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證號碼證明(精選多篇)

目錄

公民身份證號碼證明(精選多篇)
第一篇:公民身份證號碼證明第二篇: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改證明第三篇: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第四篇: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第五篇:身份證號碼證明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公民身份證號碼證明

公民身份證號碼證明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程式碼,一般是不允許變動的。如果身份證上的登記項。包括身份證號碼,確有錯誤,公安機關在查證後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

所以,您要改身份證號碼還是可以改的。您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明材料來證明您的出生日期和戶口本、身份證登記的不一致。

如果公安機關在查證屬實後仍不給更改,您可以對其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複議,要求其及時更正。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專案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程式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第十一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我在學校的身份證號碼是戶口簿上面的號碼(15位),而我現在的身份證號碼是18位的新身份證號碼。所以學校由於身份證號碼不一樣需要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另我的戶口從家裡(福建)轉到學校(河南),我第一次辦理身份證是在家裡辦理的新一代的18位身份證,然後到轉戶口到學校又辦理了學校的身份證(也是18位),請問我開這個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是去家裡派出所還是去學校派出所開?問過家裡派出所說戶口已經遷出不能辦理,而學校派出所說在學校遷戶口新辦理的身份證和原身份證號碼一樣。我該去哪開這個證明?

到現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證明;證明一個原來的號碼(15位)和現在的號碼(18位)是同一個,不需要更正,不一樣是由於國家身份證政策造成的,就可以了。注意,不是變更埃

你的情況是比較複雜一點了,按照規定是必須由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這個身份號碼變更證明的。但是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既然是遷出地派出所給你變更了身份號碼,那麼你最好還是去原來的戶籍派出所開具這樣一個證明吧。最好找找熟人,也應該可以辦成的。

第二篇: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改證明

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改證明

本轄區公民_________(曾用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使用公民身份證號碼為:

系(重/錯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及公民身份證號碼的編制原則,為確保公民身份證號碼的準確性和唯一性,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原號碼更正為:

特此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名稱並蓋戶口專用章)

年月日 注:請為申請人_____________辦理公民身份證號碼變更的相關理宜,此件為原件,如需要請留存影印件。

第三篇: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

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no

本轄區公民(曾用名),住址:原使用的公民身份號碼為:

系 (重 / 錯) 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及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原則,為確保公民身份證號碼的準確性和唯一性,自年月日起將原號碼更正為:

特此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名稱並蓋戶口專用章)

年月日

注:請為申請人辦理公民身份號碼變更的相關事宜。此件為原件,如需要請留存影印件。

發函單位聯絡電話: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

第四篇: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

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

第一條為了證明居民身份,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週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正在服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不領取居民身份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頒發軍人和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填寫。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同時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四條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分為十年、二十年、長期三種。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週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第五條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一印製,頒發和管理。

第六條公民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並按照規定履行申請領取手續。

第七條華僑回國定居的,在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時,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辯認時,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丟失證件的,應當申報補領。

第九條公民被徵集服現役的,在辦理登出戶口手續時,交回居民身份證;退回現役後,發還居民身份證或者再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和被勞動教養的人以及被羈押的人,尚未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在服刑、勞動教養和羈押期間,不發給居民身份證;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由執行機關按照規定收繳其居民身份證;釋放或者解除勞動教養後,由本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或者將原居民身份證發還本人。

第十一條公民出境按照規定需要登出戶口的,在辦理登出戶口手續時,交回居民身份證。

第十二條公民死亡的,由公安機關收回居民身份證。

第十三條公安機關在執行任務時,有權查驗居民身份證,被查驗的公民不得拒絕。執行任務的公安人員在查驗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時,應當出示自己的工作證件。

公安機關除對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被執行強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證。

第十四條公民在辦理涉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等權益的事務時,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其身份。有關單位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為抵押。

第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拒絕公安機關查驗居民身份證的;

(二)轉讓、出借居民身份證的;

(三)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四)故意毀壞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六條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或者竊取居民身份證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本條例時,徇私舞弊、侵害公民合法權利和利益的,應當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不適用本條例。

第十九條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公安部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第二十條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章名】附:刑法有關條文

第一百六十七條偽造、變造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當事人姓名:xxx當事人住址:更正前公民身份號碼更正後公民身份號碼更正原因:申請人住址:申請理由:申請人簽名:聯絡電話:經辦人:更正日期:年月日大概是這樣具體的標準格式也就公安局或者派出所有,開證明的時候會讓你填的

第五篇:身份證號碼證明

公民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

本轄區公民吳彥(曾用名),女,漢族,河南省泌陽縣泌水鎮新村居委會住。

原使用的公民身份號碼為:

系 (重 / 錯) 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及公民身份號碼的編制原則,為確保公民身份證號碼的準確性和唯一性,自2014 年月日起將原號碼更正為:

特此證明

河南省泌陽縣泌水派出所

2014 年9 月22 日

注:請為申請人吳彥辦理公民身份號碼變更的相關事宜。此件為原件,如需要請留存影印件。

與以上範文相關的文章:

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

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

公民姓名、身份證號碼更正證明信

18位公民身份證號碼的編排規則

公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及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