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心得體會多篇

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心得體會多篇

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心得體會篇1

我們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援司法、帶頭守法,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幹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來實現的,他們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領導幹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

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個領導幹部都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每個領導幹部都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要挺身而出、堅決鬥爭。對領導幹部的法治素養,從其踏入幹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加強教育、培養自覺,加強管理、強化監督。

帶頭瞭解法律、掌握法律。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領導幹部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各級領導幹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領導幹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領導幹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

領導幹部不但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更要自覺將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扛在肩上、記在心上、落在行動上。要通過帶頭推進全民普法、帶頭尊法學法、模範守法用法的行動和努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切實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

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心得體會篇2

建設法治中國,必須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作為首要任務,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將憲法實施和監督提高到新水平。

堅持把憲法作為根本活動準則。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一切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黨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保障憲法法律的有效實施。

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擔負起憲法監督職責,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並將其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報告的重要事項。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和作出的決定決議,應當確保符合憲法規定、憲法精神。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健全合憲性審查制度,明確合憲性審查的原則、內容、程式。建立健全涉及憲法問題的事先審查和諮詢制度,有關方面擬出臺的行政法規、軍事法規、監察法規、地方性法規、經濟特區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司法解釋以及其他規範性檔案和重要政策、重大舉措,凡涉及憲法有關規定如何理解、實施、適用問題的,都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合憲性審查請求。在備案審查工作中,應當注重審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憲法規定和憲法精神的內容。加強憲法解釋工作,落實憲法解釋程式機制,迴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

推進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把憲法法律學習列為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納入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培訓教育體系。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加強青少年憲法法律教育,增強青少年的規則意識、法治觀念。在“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基礎上建設國家憲法宣傳教育館。加強憲法理論研究和教材編寫、修訂、使用,凝練我國憲法的時代特色和實踐特色,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理論和憲法話語體系。

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心得體會篇3

人民主權原則和人民主體地位,必然要求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法具有最高權威和至上地位,成為治國理政的總章程總規矩,成為一切社會活動的總規範總依據。我國憲法不僅明確規定了人民與國家、中央與地方、人大與“一府兩院”等最重要的政治關係,而且明確規定了四項基本原則作為立國之本,規定了依法治國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實踐證明,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我們黨領導人民治國理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憲法實施。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習近平同志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治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必須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抓緊抓好,切實在憲法實施和監督上下功夫。”維護憲法權威,保證憲法實施,要不斷提高憲法意識,從思想上充分認同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域性性、穩定性、長期性。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推進依憲執政和依法執政。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式機制,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檔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背景下,重大改革要於法有據,改革舉措必須符合憲法法律,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良法善治是治國理政和依法治國的理想境界。用現代政治學的話語來表述,良法就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治理社會的一整套系統完備、科學規範、執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體系,其中主要是法律制度體系;善治就是運用國家法律和制度管理國家、治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過程和結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與基礎。國家要善治,須先有良法。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國,不是什麼法都能治好國,而是要求以系統完備、科學規範、執行有效、成熟定型的良法治理國家和社會。創制良法,就是國家制定和形成一整套體現良法要求的制度體系尤其是法律制度體系。習近平同志對當下中國製定良法的基本要求是:“要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體制和程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

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心得體會篇4

法治國家,既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近年來,在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的思路里,法治始終是關鍵詞。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瞻遠矚、審時度勢、運籌帷幄,堅持中國特色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將法治確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和國家各項工作關鍵環節、重點領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內在邏輯更加嚴密,這對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提供了強力保障。

“法治”的理念反覆被重申,是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的鮮明特點。習近平總書記在論述“四個全面”之間的關係時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更具體地說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黨和國家的奮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們推進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一個根本發展動力;全面依法治國,是推進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根本法治保障;全面從嚴治黨,則是推進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政治保證。

國家要走向現代化,必須走向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國,健全強有力的“法治”才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中國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要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民心穩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2014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就《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起草情況向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說明時指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予不可為,必須規範行政權力的配置和執行,紮緊制度的籠子,保證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使我們的政府履職盡責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真正做到在法治的軌道上開展工作。同時,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幹部都必須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把自己置身於黨紀國法的約束之下,嚴守黨紀國法,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以法治的思維和法治的方式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將依法治國的思想傳遞給人民群眾,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帶頭做遵紀守法的典範,時刻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始終做到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一大批違法違紀、破壞法紀的“老虎”“蒼蠅”被依法嚴懲,一些冤假錯案得到糾正,贏得了黨心民心。

時代呼喚法治,人民期盼法治。執政興國,離不開法治支撐;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百姓福祉,離不開法治保障。法律是人們維護權利、解決問題、表達訴求的有效制度路徑。科學立法,立法為民,嚴格執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夠感受到公平正義,要讓法治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們的心田,滲透到人民群眾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讓群眾依法辦事不再難、打得起官司、降低群眾依法維權的成本、信法而不信訪,堅持崇法尚德,讓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對建設法治中國的心得體會篇5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全面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在廢除舊法統的同時,積極運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抓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後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走過一段彎路,付出了沉重代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終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依法治國取得重大成就。經驗和教訓使我們黨深刻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們這樣一個大國,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秉持法律這個準繩、用好法治這個方式。

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當前,我國改革發展穩定形勢總體是好的,但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凸顯,黨風政風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中大量矛盾和問題與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相關。人民群眾對法治的要求越來越高,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域性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問題,必須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國擺在突出位置,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從現在的情況看,只要國際國內不發生大的波折,經過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可以如期實現。但“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如何確保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後路該怎麼走?如何跳出“歷史週期率”、實現長期執政?如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問題。世界上一些國家雖然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並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門檻,而是落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密切相關。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域性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指出:“我們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定不移厲行法治,一個重要意圖就是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