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平安工作,保證師生人身、財富平安和維護學校穩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

二、具體應急預案

(一)、學校內犯罪分子行凶事件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獲得事件資訊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2、學校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應急小組各負責人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應急領導小組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平安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向公安、消防、救護、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單位求援,爭取外援迅速趕到事件現場,並保證學校應急組織資訊疏通。

8、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心懷叵測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9、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二)、學校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學校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領導或校長報告。

2、捍衛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區域性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學校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捍衛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要封鎖大門。

4、若有證據標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撥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伐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現場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和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學校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准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當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平安。

7、學校應當把事件情況和時向教育局報告。

(三)、學校內群體性鬥毆事件應急程式

本應急程式的要點是:迅速制止鬥毆,防止人員傷亡。

1、獲得鬥毆事件資訊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領導和風管領導報告,若事態已經失控或後果嚴重,應立即撥打110報警。

2、學校領導應迅速集結優勢力量(必要時攜帶防衛器械)趕到現場制止鬥毆,並在鬥毆現場設定警戒線,防止事態擴大。

3、若鬥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鬥毆器械。

4、若有校外人員參與鬥毆,應設法不讓他們逃離。

5、若有學生受傷,應立即進行救治,或打120送醫院,並和時與家長聯絡。

6、分離鬥毆雙方,由學校領導、捍衛人員、班主任等進行詢問,瞭解鬥毆原因和過程,並做好筆錄。

7、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置。

8、對外校學生,應與學生就讀的學校聯絡。

9、對參與鬥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10、要對鬥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要防範學生在校外遭到毆打。

11、學校領導應當將鬥毆事件有關情況和時向教育局報告。

本預案自20XX年5月1日起實施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二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把安全工作的重點由事後處理轉移到預防為主的軌道,不斷加大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對不可抗力的各類事故,採取果斷有效的搶救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輕事故所造成的傷害,根據上級教育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結合《高堖莊中心國小防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高堖莊中心國小防震減災應急預案》特制定《高堖莊中心國小防外來暴力侵害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防外來暴力侵害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馮建平(校長)

副組長:楊春芳(政教主任) 陶有弟(幼兒園負責人)

成 員:馮雪峰 石育軍 張俊 賈常富 王守學 荊明星李航程樑小芳

楊秀芳 陶捧弟

二、預防措施:

1、嚴格按照《高堖莊中心國小門衛管理制度》,把好大門關。門衛值班人員配備防禦性器械,上學期間學校大門關閉,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入內。確需入內,必須由門衛值班人員請示值班領導同意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入校。上學期間,學生因特殊情況確需離校的,應經班主任在請假條上簽字同意,在簽字前應與其家長(監護人)取得聯絡,並要求家長(監護人)通過手機簡訊等方式予以確認。學校門衛收到簽字請假條後方可放行。

2、對全校教師及學生進行安全、自我救護的宣傳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隨時提高警惕。值班教師全天巡視校園,掌握第一情況。上、放學時段,學校保衛人員、當日值班領導、值日教師要到學校門口值守,提高警惕,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報警,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護好學生的人身安全。

4、與轄區楊家莊派出所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聯防制度。在學校法制副校長翟志敏警官配合下,有針對性地加強師生安全教育,開展突發事件預防演練,提升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5、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校聯絡卡、家長會等形式,教育家長樹立安全意識,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時接送學生上放學。

6、經常開展校內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工作,落實矛盾糾紛隱患包保化解措施。關心師生日常行為表現,及時上報異常情況,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7、開展水、電、氣等校園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進一步消除隱患,確保校園安全。

三、一旦發現外來暴力侵害應急措施:

1、發現者及時報告校長 。要做到一邊上報一邊與犯罪份子周旋

2、楊春芳負責撥打110報案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應急小組成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聽從校長統一指揮。

4、張俊負責在班級外活動的學生疏散。

5、石育軍(國小)、賈常富(幼兒園)負責通知各班教師在原班級關好門窗安撫學生。採取必要的安全躲藏。

6、荊明星、李航程負責與校內男同志一起與破壞份子周旋。

7、馮建平負責撥打120,聯絡醫務人員搶救、安撫受傷學生,通知學生家長,護送至醫院,。

8、其他所有後勤人員隨時聽從調配。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三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的身心健康,切實防範校園暴力侵害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和生活,切實維護學校的穩定、和諧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防範校園暴力侵害應急處理預案:

