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工廠規章制度範本(通用多篇)

化妝品工廠規章制度範本(通用多篇)

化妝品工廠規章制度 篇一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財務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十七、銀行帳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總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許可權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絡,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影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許可權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發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公司可以對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可以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必須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必須經公司批准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工程材料裝置採購管理制度

為加強工程材料裝置採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裝置採購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具體工作由專案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於大宗材料、大型裝置的採購,必須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通過考察綜合評選,採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裝置。

三、對不適宜招標專案的少量材料裝置,要進行詳細地考察瞭解,選擇合適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裝置,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間等作出採購計劃,周密佈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裝置採購供貨方後,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內容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間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裝置設專人管理,材料、裝置進場後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裝置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裝置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後及時把材料、裝置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提供工程材料裝置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專案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裝置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場和工作人員

一、市場營銷部是商品房銷售管理的第一責任部門。

二、市場營銷工作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營銷人員必須發揚愛崗敬業、團結奉獻精神,具有責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給的商品房營銷任務。

三、售房有形市場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設的視窗,營銷人員要做到誠實守信、規範交易、熱情服務,自覺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形象。四、市場營銷部在新建專案開盤前,應認真作出切實可行的營銷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銷售價格未經批准不得變更。

五、房屋預售建築面積由投資發展部會同市場營銷部計算,房屋銷售面積須經房管局測量複核後,列出明細表,雙方工作人員書面確認無誤後,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財務部備案。在預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

六、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顧客介紹商品房時要講究服務態度和推銷技巧,做到宣傳力度大、範圍廣、影響深、效果好。

七、在銷售商品房屋工作中,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設立銷售帳本、房屋預訂登記本、房屋移交登記本、售後服務登記本;認真簽訂和及時發放房屋預售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房屋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八、銷售帳薄的記錄要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月底及時向總經理上報銷售情況,及時報表。

九、房屋銷售後,要及時將預售協議書、買賣合同、結算單等銷售資料整理入檔管理。

十、所有購房款必須由市場營銷部於收款當日交財務部,存至指定銀行帳戶,嚴禁公款私存。

十一、營銷人員要圓滿完成各自的銷售任務,負責從介紹房屋、交款、貸款、結算、簽訂合同、房屋移交、維修等等營銷過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營銷人員要保守商業機密,確保商品房價格、戶型、銷售情況等內部資訊不洩露。

十三、除完成銷售任務以外,營銷人員要服從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十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要明確以下內容:當事人名稱或姓名、房屋狀況、銷售方式、房屋面積、價格、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建設標準、配套設施狀況、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做到合法、嚴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買賣合同檔案,每份合同在蓋章前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登記、編號。市場營銷部負責建立合同管理臺帳(包括序號、合同號、簽約日期、對方姓名),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商品房按揭貸款和其它業務

十七、為購房戶辦理按揭貸款,要熟悉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流程,必須按照銀行規定簽定合同,做到辦證細心,資料齊全,專人辦理。

十八、結合公司發展計劃,制訂商品房營銷計劃和實施方案,充分調動營銷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

十九、市場營銷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專案技術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現場查驗土建、水電等配套設施並核實房屋面積,確認無誤後(竣工房屋面積須經房管部門書面認可),查驗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竣工建築明細表報副總經理批准後,由市場營銷部據此編制房屋銷售結算清單,報財務部備案,不得擅自變更。

辦公室管理制度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範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檔案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擬稿。檔案形成後,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屬黨內的由黨支部書記簽發。

業務檔案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稽核、簽發。

屬於祕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二、已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檔案由擬稿人校對,稽核後方能影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告報送結果。

祕密檔案由專人按核定的範圍報送。

四、經簽發的檔案原稿送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填寫閱辦單,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檔案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六、檔案閱辦部門或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三日內不能辦理完畢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文印管理規定

七、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八、列印正式檔案,必須按檔案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資訊中心列印。各部門草擬的檔案、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列印。列印檔案、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九、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檔案、傳真等應及時傳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二、公司領導及未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的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金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稽核並報董事長批准後辦理。

十三、辦公用品購置後,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和購貨發票、清單,到辦理出入庫手續。未辦理出入庫手續的,財務部不予報銷。

十四、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電話使用規定

十七、公司各部門電話費均按月包乾使用。具體標準如下:辦公室120元/月,投資發展部100元/月,財務部60元/月,城建資產部100元/月,市場營銷部200元/月,專案技術部130元/月,會議中心50元/月。

十八、若有超出當月包乾標準的,從超額部門的工資中扣出。當月節餘部分累計到本部門下月話費中使用。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製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專案和大宗裝置、物資採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准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裝置、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專案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資訊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專案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專案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檔案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洩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專案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戶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戶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檔案、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祕密檔案、資料。

四、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五、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洩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安全保衛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幹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定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定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檔案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排程。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向辦公室申請,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後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麵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專案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後,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准。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麵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裡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並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准。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汙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衛生管理制度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範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櫺)上無浮塵;地面無汙物、汙水、浮土;四周牆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汙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鏽、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乾淨整潔;微機、印表機等裝置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牆面、地面、便池清潔乾淨,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公共衛生清理實行區域負責,區域劃分為:南辦公室走廊大門以東辦公室負責,走廊大門以西財務部負責;院子以走廊大門中心界定東西,以局西辦公樓門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門以東南部及東南角花壇由辦公室負責,大門以西南部由財務部負責,大門以東北部及東北角花壇由城建資產部負責,大門以北部及花壇由投資發展部和專案技術部負責。市場營銷部負責門前三包。文苑小區工地辦公室的衛生保潔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和專案技術部負責。

四、責任區衛生清理每週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不得因衛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彙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差旅費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係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係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係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後,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後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乾: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高密市會議中心是為全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提供會議服務的場所,為搞好會議中心的使用管理和會議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中心在市建設局和投資辦的領導下,開展會議服務工作,以“使用者至上,信譽第一,服務周到,安全可靠”為服務宗旨,根據市建設局的統一安排,為使用單位提供良好的服務。

二、會議中心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為:一樓會議室600元/次,製冷(暖)費59元/小時;二樓會議室1600元/次,製冷(暖)費80元/小時;接待室200元/次。

三、對所有會議只提供音響、燈光、冷暖、開水、茶具等硬體設施服務,會標、茶、飲料、水果、香巾及會議服務人員等,由使用單位根據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會議使用單位,均需持市建設局辦公室填發的《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於會議召開前一天,到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聯絡會務事宜。會議結束後,由使用單位在《使用通知單》上填寫意見,辦理結算手續。

