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為使教學秩序、生活秩序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

⑵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確保學生健康成長。

⑶結合“安全教育月”,圍繞“注重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這一主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⑷校內安全要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爬樹爬牆、不準亂摸電器、不準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鬧,上下樓梯不準擁擠,不準做危險遊戲。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過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做到“高高興興上學來,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得騎車上學。騎車靠右走,行人靠邊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學校組織或家長監護,不得結夥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庫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電安全,不得玩火和亂摸亂動電器。

④要注意防騙安全,不得與陌生人外出。

⑤組織學生春遊、秋遊活動,縣內要報告鎮中心校,縣外要報告教育局,教師得私自帶班外出活動。

⑹加強校舍的安全檢查,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結束後進行兩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⑺堅持門衛制度。治安人員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門衛工作,對外來人員實行來訪登記制度。

⑻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及時處理,及時做好善後工作,認真吸取教訓。

⑼實行責任追究制,班級教師負責本班,校長負責全校,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鬆、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課後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鬆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週轉喧譁,不隨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乾淨,把講臺整理好。

3、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鬨、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4、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不併步,不跳步。

5、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下樓道和上廁所不滑欄杆、不擁擠,不做其它各種危險性遊戲。禁止學生扔石子、攀爬花壇、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

6、課間應抓緊做好下節課的準備工作,預備鈴響後迅速進入教室。

7、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出校園必須有班主任批條,否則門衛不得放行。

8、值周領導、執行校長、值周班級、班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並做好記錄。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加強教育。

9、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10、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11、課間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學,不罵人,說髒話。

12、課間活動不聲喧譁,輕生細語,說普通話。

13、課間活動同學間不相互打鬧,不相互推來推去。

14、學校舉行型校內活動,各班任課老師要認真組織,消除安全隱患。

15、開展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老師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品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要負責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傳授安全預防與救助知識,制定和檢查安全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在安全緊急狀態指揮各職能處室及成員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及時上報和配合地方及上級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工作。

二、消防安全預案

1、報警。

報警:報警早損失小。發生火災時,在場人員應視火情小及時通過有線或無線電話向領導小組或火警"119"臺報警,報火警時要做到:

①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延誤時間。②講清著火單位的名稱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③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絡。④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⑤報警時,應組織在場人員立即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物資。

2、接警:

①領導小組和各組人員、義務消防隊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聞警而動,立即趕赴火場,按照本預案的任務和要求,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迅速開展工作。②火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3、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發生火災時,如有人員被火圍困,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①火場尋人方法,主要有聲呼喚和深入內部尋找兩種。進入火場救人,要選擇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門窗或牆壁;遇有火場煙霧較濃、視線不清時,可以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檢視、細聽、觸控等方法尋找被困人員。深入火場尋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門窗邊、床上床下、牆角、櫥櫃、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發現人員。救人時應注意安全,進入火場要帶手電和繩子。火場煙霧瀰漫,沒有防毒面具,可用溼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後蓋在身上,防止灼傷。

②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

③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壓縮氣體鋼瓶等,對不能移動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均勻地冷卻其外壁,降低其溫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檔案、資料和貴重裝置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被竊或壞人乘機破壞。人員、物質疏散後應在指定地點集中清點,並查明有關情況,及時報告。

三、食品安全預案

1、預防措施:

①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環境清掃和公共物品的消毒。②加強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③明確功能分割槽,嚴禁混用、混存。④嚴格採購食品索證、入庫驗收、領用驗收、製作把關的管理制度,嚴禁銷售、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突發事件處理:

①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②迅速將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醫院救治,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傳染病患者應嚴格按照疾病控制機構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離、救治、消毒處理等工作。 ③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做好中毒現場及事發現場的衛生監督檢查及相關人員的詢問調查,中毒患者的個案調查。④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封存或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對中毒現場、食品加工場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裝置進行清洗消毒,完善衛生消毒設施,使其達到食品衛生要求。

四、停電期間的安全預案

1、電管部門事先通知的停電:

①事先準備好電筒、蠟燭等照明用具。②要求各班主任及指揮部成員提前到崗到位,按每班三支電筒發放。③如遇較長時間停電,可安排進行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三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可根據學校統一安排提前就寢。④在與家長取得聯絡說明情況的前提下,允許學生在家自修。⑤來電以後,由各班主任把所有照明用具如數上繳以絕安全後患,預備下次再用。如果在就寢時尚未來電,可允許學生將電筒帶到寢室,但嚴禁學生將蠟燭等易引發火災等安全隱患的物氣到寢室。

