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與饑荒》讀書筆記 3篇

《貧困與饑荒》讀書筆記1

《貧困與饑荒》讀書筆記 3篇

一、本書簡介

本書關注的重點是關於飢餓的一般原因和饑荒的具體原因,而第1章引入的“權利方法”是這本著作的核心。前5章是對關於貧困的理論概念進行分析和闡述,第6章至第9章講述了發生在世界不同地區饑荒的具體案例,第10章是關於“權利方法”的總結,從而在具體層面上分析了一般貧困與權力體系的聯絡。

本書有四個附錄,附錄A是權力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交換權利的公式化分析。附錄B藉助一些模型說明了“交換權利失敗”在饑荒發展過程中的作用。附錄C研究了貧困的度量問題。附錄D以1943年孟加拉大饑荒為例,分析了饑荒死亡人口的分佈問題。

二、讀書筆記

阿馬蒂亞•森在本書的開篇就闡述了全書的主要觀點,“飢餓是指一些人未能得到足夠的食物,而非現實世界中不存在足夠的食物。”(p6)“飢餓‘不僅僅’依賴於食物的供給,而且還依賴於食物的‘分配’。”(p14) 所以,飢餓不是一個糧食的問題,而是糧食與人的關係問題,可以說,飢餓現象基本上是人類關於食物所有權的反映。對食物的所有權是最基本的權利之一,阿馬蒂亞·森研究飢餓和饑荒所用的“權利方法”,關注的便是人民通過社會現有的合法手段支配食物的能力。這些手段包括生產機會、交易機會、國家賦予的權利以及其他獲得食物的方法。一個人遭受飢餓,往往是其權利失敗的結果。當一個人因為可供自己消費的糧食產量的減少而使其食物量權利下降,可稱為“直接權利失敗”,當一個人因為可以通過貿易獲得的糧食減少了而是其食物量權利下降,可稱為“貿易權利失敗”,這就將我們從傳統思維的糧食缺乏轉變到糧食分配問題上。

阿馬蒂亞•森闡述了個人交換權利在應對飢餓時的重要性,“一般來說,食物供給的減少,會通過食物價格上漲,對一個人交換權利造成不利的影響,並使他面臨飢餓的威脅。所以,即使飢餓是由食物短缺引起的,飢餓的直接原因也是個人交換權利下降。”(p9)

阿馬蒂亞•森還將社會保障看作是市場交換權利失敗時人們保障生活的一個重要支撐,“在已經建立了社會保障系統的私人所有制市場經濟中,社會保障是對於市場交換和生產過程的補充,這兩種型別的機會結合起來決定了一個人的交換權利。”(p12)“成功地避免了饑荒發生,靠的不是英國人的平均高收入,也不是美國人的普遍富裕,而是由其社會保障系統所提供保證的最低限度的交換權利。”(p13)可見社會保障在完善個人交換權利時的重要性,也表明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應該更有作為。

貧困與社會分配的不平等之間是有一定關係的,“當識別窮人的貧困線標準不得不根據一個社會當時的生活標準來確定時,貧困就好像進一步表現為這個社會中最貧困的一組人與其他人之間的不平等。”(p23)但貧困與不平等是兩個不同的問題,雖有聯絡,但絕不對等。

阿馬蒂亞•森給出了兩個識別貧困的方法,直接方法:“一種方法是簡單地考察人們的消費組合是否滿足基本需要”另一種是收入方法“首先是計算滿足指定的最低需要的最低收入水平π;然後,再考察人們的實際收入是否處在貧困線之下。”(p38)相對“直接方法”要優於“收入方法”。

“饑荒意味著飢餓,反之則不然;飢餓意味著貧困,反之也不然。”(p53)這句富有哲理的話告訴我們,有可能存在著貧困,甚至是非常嚴重的貧困,但卻沒有發生嚴重的飢餓。反之,飢餓肯定意味著貧困,所以對糧食的分配是至關重要的,保證糧食的合理分配是緩解貧困的重點。