五、對未持《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聯絡會務的單位,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不予承接,建議其到市建設局辦公室辦理會議承接手續。

六、會議使用單位和所有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中心的各項管理規定,進入會場請勿吸菸並關閉通訊工具,自覺愛護服務設施和用品。若服務設施和用品在會議期間有遺失或人為損壞的,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七、會場燈光、音響控制室為裝置重地,除會議中心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非請莫入。

八、使用單位和與會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進入會議中心。與會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並自行管理。

工作過失責任追究辦法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1、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2、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3、無規定依據或違反規定、技術規程、規範、標準、工作程式實施許可的;

4、超越許可權實施許可的;

5、對涉及不同部門的許可,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後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的;

6、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

7、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

8、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資料、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

9、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造成工作失誤的;

10、其他違反內部管理制度貽誤工作或損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過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六、承辦人未經稽核人稽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負直接責任。

承辦人弄虛作假,致使稽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確履行稽核、批准職責,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七、雖經稽核人稽核、批准人批准,但承辦人不依照稽核、批准意見實施具體工作行為,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

八、承辦人提出方案或意見有錯誤,稽核人、批准人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後未予糾正,導致工作失誤後果發生的,承辦人負直接責任,稽核人負間接責任,批准人負領導責任。

九、稽核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正確意見,經批准人批准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稽核人負直接責任,批准人負間接責任。

稽核人不報請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稽核人負直接責任。

十、批准人不採納或改變承辦人、稽核人正確意見,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

未經承辦人擬辦、稽核人稽核,批准人直接作出決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批准人負直接責任。

十一、集體研究、認定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集體共同承擔責任,持正確意見者不承擔責任。

十二、兩人以上故意或者過失,導致工作過失後果發生的,按個人所起的作用確定責任。

十三、對工作過失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作如下處理:

(一)情節較輕未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批評教育或書面告誡,並處以罰款的處理:

1、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務質量不高,造成服務物件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2、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誇,提供不實資料、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3、對屬於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6、私自進行有償諮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罰款50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

7、超越規定許可權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後服務工作,無正當理由,在安排時間內無結果的,出現1次罰款50元。若造成使用者_或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1次罰款100元。

9、辦理建設手續或現場協調工作,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0、施工中監理人員應該現場旁站而未進行旁站,駐工地代表未進行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1、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駐工地代表未發現或發現未做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2、監理資料、現場有關技術資料簽證、整理不及時,駐工地代表未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應對地下管線等作書面技術交底,未做書面交底或交底有錯誤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4、商品房銷售核算房屋預售面積大於或小於3%,使使用者投訴或_的,一律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由相關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賠償所有損失。

15、房款結算有誤的,一律由相關責任人賠償差價損失。

16、商品房出現重複銷售、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失誤或與合同文字有出入,引起客戶爭議的,出現1次扣罰責任人10%的年終獎金。

17、辦理按揭貸款時,如因收件填寫、檢查、辦證等延誤放款,影響公司業務執行的,所貸款額不記入銷售業績,視情節輕重扣發責任人部分效益工資及部分年終獎金。

1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出現1次罰款100元。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19、未嚴格稽核會計原始資料,對不合規定的會計原始資料報銷入帳並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的損失。

20、嚴格控制現金使用範圍,保管好現金,造成現金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21、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批辦的,出現1次罰款50元。

22、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檔案管理規定,致使檔案、檔案、資料洩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罰款50元,並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3、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後果發生的,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4、未按規定檢查、維護、使用會議中心燈光音響裝置,在會議期間造成裝置執行不良的,每出現1次,罰款5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部分年終獎金。

25、因關門、關窗等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

26、未按《衛生管理制度》進行衛生保潔或經衛生檢查未達標準的,出現1次,所在部門人員各罰款50元。會議中心衛生管理責任處罰,按照《會議中心物品及衛生管理辦法》執行。

(二)情節較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離工作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並處。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工作過失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1、一年內出現3次以上應予追究的工作過失情形的;

2、幹憂、阻礙、不配合對其工作過失行為進行調查的;

3、對投訴人、舉報人打擊、報復、陷害的;

4、拒不糾正過失行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處分情節的。

十五、工作過失責任人主動發現並及時糾正錯誤、未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可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十六、本辦法未做具體規定的,可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集體研究處理

化妝品工廠規章制度 篇二

前 言

由於化妝品鏈的任何環節均可能引入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應對整個化妝品鏈進行充分地控制。因此,化妝品質量安全應通過化妝品中所有參與方的共同努力來保證。

化妝品鏈中的組織包括:原料生產者以及化妝品生產製造者、運輸和倉儲經營者,零售分包商、美容護理服務與經營者(包括與其密切相關的其他組織,如裝置、包裝材料、清潔劑、新增劑和輔料的生產者),也包括相關服務提供者。

為了確保整個化妝品鏈直至最終消費的化妝品質量安全,本標準規定了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該體系結合了下列普遍認同的關鍵要素:

——相互溝通;

——體系管理;

——前提方案;

——危害分析

為了確保化妝品每個環節所有相關化妝品危害均得到識別和充分控制,整個化妝品鏈中各組織的溝通必不可少。因此,組織與其在化妝品鏈中的上游和下游組織之間均需要溝通。尤其對於已確定的危害和採取的控制措施,應與顧客和供方進行溝通,這將有助於明確顧客和供方的要求(如在可行性、需求、和對終產品的影響方面)。

在已構建的管理體系框架內,建立、執行和更新最有效的化妝品質量安全體系,並將其納入組織的整體管理活動,將為組織和相關方帶來最大利益。本規範與gb/t 19001-2000相協調,以加強兩者的相容性。附錄1提供了本標準和gb/t 19001-2000的對應關係表。

本規範可以獨立於其他管理體系標準之外單獨使用,其實施可結合或整合組織已有的相關管理體系要求,同時組織也可利用現有的管理體系建立一個符合本規範要求的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在危害分析過程中,組織應通過組合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和計劃,選擇和確定危害控制的方法。

為便於應用,本規範制定為可適用於認證的規範。本規範也可以作為化妝品生產企業良好操作規範實施依據(詳見附件3)。但各組織也可根據各自的要求,選擇相應的方法和途徑來滿足本標準要求。

