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聯絡員制度
為密切與企業的聯絡,切實幫助企業解決發展難題,第一時間掌握企業在發展中的需求,進一步健全服務企業機制,推進企業服務常態化,開展“一對一”服務,制定本企業聯絡員制度。
一、企業聯絡員基本要求:
1、熟悉業務流程
2、熟悉本企業相關流程
3、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良好
4、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和協調能力
二、聯絡員基本要求
1、在執法崗位,具有加強的業務能力
2、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良好
3、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和協調能力
主要職責:
負責在出現溝通不暢、企業在進出口過程中出現困難時,雙方及時溝通、聯絡、解決。雙方留暢通的聯絡方式,如不是本科室或者部門負責該業務時,聯絡員負責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