程與結果的並重控制。

4、制定計劃,有序開展稅收執法督查察

在制定序時督察計劃的同時,應根據本單位執法工作實際,結合執法監督工作的要求,按照業務分工分別制定出稅政法規類、徵收管

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報告篇二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為全面掌握我市地稅系統的稅收執法督察情況,根據《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開展全國稅收執法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局年初下發的《稅收執法督察工作方案》,由法規處處牽頭,其他各處(室)參與,組成考核組,於11月1日至18日,對我市11個區(縣)地方稅務局開展了度稅收執法督察考核工作。現將考核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認真安排部署稅收執法督察考核工作

稅收執法督察是規範稅收執法行為,構建和諧徵納關係,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加強保障監督、提高稅收徵管質量的一項新舉措。做好稅收執法督察工作,對於我局推動稅收執法工作科學化、精細化,提高稅收執法監督透明度,加強廉政建設等方面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領導高度重視,明確考核任務。自我市地稅系統全面貫徹執行稅收執法督察工作以來,我局黨組高度重視,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規範稅收執法、推進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來抓,並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做了專項部署和要求,多

次強調《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是依法治稅工作的“主思想”,稅收執法督察是依法治稅工作的“主抓手”,並將稅收執法督察考核結果納入年終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的評比,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其他各處(室)負責人任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保證了考核工作有領導、有計劃、有監督、有落實。

(二)認真梳理線索,明確考核重點。為切實把我市地稅系統稅收執法督察工作抓好、抓深、抓細,考核前,從三個層面認真梳理執法督察線索,確定考核重點:一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及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稅收執法督察工作確定的重點內容,結合實際,確定考核重點;二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檢查規則》及《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評議辦法》篩選考核重點;三是多次召集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的骨幹力量徵集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補充考核重點。根據以上確定的重點內容制定嚴謹的考核計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即《稅收執法督察考核專案表》,該方案基本實現了檢查尺度統一、檢查深度統一、檢查層面統一,力求對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的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在考核過程中證明這一步驟使考核路徑清晰,標準明確,有效的提高了考核工作的效率。

(三)查前嚴格培訓,明確考核途徑。10月27日至28日對

考核組成員進行了集中培訓,主要學習稅收執法檢查、稅收執法責任制相關檔案及講解和說明《稅收執法督察考核專案表》中的考核專案、考核要求、檢查方法、路徑等。

此次考核採取“聽、看、查、議、評”的方式進行。“聽”是聽取被查單位的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彙報;“看”是看有關檔案、案卷、文書、資料(含徵管資料)、報表及實地檢視等;“查”是對稅款徵收、稅種管理、稅務稽查、政策執行、違規查處、行政管理等行為進行檢查;“議”是召開各種不同範圍型別的會議,聽取意見及建議;“評”是對執法和管理狀況做出綜合評價,並結合考核專案表對被考核單位進行評分。

(四)實地延伸檢查,明確檢查深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工作督察確定的重點檢查內容,選取了包括房地產業、建安業在內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業戶作為實地延伸檢查物件,檢查是否存在應繳未繳稅款,是否按規定申報,是否按規定開具、取得發票等情況,並將企業、個體工商業戶實地調查資訊及時與徵管軟體中資訊進行比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確保了稅款及時入庫。

二、認真做好考核總體評價工作

(一)取得的成效

從總體情況來看,各區(縣)地方稅務局能夠把組織收入及依法治稅工作,作為總攬全域性、重點落實的首要任務,以嚴格落實稅收政策,全力推動依法治稅,使我市地稅系統執法監督成效逐年提升。一是稅收政策得到層層落實。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均能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範性檔案,未制定任何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制度的檔案;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方面,我局利用監督、檢查、否決“三權”,對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的減免稅審批進行監督管理,各局均能做到依法減免;二是稅款能夠及時入庫。嚴格按照規定徵收各項稅費,未發現延壓稅款、提前徵收稅款、違規批准緩稅或混淆預算級次入庫的現象;三是稅務檢查及處理逐年規範。從檢查中看,稅收執法主體資格及執法程式合法,稅務違法行為處理中所應用的稅收法律、法規準確;四是稅務稽查力度加大。稽查部門基本上依照稽查規程選案、實施、審理、執行,並按照《重大案件審理規程》的規定向稽核部門報送案件;發揮了以查促管的作用;五是自查工作紮實有序。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的自查面達到100%,做到了檢查有底稿、查處有依據、情況有反饋、檢查有結論、結果有通報、問題有整改、過錯有追究。

(二)考核發現的問題

綜合本次考核結果,結合日常掌握的情況,我局對被考核單位執法行為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理歸納:

1.稅收政策執行方面

個別享受優下崗惠政策納稅人減免稅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上報。涉及納稅人2戶,現已改正。

2.稅務行政處理方面

自新《發票管理辦法實施以後》,稅收管理員仍然存在使用老辦法對違法的納稅人進行處理的現象。考核組已要求各局進一步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增強責任心,規範稅務行政處罰程式和內容,提高稅務行政處罰質量和效率,防止此類行為再度發生。

3.稅務管理方面

此次考核,將稅費徵收、發票的“領、銷、開、繳”、涉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