本規範允許組織「如小型和(或)欠發達組織」實施由外部制定的控制措施組合。

本規範旨在為滿足化妝品鏈內經營與貿易活動的需要,協調全球範圍內關於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的要求,尤其適用於組織尋求一套重點突出、連貫且完整的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而不僅僅是滿足於通常意義上的法規要求。本標準要求組織通過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以滿足與化妝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

1範圍

本準則規定了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以便組織證實其有能力控制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確保其提供給人類消費的化妝品是安全的。

本準則適用於希望通過實施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以穩定提供安全產品的所有組織,無論其規模大小。組織可以通過利用內部和(或)外部資源來實現本準則的要求。

本準則規定的要求使組織能夠:

——策劃、實施、執行、保持和更新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確保提供的產品按預期用途對消費者是安全的;

——證實其符合適用的化妝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評價和評估顧客要求,並證實其符合雙方商定的、與化妝品質量安全有關的顧客要求,以增強顧客滿意;

——與供方、顧客及化妝品的其他相關方在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面進行有效溝通;

——確保符合其宣告的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

——證實符合其他相關方的要求;

——按照本準則,尋求由外部組織對其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認證,或進行符合性自我評價,或自我宣告。

本準則所有要求都是通用的,適用於化妝品中各種規模和複雜程度的所有組織,包括直接或間接介入化妝品中的一個或多個環節的組織。

本準則允許組織實施外部開發的控制措施組合,特別是小型和(或)欠發達組織(如小分包商,小零售或化妝品服務商)。

化妝品系指塗、擦、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髮、指甲、口脣)或口腔粘膜,以達到清潔、護膚、美容和裝飾目的產品。

化妝品分為清潔類化妝品、護膚類化妝品及美容修飾類化妝品。

常用化妝品歸類:

產品型別

產品舉例

一般液態類

(不需經乳化的液體類)

護髮清潔類

洗髮液、洗髮膏、浴液、洗手液、發露、髮油(不含推進劑)、摩絲(不含推進劑)、梳理劑、洗面奶、液體面膜等

護膚水類

護膚水、緊膚水、化妝水、收斂水、卸妝水、眼部清潔液、按摩液、護脣液等

染燙髮類

染髮劑、燙髮劑等

啫喱類

啫喱水、啫喱膏、美目膠等

膏霜乳液類(需乳化)

護膚清潔類

膏、霜、蜜、香脂、奶液、洗面奶等

發用類

髮乳、焗油膏、染髮膏、護髮素等

粉類

散粉類

香粉、爽身粉、痱子粉、定妝粉、面膜(粉)等

塊狀粉類

胭脂、眼影、粉餅等

氣霧劑及有機溶劑類(含推進劑、易燃易爆有機溶劑)

氣霧劑類

摩絲、髮膠、彩噴等

有機溶劑類

香水、花露水、指甲油等

蠟基類(主基料為蠟)

脣膏、眉筆、脣線筆、髮蠟、睫毛膏等

口腔清潔類

牙膏

其它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準則的引用而成為本準則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其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準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準則。

gb/t19000 (idt iso9000) 質量管理體系 基礎和術語

3術語和定義

gb/t19000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準則。

為方便本準則的使用者,對引用gb/t19000的部分定義加以註釋,但這些註釋僅適用於本準則的特定用途。

3.1化妝品

可供人類塗、擦、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的物質,不包括作藥品用物質。

3.2化妝品安全

化妝品在按照預期用途進行製備和(或)塗擦用時,不會引起消費者造成傷害的保證。

注:化妝品安全與化妝品危害(3.4)的發生有關,但不包括與人類健康相關的其他方面。

3.3化妝品鏈

從生產直至消費的各環節和操作的順序,涉及化妝品及其原輔料的生產、加工、分銷、貯存和處理。

注1:化妝品的範圍包括從生產、加工、包裝、儲藏、銷售、直到最終消費的所有環節。

注2:化妝品鏈也包括與化妝品接觸的材料或原材料的生產。

3.4化妝品安全危害

化妝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的因素或

化妝品存在狀況。

潛在危害:如不加預防,將有根據預期發生的危害。

顯著危害:如不加控制,將有可能發生並引起疾病或傷害的潛在危害。

安全危害:如不加防範,將發生的顯著危害。

3.5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

化妝品質量安全目標:在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面(3.2)所追求的目的。

化妝品質量安全手冊:規定組織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檔案。

由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正式釋出的該組織總的化妝品質量安全(3.2)宗旨和方向。

3.6終產品

不再進一步加工或轉化的產品。

注:需其他組織進一步加工或轉化的產品,是該組織的終產品或下游組織的原料或輔料。

3.7流程圖

以圖解的方式系統地表達各環節之間的順序及相互作用。

3.8控制措施

<化妝品質量安全>能夠用於防止或消除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3.4)或將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行動或活動。

3.9前提方案

<化妝品質量安全>在整個化妝品鏈(3.3)中為保持人、機、料、法、環所必需的基本條件和活動,以適合生產、銷售、處理和提供質量安全終產品及人類消費的質量安全化妝品。

3.10操作性前提方案

為控制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3.4)在產品或加工環境引入和(或)汙染或擴散的可能性,通過危害分析確定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方案(3.9)

3.11關鍵控制點

<化妝品質量安全>能夠進行控制,並且該控制對防止或消除某一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3.4)或將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所必需的某一步驟。

3.12關鍵限值

區分可接收和不可接收的判定值。

3.13監控

為評估控制措施(3.8)是否按預期執行,對控制引數進行策劃並實施的一系列的觀察或測量活動。

3.14糾正

為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所採取的措施。

[gb/t19000 定義3.6.6]

注1:在本準則中,糾正與潛在不安全產品的處理有關,所以可以連同糾正措施(3.6.5)一起實施。

注2:糾正可以是重新加工、進一步加工和(或)消除不合格的不良影響(如改做其他用途或特定標誌)等。

3.15糾正措施

為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採取的措施。

[gb/t19000 定義3.6.5]

注1:一個不合格可以有若干個原因。

注2:糾正措施包括原因分析和採取措施防止再發生。

3.16確認

<化妝品質量安全>獲取證據以證實操作性前提方案控制措施有效。

注:本定義比gb/t19000的定義更適用於化妝品質量安全(3.2)領域。

3.17驗證

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規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

[gb/t19000 定義3.8.4]

3.18更新

為確保應用最新資訊而進行的即時和(或)有計劃的活動。

4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4.1總要求

組織應按本部分的要求建立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形成檔案,加以實施、保持、更新和持續改進,並確保其有效性。