一、防範重點及日常管理

1、現場管理。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教職員工(兼職安全員)值日製度,每天上、放學期間,值班領導、值日教師(兼職安全員)及保安在大門口,負責迎送學生、安全保衛、維持秩序和疏散工作。

2、門衛管理。當班保安必須實時對學校大門進行監控,特別是學生進出校園時段,大門實行封閉管理,非開放時間一律從小門進出。無特殊情況,家長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因特殊,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絡,徵得同意後,保安方可登記放行。外來人員進校園嚴格執行先聯絡徵得同意後,再登記放行制度。走讀生一律憑出入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出校園。住宿生在非進出時間內不得進出校門。學生中途離校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制度。

3、技防管理。學校將在學校大門口、教學區、宿舍區增添8個視訊探頭,確保對校園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全時空監控,為犯罪的早期預防和案件事故調查取證提供有力保障。並添置木棒、辣椒水等防暴工具。

4、聯防管理。加強與轄區派出所的溝通聯絡,在學生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加強與公安幹警的密切配合與協同,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校園及周邊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二、建立應急組織機構

建立校園防範暴力侵害應急工作處置領導小組,下設現場防暴、通訊聯絡、疏散引導、現場救護4個組,負責預防和處理工作。

組長:xx

副組長:xx

現場防暴組:xx

通訊聯絡組:xx

疏散引導組:xx及各班教師

現場救護組:xx

三、應急處理

一旦發生校園惡性傷害事故,以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作為處置原則,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理性應對。一旦發生惡性傷害事故,在場或發現情況的教職工首先要立即向學校值班領導和公安部門發出求救訊號,同時要勇敢機智地與不法分子周旋,巧妙掩護學生迅速撤離,盡一切可能減輕或減少學生傷亡,等待求援。

2、果斷處置。值班領導、保安、值班人員和防暴組人員、現場每一教職員工面對險情都要挺身而出、臨危不懼,採取一切手段,竭盡全力阻止犯罪,保護學生生命安全。

3、控制現場。領導必須邊處置、邊報告公安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並通過預設警報召集在校教職工趕往現場支援,控制現場。

4、緊急救援。現場學校領導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掩護學生有序撤離,制服肇事者。對突發事件造成師生傷害的,要迅速組織精幹力量實施救援,救護受傷人員,並迅速聯絡醫院,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救治。

5、維持穩定。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等工作。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的勾通工作;冷靜面對媒體採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採訪;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強防暴教育。通過舉辦專題講座、召開專題班會、觀看宣傳板報和影像資料、發放致家長信等形式、途徑,讓師生知曉防暴力侵害的基本常識和應急措施,掌握安全防範的相關常識和求救、逃生的基本方法。

2、排查矛盾糾紛。各班班主任要主動深入細緻排查本班學生涉及矛盾糾紛的情況,對涉生涉師矛盾要協助做好疏導化解工作,且重點進行防控,同時要上報學校,以便學校採取進一步防控措施。及時排查教師之間、家長之間、教師與家長之間、師生與社會人之間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及時妥善化解。學校派員經常與駐地派出所和社群進行聯絡溝通,瞭解掌握學校周邊的治安狀況和不安全因素,及早做好防範措施。

3、排查安全隱患。全民發動,全員參與。各科室、各班級以及各職能範圍內的人員守土有責,全時空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排除有困難的,立即報學校,統一整改。總務部門經常對校園內的安全隱患進行逐一排查,重點是:技防、物防設施,校舍、圍牆,校門內外秩序,安全通道等。不留死角,不留空隙。

4、巡查到崗到位。行政值日要嚴格執行值班巡查制,值日教師要按時到崗、堅守崗位,特別是學生早晨、中午上學期間和課間活動;教導處要嚴格執行巡課制度;學校校園安全巡查小組要嚴格執行定時巡查制度,發現異常情況主動查詢、妥善處理。

5、組織疏散演練。每學期分年級組織一次學生防惡逃生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師生的自防自疏意識和逃生技能。一旦發生事故有利於將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為了有效防範校園內發生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學校防範暴力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登記、管理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加強對校外有精神病症狀人的監控。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三、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學校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式處理;

]、報警。可按緊急報警按鈕或打“110”報警電話。

2、立即報學區辦公室、綜治辦和三堡派出所。可先口頭後書面。

3、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校方要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與歹徒周旋。盡力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井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後處理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五

