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檔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一、總則及範圍

為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技術部的技術檔案;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檔案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檔案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檔案的種類

(1)技術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檔案

由技術部負責的專案的合同;專案資料;專案預算單、決算單等。

2、檔案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xx檔案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檔案編制時間。

(2)檔案接收後,技術員應及時對檔案進行分類編號並作記錄。

3、檔案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檔案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型別進行保管。

4、檔案的借用

(1)檔案的借閱應開具借條並由技術部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檔案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後的技術檔案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檔案確定修改後,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檔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件形式表現)。

(3)技術檔案的xx與批准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准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通過審定後,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後交公司批准。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後,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儲存、儲備的技術檔案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檔案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後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並登記)。

(5)技術檔案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中央關於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廠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第三條 按照黨政分工的原則,全廠各類檔案分別由黨委辦公室和厂部辦(以下簡稱兩辦)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條 公文的簽收

1、凡來廠公啟檔案(除廠領導訂啟的外)均由廠收發員登記簽收(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機要室的機要檔案除外)後分別交兩辦機要祕書拆封。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和機要祕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信封、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第五條 公文的編號保管

1、兩辦機要祕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檔案處理傳閱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工廠承辦或歸檔的廠領導親啟檔案,廠領導啟封後,也應分別交兩辦辦理正常手續。

2、本廠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兩辦機要祕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

第六條 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分別由兩辦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機要祕書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廠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兩辦機要祕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單位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機要祕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廠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 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機要室,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兩辦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4、檔案閱完後,應送交兩辦機要祕書,切忌橫傳。

5、兩辦機要祕書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兩辦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6、按照閱文範圍,離、退休幹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檔案,或由兩辦機要室通知到機要室閱文。

(三)發文的管理

第八條 發文的規定

1、全廠上報下發正式檔案的權力分別集中黨委和厂部,各群眾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傳送正式檔案。

2、各群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發文申請,並將檔案底稿分別交兩辦稽核。黨委、厂部同意發文,則兩辦分別按黨、政機構設定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廠×字發文。群眾團體檔案由黨委批轉。

3、對全廠影響較大,涉及兩個以上廠領導分管範圍的檔案,須由黨委書記或廠長批准簽發。其餘檔案均由分管廠領導批准簽發。

第九條 發文的範圍:

1、凡是以黨委、厂部名義發出的檔案、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2、黨委、厂部下發檔案主要用於:

(1)公佈全廠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檔案或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制訂的工廠檔案;

(3)公佈工廠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4)公佈全廠性的重大生産、技術、經營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釋出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全廠的重大事項;

3、黨委、厂部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於:

(1)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絡有關工廠重大生産、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經營管理、黨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廠日常生産、技術、經營管理、黨群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檔案、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廠領導批准後,由主管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厂部檔案釋出。

5、凡各業務科室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6、各業務科室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絡,可用各科室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厂部名義發文。

(四)發文程式與要求

第十條 發文程式規定:

1、各單位元需要發文,應事先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申請;

2、黨委、厂部同意發文時,主辦單位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檔案初稿;

3、草擬文稿必須從全廠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4、文稿擬就後,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頁,詳細寫明檔案標題、傳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5、兩辦應根據黨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檔案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6、經兩辦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門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7、對稽核時修改較多,有礙列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謄寫清楚;

8、需經會籤的文稿,應在交付列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9、文稿稽核會籤後,按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分別呈送黨委、厂部領導審定批准簽發;

10、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兩辦機要祕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列印;

11、檔案列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12、檔案打字後,由兩辦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兩辦機要祕書分發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印刷質量不好的檔案,機要祕書應拒絕蓋印分發。

(五)檔案的借閱和清退

第十一條 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檔案,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檔案須兩辦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十二條 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劃等。

第十三條 兩辦機要祕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廠檔案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檔案,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檔案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

第十四條 各部門應指定一位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檔案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六)檔案的。立卷與歸檔

第十五條 檔案的歸檔範圍:

1、凡下列檔案統一分別由兩辦負責歸檔:

(1)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工廠報告、申請的批覆;

(2)黨委、厂部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生産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3)廠黨委會、廠長辦公室、廠務會、工廠管理委員會、中層幹部會以及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4)廠黨代會、職代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代會等廠一級的黨群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5)有儲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6)叄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檔案、資料及本廠在會上彙報表言材料等;

(7)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廠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本廠向上級進行彙報的提綱和材料;

(8)反映本廠生産、經營活動、先進人物事蹟及廠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製品;

(9)工廠日誌和大事記;

(10)工廠向上級請示批覆的檔案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2、業務科室,各群眾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群眾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 立卷要求