2、事先未接通知的臨時停電:

①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佈置有關工作。②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後勤管理中心安排好膳食、安排好備用電源、準備照明用具;通知學生處安排好班主任到每樓每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訊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當地政府、電力部門聯絡協調,取得他們支援,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⑶如是晚自修期間停電,立即分發照明用具,根據情況或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如果事先沒有安排好照明用具,可一邊安排班主任維持秩序,一邊迅速通知有關部門購買有關物品。④不可將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熟的飯菜提供給學生,後勤管理中心、食堂應立刻組織力量採購衛生熟食,保證師生正常的膳食供應。

五、其他安全事故預案

1、學生夜間疾病救治預案:

①學生處教職工及班主任要求保持開機,醫務室配備常規用藥;②由寢室長或其他寢室成員馬上通知班主任或學生處老師,老師在詢問病情、瞭解病史的基礎上決定聯絡家長或領導小組,提供常規用藥或直接送當地衛生院救治。③如果必須直送醫院,可由一位老師與部分寢室成員一起護送,隨身準備一定現金。④送達醫院後老師須全程陪同生病學生就醫,直到把學生安全送到學校。

2、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安全事故預案:

①教學時間內,如遇個別物件如桌、椅、床、燈、玻璃等導致的個別學生的輕微事故,由各班的寢室長或其他在場所人員立即護送到校醫室,同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處老師。由醫務室根據情況留觀或送醫院。就醫途中務必有班主任或學生處老師陪同。②班主任根據情況通知校領導小組或家長,同時做好有關扶、補課等善後工作。③晚上就寢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與第五款第1條同。④如遇較面積的校舍校產損壞導致的嚴重安全事故,在場人員應立刻報告領導小組,報告時說明安全事故的原因、範圍、程度、涉及人員、傷亡致情況。⑤領導小組成員立刻趕赴現場,同時根據情況向當地部門、醫療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彙報。由有關部門或直接對現場人員作出救援指示。⑥在場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立刻疏散人員,同時組織力量進行搶救。⑦搶救時務必注意鄰近地區的校舍校產牢固情況,如遇人員掩埋,不得用鍬、鋤等工具重力挖掘。⑧學校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穩妥處理有關善後工作。

3、學生間或與外校社會人員發生安全預案:

①由各班的學生幹部、寢室長及其他在場人員上報班主任、學生處老師或其他地場教師,同時上報領導小組,②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有關老師陪同受傷學生就醫。同時由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報派出所或通知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4、財產偷盜預案:

①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值班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電話報110,同時發出聲制止作案人員。②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正面與作案人員衝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徵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③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配合當地機關抓捕作案人員。④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8、國小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醫院負責接待醫療糾紛的部門是醫患關係協調部,醫患關係協調部接到病人醫療投訴後,初步判定不存在醫療過錯,向病人耐心解釋,必要時,請當事科室協助向病人或其家屬解釋;初步判斷存在或可疑存在醫療過失行為的,將按以下原則和程式操作:

1、醫患關係協調部向當事醫務人員及科室送發《醫療爭議事件說明書》,當事人或科室應如實作出回覆;回覆材料中必須就是否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作出回答,並由科主任簽署意見後送交醫務科。

2、經過調查,當事科室和院方均認為無醫療不當行為的,由醫患關係協調部和當事科室負責向患方解釋或書面答覆。

3、如果當事科室認定無醫療過失,但與院方初步調查結論相左者,將提交院安全醫療委員會討論。

4、如果當事科室和院醫療安全管理部門均認定有醫療過失者,由醫患關係協調部和當事科室共同與患方協商解決。

5、如果患方不滿意院方的答覆或者與院方的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調解或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申請,由衛生局委託溫州市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6、醫療糾紛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原則上不負賠償責任。

(1)院方判定不屬醫療事故,或不存在醫療過失的;

(2)存在醫療不當行為,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後果。

7、醫療糾紛進入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程式時,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參與鑑定會進行申辯和接受質詢。