第一章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及時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維護校園秩序,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二、組織領導(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校長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學校分管負責人或處室負責人,排名第一的副總指揮同時兼任現場總指揮,或校長外出時代行總指揮職權)

成員:(學校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和組織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關事項作出決策;督促各相關應急處置職能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對分設各職能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對其負責;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分工負責機構

(一)組織協調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具體指揮、組織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協助各相關應急處置小組按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部門、單位來人接待工作。

(二)警戒疏散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以學生及時躲避暴力、防止暴力傷害為目的,負責疏散學生,或告知和引導學生到某場所集中,或告知學校在教室關閉門窗不外出;負責維護秩序,保護現場;把好校門關口;協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三)緊急救護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第一時間組織實施自救互救,搶救遇險師生,以搶救生命為第一,其次視情況搶救重要財產、檔案等;檢查學生身心狀況、進行臨時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導;負責將受傷師生儘快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迅速聯絡急救中心或撥打120,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救護組應對受傷師生採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預防次生災害發生。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絡;負責收集資訊,起草事件報告;負責向上級報告和續報情況;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採訪工作;負責釋出資訊通稿。(組織協調組掌握最全面的資訊,也具有通訊聯絡的職能,因此,通訊聯絡組可歸屬於組織協調組。將通訊聯絡組單列出來是說明通訊聯絡、資訊歸集和釋出的重要性。)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處置安全事件過程中的車輛保障,負責接待用品,負責用餐、飲水,負責通訊設施,安保設施等的保障工作;急需用品立即採購。

(六)家長接待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做好對受傷學生家長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慰問和思想工作。(家長接待不用於上級及其他相關單位來人接待,家長接待是維護平穩局面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於事件中傷亡學生的家長,接待和安撫工作尤為重要。)

第三章應急處置程式

一旦發生欺凌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四、應急響應程式及措施

(一)接警與通知事故發生後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必須立即制止學生,防止事態擴大,並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班級、程度;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保安、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或撥打120救護)。同時,馬上通知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搶救小組組長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在急救車到達前,應急急救組負責受傷學生處置。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簡述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詳細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3、組織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1、啟動預案後,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的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接待家長和後勤支援

1、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統一規定要求,協助處理死學生的善後工作。

2、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意表達立場和觀點。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3、事故處理結尾階段,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學校、當事人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以及學校、施暴者、受害者三方達成的補償協議;三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4、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章後續處置

五、後續處置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後,學校要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如實提供情況;準備好相應材料備查。

2、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進行科學心理疏導,並及時與受傷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做好受傷害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對受傷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4、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處理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責任認定。

6、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管理等存在的問題,制定更加完善有效的防範措施。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六

為了預防和減少本校暴力事件的發生,全力提高我校處置暴力事件的應急能力,確保校園暴力事件發生時的有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傷害,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應急處置在本校發生的暴力事件。

一、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組長:周振泉(校長)

副組長:尹曦翔(副校長)

組員:吳小文李慧萍張義智史建華賀志斌張國章

龍新華

二、主要職責

防範暴力事件的基本原則: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加強管理;快速反應,遵紀守法,減少傷害。

三、摸清情況

一旦發生暴力事件,學校一定要摸清情況,分析暴力事件出現的性質、原因,同時及時制止暴力事件的發展。

四、立即報告

如無法阻止暴力事件,而且暴力事件範圍、程度比較嚴重,學校應立即啟用“110”等報警裝置,向公安部門和教育局報告詳細情況。

五、統一指揮

在公安和現場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妥善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六、迅速布控,減少傷害

迅速疏散師生,盡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的傷亡。

七、快速處置

學校必須在公安的協助下,採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和事態的發展。

八、預防辦法和措施

1、宣傳教育,學校通過學校宣傳陣地加強宣傳力度,增強師生的防範意識,提高法制觀念。

2、加強家庭教育的指導,定期召開家長會議,加強對學生家長的家庭教育指導,以減少家庭暴力。

3、加強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開展鑄師德鍊師魂的。活動。

4、加強中國小生的日常行為規範的教育和訓練,注重養成教育。

5、大力加強師生的思想教育,採取一系列防激化措施,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

6、嚴格值班制度,認真做好出入登記。

7、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九、應急處理

1、資訊報告程式

學校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勤人員,構建“安全工作綠色通道”,確保安全緊急情況資訊報送渠道暢通。學校發生暴力事故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學校負責人(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如學校負責人都不在則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員報告。(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實行“首問負責制”)與此同時,立即以口頭形式報告教育局應急辦,同時立即撥打“110”報警。在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縣教育局辦公室。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狀況等。

