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和納稅證明(精選多篇)

第一篇:北京社保和納稅證明

北京社保和納稅證明(精選多篇)

北京社保和納稅證明

新參保企業辦理指南

第一步:請先與本單位開戶銀行簽訂無合同號的《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

收款人全稱: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簡稱: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提交的材料:

1與開戶銀行簽訂的《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及影印件一份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3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一份

另:個體工商戶僱主(或經營者)若為本市城鎮戶口,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僱主(或經營者)的戶口簿影印件(包括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2、填寫的表單:

《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資訊登記表》(表一)一式二份

*非海淀區註冊的企業請到工商註冊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新參保業務。

第三步: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業務

提交第二步所述材料後,我中心予以辦理登記業務,並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資訊登記表》(表一),持該表到醫療保險部辦理醫療保險新參保手續,領取醫療保險手冊編碼。

第四步:辦理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業務

1、提交的材料:

①未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本市城鎮、外埠農村、本市農村人員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②外埠城鎮職工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和戶口簿影印件一份(其中戶口簿影印件包括首頁、本人頁)。

2、填寫的表單:

《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資訊登記表》(表二)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參加保險的人填寫〕

《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二份〔全體參保人員填寫〕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月報表》(表七)一式二份

注:所有表格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填報表格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3、注意事項:

①非本市戶籍職工辦理生育保險

非本市戶籍職工如已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企業應為其繳納生育保險。在辦理該項業務時,無論其本人之前是否參加過生育保險,均需提供該職工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影印件(此證件的聘用單位須與參保單位為同一單位)一份。

②繳費基數的確定

職工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繳費基數上限統一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本市及外埠城鎮職工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2014年繳費年度調整為按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本市和外地農民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定(2014年度為730元/月);本市和外地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自2014年度開始統一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新參加工作或失業後再就業的人員,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由機關或其他企、事業單位調(轉)入企業人人員,以進入本企業工作第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當年的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業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③補繳業務

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被保險人,因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可以進行補繳,按以下要求辦理。

提交的材料:

由於單位原因應繳未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須出示補繳說明、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有效證明(如勞動合同)及發放工資的原始憑證影印件等材料辦理補繳手續(補繳歷年的養老保險還需提供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件)。

填寫的表單: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二份

《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彙總表》(表五)一式三份〔不填寫〕

辦理時間:

參保單位以託收方式繳費的須在每月1日至13日之間辦理補繳手續。單位以支票或現金方式繳費的須在補繳當月1日至15日之間到區社保中心財務視窗辦理交費手續,支票於每日16點30分前,現金於每日15點前(節假日不順延)。補繳款項逾期未到位,單位需重新辦理補繳手續。

第五步: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上述業務全部辦理完畢並提交《北京市社會保險費月報表》(表七)一式二份之後,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業務辦理時間

單位資訊登記業務、職工養老、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參保業務辦理時間:每月5日—25日之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醫療保險辦理時間:每月5日—25日之間

買房可以提供納稅或者社保5年證明,但買車必須兩者同時具備,必須連續五年,中間不能中斷才算.

納稅的好說,只要你真正納了,稅務局那裡都有記錄的.就是補社保難度很大.一般社保不會給你補的,工作流程繁瑣,還需提供原單位的工資證明等,如果是外地戶口,那就難上加難了。

第二篇:北京開納稅證明

北京開納稅證明

北京開納稅證明

一、辦理流程:

納稅人向主管辦稅服務廳申請

辦理其他納稅證明

納稅人提供申報材料:

資料合法齊全:主管辦稅服務廳(請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受理稽核後,出具《稅款繳納證明書》。

資料不合法齊全:一次性告知納稅人應補充的材料。

辦理戶口納稅證明

納稅人填寫《納稅情況申請認定表》,並提供申請材料。

資料合法齊全:

主管局受理稽核後,在已核對的完稅憑證原件上加蓋業務專用章,並在認定表上籤署意見

納稅人將認定表和申報材料提交市地稅局稽核

市地稅局稽核後,出具《稅款繳納證明書》。

市地稅局稽核後出具《稅款繳納證明書》。

資料不合法齊全:一次性告知納稅人應補充的材料。

二、申報材料:(要求:交驗原件,留存影印件)