8、醫療事故爭議進入司法解決程式的,當事醫務人員必須出庭;科主任原則上作為院長委託代理人出庭抗辯,醫務科亦派員出庭抗辯。

9、當事科室有義務協同醫患關係協調部共同向患方做必要的解釋和糾紛處理工作。

10、病歷影印先經醫患關係協調部審批,統一在醫院病歷室進行,醫務人員應當陪同患方影印資料,影印時患者必須在場。

1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對不允許患者影印的病歷資料應當在患者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封存及啟封。

12、死亡病例的醫療事故爭議,為明確死因,屍體應在48小時內由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進行屍解。醫患雙方均應按此規定進行,任何一方拒絕尸解,由拒絕方承擔相應責任。

13、出現醫療事故或可能為醫療事故時,醫務人員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報告。

14、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目錄

一、叉車司機崗位職責

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裝置管理制度

四、日常檢查管理制度

五、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六、定期報檢管理制度

七、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八、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司機崗位職責

(一) 工作責任

1、嚴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出現違紀現象,按公司職員工獎懲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不準閒聊、看書、看報或幹私活,不準串崗、離崗,嚴禁睡覺和酒後上崗。

3、嚴格按《叉車操作規程》使用叉車。叉車載貨行駛時,堅持慢速安全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加速時不得急剎車或急轉彎。

4、定期對叉車進行檢查、保養,保持叉車乾淨亮潔。檢查範圍包括燃油、冷卻水、機油、空氣濾芯及需潤滑部位等。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當事人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報告。認真填寫維護保養記錄,填寫時做到字跡清晰、內容完整。

5、叉車不用時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不得亂停亂放。

6、轉運成品時要細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損失。

8、及時轉運成品磚及窯後廢品,避免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

7、服從成品倉保管員、窯後管理及質檢員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庫按成品入庫保管員指定地點碼放,成品出庫按成品出庫保管員對指定的貨物取出。配合車間雜工將廢品磚轉入回收料庫。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 考核標準

1、上班遲到、早退按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執行。

2、上班時間睡覺、串崗、未經同意離崗發現罰款10元/次。擅自離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3、在轉運時損壞成品磚照價賠償。

4、因操作不當造成叉車損壞,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5、因斷油、斷水造成的故障而影響生產的按100元/次扣罰。

6、不認真填寫各項維修、保養記錄,弄虛作假、亂寫亂畫,罰款20元/次。

二、叉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專門培訓,取得質監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後上崗,嚴禁無證駕駛。

2、穿戴好必備的工作服和勞保用品,如:工作服,勞保鞋,勞保手套,口罩,防護眼鏡。

3、應遵守場內機動車安全規則。

4、開車前不喝酒,在行駛中左右兼顧,思想不開小差。

5、開車速度不能超過5公里/小時。

6、在叉物品時,注意其擺放的高度。在執行轉彎時,務必減速行駛,以防由於慣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員或物品損傷。

7、在叉物品時嚴禁超載,以防叉車受損,及叉車後部翹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監督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叉車區域。如養護區域。

9、在擺放瓦架時應完全放平穩後,方可退出。嚴禁在未放穩時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車後應拉緊手剎,放下叉腳,關掉電源,取出鑰匙。

11、定期保養車輛,確保車輛處於良好狀態(剎車,倒後鏡等)。

12、車輛運貨時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ゲ荒艹載,貨物堆放均勻、牢固,裝貨後的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4米,高出車身的貨物應加以固定,車上貨物伸出車箱前後的總長不能超過2米。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貨物時,應報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批准,並指派熟悉所載危險品性質和有安全防護知識的人擔任押運員,車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排氣應安裝火星熄滅器。

三、裝置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廠(場)內機動車是指不屬公安部門和農機部門管理、註冊掛牌的;只限於在企業廠(場)區內行駛的車輛。

二、新增場內機動車輛,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後30日內,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到所在地區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註冊登記。申請註冊登記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⑴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每臺2份);

⑵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

⑶操作人員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

⑷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或者是製造企業對新增特種裝置提供免費維修保養的證明,或者與本單位維保人員簽訂維保責任書;

⑸維保單位的資格證(影印件),或者本單位維保人員《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

⑹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單位領取《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在規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及相關牌照。

