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規章制度(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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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規章制度(合集9篇)

篇一:局內部規章制度

局內部規章制度

一、工 作 制 度

(一)、總則

第1條 為了明確工作職責,規範工作程式,按照科學、民主、公開、規範、合法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在全盤工作中處於核心地位,對全盤工作負總責,且行使最後決策權。

第3條 實行在局長領導下的層級管理制。分管副局長對局長負責,股長對分管局領導負責,副股長對股長負責,辦事員按工作分工,對直管領導負責。

第4條 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全體員工有責任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分工以外的臨時性工作。

(二)、決策

第5條 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局長)或書記委託副書記召集,全體黨組成員組成,必要時相關股室負責人列席。主要議題包括傳達落實上級重要檔案和會議精神,研究全域性工作規劃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財政預決算草案,交流通報全面工作進度和財政經濟情況,研究機構人事變動及調整,向上級推薦幹部,決定對局屬各單位和個人的獎懲,研究機關事務管理中的重要事項,研究黨務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研究其它須由黨組決定的事項。

第6條 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局長委託副局長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職以上幹部參加,根據需要擴大到其他有關人員。分管負責人主持召開的分工範圍內的會議可以自行決定。局務會議主要議題包括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研究制定財政預算草案、財政模擬決算;佈署安排各項工作,通報工作進度,講評階段性工作;執行局黨組的決議;研究制定財政資金的籌集、排程、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關財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財政管理的辦法;其他須由局務會研究的事項。

(三)、資金管理

第7條 對已列入財政支出預算的資金由相關股室負責人稽核把關,局分管負責人簽字撥付。

第8條 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和國債資金、財源建設資金、建設單位繳存的基建資金、單位列入政府採購的商品、勞務的採購資金和單位繳存的預算外資金在扣除調劑資金後應返還單位的資金、罰沒收入按規定應返還單位的辦案補助資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中的工資性支出、低保資金、醫保資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稽核把關,分管負責人簽字撥付。相關業務股室和局分管負責人應保證資金專款專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條 社保資金、低保資金、醫保資金、房改資金、糧食風險資金、價格調劑資金、扶貧幫困資金、防洪保安資金等其它資金的撥付必須由局分管副局長報經局長、市政府主管領導審批。

第10條 財政預備費的動用須由局務會議制定方案,由局長把關報經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長審批。其它任何人無權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動用財政預算資金。

第11條 財政資金排程由預算股提出方案,經分管局長稽核後,由局長簽字撥付。

第12條 所有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各種專項資金、基金的籌集、徵繳、儲存、分配、撥付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進行,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撥付,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在這一系列過程中搞任何形式的以權謀私和場外交易。

第13條 以局或局直屬單位(包括二級法人)的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貸款(借款)、擔保或以財產抵押貸款(借款)必須由局長(法人代表)簽字同意。

(四)、工作程式

第14條 預、決算編報程式。年初由預算股提出預算口徑,經局務會議並報市政府批准。行財、農財、社保、農稅及非稅收入管理等單位負責各口預算收支編制,預算股負責稽核、彙總。年度預算報經市政府、人大逐級審批通過後,財政局正式行文下達。各業務股室每月定期與預算股核對收、支指標數,屬於會計集中核算單位的收支數,由會計管理中心每月負責與各業務股室對帳。年終決算以前,預算股與各業務股室各項預算指標必須全部核對清楚,決算數各業務股室應以預算股資料為準。年終各業務股室負責收集、整理、編制、錄入、稽核各口決算報表和編報財務分析,預算股彙總編制年度財政決算報表,企財(統評)股彙總編制全市財務決算報表。

第15條 單位預算內資金的撥付程式。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據單位提出的用款計劃,按綜合預算收支掛鉤和平均進度經稽核後,在未超出預算撥款計劃進度的前提下,開具“用款計劃審批表”送預算股,預算股根據各股室的用款計劃撥付。個別單位需超預算進度計劃撥款的需經分管局長在單位用款計劃表上簽字批准,並在次月抵扣。