2、事件處置程式

(1)報告情況(在校的最高行政領導)

學校立即啟用“110”等報警裝置向公安部門和區教育局應急辦報告詳細情況,同時視傷害情況向“120”急救中心發出求救資訊。

(2)控制現場

組織師生進行疏散,並明確專人負責維護秩序。

(3)迅速營救

學校迅速組織營救,儘快努力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4)組織救護

在現場醫護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救護準備。

十、善後處理措施

1、評估分析

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後,要組織有關人員對事件造成的危害結果。以及可能對社會政治穩定可能造成的威脅,進行評估分析,並認真做好各項善後工作,做好家訪工作,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2、安排慰問受害者及家屬

設施保障、認真落實救護家屬。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七

㈠預防措施

1、做好學校保安的管理工作,完善各項保安制度。教育保安人員必須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崗位職責。門衛處每輪不少於2名保安值班。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2、學生必須穿校服、佩戴學生籤進入校園。

3、學校門衛嚴格實行出入登記驗證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接受必要的詢問、登記並由領導批准方可進入教學樓。所有人員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門。

4、做好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教職工有精神病症狀發生應按規定及時作出處理。禁止外來精神病患者和行為異常者進入校園。

5、加大對管制刀具、危險物品的檢查力度。

6、利用校園視訊監視系統監控校園情況,做好監控室的值班工作。確保監控裝置對校園的全時段、全方位監控,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事件要立即上報。

7、組織師生進行防範暴力事件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範和自救能力。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第一目擊者要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黃龍派出所報警電話83282110或學校安全處電話8808,並立即與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聯絡。

2、學校易發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員、值班人員要迅速趕赴現場,各司其職。

3、要立即選派應變能力強、身體強壯的職工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說,以拖延時間,盡一切可能制止正在發生的暴力事件。視現場情況,必要時採取武力進行控制。要本著對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不受損失為首要目標。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處理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4、疏散在場的學生迅速撤離到安全區域。

5、犯罪嫌疑人被控制後,要保護好受到暴力事件侵害的師生,將他們送到安全處。如果已發生傷害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並通知傷者的家長或親屬。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要協助警方維持秩序,配合警方調查,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於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2、要做好對暴力事件相關情況的上報工作。及時向縣教育局報告事件情況。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妥善處理事故,協助教育局、公安等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2、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依照法律法規或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八

一、幼兒傷害事件的起因

幼兒的安全事件是指幼兒在園期間或在與幼兒園有關的保育教育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件。其造成的因素大致分為以下幾種:

(一)幼兒年齡小,容易出意外。

3-6歲的幼兒身心處於明顯的未成熟階段,幼兒身體各部分的器官比較嬌嫩,神經系統比較脆弱,運動水平比較低,動作的協調性差,識別危險和自我保護能力差,加上活潑、好動、好奇,而且大腦對身體動作的變化不能作出相應的反應,所以極易發生安全問題。走路摔倒是常有的事。

如幼兒在奔跑時,遇到其他幼兒迎面跑來卻不知躲閃。由於缺乏生活經驗,幼兒對自己行為產生的後果無法預見。

再如,有的幼兒在玩蹺蹺板時,不顧蹺蹺板另一端的小朋友,自己突然走開等等,都是幼兒不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出現什麼後果的表現。

此外幼兒好奇心強,對周圍事物感興趣,他們東跑西竄,樣樣事都想試探、觸控,但由於幼兒動作不穩,又缺少生活經驗,他們不知什麼是安全、什麼是危險,因此很容易發生意外事故。

(二)幼兒園制度不嚴,管理不善。

有些幼兒園的安全事件是由於幼兒園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比如,門衛管理不當,責任心不強造成事故發生,幼兒趁門衛不注意,溜出幼兒園而走失。

再如,食堂不衛生或者食物不符合標準而導致幼兒食物中毒。

(三)幼兒園設施存在著不安全的隱患。

《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幼兒園的園舍和裝置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

這對幼兒園加強裝置的管理和維修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有些幼兒園的建築不規範,臺階過高或欄杆過低,樓梯過窄,極易發生安全問題。