“至今還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在某一次饑荒中,一個國家的所有社會階層都遭受了飢餓。”(p58)表明了不同階層對食物的控制能力是不同的,也就再一次證實了飢餓的造成是由於個人的權利失敗。

“在1943年的孟加拉饑荒中,人們之所以餓死在受到政府保護的糧食儲備面前,就是因為他們缺乏得到糧食的合法權利,而不是因為他們的權利遭到破壞。”(p67)這是一個弊端,法律力量所維護的是違背飢餓者需求的所有權,這就是權利方法的缺陷。

“由於實施了收入補貼的分配計劃,城市地區,尤其是加爾各答地區避免了糧食價格的上漲。”(p84)這裡更加突出了政府政策在饑荒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政府應該積極應對,控制物價,促進社會和諧。

“要減輕饑荒,公共分配系統就必須掌握大量的食物。這既適用於有組織的實物配給和價格控制也適用於就業計劃的實施,還適用於增加那些‘交換權利’遭受通貨膨脹破壞的人們購買力的其他辦法。”(p102)在今天就是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由政府來合理分配資源給那些自我權利失敗的人們。

饑荒來臨時,政府的救援是十分重要的。“當地的援救行動只是建立了一些難民營,”“難民營過分擁擠、衛生條件惡劣和不重視疾病防治的報告令人震驚。”(p112)救援資源過少,政府救援無力導致衣索比亞饑荒難民死亡人數迅速上漲。

“牧民,尤其是阿法爾牧民不僅遭受了衣索比亞乾旱的影響,而且還因農業的商業化發展失去了草地。”“大約有5萬公頃草地被少數幾家外國公司‘開發’,用於種植經濟作物,主要是棉花和甘蔗。”(p132)農業的商業化發展導致糧食作物種植和牧民賴以生存的草地大量減少,導致農民和牧民的嚴重經濟困難,降低了他們抵擋饑荒的能力。

阿馬蒂亞•森在薩赫勒地區的乾旱與饑荒中再次提到了社會保障的重要性,“對於直接解決食物問題的脆弱性來說,需要建立一個機制,即通過公共機構確保每一個人的食物權利。這一權利不僅包括災難期間的糧食分配,而且還包括通過社會保險和就業保障來實現的較長遠的權利安排。我們要做的事情不是保證‘食物供給’,而是保護‘食物權利’。”(p161)可見作者在強調個人權利運用的同時也強調政府要對那些權利失敗的人們提供社會保障以幫助其渡過難關。

阿馬蒂亞•森認識到權利的複雜性,“為什麼是一些人而不是另一些人控制了糧食?這些問題把我們引向本書探討過的權利方法……一個人支配的能力取決於他在社會中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關係。”(p189)“收入只是想象中的東西,例如農民擁有它生產的糧食,這時,收入或購買力只不過是一種拐彎抹角的說法,他對自己產品的權利則更加直接。”(p190)“窮人不能作為因果分析中的一個類別,因為不同階層的人都可以因為不同的原因而陷入同樣的困境……貧困的總體特徵造成了公共政策的混亂。”“市場需求反映的不是生物學、心理學的慾望,而是建立在權力上的選擇,一個人無法要求太多,否則就會敗給那些需求較弱但權利較強的人……權利的方法強調不同階層的人們對糧食的支配和控制能力,這種能力表現為社會中的權利關係,而權利關係又決定於法律、經濟、政治等社會特徵”(p191-p202)。阿馬蒂亞•森漸漸遠離了經濟學的供求本位主義,把目光放到以權利、權力為基礎的社會關係上,對阿馬蒂亞•森來說,市場仍然是造成不同階級的民眾有可能遭遇到權利剝奪的危險因素:理髮匠平時可能賺很多錢,但市場在某些時候會通過通貨膨脹、通貨緊縮或者偏好改變的方法,讓整個理髮匠種姓喪失獲得糧食的權利。相反,對於社會學來說潛在危險則是社會分層,理髮匠平時賺很多錢,但是由於其文化資本、權威的低下,在長期看來整個理髮匠種姓始終面臨著被剝奪已有權利的可能。