第16條 上級專項資金的撥付程式。預算股收到上級專項指標通知單後,經局長同意,將專項指標通知到各有關業務股室

建立臺帳,業務股室根據使用單位用款計劃,經稽核報分管局長審批後送預算股撥付。凡上級有檔案精神規定要求業務股室設立專項資金專戶的,由業務股室根據專項資金指標,開具用款計劃由預算股將專項資金直接撥入有關業務股室開設的專項資金銀行專戶上。業務股室要根據專案單位的申報,按專案建設進度,經主管局長審批後核撥資金,實施專案管理。

第17條 農稅收支結算程式。農業稅由各鄉鎮(場)解入農稅收入過渡戶,再由農稅局全額繳入金庫;預算股按正稅的規定比例列農業稅災、社、減免款退庫,撥入農稅過渡戶,再由農稅局提出分配方案,經局領導並報市政府批准撥付到各鄉鎮(場)。鄉鎮(場)和單位徵收的農業特產稅、契稅、耕地佔用稅,解入農稅收入過渡帳戶,農稅局全額解入金庫,所需徵收經費列入年初預算。本級提留的農業稅徵收經費和鄉財政經費,由預算股按規定的比例撥入農稅局帳戶;上級追加農稅系統的專項資金,不管是否帶帽,一律由預算股按預算追加指標撥入農稅局。凡需安排到鄉鎮財政(農稅)所的經費,按年初計劃和具體情況由農稅局提出方案,經局務會審定後,並由分管農稅的局長簽字後撥付。

第18條 罰沒收入的入庫和辦案經費補助返還程式。罰沒收入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徵收股室必須及時督促執罰執收單位將罰沒收入按月足額繳入金庫。罰沒收入的辦案補助的返還,凡是納入綜合預算管理的單位由徵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務進度表,由辦案單位填寫辦案補助表,由對口股室根據綜合預算加蓋股室公章和股室負責人簽名後,送預算股撥付;未納入綜合預算管理的單位,其辦案經費補助由徵收股室根據年初確定的比例,報經主管局長審批後交預算股撥付;對超任務計劃的單位,年終由對口股室與徵收股室根據單位的實際和當年財力情況提出方案,經局務會議並報政府主管領導批准後交預算股撥付。

第19條 財政統發工資審批程式。工資中心年初彙總編制年度統發工資預決算,根據各業務股室核定的人員和工資額,建立個人工資檔案;按月編制工資用款計劃交預算股辦理撥款,及時向代發銀行提供工資資料庫及資料文件;按規定的代扣專案,將代扣的個人工資性扣款劃入相應賬戶。預算股年初彙總編制年度工資總預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將資金及時劃入“工資資金專戶”。各業務股室分別負責各對口單位的人員和工資預算及異動情況稽核,編制對口單位年度工資預算,核定其人員及工資額,及時報工資中心。

屬新增到財政統發工資的人員,經市編制人事部門審批後,由各對口股室登記、核定,再由工資中心整理彙總填列“新增統發人員工資錄入卡”,每月經分管局長、局長並報市主管領導審批後,按程式追加預算,再列入統發。對確定發放的政策性調整工資,經市人事局審批後,由對口業務股室稽核彙總後交工資中心,工資中心彙總填列“統發人員增資錄入卡”送分管局長審批後,登入單位人員工資臺帳列入統發。

第20條 政府採購中心工作程式。年初,各業務股室負責初審各採購單位上報的年度採購計劃,交採購中心複審彙總編制全市政府採購計劃,再報主管局長批准,採購中心組織實施招標採購。凡經批准使用預算內資金購買物資、裝置以及服務的專案,有關業務股室應將採購資金直接撥入採購中心資金專戶;經批准使用預算外資金購買物資、裝置以及服務的專案,採購中心和有關業務股室應督促單位在採購實施前一週內將資金劃入採購中心資金專戶。

會議和接待經費歸口採購中心管理。採購中心年初制定會議接待實施方案,並始終參與制定和稽核經費開支,定期做好與接待處的結算工作,向主管領導和預算股報送會議接待費開支情況。預算股按年初確定的包乾辦法,將會議接待費及時撥入採購中心專戶。

第21條 預算外資金管理程式。預算外資金繳存:單位收取的預算外資金,填開“繳款單“直接繳存非稅局在各專業銀行開設的預算外資金專戶。繳款單除銀行和單位留存外,分別交非稅局和對口業務股室各一聯。納入集中會計核算的,非稅局應及時開具資金結算單,連同收據記帳聯退還會計核算中心進行帳務處理。