組織應:

a)識別、評估、預防或控制特定產品對消費者健康有根據預期產生的特定危害,以確保提供質量安全產品;

b)監視、評價、防範在已放行特定產品中有根據預期發生的特定危害,以保障產品的化妝質量安全;

c)在保障產品化妝質量安全所需的範圍內,在組織內外溝通與危害預防、控制、防範過程有效性相關的必要資訊;

d)實施必要的措施,並保證危害預防,控制和防範過程持續的有效性。通過驗證確保原輔材料安全、不使用違禁新增劑。

e)加強銷售管理,實施召回制度。

組織應按本部分的要求,策劃、實施、檢查和持續改進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過程,並提供所需的資源。

組織應識別、確定化妝品生產過程的順序和相互作用,確定確保這些過程有效執行和控制所需的準則和方法。

組織應確保對任何影響產品符合化妝品質量安全要求的外包過程實施控制,並在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中加以識別和驗證。

4.2檔案要求

4.2.1總則

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檔案應包括:

a)形成檔案的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和相關目標的宣告(見5.2)

b)本準則要求的形成檔案的程式和記錄(見4.2.3)

c)組織為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效建立/實施和更新所需的檔案。

4.2.2檔案控制

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檔案應予以控制,記錄是一種特殊型別的檔案,應依據 4.2.3的要求進行控制。

檔案控制應確保所有提出的更改在實施前加以評審,以明確其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的效果,以及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影響。

應編制形成檔案的程式,規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檔案釋出前得到批准,以確保檔案是充分與適宜的;

b)必要時對檔案進行評審與更新,並再次批准;

c)確保檔案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

d)確保在使用處獲得適用檔案的有關有效版本;

e)確保檔案保持清晰,易於識別;

f)確保相關的外來檔案得到識別,並控制其分發;

g)防止作廢檔案的非預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廢檔案時,確保對這些檔案進行適當的標誌。

4.2.3記錄控制

應建立並保持記錄,以提供符合要求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效執行的證據。記錄應保持清晰,易於識別和檢索,應編制形成檔案的程式,以規定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批號、儲存期限和處理所需的控制。

5管理職責

5.1 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應對質量安全進行承諾,通過以下活動對其建立、實施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的承諾提供證據:

a)表明組織的經營目標,支援化妝品質量安全;

b)向組織傳達滿足與化妝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本準則以及顧客要求的重要性;

c)制定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

d)進行管理評審;

e)確保獲得資源。

5.2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

最高管理者應制定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形成檔案並對其進行溝通。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

a)與組織在化妝品鏈中作用相適宜;

b)既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又符合與顧客商定的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的要求;

c)在組織的各層次進行溝通、實施並保持;

d)在持續適宜性方面得到評審(見5.8);

e)充分體現溝通(見5.6);

f)由可測量的目標來支援。

5.3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策劃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

a)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以滿足4.1要求,同時實現支援化妝品質量安全的組織目標;

b)在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變更進行策劃和實施時,保持體系的完整性。

5.4職責和許可權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規定各項職責和許可權,並在組織內進行溝通,以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效執行和保持。

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向指定人員報告與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問題,應授予指定人員明確的職責和許可權 ,以採取措施並予以記錄。

5.5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組長

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任命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組長,無論其在其他方面的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許可權:

a)管理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見7.3.2),並組織其工作;

b)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成員的相關培訓和教育;

c)確保建立、實施、保持和更新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d)向組織的最高管理者報告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和適宜性。

注: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小組組長的職責可包括與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關的事宜的外部聯絡。

5.6溝通

5.6.1外部溝通

為確保在整個化妝品鏈中能夠獲得充分的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面的資訊,組織應制定、實施和保持有效的措施,以便與以下各方進行溝通:

a)供方和承包方;

b)顧客或消費者,特別是在產品資訊(包括有關預期用途、特定貯存要求以及保質期等資訊的說明)、問詢、合同或訂單處理及其修改,以及顧客反饋資訊(包括抱怨)等方面進行溝通;

c)立法和監管部門;

d)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或更新具有影響或將受其影響的其他組織。

外部溝通應提供組織的產品在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面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與化妝品鏈中其他組織相關。這種溝通尤其適用於那些需要由化妝品鏈中其他組織控制的已知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應保持溝通的記錄。

應獲得來自顧客和監管部門的化妝品質量安全要求。

指定人員應有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以進行有關化妝品質量安全資訊的對外溝通。通過外部溝通獲得的資訊應作為體系更新(見8.5.2)和管理評審的輸入(見5.8.2)。

5.6.2內部溝通

組織應制定、實施和保持有效的安排,以便與有關人員就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事項進行溝通。

為保持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組織應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及時獲得變更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a)產品或新產品;

b)原料、輔料和服務;

c)生產系統和裝置;

d)生產場所、裝置位置、產品標識、生產環境和周邊環境;

e)清潔和消毒方案;

f)包裝、貯存、運輸和分銷系統;

g)人員資格水平和(或)職責及許可權分配;

h)法律法規要求;

i)與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關的知識;

j)組織遵守的顧客、行業和其他要求;

k)來自外部相關方的有關問詢;

l)表明與產品有關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抱怨;

m)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其他條件

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更新(見8.5.2)包括上述資訊。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將相關資訊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見5.8.2)

5.7應急準備和響應

最高管理者應建立、實施並保持程式,以管理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潛在緊急情況和事故,並應與組織在化妝品鏈中的作用相適宜。

5.8管理評審

5.8.1總則

最高管理者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評審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評審應包括評價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求,包括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

管理評審的記錄應予以保持(見4.2.3)。

5.8.2評審輸入

管理評審輸入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訊:

a)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b)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見8.4.3);

c)可能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環境變化(見5.6.2);

d)緊急情況、事故(見5.7)和撤回(見7.10.4);

e)體系更新活動的評審結果(見8.5.2);

f)包括顧客反饋的溝通活動的評審(見5.6.1);

g)外部稽核或檢驗。

注:術語“撤回”包括召回。

提交給最高管理者的資料的形式,應能使其理解所含資訊與宣告的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目標之間的關係。

5.8.3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輸出的決定和措施應與以下方面有關:

a)化妝品質量安全保證(見4.1);

b)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改進(見8.5);

c)資源需求(見6.1);

d)組織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針和相關目標的修訂(見5.2)。

6資源管理

6.1資源提供

組織應提供充足資源,以建立、實施、保持和更新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6.2 人力資源