三、感想

本書用四章的篇幅進行了實證分析,阿馬蒂亞•森詳細陳述並分析了孟加拉1943年和1974年的兩次大饑荒、衣索比亞1972-1974年的饑荒以及同期的撒哈拉地區的乾旱與饑荒。一想到冰冷的資料後面實際上是無數的因飢餓餓而死亡的生命時,我實在覺得所有經濟學家、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都應該首先致力於對消除絕對貧困問題的研究——找出導致貧困的真正原因,致力於最終在全人類消滅貧困。 
  雖然每一次饑荒都與一定的自然災害相伴,但如果簡單地把饑荒產生的原因歸咎於自然災害顯然難以服人。在同樣遭受自然災害的時候,不是所有國家都會出現饑荒,饑荒的產生一定還有其他原因。阿馬蒂亞•森通過對經濟繁榮時期(1943年孟加拉饑荒)產生饑荒的原因剖析,提出:“如果經濟繁榮表現為社會不平等的擴大(如有利於城市人口、不利於農村勞動力),那麼繁榮過程自身就有可能成為饑荒的誘因。在爭奪市場控制或支配權力的鬥爭中,一部分人會因為另一部分人的繁榮而受損,遲者遭殃”。這一觀點是否對中國的“先富帶後富”說法的可能性和現實性問題是一種警示呢?先富的人積累了過多財富,後富的人就難以富起來,如果過分增加社會的財富分配的不平等,本身就是社會動盪的隱患,因此對“先富”和“後富”一定要平衡好。

讀完本書使我想起了中國有史以來最大的饑荒——“三年自然災害”。這三年確實發生了持續的嚴重自然災害,但是各種決策錯誤帶來了嚴重影響:重點把糧食作為決定國家經濟興衰的生命線和因果關係鏈的比較指數。從農業糧食減產因素看,自然災害略大於決策錯誤;從農村一個時期的集中缺糧情況因素看,決策錯誤影響遠大於自然災害,可以說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正是印證了阿馬蒂亞•森所寫的多數饑荒是由權利失敗導致的,而並非糧食供給大幅度下降,這也是以後的領導人決定政策時的一個警示。

改革開放多年,可怕的三年也已經過去了半個世紀,饑荒似乎已不是中國的問題,隨著我國經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這一代人大多是沒有感受過飢餓的,但確實有很多人覺得自己“貧困”,而實際上僅僅是相對貧困罷了。由於收入分配不公或者說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富得太快,大多數人覺得自己窮。但和歷史上以及現當代一些地區出現的赤貧和饑荒比起來,絕對貧困是一個更應該被關注的問題和難題。因為地球人經過那麼多代人的前赴後繼仍然無法真正解決區域性的絕對貧困問題,這的確是人類文明的悲哀。

阿馬蒂亞•森認為,經濟衰退時期與經濟繁榮時期都有可能發生饑荒,如果經濟繁榮表現為社會不平等的擴大,繁榮過程自身同樣可能成為饑荒的誘因。在中國,城鄉的巨大差異已成為制約中國全面發展的巨大桎梏。城市發展過快,得到了太多的政策和資金支援。而農村顯得落後很多,雖然現在已經得到國家重視,但要趕上與城市同步的農村發展還有很大的距離。

而在全球視野中,導致少數國家仍然發生貧困乃至飢餓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在於全球分配體系的不公。資本、市場的繁榮發展雖然會帶來整體總量的增加,可是如果不有效調整公民與國家、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權利關係,這種繁榮發展必然帶來巨大的分配鴻溝,進而嚴重威脅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貧困與饑荒》讀書筆記2

本書作者阿馬蒂亞.森於1998年因其在福利經濟學方面的卓越建樹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其主要的研究方向為經濟發展、福利經濟學、社會選擇理論等。值得注意的是他的祖父與泰戈爾過從甚密甚至他的名字就是泰戈爾所起,“阿馬蒂亞”意為“永生”。(摘自百度百科)

