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為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我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任務,以紮實有效的工作態度做好2022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現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明確如下:

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明確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貫穿於各項工作的始終。領導幹部要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作出具體安排,並組織實施。

二、責任要求

1.積極參加黨風廉政建設理論的學習,接受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警示教育和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教育,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拒腐防變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覺性。

2.貫徹落實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本職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與業務工作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並將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

3.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嚴禁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索賄受賄,自覺接受監督。

4.要認真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制度,不私設小金庫,不弄虛作假,不能違反財經紀律。

5.自覺參加民主生活會,對責任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認真自查,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虛心接受批評,主動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責任要求者,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2.對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責任人,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定為不合格。

3.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總體考核、評先評優的以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