預算外資金撥付:用款單位向對口業務股室申報預算外資金用款計劃,填開“審批單”;根據其收入繳存情況和核定的撥款比率,業務股室初審,非稅局複審並開出“撥款書”予以撥款。

對帳:每月初,非稅局編制“預算外資金餘額表”交各業務股室或會計管理中心,各業務股室和會計管理中心應及時核對各單位帳戶餘額,年終決算數非稅局數為準。

票據領用:行政執法單位凡需領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基金收據、罰沒款等票據的必須持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財政部門核發的“委託收費證”以及合法的執罰收費檔案,由單位財務或會計管理中心統一到非稅局或農稅局領取。所收票款應按收支兩條線和票款同步、收繳分離的管理辦法及時解繳。續領收據的必須將上次使用完的票據存根交回銷號,經核對無誤方可領購新的收據,納入“大廳收費”的執收單位,統一使用湖南省財政廳監製的《湖南省收費基金繳款憑證》電腦票,統一由政務公開中心領取,再由中心分發到銀行,單位不再領取手工票據。

第22條 財政監督檢查程式。監督股為財政監督檢查牽頭單位,負責制定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確定監督檢查方式。凡財政部門組織的檢查,應由監督股和相關業務股室提出計劃,成立檢查組,統籌安排檢查事項,統一編制有關文書。檢查結束後,檢查組應對查出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並寫出檢查報告,由被檢查單位簽章。對檢查組提交的檢查報告,依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違紀事實,報局長或主管局長稽核後下達處理決定;對違紀金額小、情節輕微的問題,經批准可當場作出處理決定。對查出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應按程式分別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五)、監督

第23條 全域性的全體員工既是各項財政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執行者,同時又是監督者,對於違反財政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每一位員工都可向自己的上一級乃至局長反映。全體員工不僅自己要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同時有權拒絕執行違反規章制度的指令。對於違規操作人員,一經發現,不論何種情況,按其所在崗位職責追究相應責任。

第24條 局紀

檢監察室和財政監督股應認真發揮監督職能,加強制度建設,抓好內部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求每年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篇二:內部勞動規章制度

內部勞動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規範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規範單位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單位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單位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單位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3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單位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單位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單位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盛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單位下列損失:

(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8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知悉單位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1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單位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0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1條勞動合同期滿單位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3條單位 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4條員工每天正常工作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根據季節時間相應調整)

第25條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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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企業單位內部規章制度

團隊管理:

實行專案總負責人負責制,各職能負責人對總負責人負責。(職能部包括組織實踐部、外聯部、財務部、後勤部)

團隊制度:

1、團隊成員均為志願加入專案小組,熱愛公益事業;

2、團隊成員應以積極、認真、負責的態度完成工作任務;

3、活動期間,團隊成員以團隊利益為核心開展工作,統一著裝,統一就餐,團結協作;

4、專案實施期間,團隊成員若不能參加,需請假,說明原因,並且記錄備案;

5、團隊成員對活動中涉及到的個人隱私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每日晚間召開例會(總結當天活動,佈置第二天的工作),團隊成員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7、維護團隊和合作單位的名譽,不得以團隊和合作單位的名義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和商業行為;

8、團隊內部出現重大分歧,採取民主決策,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票數的決策有效;若經三次表決,仍為達到要求票數,請指導老師裁決;

9、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相關合作單位的規章制度。

篇四:企業單位內部規章制度

一、日常管理制度(工作紀律)

1、嚴禁遲到、早退現象,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2、嚴禁脫崗、串崗現象,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3、嚴禁散播公司負面訊息,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4、工作期間保持電話暢通,不允許拒接或停機,每發現一次,5元樂捐。

5、工作期間保持辦公場所環境衛生,倉庫整潔。

6、嚴禁賺取差價,發現一次,100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7、嚴禁賣私貨、截留贈品,發現一次,100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8、不得讓客戶把貨款打入個人賬戶,發現一次,100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9、工作期間不允許大聲爭執,注意公共場合情緒的控制,每發現一次,5元樂捐。

