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改制職工集資建房實施細則

Xxx廠國有企業改制職工集資建房實施細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國有企業改制職工集資建房實施細則

 

一、總則

(一)為解決Xxx廠國有企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根據Xxx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Xxx發[2009]22號)的有關規定及《Xxx廠國有企業改制職工集資建房方案》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二)本實施細則只適用於Xxx廠因企業改制而進行的集資建房。

(三)Xxx廠集資建房是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組成部分,是解決Xxx廠企業改制職工住房安置問題的方式,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普通住房。

(四)Xxx廠集資建房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            負責和管理。縣直相關職能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強化服務意識,簡化辦事程式,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為確保集資建房專案的順利實施,成立Xxx廠國有企業改制職工集資建房專案組織實施小組,具體負責Xxx廠集資建房專案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組織實施。專案組織實施小組組成人員從縣建設局、縣房改辦、縣經貿局、縣監察局、縣國土局、縣審計局、縣物價局、縣房產所、Xxx廠等單位抽調,專案組織實施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集資建房的條件

(一)住房確有困難需要安排的職工。

(二)未享受經濟適用住房、福利分房、集資建房及未參加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的職工,可以參加集資建房。凡職工夫婦雙方已有一方按房改政策購買單位公有住房(房改房,含已購部分產權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已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參加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的家庭,不得再參加集資建房。

(三)未領取異地安置費的離退休職工,可以參加集資建房。已領取異地安置費離退休的職工,不得再參加集資建房。

三、集資建房的物件

符合集資建房條件的Xxx廠20xx年x月x日在冊的職工和離退休職工。

四、集資建房方式和集資建房的申請及稽核辦法

(一)採取全額集資建房的方式。

(二)參加集資建房的人員必須經縣房改辦資格審查,並上牆公示,接受廣大職工監督。

(三)符合條件的職工,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房改辦資格稽核,提交Xxx廠國有企業改制職工集資建房專案實施小組討論,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後,確定為集資建房物件。

(四)以通告形式通知參加集資建房的物件提交申請書及交納集資款,參加集資建房的物件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申請書及交納集資款。凡不按通告規定時間提交申請、交納集資款的以自動棄權論處。

(五)集資建房物件持以下有關證件到集資建房專案實施領導小組指定的辦事地點填寫《集資建房申請表》。

1、出示結婚證原件,提交影印件;

2、出示夫婦雙方居民身份證原件,提交影印件;

3、提交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原件(內容包括:性質、工作單位,參加工作時間等),經辦人簽字、部門蓋章有效;

4、在職職工出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證明原件,提交影印件;

5、離退休職工出示退休證原件,提交影印件;並提交未領取異地安置費相關證明。

以上證件經核驗後,除相關部門開具的證明留存原件外,其他均留存影印件。

五、房款的預交和集資建房價格

(一)集資建房物件在接到負責和管理集資建房單位發出交款通知後在30天內,按預算成本價預交房款的60%。集資款要專款管理、專項使用,接受縣房改部門的監督。

(二)集資建房按實際成本計算集資金額,實際成本包括拆遷費、勘查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建設用地報批的應繳規費、管理費等因素。實際成本由縣審計、物價部門審定,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後,縣房改部門備案。由負責和管理集資建房單位將集資建房的價格及其計算依據、標準告知參加集資建房的職工。

六、集資建房的建設和監督管理

(一)由                按照《招投標法》程式組織招標,選擇具有資質、良好誠信、社會責任感強的建築企業和監理公司實施集資建房的施工和監理

(二)集資建房專案組織實施小組要全面掌握集資建房建設的情況,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和對成本的監審,確保集資建房做到質價相符。

(三)集資建房建設專案實行驗收制度。住房建設專案竣工時,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採取一戶一驗方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集資建房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發給建設質量合格證書;對驗收不合格的集資建房不得交付使用。集資建房專案的各種配套設施建設,要按照小區規劃設計的要求與專案建設同步進行;凡配套設施達不到規劃設計要求的,不能通過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

七、集資建房的產權與管理

(一)集資建房人擁有有限產權。產權管理參照Xxx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Xxx發〔2009〕22號)第三十六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繼續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的規定執行。

(二)集資建房建成驗收合格,集資建房人員交清全部房款後,由負責和管理集資建房單位將住房交付給集資建房人。房屋所有權證書由專案實施領導小組統一負責辦理,其中,房屋的契稅、測繪費、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按國家規定由集資建房人員承擔。

八、集資建房建設地點、規模和戶型面積

(一)建房地址。建房地址定在現Xxx廠生活區內,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好規劃, Xxx廠職工集資建房專案,必須嚴格按規劃實施。

(二)建設規模。**住宅樓6棟216 套。

(三)建築面積。住房建設面積根據Xxx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Xxx發〔2009〕22號)的規定,每單套住房面積為60平方米和80平方米兩種戶型(含公攤面積)。樓層為7層,1層為雜物房。

(四)建築面積標準參照《Xxx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控制職工住宅標準的通知》(Xxx辦發〔1995〕39號)的規定確定。住宅面積超標按照《Xxx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Xxx發〔2009〕22號)的第五章第三十二條“超過核准面積的部分,按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補交差價款”。的規定執行。

九、優惠政策

(一)集資建房原則上不收取管理費,不得有利潤(指業主不得有利潤)。

(二)集資建房專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相關收費及優惠基本情況如下(按建安工程費總額計算):

1、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

2、市政建設配套費1.5%(免收)

3、勞動保險費2%

4、圖紙設計費3.5%

5、工程監理費2.5%

6、審圖費6000元/棟

7、標的費3‰

8、牆改費8.6元/㎡

9、建築工程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1200元/棟

10、質檢費、工程決算費、預算編制費8‰

11、測量平整土地費5元/ ㎡

12、白蟻防治費2.4元/ ㎡

13、防雷驗收稽核費1.2元/ ㎡

14、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法規徵收。

十、住房分配辦法及各樓層之間價格差

(一)實行搖號選房。集資建房專案竣工驗收合格後,首先將所有套房進行編號;再將所有參加集資建房的人員通過抽籤的方式確定搖號序號;然後按搖號序號順序進行搖號選房。

(二)住好樓層要多交錢,各樓層之間價格差的具體辦法見下表。

 

 

樓房層次增減率

<?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

  

 

 

         樓層

住樓層   增減% 

7層

一層

-1

二層

+2

三層

+2

四層

+2

五層

+1

六層

0

七層

-3

十一、本實施細則由                負責解釋。

 

 

 

 

                  Xxx國企改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