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使用的實施方案

局各股室、隊、中心:

福利費使用的實施方案

為了保障縣局正常福利開支,規範資金管理,根據《交口縣財政局、交口縣人力源和社會章局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福利費提取標準的通知》(交財行[2017]825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我局工作人員福利費使用的實施方案。

一、提取的福利費用於解決我局工作人員的生活困難和縣局的集體福利

(一)生活因難補助範國

1、工作人員家庭基本生活確有困難;

2、工作人員個人或家屬患病支付醫藥費困難等;

3.工作人員的其他特殊困難,如因天災導致的經濟生活困難等,生活困難補助原則上受助人當年只能補助一次,確需重複補助的將從嚴掌握。

(二)集體福利使用範圍

我局全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包括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不包括臨時工。對於不同年齡、不同性質的職工確定不同的檢查專案。在具體確定每個人的檢查專案時,應充分考慮性別、年齡等因素。健康檢查組織結束後,不再組織個人體檢。

二、每一項開支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報帳手續,做到手續完備,開支合理。

三、職工的福利費使用嚴格按照交財行[2017]825號檔案精神執行,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