10、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從領導安排,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日常業務管理制度

1、客戶資料管理

a、全面蒐集各片區資料(店名、電話、地址、營業執照號);根據銷量及規模建立客戶類別(月進貨額在1000/月以上歸為a類;月進貨額在500元/月以上,1000元一下,歸為b類;月進貨額在500元/月一下,歸為c類客戶)。

b、逐步建立客戶商品資訊檔案,實現a類客戶單店商品資訊管理。

2、片區路線及週期管理

a、建立每片區客戶路線拜訪表,每線路至少20家客戶,每天必須完全拜訪,及時完善本線路中的新客戶資料。

b、根據片區客戶數量,合理制度客戶拜訪週期。根據客戶分類,合理分配客戶拜訪時間。

c、每天回公司後遞交拜訪線路圖,每天下市場前領取新拜訪線路圖。

d、每天早上9點之前必須裝車完畢出車,每天認真填寫及遞交車輛庫存表。

3、業績量化管理

a、每天業務人員回公司後填寫<片區銷量進度表>及<單品銷量進度表>。

b、每天業務人員遞交拜訪線路圖後,由內勤統計填寫<流通市場進度表>。

c、每天倉庫人員量化需換單,及時提醒業務人員欠條的回收。

d、每天流通主管根據銷量進度表及市場進度表的實際狀況,合理排程各片區人員工作。

4、促銷活動的管理

a、每月底前5天制定出流通部下月促銷政策。

b、每片區需要的促銷活動(特價、陳列獎、促銷裝置及贈品),片區業務人員要提前填寫申請單(記案)後方可執行。

c、業務人員對所在片區的促銷活動進行及時跟進和監督,公司不定時對所有促銷活動進行抽查。

5、欠條管理

公司流通市場全部以現金交易,特殊客戶欠款時要與公司申請,經公司同意後按照欠條管理規定進行簽字,並有效管理、收回。

規定如下:

(1)如果直接用銷售清單做欠條,要在清單空白處寫明欠條字樣。

(2)欠條應明確一下內容:客戶名稱、電話、地址、聯絡人簽字或加蓋公章。

(3)回公司到財務按照欠款數額給財務打欠條,客戶欠條由業務儲存。

(4)欠款後續由業務人員負責追回。

6、市場問題反饋

a、每片區每週兩次市場問題反饋(記案或手機簡訊)。

b、業務員做好市場反饋問題記錄(市場問題反饋記錄表)。

三、業務工作流程管理

1、認真填寫裝車表,下午下班前準時把補貨計劃交給倉管。

2、按照出車線路進行計劃拜訪,進店後與負責人禮貌性打招呼後,首先司機檢查服務卡是否存在,及時更新與張貼,對店招及陳列進行拍照記案,填寫路線表(時間及銷售),新客戶在路線表下面(再好的產品沒有陳列面不會有好的銷量),檢查實際庫存(倉庫與排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上貨及填寫補貨計劃(填寫補貨計劃時一定要全面,客戶可以不要,但自己不能不寫)。檢查竟品資訊,瞭解竟品活動政策。

3、根據客戶現有庫存交流補貨計劃,季節性產品推廣、新產品推薦(交流時適當靈活運用公司產品政策),補貨要全面、合理,避免電話要貨等情況,所有交流的重點是在給客戶一個補貨的理由,交流的方式要用能打動自己的方式(要自信、現實、每句話要讓客戶聽著很舒服,避免吹捧,排擠竟品)。對於新客戶,一定不要貪多,量少品多,對於客戶不感興趣的不要強推,避免引起客戶反感,介紹產品一定要全面,多借助公司產品手冊或樣品筐。