有些幼兒園的大型玩具是鐵製的,幼兒在活動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碰傷。有的幼兒園把玩具安置在比較硬的地面上,孩子不慎掉下來容易摔傷。有的生活用品放置不當,幼兒拿取不方便,造成危險。

(四)幼兒園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工作責任心不強。

玩忽職守與工作責任心不強屬於不同性質的行為。玩忽職守為瀆職行為,通常要承擔法律責任。事實上,幼兒園因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較少。更多的是教師責任心不強造成的傷害。

如教師帶領小朋友滑滑梯,教師只管和別人說話,沒有全神貫注地照看孩子,結果幼兒因擁擠而摔下來,造成傷害。幼兒趁教師不注意離開教室,在操場上追跑,不慎摔傷等等。

(五)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傷害的。

儘管《幼兒園教育法規》中規定教師嚴禁體罰或變相體刊幼兒,但是,這種現象在幼兒園時有發生,有的幼兒不守紀律、好動,教師罰其在教室外思過,幼兒卻自行跑到院子裡玩,幼兒因無人看管而發生意外等等。

(六)幼兒體質特殊或者疾病突發。

有些安全事件是由於幼兒的體質特殊或者疾病突發引起的。如幼兒先天性心臟病復發就屬於此類。這樣的傷害是意外事件,是幼兒園不可預見的。

二、幼兒安全事件的防範措施

(一)幼兒園應建立安全制度,明確崗位職責。

一般可從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控制危險因素、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檢查監督、及時報告處理等方面建立安全制度。園長承擔幼兒園安全方面的最終職責,可任命一名領導成員具體負責。

各職能部門和人員要相互協調、分工負責,做到責任分明、萬無一失。要注意所制定的制度要落實到行動中。在執行的過程中,注意加強宣傳、自查並根據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修改與補充,真正做到“有制度,有落實、有檢查、有成效”。

(二)幼兒園建立衛生保健制度,做好健康檢查工作。幼兒園應該嚴格執行有關衛生保健制度,切實做好幼兒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

具體地說,幼兒園應該建立幼兒健康檢查制度和幼兒健康卡或檔案,並對幼兒身體發育狀況定期進行分析、評價,並及時向家長反映幼兒的異常變化。幼兒園還應建立衛生消毒、病兒隔離制度,認真做好計劃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幼兒園實行食品、藥物管理制度,防止中毒等事故的發生,加強對工作人員和幼兒的安全教育。

幼兒園還應重視晨、午間檢查工作,晨、午檢對於發現問題、排除不安全隱患有著積極的意義。

(三)創設安全的生活環境,消除不安全因素。

幼兒園應建立安全防護制度,嚴禁在園內設定威脅幼兒安全的建築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製作的教具、玩具。幼兒園應配備適合幼兒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等。

幼兒園的電源開關或插座應該裝在離地面較高處,使幼兒不容易碰到。活動器械的配置都要符合有關規定,確保安全。對園內的建築、設施、裝置、器材、用品等要定期檢查、維修。

(四)強化安全意識,體現預防為主。

首先,工作人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地通過會議、宣傳欄、典型事例等進行宣傳教育,明確安全活動的目的和意義,樹立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高度的責任感。

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做好安全的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等各項工作,將安全管理與日常保教工作相結合,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

其次,教職工要把安全崗位責任制牢記在心,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本著對幼兒負責的思想,努力辨識危險源,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護方法,將危險消除在萌芽狀態。

同時,要與家長及時聯絡、溝通,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再次,幼兒園開展內容全面、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應開展一些自救的遊戲,如著了火怎麼辦,走失後怎麼辦,遇到陌生人怎麼辦……並創設情景讓幼兒模擬表演,讓幼兒在遊戲中學習自救知識。還要將安全教育落實到幼兒一日生活的每一個環節中,真正實現《綱要》中“讓幼兒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識,學會保護自己”的要求。

(五)幼兒園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

幼兒園工作人員在具體工作時,事事以幼兒為中心,本著促進幼兒和諧發展的宗旨,實行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傳達室人員一定在堅守崗位,幼兒在園期間關閉大門,決不允許無關人員進入。

幼兒的接送嚴格按制度辦事,接——教師把孩子交給家長;送——家長把孩子交給老師。孩子最好由專人接送,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換人,家長應事先通知老師,如家長事先沒有通知,而放學時換了別人接孩子,即便是熟人,也應與家長聯絡,核實情況後再作決定。