本書結構緊湊合理,讀起來非常流暢,開篇即闡明作者的理論觀點,其後列舉發生在非洲和孟加拉的四次大規模饑荒以證明其理論的正確性。阿馬蒂亞教授根據其對多方面資料的研究,發現饑荒的規模與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糧食短缺並無直接關係,而核心的原因恰恰在於,災害直接或間接相關行業的蕭條,以致該行業從業人員的收入大幅降低,進而購買食品能力的下降,最終導致了飢餓和死亡。篇幅所限僅對其理論進行簡單描述,不列舉太多的資料,感興趣的朋友可直接查閱此書或相關參考書目。

一. 對貧困、飢餓和饑荒的解釋。

1. 貧困(P28)。A.亞當斯密 : 不僅包括維持生命所必需的東西,而且還包括這樣一些東西:如果沒有他們,甚至對最下等人來說,也會被社會習俗認為有傷風化。例如,一件亞麻襯衫,嚴格地說,它並不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東西。我猜想,即便沒有亞麻襯衫,希臘人和羅馬人也能生活的很舒適。但是,今天在歐洲的大部分地區,沒有亞麻襯衫,一個講究體面的臨時工都會羞於在公共場合露面。缺少亞麻襯衫成了不光彩和貧困的標誌,在人們看來,只有品行極壞的人才會落到這種地步。在英格蘭,習俗以相同的方式,曾經把皮鞋視為生活必需品。沒有他們,無論性別如何,連最貧窮的體面人都羞於在公共場合露面”。B.卡爾.馬克斯

: 當“歷史和道德的因素”進入最低生活標準概念中時,“在一個給定國家、給定時期,一個勞動者所必需的、最低生活標準所意味的平均生活質量是眾所周知的”。

2. 飢餓和饑荒(P55)。飢餓是指人們沒有充足的食物,而饑荒是指由飢餓所造成的大量死亡的惡性現象。飢餓意味著貧困,而貧困並不意味著飢餓。

二. 所有權與交換權利。

1. 所有權(P6)。泛指人們基於貿易、生產、勞動、繼承和轉移而獲得的對於特定物品的直接性的權力關係。

2. 交換權利(P8)。在市場經濟中,一個人可以將自己所擁有的商品轉換成另一組商品。這種轉換可以通過貿易、生產或兩者的結合來實現。在轉換中,他能夠獲得的各種商品組合所構成的集合,可以稱為這個人所擁有東西的“交換權利”。

3. 所有權及交換權利,是當災難來臨的時候人們用以自保的手段。本書也是自此作為核心觀點推導災荒中他們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三. 四次大饑荒的基本情況。

1.關於四次饑荒的時間、地點和死亡人數。A.1942-1944年發生在孟加拉的饑荒導致200-400萬人喪生。B.1974年7-12月孟加拉的饑荒,按官方通報為死亡26,000人,但據其他估計,在官方及個人提供了大規模救濟(救濟行動的高峰時,同時由6,000個救助站向435萬人提供熟食)的基礎上,僅朗布林一地死於飢餓和2-3個月內處於營養不良的人數即高達8-10萬人。C.1972-1974年發生在衣索比亞的饑荒致使4-20萬人喪生。D.1968-1973年發生在非洲薩赫勒地區(包括茅利塔尼亞、塞內加爾、馬裡、布吉納法索、尼日和查德)的饑荒,僅1973年一年即導致10萬人喪生。

2.四次饑荒的起因。發生在孟加拉的兩場饑荒起因均為水災,而另外兩場發生在非洲的饑荒起因都是乾旱。需要明確的是,饑荒所涉及的國家或地區,即使在災荒最為嚴重的時候,也不存在普遍的、大規模的糧食短缺。以死亡人數最多的1942-1944孟加拉饑荒為例,糧食歉收最嚴重的1942年冬天僅比往年減少17%的產量。而衣索比亞饑荒糧食產量僅減少7%。至於薩赫勒地區的饑荒,依據世界糧農組織(FAO)的調查顯示,該地區的穀物供給量高於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建議的糧食攝入量,且大部分相關國家實際生產的糧食都足以養活其全部國民。無論人均糧食供給的變化值還是人均糧食供給的絕對值都無法解釋饑荒的嚴重程度(P173)。