(一)申請辦理戶口納稅證明需提供:1,納稅情況申請認定表2,稅收繳款書或完稅證原件及影印件。

(二)申請辦理出國出具完稅證明、汽車定編證明等其他納稅證明需提供:

1.納稅人的申請書;(須註明開具完稅證明的用途、完稅期限等內容);2.稅務登記證副本;3.代扣代繳或代徵單位證明;(須註明開具完稅證明的用途、完稅期限、代扣代徵稅款金額和稅種等內容,限實行代扣代繳或委託代徵的個人提供。4.完稅憑證。

(限企業或單位、自行申報繳稅的個人提供)

一、業務概述納稅人因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出國、企業參加某些政府部門的採購招標活動、企業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的評比、總公司需要上市發行股票、納稅人申辦藍印戶口以及辦理出國定居等事項,有關部門要求納稅人提供其納稅情況的證明。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申請,通過稽核確認,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已繳納的稅款開具納稅證明的一項管理活動。

二、法律依據無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1.需查驗的資料

持《稅務登記證》(副本)查驗

2.需報送的資料

(1)經辦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2)其他單位或部門的介紹信

五、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1.受理稽核

(1)查驗資料

查驗納稅人出示的證件是否有效。

(2)稽核、錄入資料

①稽核證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有效;

②稽核原件與影印件是否相符,影印件是否註明"與原件相符"字樣並由納稅人簽章;

③紙質資料不全或填寫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2.核准

稽核無誤的,通過系統開具《納稅證明》,發放納稅人。

3.資料歸檔

第三篇:北京辦理納稅證明

北京辦理納稅證明

根據個人納稅證明開具注意事項,非本地戶籍居民在濟購房需要開具個稅證明,分3種情況進行。

1、完稅證明

完稅證明是地稅部門為納稅人開具的上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證明,由省地稅部門在年度結束後按年批量列印並由郵政部門統一送達納稅人。

開具範圍:扣繳單位已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申報,並且個人年納稅額在20元以上的,地稅部門在年度結束後為納稅人批量列印完稅證明。

取得方式:每年3月底之前,地稅部門為符合列印條件的納稅人一次性列印上年度完稅證明,由郵政部門統一送到納稅人,郵寄地址為扣繳單位進行全員全額明細申報時登記的地址。

2、涉稅證明

未納入完稅證明列印範圍的納稅人,可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由主管稅務機關開具涉稅證明。

書面申請: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綜合(稅政)科提出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納稅人姓名、證照型別、證照號碼、任職或受僱單位、申請原因、申請開具期間、實繳稅額等。

扣繳義務人證明:由納稅人任職或受僱單位出具證明,內容包括納稅人姓名、證照型別、證照號碼、收入額、代扣代繳稅額、屬期等。

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後,經認真稽核,對資料完整準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按規定出具完稅證明。

3、稅收通用繳款書或稅收專用轉賬完稅證

對納稅人取得的未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所得,或納稅人實繳以前年度所得稅的情形,納稅人可以到主管地稅部門所屬納稅服務中心進行納稅申報,同時列印個人所得稅憑證。取得方式為:

納稅人到地稅部門所屬納稅服務中心,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請表》,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影印件、支付單位的書面證明(註明該所得所屬時期、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並加蓋公章。工作人員稽核無誤後,進行微機打櫻以現金繳納的,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刷工商銀行卡的,開具《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

對以上3種情況納稅證明具體辦理方式有疑問的,可撥打12366-2進行諮詢。

“京15條”出臺後,出現了不少關於購房資格的案例。對此,“鏈家地產”首席分析師張月提醒購房者,外地人士在接受贈與房產時,也必須提供5年以上連續社保和納稅的證明,否則不能夠過戶。同時,切不可為了獲得購房資格辦理假證明。對於的確是在北京工作和居住超過5年的購房者,因調換工作產生間斷,社保補繳由原單位和新單位出具證明以及繳納係數,由個人自行補繳。而且若因工作調換或其他原因,中斷繳納,確保目前也在繳納的情況下,補繳認可,仍然可以購房。