6.2.1 總則

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和其他從事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活動的人員應是能夠勝任的,並受到適當的教育和培訓,具有適當的技能和經驗。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組長必須熟悉化妝品專業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當需要外部專家幫助建立、實施、執行或評價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時,應在簽訂的協議或合同中對這些專家的職責和許可權予以規定。

6.2.2能力、意識和培訓

組織應:

a)確定其活動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人員所必需的資格和能力;

b)提供必要的培訓或採取其他措施以確保人員具有這些必要的能力;

c)確保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負責監視、糾正、採取糾正措施的人員受到培訓;

d)評價上述 a)、b和c)的實施及其有效性;

e)確保這些人員認識到其活動對實現化妝品質量安全的相關性和重要性;

f)確保所有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人員能夠理解有效溝通(見5.6)的要求;

g)保持培訓和b)c)中規定的培訓和措施的適當記錄。

6.2基礎設施

組織應提供資源,以建立和保持實現本準則要求所需的基礎設施。

6.3工作環境

組織應提供資源,以建立、管理和保持實現本準則要求所需的工作環境。

7質量安全產品的策劃和實現

7.1總則

組織應策劃和開發實現質量安全產品所需的過程。

組織應實施和執行所策劃的活動及其變更,並確保有效,包括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和(或)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計劃。

7.2前提方案

7.2.1組織就建立、實施和保持前提方案,以助於控制:

a)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通過工作環境引入產品的可能性;

b)產品的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汙染,包括產品之間的交叉汙染;

c)產品和產品加工環境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水平。

7.2.2前提方案應:

a)與組織在化妝品質量安全方面的需求相適宜;

b)與組織執行的規模和型別、製造和(或)處置的產品性質相適宜;

c)在整個生產系統中實施,無論是普遍應用還是隻應用於特定產品或生產線;

d)獲得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的批准。

組織應識別與以上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7.2.3當選擇和(或)制定前提方案時,組織應考慮和利用相關資訊(如fda、eu)。

在制定這些方案時,組織應考慮如下資訊:

a)建築物和相關設施的構造與佈局;

b)包括工作空間和員工設施在內的廠房佈局;

c)空氣、水、能源和其他基礎條件的供給;

d)包括廢棄物和汙水處理的支援性服務;

e)裝置的適宜性,及其清潔、保養和預防性維護的可實現性;

f)對採購材料(如原料、輔料、化學品和包裝材料)、供給(如水、電、空氣、蒸汽、冰等)、清理(如廢棄物和汙水處理)和產品處置(如貯存和運輸)的管理;

g)交叉汙染的預防措施;

h)清潔和消毒;

i)蟲害控制;

j)人員衛生;

k)其他。

組織應對前提方案的驗證進行策劃(見7。8),必要時應對前提方案進行更改(見7。7),應保持驗證和更改的記錄。

檔案需規定如何管理前提方案中所包括的活動。

7.2實施危害分析的預備步驟

7.2.1總則

應收集、保持和更新實施危害分析需要的所有相關資訊形成檔案並保持記錄。

7.2.2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

應任命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

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具備多學科的知識和建立與實施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經驗。這些知識和經驗包括但不限於組織的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範圍內的產品、過程、裝置和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

應保持記錄,以證實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具備所要求的知識和經驗(見6。2。2)

7.2.3產品特性

原料、輔料和與產品接觸的材料

應在檔案中對所有原料、輔料和與產品接觸的材料予以描述,其詳略程度應足以實施危害分析(見7。4)。適宜時,描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a)化學、生物和物理特性;

b)配製輔料的組成,包括新增劑和加工助劑;

c)產地;

d)生產方法;

e)包裝和交付方式;

f)貯存條件和保質期;

g)使用或生產前的預處理;

h)與採購材料和輔料預期用途相適宜的有關化妝品質量安全的接收準則、規範、衛生標準和其他必要的證明(尤其是有證要求的必需索取證明)。

組織應識別與以上方面有關的化妝品質量安全立法和監管要求。

以上描述應保持更新,需要時,包括按照7。7要求進行的更新。

終產品特性

應在檔案中規定終產品特性,其詳略程度應足以進行危害分析(見7。4),適宜時,描述內容包括以下方面的資訊:

a)產品名稱或類似標誌;

b)成分;

c)與化妝品質量安全有關的化學、生物和物理特性;

d)預期的保質期和貯存條件;

e)包裝;

f)與化妝品質量安全有關的標誌和編號(或)處理、製備及使用的說明書;

g)分銷方式。

組織應確定與以上方面有關的化妝品質量安全立法和監管要求。

上述描述應保持更新。需要時,包括按照7.7要求進行的更新。

7.3.3預期用途

應考慮終產品的預期用途和合理的預期處理,以及非預期但可能發生的錯誤處置和誤用,並應將其在檔案中描述,其詳略程度應足以實施危害分析(見7.4)。

應識別每種產品的使用群體,適用時,應識別其消費群體;並應考慮對特定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易感的消費群體。

上述描述應保持更新,需要時,包括按照7.7要求進行的更新。

7.3.4流程圖、過程步驟和控制措施

流程圖

應繪製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所覆蓋產品或過程類別的流程圖。流程圖應為評價可能出現、增加或引入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提供基礎。

流程圖應清晰、準確和足夠詳盡。適宜時,流程圖應包括:

a)操作中所有步驟的順序和相互關係;

b)源於外部的過程和分包工作;

c)原料、輔料和中間產品投入點;

d)質量控制點、返工點和迴圈點;

e)終產品、中間產品和副產品放行點及廢棄物的排放點。

根據7.8的要求,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通過現場核對來驗證流程圖的準確性。經過驗證的流程應作為記錄予以保持。

過程步驟和控制措施的描述

應描述現有的影響化妝品質量安全的控制措施、過程引數和(或)其實施的嚴格程度或程式,其詳略程度足以實施危害分析(見7.4)

還應描述可能影響控制措施的選擇及其嚴格程度的外部要求(如來自執法、監督部門和顧客)。

上述描述應根據7.7的要求進行更新。

7.4 危害分析

7.4.1 總則

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實施危害分析,以確定需要控制的危害,確定為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控制程度,並確定所要求的控制措施組合。