四.大饑荒給予的啟示。

1.饑荒的程序。初始階段,往往因飢餓而死的人並不多,但是由自然災害所引發的經濟危機鎖定了大部分的相關人口。發展階段,直接因飢餓而死的人數達到最多。最後階段,饑荒已經過去,但是由於饑荒所造成的流行病蔓延,所以死亡仍在繼續,直至疫情得到完全控制。相比旱災,水災的預後更難,尤其當死亡人數很多,且無法及時處置的時候極易印發霍亂及其他惡性傳染病。但這並不意味著旱災不存在類似問題,由饑荒而致的腹瀉一樣具有可怕的傳染率和致死率。

2.政府在饑荒發生時的作用。A.擴大糧食進口B.對投機性囤積進行控制C.保障糧食庫存D.保證政策的穩定性。在孟加拉發生的兩次饑荒當中,政府在上述四個方面都犯了比較嚴重的錯誤。在糧食庫存並不充裕的情況下,政府禁止了糧食的進口,導致救濟行動無力,而在大米(作為主要糧食來源)的價格大漲之後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使公眾形成了大米價格還將上漲的預期,某種意義上縱容了囤積行為,使不嚴重的產量減少演變成了市場投放量的大幅減少(P97)。意即,有限的糧食短缺,由於處置不當,最終演變成了大規模的饑荒。需要注意的是,在水災剛剛發生的時候,政府並沒有對即將形成的糧食短缺和隨後演化成的饑荒有充分的預判,導致A+B兩項政策在最後一刻不得已的情況下,徹底改弦更張,這加深了人們對於災難就在眼前的認識,進一步加強了囤積行為。

3.受災難波及的行業及人群分析。因為洪水減少了種植業中的就業機會,兩次孟加拉饑荒中死亡率最高的都是運輸工(死亡率100%),次之的是領取貨幣工資的工人(死亡率88%),因為這些人僅有的是勞動力,而災荒時勞動力轉換成食品的能力會降低58%-70%,這導致他們普遍因為沒有能力購買所需的食物而餓死。一般來講,工藝品、服務以及高檔食品,在貧困蔓延時,這些奢侈品的需求會大幅下降,使相關的行業走向衰退,這在非洲地區發生的兩場饑荒中也能發現類似的情況。而關於非洲的饑荒,主要描述兩個群體,首先是農民,由於乾旱導致了糧食產量的下降,並且由此導致了他們收入水平和購買力的下降,從而沒有能力吸引其他地區的糧食向當地售賣和運輸。與此同時他們還承受另外三方面的壓力,A.由乾旱而致的土地價格下降B.被迫出售牲畜而導致畜力的喪失C.集中拋售牲畜而至的牲畜價格下降。但是因為他們直接的產出就是糧食,所以他們的境況要優於最慘的族群-牧民。牧民與農民的相似之處在於,他們都把牲畜作為儲蓄手段(農民還有土地),而不似之處在於,農民以農作物作為產品,而牧民的產品還是牲畜(P139)。而牧民的問題正是在此,在正常價格水平上,糧食是較為便宜的營養來源,但在經濟衰退時,市場的需求會轉向糧食,增加對糧食的需求,而牲畜是奢侈品,收入減少時對牲畜的需求也會減少,而使其價格降低,另外,乾旱時期牲畜的瘦弱狀況,也是導致牲畜價格降低的另一原因(P138)。牲畜交易的減少和交易價格的嚴重下滑,極大地減少了牧民的收入,所以他們作為犧牲的第一梯隊,也就不足為怪了。但是,具體談到衣索比亞的饑荒,下一條談到的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

4.商業種植對農業的影響。棉花和甘蔗的商業種植,導致了衣索比亞本應用於畜牧業的草地的大量減少,而其後發生的乾旱,導致牲畜可食草料銳減,這不僅導致奶和肉的減少,還導致了牧民用於交換糧食的牲畜的減少(交換的份額大致是牲畜總量的50%)。