1、檔案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檔案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形成的檔案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檔案館(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接交單位各留存一份備查)。

(七)檔案的銷燬

第十七條 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兩辦機要室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第十八條 經稽核同意銷燬的檔案,應派專車分別由兩辦機要祕書和正副主任護送到上級機關指定的紙廠監視銷燬。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文書檔案、聲像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保證文書檔案、聲像檔案的及時歸檔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負責檔案資料的歸檔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對檔案資料必須按年度立卷,各系統和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各種有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分別立卷歸檔。

第三條 堅持部門收集保管、定期歸檔制度。各系統和部門負責人均應指定專人負責收集保管本系統或部門的檔案資料並督促其及時歸檔。名單報檔案室備案,如有變動須及時通知檔案室。因工作變動或離職時應將經辦或保管的檔案資料向接辦人員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帶走或銷燬。

第二章 文書檔案立卷歸檔方法

第一節 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條 凡公司繕印發出的公文一律由辦公室統一收集保管。

第五條 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檔案資料,由主辦部門收集保管。會議檔案由會議召集部門收集保管。

第六條 公司員工外出培訓、學習、考察、調查研究、參加上級機關召開的會議等公務活動在核報差旅費時,必須將有歸檔價值的檔案資料向本部門檔案員辦理交接手續,檔案員簽字認可後會計部才給予核報差旅費。

第七條 各系統、部門檔案員的職責:

(一) 瞭解本部門的工作業務,掌握本部門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收集保管本部門的檔案資料。

(二) 認真執行定期歸檔制度。對本部門承辦的檔案資料平時收集歸卷,每年的三月份前應將歸檔檔案資料歸檔完畢,並向檔案員辦好交接簽收手續。

(三) 承辦人員借用檔案資料時,應積極地做好服務工作,並辦理臨時借用檔案資料登記手續。

第二節 歸檔範圍

第八條 重要的會議資料,包括會議的通知、報告、決議、總結、領導人講話、典型發言、會議簡報、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

第九條 上級機關發來的與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檔案資料。

第十條 公司對外的正式發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第十一條 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覆;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動的報告、總結。

第十二條 公司內部的各種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覆、統計報表、重要工作記錄(表單)及工作簡報。

第十三條 信訪工作資料。

第十四條 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檔案資料。

第十五條 公司管理人員任免的檔案資料以及關於員工獎勵、處分的檔案資料。

第十六條 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程式檔案。

第十七條 公司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動的剪報、照片、錄音、錄影等。

第十八條 公司保密制度中規定的保密範圍材料。

第十九條 公司重要裝置檔案、財會檔案材料。

第三節平時歸卷

第二十條 各部門都要建立健全平時歸卷制度。對處理完畢或批存的檔案資料,由檔案員集中統一保管。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業務範圍及當年工作任務,編制平時檔案資料歸卷使用的"案卷類目"。"案卷類目"的條款必須簡明確切,並編上條款號。

第二十二條 公文承辦人員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檔案資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門檔案員歸卷。

第二十三條 檔案員應及時將已歸卷的檔案資料,按照"案卷類目"條款,放入平時儲存檔案卷夾內"對號入座",並在檔案處理登記薄上註明。

第四節 立卷

第二十四條 立卷工作由相關部門檔案員配合,檔案員負責組卷、編目。

第二十五條 案卷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六條 歸檔的檔案資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第二十七條 在歸檔的檔案資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草稿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檔案,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絕密文電單獨立卷,少數普通文電如果與絕密文有密切聯絡,也可隨同絕密文電立卷。

第二十八條 不同年度的檔案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請示與批覆,放在覆文年立卷;沒有覆文的,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放在針對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檔案放在會議開幕年,其它檔案的立卷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卷內檔案資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資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草稿在前,定稿在後;其它檔案資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應保持檔案之間的密切聯絡並進行系統的排列。

第三十條 卷內檔案資料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

第三十一條 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檔案目錄。填寫的字亦要工整。卷內目錄放在卷首。

第三十二條 有關卷內檔案資料的情況說明,都應逐項填寫在備考表內。若無情況可說明,也應將立卷人、檢查人的姓名和時期填上以示負責。備考表應置卷尾。

第三十三條 案卷封面,應逐項按規定用鋼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四條 案卷的裝訂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一) 案卷裝訂。裝訂前,卷內檔案資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壞的檔案資料應按裱糊技術要求託裱,字跡已擴散的應複製並與原件一併立卷,案卷應用三孔一線封底打活結的方法裝訂。

(二)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軟卷封面(含卷內檔案目錄)一檔案一封底(含備考表),以案卷號排列次序裝入卷盒,置於檔案櫃內儲存。