7.4.2危害識別和可接受水平的確定

應識別並記錄與產品類別、過程類別和實際生產設施相關的所有合理預期發生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識別應基於以下方面:

a)根據7.3收集的預備資訊和資料;

b)經驗;

c)外部資訊,儘可能包括流行病學和其他歷史資料;

d)來自化妝品鏈中,可能與終產品、中間產品和化妝品的質量安全相關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資訊。

應指出可能性引入每一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步驟(從原料、生產和分銷)。

在識別危害時,應考慮:

a)特定操作的前後步驟;

b)生產裝置、設施和(或)服務以及周邊環境;

c)在化妝品鏈中的前後關聯。

針對每一識別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只要可能,應確定終產品中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可接受水平的確定應考慮已釋出的法律法規要求、顧客對化妝品質量安全的要求、顧客對產品的預期用途以及其他相關資料。確定的依據和結果應予以記錄。

7.4.2危害評估

應對每種已識別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見7.4.2)進行危害評估,以確定消除危害或將危害降至可接受水平是否為生產質量安全化妝品所必需;以及是否需要控制以達到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應根據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造成不良健康後果的嚴重性及其發生的可能性,對每種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進行評價應描述所採用的方法,並記錄化妝品質量安全評估的結果。

7.4.3控制措施的選擇和評估

在7.4.3危害評估的基礎上,組織應選擇適宜的控制措施組合,使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得到預防、消除或降低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組織在選擇中,應對中所描述的每一控制措施,評審其控制相應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有效性。

應按照控制措施是需要通過操作性前提方案還是通過計劃進行管理,對所選擇的控制措施進行分類。

應使用符合邏輯的方法對控制措施選擇和分類,邏輯方法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評估:

a)針對實施的嚴格程度,控制措施對確定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控制效果。

b)對該控制措施進行監視的可行性(如適時監視以便立即糾正的);

c)相對其他控制措施,該控制措施在系統中的位置;

d)該控制措施作用失效的可能性或過程發生顯著變異的可能性;

e)一旦該控制措施的作用失效,結果的嚴重程度;

f)控制措施是否有針對性地建立並用於消除或顯著降低危害水平;

g)協同效應(即兩個或更多措施作用的組合效果優於每個措施單獨效果的總和)。

屬於計劃管理的控制措施應按照7.6實施其他控制措施應作為操作性前提方案按照7.5實施。

應在檔案中描述所使用的分類方法學原理和引數,並記錄評估的結果。

7.4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建立

操作性前提方案應形成檔案,其中每個方案應包括如下資訊:

a)由每個方案控制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見7.4.4)

b)控制措施(見7.4.4)

c)監視程式,以證實實施了操作性前提方案;

d)當監視顯示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時,採取的糾正和糾正措施(分別見7.10.1和7.10.2);

e)職責和許可權;

f)監視的記錄

7.5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計劃的建立

7.6.1計劃

應將計劃形成檔案。針對每個已確定的關鍵控制點,包括如下資訊:

a)該關鍵控制點(見7.4.4)所控制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

b)控制措施(見7.4.4);

c)關鍵限值(見7.6.3);

d)監視程式(見7.6.4);

e)當超過關鍵限值時,應採取的糾正和糾正措施(見7.6.5);

f)職責和許可權;

g)監視的記錄。

7.6.2關鍵控制點的確定

由計劃控制的每種危害所確定的控制措施,應確定為關鍵控制點(見7.4.4)。

7.6.3關鍵控制點的關鍵限值的確定

應對每個關鍵控制點所設定的監視確定其關鍵限值。

關鍵限值的建立應確保終產品(見7.4.2)的質量安全危害不超過已知的可接受水平。

關鍵限值可測量。

關鍵限值選定的理由和依據應形成檔案。

基於主觀資訊(如對產品、加工過程、處置的視覺檢驗等)的關鍵限值,應有指導書、規範和(或)教育及培訓的支援。

7.6.4關鍵控制點的監視系統

對每個關鍵控制點應建立監視系統,以證實關鍵控制點處

於受控狀態。該系統應包括所有針對關鍵限值的有計劃的測量或觀察。

監視系統應由相關程式、指導書和記錄構成,記錄包括:

a)在適宜的時間間隔內提供結果的測量或觀察;

b)所用的監視裝置;

c)適用的校準方法(見8.3);

d)監視訊次;

e)與監視和評價監視結果有關的職責和許可權;

f)記錄的要求和方法。

監視的方法和頻次應能及時識別是否超出關鍵限值,以便在病患使用或消費前對產品進行隔離。

7.6.5監視結果超出關鍵限值時採取的措施

應在計劃中規定超出關鍵限值時所採取的策劃的糾正和糾正措施。這些措施應確保查明不符合的原因,使關鍵控制點控制的引數恢復受控,並防止再次發生(見7.10.2)。

為適當地處置潛在不安全產品(見7.10.3),應建立和保持形成檔案的程式,以確保對其評價後再放行。

7.6預備資訊、前提方案和計劃檔案的更新

制定操作性前提方案(見7.5)和(或)計劃(見7.6)後,必要時,組織應更新如下資訊:

a)產品特性(見7.3.3);

b)預期用途(見7.3.4);

c)流程圖(見);

d)過程步驟(見);

e)控制措施(見)。

必要時,應對計劃(見7.6.1)以及描述前提方案(見7.2)

的程式和指導書進行修改。

7.7驗證策劃

驗證策劃應規定驗證活動的目的、方法、頻次和職責。驗

證活動應確定:

a)前提方案得以實施(見7.2);

b)危害分析(見7.3)的輸入持續更新;

c)計劃(見7.6.1)中的要素和操作性前提方案(見7.5)得以實施且有效;

d)危害水平在確定的可接受水平之內(見7.4.2);

e)組織要求的其他程式得以實施且有效。

該策劃的輸出應採用與組織運作方法相適宜的形式。

應記錄驗證的結果,且傳達到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提供驗的結果以進行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見8.4.3)。

當體系驗證是基於終產品的測試,且測試的樣品不滿足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時(見7.4.2),受影響批次的產品應作為潛在不安全產品,按照7.10.3的規定進行處置。

7.8可追溯性系統

組織應建立並實施可追溯性系統,以確保能夠識別產品批號及其與原料批次、生產和交付記錄的關係。主標籤標註除產品名稱外,還包括產品種類的說明和淨含量。如產品的質量安全性沒有得到充分的證實,應包括警示語。