5.戰爭及通脹的放大效應(P96-P99)。回到本書中涉及到的最大的一場,發生在二戰期間,導致200-400萬人喪生的孟加拉大饑荒。戰爭不僅僅表現在公共支出膨脹引起的強大的通脹壓力,還表現為生產的收縮(海禁導致漁業的收縮)和敵對方對財富的洗劫,還有,對於戰爭相關部門的補貼,這些因素都加劇了通脹的烈度,也使很多人抗風險的能力普遍的,大幅度的下降。不同於本書所載的其他三場饑荒,這場饑荒是以通脹作為前提的,所以,它有效的擴大了一般饑荒所涉及的行業,程度也有所加深,使更多的人因為實際收入銳減,而喪失了購買食物的能力。這也許就是孟加拉雖然在1943年錄得歷史上最高的糧食產量,卻依然餓死幾百萬人的核心原因。

《貧困與饑荒》讀書筆記3

饑荒是怎麼產生的?或許大家的第一反應是糧食不夠!但是真實情況真的是這樣嗎?阿馬蒂亞.森的論點個人很贊同!他提出了權利分析理論!一般饑荒發生的地方,當年的糧食產量並不低,甚至饑荒地的糧食還會出口!這是為什麼呢?很奇妙吧!下面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假設某年內蒙古地區遭遇旱災或者洪災,農民的收成肯定不好,這樣肯定會帶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首先,農民收成不好,那麼農民用於交換的能力下降,農民對於其他的非生活必需品需求肯定降低,那麼企業的生產肯定會受到影響,那些以工資為收入的群體,自然也會逐漸失業,收入降低!並且逐漸失去生活來源!這樣的話,即使當地的糧食是足夠的,那麼,這些沒有購買能力的人如何合法的獲得糧食呢?問題就出在這兒,並不是沒有沒有糧食,而是那些群體沒有交換糧食的能力!在自然災害中,糧食一定會被投機倒把,遭到哄抬價格,那麼那些群體(農民,工人等)更加沒有能力購買到糧食!即使當年中國的糧食產量是增加的,即使內蒙古當年的糧食產量是增加的,但是饑荒還是會發生的!除非政府救濟,建立社會保障制度!饑荒發生的重要原因,不是糧食不夠,而是糧食如何獲得的問題,以及誰能獲得問題!

作者在書中提到了衣索比亞的饑荒!那次饑荒受災最嚴重的是牧民,其次是工人!現在再以內蒙古為例,試分析如下!

原來正常年份,當地的農民與牧民是可以交換彼此的產品的!現在首先,農民的糧食產量受到了影響,那麼農民用於出售的糧食就會急劇下降!於此同時,農民對於牧民的東西的需求也會急劇下降!由於自然災害,牧民的牲畜肯定會有死亡,這個時候,農民又不購買牧民的東西了,那麼牧民生活將受到極大打擊!為了生存,牧民肯定會出售牲畜,按照供求關係,自然災害造成了牲畜的大量死亡,牲畜的價格在此時應該貴才對!但是並不是這樣的,遭受了自然災害,牲畜一方面會變瘦,另一方面,在這種情況下,大家都出售牲畜,就會競爭!所以,價格肯定低!故這個時候,自然災害發生的時候,牧民是最先陷入絕境的!收入變少,糧食變貴!其次是工人,工人會失業,而且工人主要是以出賣勞動力獲得報酬,這個時候,很多都失去了生活來源,當然了,糧食價格也更高!稍微好一點的反而是農民,因為農民自己生產糧食,雖然糧食減產,糧食價格上漲,但是農民手中掌握的是糧食,短期內它不要去市場上去購買高價的糧食了!

饑荒地的糧食還會出現出口的問題,那是因為當地的人們沒有購買能力,按照市場的邏輯,自然要銷往其他的地方!

所以饑荒問題不是糧食夠不夠的問題,而是如何分配糧食的問題!即使豐年,也會發生饑荒!糧食就在那裡,關鍵是咋樣合法的獲得的問題,有糧食,而你沒有權利獲得,照樣會饑荒!所以,誰的糧,如何獲得糧,誰不能獲得糧,誰可以獲得糧,才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