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一、總則

1、技術檔案是本公司的核心祕密,是本公司能夠持續發展並在市場上保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術檔案屬於公司所有。

2、為規範本公司技術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編制的正確性、完整性,明確技術檔案的編制、簽署、更改、儲存等相關的內容,確保技術檔案的正確性及實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3、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技術檔案的管理。

二、技術檔案的編制

1、技術檔案包括:技術檔案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方案設計、質量保障大綱、設計開發計劃書、檢驗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原理圖、印製版圖、產品程式設計手冊、機械結構圖、程式設計器件燒寫檔案、可程式設計器件原始碼、硬體程式設計手冊、軟體安裝包、驅動程式、設計評審記錄表。

3)產品除錯階段:產品除錯手冊、產品焊裝明細表、產品除錯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設計開發總結、軟體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檔案的技術要求和資料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等相對應部門編制,各部門應對技術檔案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技術檔案的提交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週期中,設計人員必須按照技術檔案規範認真進行各項檔案的編寫工作,以保證技術檔案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各個階段,設計人員都必須按時提交設計檔案,並儲存在公司的伺服器中。每當設計檔案發生重大更改後,設計人員都必須重新提交檔案,以便更新伺服器中的檔案,保證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檔案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人員須按照提交的檔案類別提交到starteam相應的目錄。

4、對於已提交的檔案,任何人員不得故意在伺服器上進行刪除。

四、技術檔案的歸檔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檔案的稽核和批准;技術檔案的。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稽核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的責、權、利。

2、技術檔案應保證標題欄中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稽核、批准等欄中籤署齊全,簽署不齊全的技術檔案不得用於歸檔。

3、檔案簽署分為紙質檔案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和光碟簽署。其中,紙質檔案簽署須在紙質檔案上手寫簽署,電子檔案簽署則在starteam上以備註的方式進行簽署,光碟簽署則在光碟封面的標籤上進行總體簽署。

4、各類歸檔檔案經確認無誤並且簽署完畢後,方可進行歸檔工作。歸檔檔案要求一式兩套:一套存放在公司伺服器上,供查閱使用;一套刻錄成光碟,做封存保管。

5、用來儲存歸檔檔案的光碟或其包裝盒上應貼有標籤,標籤上須註明光碟的大致資訊,如名稱、編號、簽署資訊等。

6、歸檔檔案時,須填寫《設計專案歸檔資料清單》,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真實有效型和完整規範性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給予存檔。

五、技術檔案的借閱

1、任何員工之間不得私自傳閱技術檔案,不得非法保持不具許可權的檔案。

2、若因工作需要,須借閱技術檔案,則需報相關領導批准,並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後方可通過獲得的授權從公司伺服器上下載相應的檔案進行查閱。

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1、技術負責人負責收集汽車維修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技術標準,具備所承修車型相關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檔案,確保檔案完整並及時更新,以上資料交由資料管理員保管。

2、資料管理員對所有資料進行分類編號,定期對資料進行盤點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3、借用資料時,資料管理員應認真、完整地填寫資料借用登記表。

4、借用人對資料必須愛護,保證資料的完好、整潔。對於使用中出現的損壞現象,應主動向管理員說明,並酌情賠償。

5、如資料遺失,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期購回此書或及時影印此書,資料管理員對借用人進行遺失登記,當再次出現遺失情況,限制其使用權,並上報領導。

6、為保證資料內容清晰完整,翻閱資料時雙手一定要潔淨,凡出現資料破損,粘上油膩、不清潔將追究借用人責任,限制其使用權。

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六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企業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條  公文的簽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祕書登記簽收後分別轉交相關部門,在簽收和拆封時,祕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政府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信封、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第四條  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由祕書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總經理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由祕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部門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祕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總經理辦公室,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

第五條  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給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交祕書處,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簽名以示負責。如有總經理“批示”、“擬辦意見”,祕書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總經理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資料夾內任何檔案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洩密。

4、檔案閱完後應送交祕書,切忌橫傳。

5、行政祕書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或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祕書同意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週轉歸檔。

三、檔案借閱和清退

第六條  各部門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檔案,需經本部門主管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檔案須祕書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七條  借閱檔案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檔案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檔案上勾畫等。

第八條  各部門應具體指定責任心強的主管負責檔案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四、檔案的立卷與歸檔

第九條  檔案的歸檔範圍

凡下列檔案統一由行政祕書歸檔:

1、企業領導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2、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3、企業召開重要會議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4、有儲存價值的客戶資料及處理結果;