四、場內機動車輛停用的,應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提出申請報停;場內機動車輛停用後重新啟用時,也應該向安全監察機構提出啟用申請,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場內機動車輛註冊登記情況發生變更時,應在變更後投入使用前,將變更情況的書面證明材料書面告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經安全監察機構稽核後對註冊登記情況進行變更。

四、日常檢查管理制度

車輛使用中,駕駛員做好日常檢查工作,是保證行車安全和保證車輛良好技術狀況的基本要求。

1、輪胎:氣壓符合標準,不能過高或過低,無夾石,無裂痕。

2、全車各部位外露螺栓無鬆動、不缺少。

3、燈光、喇叭齊全有效。

4、轉向:轉向盤靈活自如,自由轉動量為30度,橫直拉桿不鬆曠,不碰磨。

5、漏油:如變速箱、驅動橋、轉向器等無滲漏,燃油箱無滲漏。

6、漏水:散熱器無漏水或防凍液水量符合標準,蓄電池無漏液,水泵、缸蓋、缸體無滲漏。

7、制動:制動管路無漏氣、漏油,儲氣筒無漏氣,放氣開關完好,駐車制動器操縱桿移動量合格(3~5齒),離合器踏板自由行程為30~40mm。

8、發動機:檢查油麵高度應在機油尺刻度標準2/4~4/4之間,高壓線無鬆脫,帶無鬆動、破損,以大拇指按下帶鬆緊度為10~15mm為宜,啟動發動機後無異響。

五、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其各部機件必然會逐漸出現不同程度的磨損和損壞。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損壞,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即進行車輛的維護工作。

(一)、定期保養

1、日常保養:以清潔、潤滑、檢查為中心內容,由駕駛員負責完成;

2、一級保養:以檢查、潤滑、緊固、調整為中心內容,除了日常保養的內容外,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由駕駛員完成,累計作業100小時進行一次;

3、二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內容,對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易損部件,作業5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4磨合期保養:主要是針對新車和大修車的保養,磨合期內,應降低車速,不要滿載,初始期一般為40工作小時。

(二)、非定期保養: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換季保養

1、清洗燃油箱,檢查防凍液;

2、按地區季節要求更換潤滑油;

3、清潔蓄電池,調整電解液密度;

4、調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報檢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範圍

1、目的。為使場內機動車輛保證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場內機動車輛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2、範圍。適合於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法定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裝置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二、職責

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工作。

三、定期報檢制度

1、新增以及經大修或者改造的場內機動車輛,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2、在用場內機動車輛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3、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超群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裝置事故後的場內機動車輛,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進行大修後,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4、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在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5、申請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壓力管道管理檔案儲存。

七、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對特種作業人員統一集中管理,配備專業性管理人員,直接排程管理,並有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查,強化管理。

2、篩選思想好、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範辦事的青年工人從事特種作業。

3、在每年年初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整頓,凡是年齡較大,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幹,專業技術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另行變換普通工種。

4、對所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並由安全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專業性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5、建立特殊作業人員檔案建立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6、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後上崗。

7、特種作業人員要堅持每月停產半天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8、對特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上崗作業,上崗後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

9、堅持上下崗檢查制度,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0、嚴格執行驗收制度。通過驗收,確保合格後辦理驗收手續,並有驗收人員簽字交付使用。

11、上崗後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12、要與其他工種積極配合,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八、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場內機動車輛,為我單位重點裝置。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場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九、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後發展也是很有價值的文獻寶庫。

1.1 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是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為主;界定的部分檔案,由有關業務部門管理,以便於利用。

1.2 凡屬檔案工作,都必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 檔案機構的主要職責

2.1 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2 對文祕部門和其他業務部門檔案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3 負責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歸檔範圍的各類檔案,確保檔案質量。 2.4 積極開展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檔案材料,應按以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絡的原則和立卷要求、特徵及檔案內容進行立卷。

3.2 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成檔案形成的時間系統排列。

3.3 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應即確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則上分為永久、長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種。

3.4 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首目錄備考表。

3.5 案卷組成後,應對案卷統一排列,編寫全檔號,然後逐一登記,填寫案卷目錄。

4 檔案保管

4.1 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3 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4.4 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於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汙染。

4.5 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影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檔案保密工作。祕密檔案超過規定期限應履行解密手續。

4.7 檔案庫房管理要規範化,框架應編號,編寫檔案存放地點索引。

11 4.8 按規定方式、方法和手續,做好檔案提供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