可追溯性關係應能夠識別直接供方的進料和終產品初次分銷的方向、數量、途徑,批量銷售的方向、途徑、數量。

應按規定的期限保持可追溯性記錄,以便對體系進行評估,使潛在不安全產品得以處理;在產品撤回時,也應按規定的期限保持記錄。可追溯性記錄應符合立法和監管要求、顧客要求,例如可以是基於終產品的批號標誌。

7.9不符合控制

7.9.1糾正

當關鍵控制點超出關鍵限值(見7.6.5)或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時,組織應確保根據產品的用途和放行要求,識別和控制受影響的產品。

應建立和保持形成檔案的程式,規定:

a)識別和評估受影響的終產品,以確定對它們進行適宜的處置(見7.9.4);

b)評審所實施的糾正。

超出關鍵限值條件下生產的產品是潛在不安全品,應按7.10.3

要求進行處置。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條件下生產的產品,評價時應考慮不符合原因和由此對化妝品質量安全造成的後果;必要時,按7.10.3進行處置。評價應予以記錄。

所有糾正應由負責人批准並予以記錄,記錄還應包括不符合的性質及其產生原因和後果,以及不合格批次的可追溯性資訊。

7.9.2糾正措施

通過監視操作性前提方案和關鍵控制點所獲得的資料,應由指定的具備足夠知識(見6.2)和許可權(見5..4)的人員進行評價,以啟動糾正措施。

當關鍵限值超出(見7.6.5)和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時,應採取糾正措施。

組織應建立和保持形成檔案的程式,規定適宜的措施以識別和消除已發現的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再次發生,並在不符合發生後,使相應的過程或體系恢復受控狀態。這些措施包括:

a)評審不符合(包括顧客抱怨);

b)評審監視結果可能向失控發展的趨勢;

c)確定不符合的原因;

d)評價採取措施的需求,以確保不符合不再發生;

e)確定和實施所需的措施;

f)記錄所採取糾正措施的結果;

g)評審採取的糾正措施,以確保其有效。

糾正措施應予以記錄。

7.9.3潛在不安全產品的處置

總則

除非組織能確保如下情況,否則應採取措施處置所有不合格產品,以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化妝品鏈:

a)相關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已降至規定的可接受水平;

b)相關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在進入化妝品鏈前將降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見7.4.2);

c)儘管不符合,但產品仍能滿足相關規定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

可能受不符合影響的所有批次產品應在評價前處於組織的控制之中。

當產品在組織的控制之外,並繼而確定為不安全時,組織應通知相關方,並啟動撤回(見7.10.4)。

注:術語“撤回”包括召回。

處理潛在不安全產品的控制要求、相關響應和授權應形成檔案。

放行的評價

受不符合影響的每批產品應在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時,才可作為質量安全產品放行:

a)除監視系統處的其他證據證實控制措施有效;

b)證據表明,針對特定產品的控制措施的組合作用達到預期效果(即符合7.4.2確定的可接受水平);

c)抽樣、分析和(或)其他驗證活動的結果證實受影響批次的產品符合確定的相關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

不合格品的處理

評價後,當產品不能放行時,產品應按如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a)在組織內或組織外重新加工或進一步加工,以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得到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

b)銷燬和(或)按廢物處理。

7.10.3撤回

為能夠並方便於質量安全、及時地撤回確定為不安全批次的終產品:

a)最高管理者應指定有權啟動撤回的人員和負責執行撤回的人員;

b)組織應建立、保持形成檔案的程式,以便:

1)通知相關方[如:立法和監管部門、顧客和(或)消費者];

2)處置撤回產品及庫存中受影響的產品;

3)安排採取措施的順序。

撤回的產品在被銷燬、改變預期用途、確定按原有(或其他)預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為確保質量安全重新加工之前,應被封存或在監督下予以保留。

撤回的原因、範圍和結果應予以記錄,並向最高管理者報告,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見5.8.2)。

組織應通過應用適宜技術驗證並記錄撤回方案的有效性(如模擬撤回或實際撤回)。

7.10化妝品經營銷售及美容服務

l化妝品經營銷售及美容服務單位必須辦理《經營許可證》。具有保證所經營化妝品質量的規章制度。經營銷售人員應經過資格認定,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未從事過生產、銷售假劣化妝品活動,在申領《經營許可證》過程中未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採取其他欺騙手段。應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凡患有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汙染化妝品的疾病的,不得在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工作崗位上工作。

l營業場所、裝置、倉儲設施及衛生環境應與經營的化妝品相適應。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零售點的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城,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符合衛生要求的間距,並提供諮詢服務、指導顧客安全、合理使用化妝品,還應設定意見簿和公佈監督電話、對顧客的批評或投訴要及時解決。櫃檯內易串味的化妝品與一般化妝品應分開存放,拆零化妝品應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並保留原包裝的標箋。庫存化妝品應實行色標和分類管理,定期檢查養護裝置和庫存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質量負責人彙報並儘快處理。

l化妝品經營銷售及美容服務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下列化妝品:

a)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所生產的化妝品;

b)無質量合格標記、改裝的化妝品;

c)標籤、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

d)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

e)超過使用期限、變質的化妝品。

l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

a)化妝品名稱、製法、效用或者效能有虛假誇大的。

b)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

c)宣傳醫療作用的。

l首次進口的化妝品,進口單位必須提供該化妝品的說明書、質量標準、檢驗方法等有關資料和樣品以及出口國(地區)批准生產的證明檔案,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方可簽定進口合同。進口的化妝品,必須經國家商檢部門檢驗;檢驗合格的,方準進口

l特殊用途化妝品(指育發、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除臭和祛斑、防晒等)必須有衛生部批准的文號,對新原材料有安全性評審。

l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和驗收記錄,記錄必須註明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價格及規定的要求內容。

l及時收集不良反應並採取有效措施,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8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確認驗證和改進

8.1總則

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就策劃和實施對控制措施和(或)控制措施組合進行確認所需的過程,並驗證和改進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8.2 控制措施組合的確認

在實施操作性前提方案和計劃中的控制措施之前,以及在這些控制措施發生變更(見8.5.2)之後,組織應確認(見3.15):

a)所選擇的控制措施能使其針對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實現預期控制;

b)控制措施及其組合有效,能確保控制已確定的化妝品質量安全危害,並獲得滿足規定可接受水平的終產品。

當確認結果表明不能滿足上述一個或兩個要素時,應對控制措施和(或)