第四篇:北京代辦納稅證明

北京代辦納稅證明

經查實,鑫尊地產回龍觀天慧園店業務人員及店長,以代辦5年納稅證明為噱頭拉攏生意,擅自向沒有5年納稅證明的外地購房人進行不實承諾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違規的鑫尊公司提出查處意見,要求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保證全體人員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據瞭解,目前,鑫尊房地產公司已做出“開除違規經紀人、違規店長降職”的處理決定,並要求公司下轄門店嚴格執行限購政策。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稱,下一步市區兩級執法部門將對鑫尊公司實施全方位監督,一旦發現鑫尊公司存在整改不到位、屢改屢犯的行為,將暫停其網上籤約資格,啟動綜合執法程式,對公司各經營場所、居間代理服務業務、費用收娶往來賬目、稅收繳納、各分支機構及經紀人員資格,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綜合執法檢查。

據介紹,近期北京房管行政執法部門把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執法力量投入、檢查頻次、查處力度均創歷年之最。該部門負責人表示,對本市各在售專案及成交量大、且投訴多的經紀機構,將進行集中執法檢查,做到發現一起嚴查一起。

據悉,成立於1998年的鑫尊地產,是中國最早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大型專業房地產服務商之一,擁有5000多名專職房產經紀人遍佈全國,市場佔有率及銷售額連續4年穩居北京市場三甲。業內人士稱,此次鑫尊地產遭查處,足以顯示北京專項執法檢查的嚴厲程度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期北京市區建設房管行政執法部門把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經發現以代辦納稅、社保證明材料為噱頭違規宣傳和虛假承諾,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會同地稅、社保、民政、工商、公安部門聯合予以嚴厲查處,同時將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通報國土、金融管理部門依職責分別對企業經營行為實施重點監控。

近日,市住建委對中介機構代辦相關證明、躲避限購政策、虛假宣傳誤導購房人等問題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目前查實鑫尊地產回龍觀天慧園店業務人員以辦5年納稅證明為噱頭拉生意,對購房人進行不實承諾。

據市住建委通報,目前,北京鑫尊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已做出“違規經紀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開除且永不再錄用;違規店長降職,相關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在全公司範圍內通報批評”的處理決定,並要求公司下轄門店嚴格執行限購政策,堅決杜絕類似誤導消費者行為發生。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市區兩級執法部門將對北京鑫尊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實施全方位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在後續檢查中一旦發現鑫尊公司存在整改不到位、屢改屢犯行為,將堅決暫停其網上籤約資格,並對其各經營場所、居間代理服務業務、費用收娶往來賬目、稅收繳納、各分支機構及經紀人員資格實施全方位、立體式綜合執法檢查,予以嚴肅查處。

第五篇:關於社保和勞務派遣

確認個人檔案所在地,檔案內必須有轉正定級表、幹部履歷表、報到證、學生檔案。

1、填寫《人才流動登記表》(一式兩份)由調入、調出單位雙方蓋章;

2、持流動登記表、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到調入地人才市場開具給調出地人才市場的調檔函;

3、持調檔函到調出地人才市場提檔,將檔案送到或轉寄到調入地人才市場;

4、如檔案內容合格,調入地人才市場開具調動關係函;

5、持調動關係函、身份證、醫保卡、養老保險手冊到調出地社會保險徵收處列印養老保險轉移單、醫保結轉單,同時憑此調動關係函辦理戶口、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問題;

6、帶上述材料到調入地人才市場開具給調入單位的行政介紹信;

7、帶行政介紹信、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轉移單、醫保結轉單到調入單位簽訂合同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根據市場需求而開辦的新型人才中介服務專案,是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我公司在威海市第一個開展了勞務派遣業務,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我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我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書》,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我們現在已與中國移動威海分公司、中國人壽威海分公司、威海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公安消防部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石化威海分公司、威海市郵政局、中國建設銀行威海市分行等30多家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協議合作人員已達3000餘人。

勞務人員社會保險如何辦理?

根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將按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務人員工資基數,辦理社會保險的專案,具體內容是:

(1) 每月初1-10日,由用人單位支付當月社會保險所需費用;

(2) 勞務派遣機構為勞務人員代交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 根據勞務人員每月增減情況變化,及時辦理人員調入、調出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4) 符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應享受的待遇時,辦理各項費用的報銷手續;

(5) 應用人單位要求代交勞務人員住房公積金;

(6) 向用戶提供各項社會保險的政策諮詢及各項社會保險新出臺政策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