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風紀律整頓自查自糾6個方面重點問題內容

作風紀律整頓自查自糾6個方面重點內容

作風紀律整頓自查自糾6個方面重點問題內容

(一)學習創新方面

1、不重視理論學習,知識面較窄;學習不夠深入,淺嘗輒止,學而不思,滿足於一知半解;

2、缺乏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進取意識不強,不同程度地存有盲目樂觀和自滿情緒,不能正確認識和超越自我;

3、創新意識不強,因循守舊,習慣於按老經驗、老辦法辦事,缺乏分析、認識和解決新問題的能力;缺乏自我加壓、開拓創新、爭創一流的衝勁、拼勁和闖勁。

(二)工作紀律方面

1、紀律觀念淡薄,無故遲到、早退、曠工;不按規定辦理請銷假手續;

2、工作時間擅離職守,辦私事;玩電腦遊戲、睡覺、飲酒或下棋、打撲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網上聊天等閒雜事務;

3、不遵守車輛管理規定,車容車貌髒亂差,公車私用、酒後駕車、開“霸王車”等問題;

4、存有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現象,自由散漫,參會時不遵守會場紀律,隨意接聽電話或擅自離開會場處理其他事務。  

(三)工作作風方面

1、工作上遠離群眾,不善於聽取群眾意見,工作不深入、不善於調查研究,憑主觀臆斷;

2、工作消極,辦事拖沓,抓工作重部置、輕落實,滿足於一般性的要求和佈置;

3、工作不主動,得過且過,遇事不加分析,不能創造性地、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4、工作避難就易、避重就輕,工作標準和質量要求不高,工作拖拉,能立即辦理的卻以各種理由搪塞;

5、執法巡查不主動、不認真、不到位,看不到問題,執法不嚴格等。

(四)服務意識方面  

1、宗旨觀念、服務意識淡薄,為基層和服務物件解決實際問題的自覺性不高;  

2、執法人員法律觀念不強,有案不查、以罰代管,執法行為不規範、言語不文明;  

3、執法辦案過程中對當事人態度冷漠、粗暴,刁難謾罵、推搡侮辱;

4、處理違規違法行為時不亮證、不表明身份;對待當事人態度粗暴、語言生硬。  

(五)責任意識方面  

1、幹部帶頭意識差,不能率先垂範、身體力行,甚至怕吃苦、怕吃虧、躲問題、怕問題、捂問題;  

2、責任意識差,對所承擔的工作不能盡心盡職地完成,對自己職責內的工作不能撲下身子一抓到底,說的多、做得少,甚至弄虛作假、瞞情不報、虛報浮誇;  

3、對上級決議、制度拒不執行,或變相消極抵制,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欺上瞞下、包庇袒護。  

(六)廉潔自律方面

1、廉潔自律意識不強,存在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如索取、收受服務物件的財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法的禮物饋贈和宴請吃請以及違規報銷費用等;  

2、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3、在執法辦案中徇私枉法,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係案;  

4、違規亂罰款、亂沒收、亂拉贊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