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強鎮”後行政執法情況彙報

**區市場安全監管局“簡政強鎮”後行政執法情況彙報<?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簡政強鎮”後行政執法情況彙報

 

一、基本情況

1、部門設定及其職權範圍

“大部制”改革和“簡政強鎮”後,楊和**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為**區市場安全監管局楊和分局。我分局現有幹部職工12人,由關卓明擔任局長,並設常務副局長、副局長各一名。根據我分局的職責,設立辦公室、綜合監管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管辦公室3個科室。其中辦公室2人,主要職權有:綜合協調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分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分局機關文祕、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管理分局屬國有資產;面向社會提供市場安全監管資訊諮詢和釋出;負責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包括開展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領域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負責配合區市場安全監管局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初級安全主任和特種作業人員等各類監管物件的培訓工作;監督、指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培訓工作。綜合監管辦公室4人,主要職權有:承擔餐飲單位、集體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監督餐飲服務單位、集體食堂的日常衛生,負責<?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000平方米以下的非連鎖經營餐飲場所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核發和證後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負責貫徹執行文體市場的相關法規政策,承擔歌舞娛樂、演出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營業性演出內容核准、設立營業性文藝表演團體等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酒類專賣管理的政策、法規,履行酒類專賣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對酒類商品的批發、零售實施行業管理,負責核發酒類零售許可證及進行年度稽核;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農業市場監管的政策、法規,承擔種子種苗、化肥、農藥、魚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核發(許可權內)和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備案等工作;負責水域灘塗養殖使用證核發和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核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牲畜(生豬、菜牛、活羊)屠宰管理的政策、法規,對牲畜屠宰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管辦公室3人,主要職權有: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裝置設施安全情況;對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隱患,並報區市場安全監管局備案;負責危險化學品建設專案設立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專案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危險化學品建設專案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備案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工作;承擔鎮(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資訊系統、應急平臺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等工作。

2、行使職權

“簡政強鎮”以來,我分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做到依法行政。特別是區局下放13項事權後,我分局進一步明確各事項的責任人,要求各責任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相關審批手續,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我分局在開展行政執法工作過程中,要求至少2人以上進行,並按要求填寫相關的執法文書,做好相關的證據取證和儲存,認真對照《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進行處罰。

 3、對外銜接

為使我分局工作人員儘快熟識相關業務,我分局加強與上級部門和其它部門的溝通銜接。向上主要與區局聯絡,主動請教如何開展下放的13項事權工作,必要時邀請區局相關科室人員到我鎮實地指導,使我分局工作人員對行政執法方面知識更深刻。向下積極與各生產經營單位聯絡,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它們主動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橫向方面,積極與鎮工商、派出所、交警中隊、環運、衛計、建設、農業、經促等部門進行溝通聯絡,在進一步完善我鎮生產經營單位名冊,餐飲場所名冊、農藥經營單位名冊等基礎上,積極組織聯絡執法行動。2011年以來,我分局聯合上級主管部門或其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12次,暫扣爆竹11噸,沒收銷燬煙花爆竹約350公斤,沒收非法出版物1100多本、音像製品3000多張,對3家企業進行行政處罰。

二、存在問題和解決辦法

1、行政執法主體及職權存在問題

(1)打“三非”難度較大。特別是未辦理“營業執照”的生產經營單位,即使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因不存在責任主體,我分局不能立即作出責令整改或行政處罰,只能提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安全隱患消除時限較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得不到保障。

(2)“網咖”監管主體重複。對於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監管,我分局只能行使表面的監管職權,即只能現在檢查才能發現存在問題,對於“網咖”色情、非法資訊的傳播,則難以監管。而公安系統也有監管職權,且採用高科技的網路及視訊的監管方式,能實時對“網咖”進行監控。

2、工作人員行政執法資格存在問題

現我分局有12個工作人員,但全部都沒有執法資格,其中有6人的執法資格證過期,4人為聘員或企業職工不具備領取執法資格證的條件。

三、存在的其它問題及建議

自2006年9月份,**監成立以來,**監的工作人員的編制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現我分局12人中,4人為鎮政府公務員,3人為建委編制,3人為政府聘員,1人為文化站編制,1人為企業編制。工作雖然都在安監分局,但沒有歸屬感,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大打折扣。建議儘快解決我**監分局工作人員的編制,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資格。

 

**區市場安全監管局楊和分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