4、認真填寫銷貨清單、贈品、品嚐要標註,市區流通要寫清具體地址(東西南北縱橫寫明);三區流通要標明區域、鄉鎮、街道或村。九縣流通要標明縣城、鄉鎮或街道。

5、公司流通市場全部以現金交易,特殊客戶欠款時要向公司申請,經公司同意後按照欠條管理規定進行簽字,並有效管理、回收。

6、根據客戶規模、銷量進行客戶等級登記,根據客戶等級進行有效管理(包括客戶的拜訪週期、促銷活動)。

7、客戶拜訪完畢後,車上認真填寫裝車表中的出庫明細,與次日路線中a、b類客戶進行電話溝通,瞭解缺貨及補貨資訊,並進行登記。

8、一天拜訪結束時,根據賣貨量,次日拜訪路線打客戶的補貨資訊進行合理製作裝車計劃,交於倉管。總結當日市場狀況,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流通中的幾個關鍵點:

a、有效利用時間(準時出車、準時交補貨清單,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b、認真填寫裝車表(避免不必要的庫存差異)。

c、養成拍店照、填寫鋪貨記錄、認真填寫銷貨清單的習慣。

d、培養與客戶電話溝通的能力,讓補貨更具體合理性。

e、制定合理的拜訪路線及週期。

四、業務司機

1、崗位內容

做好車輛行駛,檢查及保養工作,配合業務員做好所在區域的銷售及送貨工作,每天對車輛例行檢查,不允許病車上路,保證貨物及人員安全。

2、崗位職責

(1)認真完成每天的出車任務。

(2)出車前必須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見齊全、制動有效,不允許病車上路。如有部件損壞和不安全因素隱患,應及時處理直到修復,確保安全運輸。

(3)車輛的年檢、保養、清潔、停放及辦理保養等車務手續由駕駛員提醒,並有專人負責辦理。

(4)鋪貨期間用尋找合理的停車位停放並鎖好車門保證車輛的安全,嚴格按照規則停車。

(5)做好公司服務卡張貼工作,進店檢查店內是否張貼告示服務卡。

(6)配合業務人員做好排面整理及裝卸貨工作。

3、獎勵

(1)駕駛員每月100元車輛維護費

(2)人為或技術性造成車輛損壞的由駕駛員自行維修

(3)車輛正常保養維護由公司維修

篇五:企業單位內部規章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篇六:企業單位內部規章制度

一、內部控制概述

內部控制是指為了保證企業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式。內部控制的目標包括:

(1)保護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及對其的有效使用;

(2)保證會計資訊及其他各種管理資訊的可靠和及時提供;

(3)保證企業制定的各項管理方針、制度和措施的貫徹執行;

(4)儘量壓縮、控制成本、費用,減少不必要的成本、費用,以求企業達到更大的盈利目標;

(5)預防和控制且儘早儘快查明各種錯誤和弊端,及時、準確地制定和採取糾正措施;

(6)保證企業各項生產和經營活動有序有效地進行。

內部控制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會計資訊質量,對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資訊披露制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證資本市場有效執行,均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現行企業內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內部控制認識不足

目前一些企業特別是某些國有企業對內部控制的認識存在兩種傾向值得注意:一是一部分人習慣於甚至滿足於傳統的經營管理方式,認為只要能夠規範化操作就行了,不必考慮是否先進;二是雖然意識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強調改革組織結構的重要性,忽視了控制方式的跟進和強化;這就使企業的改革同微觀治理機制相脫離。

(二)產權關係不明

在我國現階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夠完善,甚至是有形無實,尤其體現在董事會這一重要機構沒有發揮應有的職能。有不少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一味地“放權讓利”,致使原廠長負責制的領導班子現在既是經理層又進入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和經理成員高度重疊,致使國有企業產權主體缺位、權責不清,內部控制的受益主體模糊。這種責權不分的公司治理結構,導致所有者對經營者不能實施控制,作為代表公司股東的控制主體(董事會)也就形同虛設。

(三)監督機制不健全

目前有很多企業監督評審主要依靠內審部門來實現,而有些企業的內審部門隸屬於財務部門,與財務部同屬一人領導,內部審計在形式上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另外,在內審的`職能上,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僅僅是稽核會計賬目,而在內部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等方面,卻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完善企業的控制環境

任何企業的控制活動都存在於一定的控制環境之中。控制環境中的要素很多,有價值觀、組織結構、控制目標、員工能力、激勵與誘導機制、管理哲學與經營風格、規章制度和人事政策等等。要改善企業內部控制環境,要做好如下工作:

1、加快現代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真正實現產權明晰、權責清楚、管理科學、政企分開的現代企業制度,從產權制度上保證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建立。