三、幼兒園安全教育存在的問題

有些幼兒園害怕出現安全事故,把幼兒的“安全帶”系得太緊,安全教育步入了誤區,表現在取消活動保安全、降低標準求安全、限制範圍為安全。

步入誤區的原因是消極的安全觀。表面上看,幼兒是安全了,長期下去幼兒從不能活動發展到不敢活動甚至不想活動。長此以往幼兒的視野變得狹窄、無實踐經驗、好奇心淡化、創造力想像力被抹殺。

更令人不安的是,由於幼兒缺少必要的鍛鍊,當身處不安全的境地時,往往會手足無措,缺乏必要的應對能力。

孩子的安全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只要我們以辯證的態度處理好保護與安全教育的問題,以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細緻地做到防患於未然,就有可能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讓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讓家長放心。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九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確安學校學生和教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犯,特制定預防外來暴力侵害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檔案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如發生安全事故,參與調查處理等工作。

領導小組各成員具體負責安全事故發生時的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檢查等工作。

三、發生外來暴力侵害事件處理方法

保衛人員、值日老師要加強值班,嚴格外來人員出入登記手續,一但發現有釁尋滋事人員要及時勸阻,防止衝入學校,如不聽勸阻衝進學校或借找人到校內滋事者,應及時向學校領導或值班領導彙報,同時拉響警報,召集應急小分隊,學校領導或值班領導迅速安排有關人員瞭解情況妥善處理。如外來人以暴力傷害學生或教職工時,保衛人員、應急小分隊、值日教師或現場教職工應立即制止,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拔打110或屬地派出所電話報警,並向學校領導彙報。

四、預防外來暴力侵害事件的措施

1、學校要加強對保衛、應急小分隊,值日及全體教師安全職責教育,嚴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做好外來人員登記,防止外來暴力侵害事件發生。

2、值班領導要堅守崗位,及時巡查保衛、值日教師在崗情況,並主動協助處理有關事宜,防止發生意外事件。

3、各班主任要利用班會對學生進行法律常識和治安管理常識教育,定期聘請法制副校長進行法律常識講座,以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治安防範能力,避免外來暴力侵害。

4、教務處要加強對心理偏差和行為偏差學生的轉化教育工作,避免偏差生與外校或社會閒雜人員發生糾紛,招至來校滋事,發現外來人員有異常行為應及時進行了解處理,並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暴力侵害事件發生。

五、應急措施

1、一旦獲悉學校發生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人員立即到現場,應急小分隊緊急出動,其他教師應及時做好校園內、教室內學生的保護工作,並及時向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2、根據事故型別,開展應急工作,現場及時聽娶了解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得力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3、在全力搶救學生的同時,協調公安等部門及時控制現場,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避免事態擴大。

六、善後處置

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學校已採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態發生變化等,事故調查組聽取有關方面事故報告,對事故做出結論,對責任事故做出處理。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工作領導組彙報。

2、善後處理組:發生事故後,積極主動做好家長的解釋、撫慰工作,協助學校做好家長及事件的處理工作,消除分歧,妥善解決問題。善後處理組協助保險部門為投保學生做好補償賠付工作。

幼兒園防範暴力事件應急預案 篇十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濰坊市教育局關於學校安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止校園暴力應急預案組織機構、職責

發生暴力後,組長馬上帶領本組人員趕赴現場,對施暴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衛行為。

職責發生暴力後,組長馬上按總指揮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施暴學生,並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職責發生暴力後,組長迅速按總指揮要求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同時向“110”和上級教育局報告,傳達事故情況保證通訊聯絡暢通。職責發生校園暴力後,本部小組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與“120”聯絡送往醫院治療。

二、防止校園暴力事故應急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絡,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

5、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防止校園暴力報告流程圖

發現暴力者(或受害者)現場緊急呼救,引起周圍人員注意

教師面對歹徒施暴,應在巧妙周旋,

保證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暗自派人通報學校最近的教師,然後由教師報告校長。

報告教育局

現場防暴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現場救護組

四、校園暴力處理程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暴力者的應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師發現歹徒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總指揮。

②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歹徒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再報告總指揮。

2、總指揮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總指揮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施暴者施暴,一面通知現場防暴組組長前往現常

3、各應急組現場救護

現場防暴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訊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暴組與歹徒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歹徒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歹徒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絡相關人員到達現常①公安局“110”②學校應急組各組組長③向上級(教育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訊息後,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1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①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排家長情緒等。

②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③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並進行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