5、企業日誌和大事記。

第十條  立卷要求

1、檔案的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檔案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五、檔案的銷燬

第十一條  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儲存價值的檔案,祕書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行政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六、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為規範本公司檔案分類、編號、擬定、審批、用印、收發處理、整理存檔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適用於正龍物業有限公司及下屬管理中心各部門的檔案管理工作。

2、職責

2.1總經理負責公司所有對外發文審批。

2.2管理中心經理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審批。物業部負責管理中心檔案的列印及文號的管理工作。

2.3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檔案的擬製與稽核,及負責本部門對公司內部發文的審批,並負責定期將已處理完畢的檔案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檔案格式、文號及資料的稽核,用印管理、歸檔管理工作。

3、檔案種類

3.1上行文:請示,報告,計劃,總結;

3.2下行文:批覆,決定,通知,通告,通報,制度,規定;

3.3平行文:信函,會議紀要。

4、檔案格式

4.1發文統一使用以上檔案類別之一。

4.2祕密等級和緊急程度,用來確定檔案傳送方式及辦理速度,統一在檔案的左上角位置加註。

4.3收文單位。是指用來處理或答覆檔案中有關問題和有關事項的單位。

4.4正文。是檔案的主體部分。檔案制發的目的和根據,講述什麼事情,解決什麼問題以及辦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闡述清楚:

4.5標題統一使用二號或三號黑體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統一使用四號或小四宋體字,與主送單位等堅持一致。每段開頭空兩個字;要合理地劃分段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行間距為1.5倍,以清晰、美觀為原則;

4.7附件。通常指隨正文發出的補充說明材料:如果該檔案有附件的,應在正文之下、發文單位落款的左上側,專行空兩格註明“附件:xxx”字樣;如果附件較多,還須編上序號;檔案無附件的,無須註明;

4.8落款。指發文單位全稱或規範化的簡稱。以總經理的名義發出的,要用負責人姓名(前面冠以職務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標記)的右下角,相關於書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佔滿全頁,落款必須放在另頁空白紙上時,並在其上頭加註一行“(此頁無正文)”字樣;落款字型與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應寫發文日期;

4.9.2制度或會議經過的檔案應寫經過的日期;

4.9.3重要的檔案寫簽發的日期;

5、文號

5.1根據檔案類別、發文日期、發文單位及發文順序對檔案進行統一編號;具體文號編制規則見附件。

5.2公司文號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管理中心文號由物業部統一管理;

5.3發文部門需到以上部門登記領取文號後,方可發文。

6、用印

6.1用印是發文單位對檔案負責的標誌,是檔案合法生效的標誌,對外發文或內部重要檔案都應加蓋印章。

6.2檔案列印校對完之後,由管理印章的人員用印並進行登記;

6.3印章應蓋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間,即“騎年蓋月”位置。

7、檔案管理

7.1包括撰寫、稽核、簽發、蓋印、發放、歸檔、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規檔案應儘量列印,並由擬文人仔細校對稽核。

7.3簽發。簽發人對簽發的檔案負有完全職責,應本著負責精神,仔細閱讀文稿,實事求是地擬寫批語。同意簽發的,註明“同意發文”字樣後按正常手續辦理;不一樣意的寫出具體意見返還擬文人重新撰寫;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依據規定加印,並作好登記。對一頁以上的重要檔案還須加蓋騎縫印。

7.5發放。由發文部門填寫《檔案發放登記表》,並做好發文簽收登記工作。需要回復辦理的檔案,還要填寫《檔案處理單》,夾在檔案前面,一併送有關人員或部門辦理。

7.6收文。檔案管理人員(一般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相關人員)將所收到的檔案登記在《收文登記表》內,資料包括:流水號、收文日期、發文單位、收文標題、檔案編號、發文日期、份數、處理情景、備註等。

7.7傳閱。傳閱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業部辦理。閱讀人在閱讀後應簽署姓名、日期。

7.8儲存。檔案辦理完畢後,由最終處理部門人員進行保管。

7.9歸檔。各部門定期將本部門已處理完畢的檔案匯兌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進行整理存檔工作。

8、相關文件

8.1文號編碼規則

8.2《檔案編號使用登記表》

8.3《對外發文登記表》

8.4《對內發文登記表》

8.5《收文登記表》

8.6《檔案處理單》

8.7《傳閱單》

8.8《用印登記表》

8.9對外發文格式

8.10對內發文格式

8.11報告總結格式

8.12會議紀要格式

8.13會議記錄格式

9、修訂及實施

9.1本規定由全公司各部門實施,行政人事部進行監督。

9.2本規定修訂權在公司。

9.3本規定從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