2、要有明確的內部控制主體和控制目標。控制主體解決了由誰進行內部控制的問題,而控制目標則解決了為什麼要進行控制的問題。科學的企業組織結構在企業內部應包含四個層次的經濟主體,相應地,企業內部也有四種控制主體,即股東、經營者、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他們有各自的控制目標?押股東的目標是財富最大化?鴉經營者的目標是不斷增加經營效益;管理者的目標是完成責任目標、獲得業務執行的真實報告;普通員工的目標是遵從企業的內部規章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率。

3、要有先進的管理控制方法和高素質的管理人才。管理控制方法作為管理當局對其他人的授權使用情況直接控制和整個公司活動實行監督的一種方法,包括很多內容,如制定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編制各項計劃、業績與計劃考評、調查與糾正偏離期望值的差異等,實施先進管理控制方法,還需輔以積極的人事政策,要能培養和引進一批具有高素質、掌握先進管理方法的人才隊伍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觀念、方式和風格,培養全體員工良好的道德觀、價值觀和全員控制意識,從而形成一個特定的企業文化氛圍。

(二)設立有效的控制活動

1、針對人員的控制。

(1)職責分離。職責分離是現代企業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對於企業的一切交易或事項都應嚴格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科學地劃分各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2)工作流程。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使每一個人的工作能自動地相互檢查另一個人或更多人的工作,從而達到相互牽制的目的。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可以採用對每一個崗位設計工作流程圖的辦法,在工作流程圖中明確規定每個人應該做什麼、如何做、何時做以及正確進行工作的結果等。工作流程圖設計的目的應達到使管理的過程標準化,也就是說,要能夠做到讓不同的人按照工作流程圖去做同樣的工作,得到的工作結果將是相同的。

(3)票據與記錄控制。實行票據保管、收款與會計記錄人員的崗位分離;對所有票據進行預先編號,所有作廢的票據都要妥善儲存,對已經使用的票據由會計人員進行定期消號,並及時與票據保管人員進行核對,以防止交易漏記或重複記錄現象,保證全部收入、結算款項等能夠及時準確入賬。

(4)資產接觸與記錄使用。資產接觸與記錄使用主要是指限制接近資產和接近重要記錄,以保證資產和記錄的安全。保護資產和記錄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採用實物和技術防護措施。在採取電算化核算的情況下,每個崗位只能使用自己設定的密碼接觸由自己負責的資料,複核崗位只能進行資料查詢和複核,而不能具備修改已經形成資料記錄的許可權。

(5)績效考評。為了實現既定的工作目標,應實施有效的激勵、獎懲機制,激勵全體員工參與企業管理和控制的主觀能動性。各部門通過定期舉行績效考評會議,作為對其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事後控制,不僅可以總結一定時期的工作成果,同時也是發現問題、改進工作的過程。通過績效考評,配合一些必要的獎懲措施,將部門的工作目標與個人工作目標緊密地聯絡在一起,部門的工作目標也將通過個人工作目標的實現而實現。

2、針對資訊系統的控制活動。在資訊系統的日常使用中,資訊系統產生的舞弊現象比手工操作更具隱蔽性,因而對資訊系統的控制也十分重要,具體應通過採取許可權控制、資料錄入輸出控制、手工憑證的控制等方式,各個崗位應通過設定密碼口令來防止別人越權使用自己的許可權,沒有許可權的人絕不允許對資料進行查閱或修改。

(三)加強企業內部牽制制度

內部牽制是指對具體業務進行分工時,不能由一個部門或一個人完成一項業務的全過程,而必須由其他部門或人員參與,並且與之銜接的部門能自動地對前面已完成工作進行正確性檢查。它由適當授權、不相容工作的責任分工、憑證和記錄、接近控制、獨立檢查等環節組成。這種制約包括上下級之間的互相制約、相關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如會計資訊收集、歸類過程中,除了制單外,必須有複核並由財會主管審批;又如現金流轉業務中,現金收支的審批、收入和支出、印鑑的保管、記賬等業務應分工管理,互相牽制。