其組合進行修改和重新評估(見7.4.4)。

修改可能性包括控制措施[即過程引數、嚴格程度和(或)其組合]的變更和(或)原料、生產技術、終產品特性、分銷方式、終產品預期用途的變更。

8.3 監視和測量的控制

組織應提供證據表明採用的監視、測量方法和裝置是適宜的,以確保監視

和測量程式的成效。

為確保結果有效,必要時,所使用的測量裝置和方法應:

a)對照能溯源到國際或國家標準的測量標準,在規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檢定。當不存在上述標準時,校準或檢定的依據應予以記錄;

b)進行調整或必要時再調整;

c)得到識別,以確定其校準狀態;

d)防止可能使測量結果失效的調整;

e)防止損壞和失效。

校準和檢定結果記錄應予以保持。

此外,當發現裝置或過程不符合要求時,組織應對以往測量結果的有效性

進行評估。當測量裝置不符合時,組織應對該裝置以及任何受影響的產品採取適當的措施。這種評估和相應措施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當計算機軟體用於規定要求的監視和測量時,應確認其滿足預期用途的能力。確認應在初次使用前進行。必要時,再確認。

8.4 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驗證

8.4.1內部稽核

組織應按策劃的時間時隔進行內部稽核,以確定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是否:

a)符合策劃的安排、組織所建立的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和本準則的要求;

b)得到有效實施和更新。

稽核方案策劃應考慮擬稽核過程和區域的狀況重要性,以及以往稽核(見8.5.2和5.8.2)產生的更新的措施。應規定稽核的準則、範圍、頻次和和方法。稽核員的選擇和稽核的實施應確保稽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審

核員不應稽核自己的工作。

應在形成檔案的程式中規定策劃實施稽核、報告結果和保持記錄的職責和

要求。

負責受稽核區域的管理者應確保及時採取措施,以消除所發現的不符合情

況及原因,不能不適當地延誤。跟蹤活動應包括對所採取措施的驗證和驗證結果的報告。

8.4.2單項驗證結果的評價

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系統地評價所策劃驗證(見7.8)的每一結果。

當驗證證實不符合策劃的安排時,組織應採取措施達到規定的要求。該措

施應包括但不限於評審以下方面:

現有的程式和溝通渠道(見5.6和7.7);

危害分析的結論(見7.4)、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見7.5)和計劃(見7.6.1);

前提方案(見7.2);

人力資源管理和培訓活動(見6.2)的有效性。

8.4.3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

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分析驗證活動的結果,包括內部稽核(見8.4.1)和外

部稽核的結果。應進行分析以便:

證實體系的整體執行滿足策劃的安排和本組織建立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

識別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改進或更新的需求;

識別表明潛在不安全產品高事故風險的趨勢;

確定資訊,用於策劃與受稽核區域狀況和重要性有關的內部稽核方案;

提供證據證明已採取糾正和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分析的結果和由此產生的活動應予以記錄,並以相關的形式向最高管理

者報告,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見5.8.2),也應用作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更新的輸入(見8.5.2)。

8.4改進

8.4.1持續改進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通過以下活動,持續改進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的有效性:溝通(見5.6)、管理評審(見5.8)、內部稽核(見8.4.1)、單項驗證結果的評價(見8.4.2)、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見8.4.3)、控制措施組合的確認(見8.2)、糾正措施(見7.10.2)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更新(見8.5.2)。

8.4.2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的更新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持續更新。

為此,化妝品質量安全小組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評價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應考慮評審危害分析(見7.4)、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見7.5)和計劃(見7.6.1)的必要性。

評價和更新活動應基於:

5.6中所述的內部和外部溝通訊息的輸入;

與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有關的其他資訊的輸入;

驗證活動結果分析(見8.4.3)的輸出;

管理評審的輸出(見5.8.3)。

體系更新活動應以適當的形式記錄和報告,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見5.8.2)。

化妝品工廠規章制度 篇三

目的:

為加強門店vip顧客管理,提高顧客忠誠度,鞏固和擴大有效顧客群,以提升門店經營口碑,特制定本制度。

vip資格申請條件:

凡在本門店一次性購物滿1000元(以實付金額為準)者或半年內累計購物滿2 000元者。

vip資格獲取:

凡消費達到標準者,按要求填寫《門店vip資料登記表》,獲取vip卡即可成為vip顧客。

vip顧客許可權:

1.所有顧客在獲取vip卡的同時,附帶vip會員手冊一本;

2.持此卡在本店消費可享受9折優惠,不能與其它促銷、特價商品及優惠券(卡)同時受惠;

3.所有vip顧客均可參加積分活動:每次購物消費額會自動積累,每消費100元 (實付金額)即可獲1分積分,依此類推;累計積分滿30分,即可享受8.5折優惠;此外在分數有效期內積累指定分數,便可兌換相關的獎品(兌獎後,積分會相應扣除);

4. 所有vip顧客均可免費領取會員內刊;

5. vip顧客生日當天可獲得6折的特別優惠(憑身份證原件);

6.門店有權對持卡顧客身份進行核對。

vip卡使用說明:

1.會員卡(vip)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結賬出示此卡;

2.積分不得兌換為現金;

3.用於換領獎品的積分必須來自本人的會員卡,不可綜合不同會員卡積分合計計算;

4.換領獎品必須達到足夠分數方可兌換否則不予兌換;

5.任何情況下,顧客不能取消換領申請,所扣除的積分一律不退回;

6.已換獎品不可退款或換領其他獎品;

積分禮品以實際的門店現場海報為準;

8.持卡有效期為二年,期滿根據公司當前制度及程式,進行新卡的申領或更換;

9.更換時舊卡積分不得轉讓進新卡;

10.有效期到期時舊卡自動失效。

vip卡及資料的管理:

1. vip卡由各門店直接發放;

2.《門店vip資料登記表》每月彙總一次,於次月2日及時將原始《門店vip資料登記表》統一寄回營運部;

3.顧客的資料一律不得外洩;

4. vip卡如損壞遺失,請致本店掛失補辦。

vip會員管理:

1.顧客在埋單時,應主動提醒其出示vip卡;

2.所有門店人員對vip顧客的服務應更熱情、主動;

3.對vip顧客介紹的新顧客,店長應表示特別的歡迎;

4.對vip顧客必須牢記其姓氏,並恰當稱呼;

5.有新品和促銷活動及vip顧客過生日時,門店應提前發簡訊提醒及問候;

顧客購物需在收銀小票上簽名確認;

顧客離店時,門店全體人員必須依次相送。

所有門店人員必須保證本制度的準確執行。所有違反本制度或造成vip管理異常的行為都將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