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總結及明年工作計劃

今年以來,在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堅強領導下,全體巡察幹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方向,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為工作方針,緊扣“三個聚焦”,不斷深化政治巡察。全年共開展常規巡察2輪,扶貧領域暨掃黑除惡專項巡察1輪,目前,已完成十三屆縣委第十輪對14個黨組織常規巡察、2020年對4個專項資金專項巡察工作,正在開展十三屆縣委第十一輪常規巡察進駐工作。

巡察工作總結及明年工作計劃

一、2020年工作情況

(一)常規巡察穩步進行,巡察全覆蓋有序推進

根據2020年度巡察工作方案,2020年全年開展常規巡察2輪(第十輪、第十一輪),共計巡察XX鎮等32個黨組織,截至目前,第十輪常規巡察工作已完成,正在開展第十一輪第二批對縣法院、縣委政研室、縣公安局、縣財政局5個等單位黨組織常規巡察進駐工作。今年以來,巡察發現各類問題264個,延伸巡察村(社區)86個,向縣紀委監委機關移送問題線索17條,立案12件12人,黨紀政務處分4人,巡察全覆蓋率81%。

(二)探索開展聯動巡察,切實提升巡察質效

根據中共XX市委關於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0年10月市縣聯動巡察組對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及各專委會開展交叉巡察;11月,市公安局黨委同縣委組成聯動巡察組對縣公安局開展聯動巡察。聯動巡察組緊緊堅持問題導向,運用“統一組織協調、統一工作流程、統一成果運用”的工作方法開展巡察監督工作。通過聯動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勢、優勢互補、協作聯動,有效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題,進一步傳導監督壓力,形成“同向發力、同頻共振”的市縣聯動監督格局,推動全縣巡察工作深化發展。

(三)緊盯專項資金,圍繞重點開展專項巡察

緊跟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視巡察工作部署,突出專項巡察優勢,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研判,在2020年扶貧領域暨掃黑除惡專項巡察中,選取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殘聯、縣人社局作為專項巡察單位,分別選取4個單位的4個專項資金(居家養老服務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基金、扶貧對象殘疾人生活補貼、就業創業補助)作為巡察重點進行定向突破。2020年7月-8月專項巡察期間,巡察組共延伸走訪企業、村(社區)26個,發現問題37個,移送問題線索2條,推動開展全縣鎮(街道)敬老院、居家養老服務、物業維修基金等3個專項整治。

(四)創新巡察方式方法,實現巡審優勢互補

堅持邊探索、邊實踐、邊總結,不斷創新巡察方式方法,持續推深做實政治巡察。形成巡審聯動“三個三”的工作方法。堅持“巡審聯動、先審後巡、優勢互補”的三個原則,實行“計劃、過程、整改”三項聯動,抓實“對象選取、數據比對、系統排查”三個環節,將巡察“政治體檢”與審計“業務體檢”有機結合,實現了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激發了巡審疊加效應,有效提升巡察發現問題線索質效。4月28日,省委巡視辦主任率調研組赴我縣調研村級巡察工作,對我縣巡察相關作法給予充分肯定,巡察辦在省委巡視辦調研座談會上作交流發言。

(五)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

一是組織開展第三輪巡察回訪工作。4月初,利用巡察前期的時間,縣委三個巡察組對縣教育和體育局、市場監管局等7個單位開展了巡察整改情況回訪工作,督促被巡察單位全面整改問題15個。8月26日,按照縣委主要領導要求,召開巡察整改集體約談會議,對回訪發現巡察整改不到位的5個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二是強化督查問責,壓實被巡察單位整改責任,縣委出台《巡察審計整改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通過巡紀聯動、巡審聯動等,統籌各方力量,強化貫通融合,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二、2021年工作計劃

(一)高質量完成縣委巡察全覆蓋

一是強化政治監督。持續深化政治巡察,圍繞“三個聚焦”,結合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開展政治巡察和政治監督,着力發現和糾正政治偏差。緊盯時間節點和任務要求,實行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繼續開展好第十一輪18個黨組織的常規巡察,確保本屆縣委任期實現巡察全覆蓋。結合我縣實際,對下一屆縣委巡察工作提前思考謀劃,推進巡察工作有效銜接。

(二)做實做細村級延伸巡察

採取巡鎮帶村、專項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對剩餘2個鎮共計36個村(社區)開展延伸巡察。通過“1+1”模式(即1個巡察組巡察鎮的同時,抽調精幹人員專門組成1個村(社區)巡察小組,由1名副組長擔任組長開展工作),選取黨組織軟弱渙散、信訪反映多、歷史遺留問題多、項目資金多等風險隱患類的村(社區)重點開展巡察,着力發現和推動查處羣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督促改進基層幹部作風,提升基層黨組織戰鬥力。

(三)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質效

更加註重對巡察工作的總結、提煉、宣傳,努力推動形成符合合江實際的巡察工作機制。一是推進各類監督融合貫通,持續深化巡審聯動,提升監督質效,建立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巡察整改日常監督,積極探索巡察與信訪、統計等監督融會貫通,形成監督合力。二是提升巡察規範性。制定巡察幹部管理辦法、巡察成果運用等制度機制,修訂巡察工作流程,夯實巡察工作基礎。三是紮實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壓實整改主體責任,運用《巡察審計整改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形成震懾。適時開展巡察整改“回頭看”和回訪工作,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見效。

(四)不斷提高巡察能力水平

一是選優配強巡察幹部。進一步擴充巡察人才庫,注重從各級優秀幹部特別是後備幹部中抽調人員到巡察崗位鍛鍊。探索建立考核和激勵機制,促進巡察幹部擔當作為。二是加強學習,強化巡察業務培訓。開設“巡察講堂”,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提升巡察幹部工作能力。同時堅持“走出去”學習,推薦巡察幹部到省委市委巡視巡察機構鍛鍊,交流學習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