在內部牽制中,必須採取工作輪換制,這樣才能更好地達到牽制的效果。工作輪換制是指根據不同崗位在管理系統中的重要程度,明確規定並嚴格控制每一員工在某一崗位的履職時間。對關鍵崗位應頻繁輪換,次要的崗位可少一些。從輪換中暴露出存在的問題,揭示出制度的缺陷、管理的缺陷。

(四)加強企業內部稽核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切實提高企業對內部稽核和內部審計的認識,切實加強考核、監督、制約機制,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將內部審計人員從會計、財務人員中分離出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內審人員的作用,監督和保護企業的資產、財產安全,監督企業朝著合理、合法的良性方面發展。內部監督評審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地監督評審內控的總體效果。對主要風險的監督評審應當是公司日常活動的一部分。

2、對內控系統應當進行有效和全面的內部審計。內審要獨立進行,內審人員應得到適當的培訓,並配備稱職和得力的人員。內審作為內控系統監督評審的一部分,應當向董事會或其審計委員會直接報告工作。

3、不論是經營層還是其他控制人員,發現內控缺陷都應及時地向適當的管理層報告,並使其得到果斷處理。要樹立全員控制意識,幫助企業更有效地實現預期控制目標,促進企業控制環境的建立,為改進內控制度提供建設性建議,實現預期的內控目標。

篇七: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廣東XXX拍賣行有限公司是在廣東省工商局註冊的私營企業。法人代表:

第3條公司下設:財務部、業務部、辦公室。

第4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5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6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7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8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9條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0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1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2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2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篇八: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產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用工自主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六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應當已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並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提供虛假資訊。

第七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第八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崗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九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

第十二條企業與職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篇九:品質部內部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合理組織收入、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使各項財務收支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促進我鎮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和諧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支管理制度

第二條收入包括各項協調款、專案資金、上級專款、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各種來源資金;支出包括經常性支出(辦公費、車輛燃修、招待費、書報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專款支出、基建支出、其他支出等各種資金支出。

第三條嚴格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各單位取得資金收入時,必須出具省財政廳監製的《山東省往來結算統一收據》,並加蓋財政所公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印製收據。各單位取得收入後,必須在3日內繳存至鎮財政預算外專戶,否則按公款私存處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資金及坐收坐支現象的發生。

第四條進入預算外帳戶的資金由財政所統一管理,政府集中調撥使用,實行鎮長一支筆簽字制度。

第三章報帳制度

第五條報銷單據以部門為單位,每月1-10日集中報賬,每部門要設一名固定報帳員,非報帳員報帳,財務部門可以不予辦理。

第六條對各部門日常零星開支實行備用金制度。財務部門根據各業務部門的的支出規模,合理確定備用金數額,由各部門報帳員填寫備用金領取單後領取使用。

第七條單位或個人有報銷專案,必須提供有對方單位加蓋公章或財務章的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正式發票或收據,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報銷發票時要遵循以下程式:經辦人簽字並註明事由,分管領導簽字,財政所審查核實,鎮長簽字,入帳報銷。

第八條各項開支都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一般業務支出,要由分管領導同意;其他特殊或大項支出,須報鎮主要領導同意,必要時要通過集體研究決定。

第九條對單項超1000元的業務支出,各單位不能自行以現金支付,原則上通過鎮財政直接撥付到對方賬戶。

第十條政府經費支出要根據領導籤批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處理,財務部門備用金不足時,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並列清支出計劃報鎮長籤批撥款。

第十一條對專項支出尤其是涉及農戶的資金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在資金支出、發放時,具體承辦單位要提供對方銀行開戶資訊,完善手續後,由財務部門直接將款項打入對方賬戶或“惠農一本通”存摺,嚴禁以現金支出或發放。

第四章內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加強機關內部財務管理,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可靠,保證會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保證機關經費的使用效益,財務管理實行內部稽核控制制度。

第十三條各財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崗位職責範圍內辦理會計事項。帳務處理必須按規定的程式辦理。會計檔案借閱,必須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按照機構分設,職務分離,錢、帳、物分管的原則進行管理。每一項業務的各經辦人員相互牽制,相互制約。出納、記帳、稽核崗位人員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五條稽核人員的職責:稽核人員要堅持原則,忠於職守,認真查核,嚴守祕密。對各種原始憑證(包括自制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稽核。有權對不合規定、手續不完備的票據,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有權向有關人員詢問經濟業務內容,查對原始記錄,索取證明材料,有權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管理的建議;對違反財會制度或損害國家、公眾利益的收支,應予制止和糾正,制止糾正無效的,要向主要領導或有關監督部門彙報。對違法亂紀人員和因嚴重失職造成國家和集體財產重大損失的人員提出處理意見。稽核人員對原始憑證的取得和填制情況進行稽核,記帳憑證填制後,必須對每一頁記帳憑證的內容進行稽核。

⑴記帳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錄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⑵會計科目的運用和金額填列是否正確;

⑶記帳憑證的摘要、日期、附件張數、章印、編號等是否齊全;

⑷稽核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合理。稽核人員對帳簿的設定、種類帳簿的登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規範,總帳與明細帳是否平行登記,月末相關帳戶餘額是否對應或一致,帳簿的啟用、結帳和對帳、記帳錯誤的更正方法等方面進行稽核。

第十六條記帳會計崗位職責:

⒈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規章制度,掌握各項費用的開支渠道和開支標準,加強財務監督,把好財務收支關。

⒉負責與出納進行結帳並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帳,及時分析、清理債權和債務,結算往來款項。

⒊正確核算和計算工資分發表,做好各項代扣款工作,協助出納按時發放工資。

⒋根據銀行結算辦法及現金管理規定,定期核對銀行存款餘額,協助做好餘額調節表,做到帳帳、帳款相符。

5.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稽核原始憑證,正確運用會計科目,準確、及時地登記帳簿,並按規定結帳,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做到數字真實,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定期進行財務分析,針對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

6.對各項開支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稽核。對於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的經濟業務,有權拒絕辦理。

7.管理本局會計檔案,負責裝訂及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並立卷歸檔。

第十七條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把好現金收付關,接受有關部門和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帳、款的檢查。

⒉負責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收付,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進行稽核,對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有權拒付。

⒊負責登記銀行存款、現金日記帳,現金帳面餘額要與實際庫存現金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和對帳單調節相符。對於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做到日清月結,真實準確。

4.妥善保管好現金、有價證券、各種支票和收據;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不得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5.認真填寫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超過現金結算起點的業務,必須通過轉帳結算。因特殊原因簽發的空白支票,要寫明收款單位、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用途,並及時清理結算。

6.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帳簿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五章專案監管制度

第十八條對各種政府投資的基建、農田水利、綠化等工程專案,要嚴格遵守鎮政府關於工程專案建設招標監管審計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程式進行專案的立項、招投標、質量監督、審計及撥付款。

第六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現金出納要嚴格遵守人民銀行關於現金管理的規定,無特殊情況禁止超限額存放現金;要不定期清點餘額,做到帳帳、帳實相符。要注意加強防範措施,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十條嚴格禁止公款私借。因公購物或出差確需借用的,要報分管領導同意,填寫統一格式的現金借用單,經鎮長籤批後方可借用。在公事完成或出差歸來後7日內,必須按程式進行報帳核銷,否則,從單位經費中扣還。

第二十一條對借出的款項,各經辦財務人員要加強責任心,隨時清理彙總,督促借款人員及時歸還。

第七章經費限額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為提倡節約,控制浪費現象的發生,對車輛燃油、公務接待等費用實行限額管理,具體標準單獨發文。

第二十三條對車輛維修實行定點、雙人維修制度。維修前,要報黨政辦批准,由黨政辦安排專人與司機一同到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由黨政辦統一結算。

第八章政府採購制度

第二十四條要嚴格執行鎮政府關於辦公用品採購的有關要求,所有辦公用品一律實行政府集中採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採購,否則一律不予入帳報銷,所發生費用由有關責任人自行承擔,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資產為政府所有,實行黨政辦、財政所綜合監管,部門、單位使用的管理體制。

第二十六條各部門單位要確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設定固定資產管理臺帳,黨政辦、財政所要制定制度,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填寫使用卡片,明確責任到部門和站所,對各部門、站所的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做到帳帳、帳卡、帳實相符。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單位因工作原因發生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或退還手續。

第二十八條採購辦採購固定資產並交付使用單位後,要及時通報黨政辦、財政所備案、記賬。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黨政辦和財政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