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食品生產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六、相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二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裝置執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 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物件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冷盤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專案控制標準和裝置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 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檔案。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絡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解決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維護群眾利益,確保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患者和家屬不得以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為由,無理取鬧,影響單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領導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鄉成立由鄉長任組長,人大副主席、副鄉長任副組長,鄉黨政辦、安辦、衛生院、民政所、綜治辦、計生服務站、財政所、國小、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鄉衛生院,兩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條職責及分工
(一)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釋出資訊,組織、領導、指揮全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切實維護穩定。
(二)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積極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調動各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衛生院職責:負責人員救治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及時診斷、檢查、治療;對病重者要採取果斷措施,並送上一級醫院救治;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涉案食品進行封存、檢驗。
(四)計生服務站職責:積極協助衛生院處理計生服務中所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偵察工作,在事故發生現場劃定警戒線,維護治安秩序,及時疏散圍觀群眾,對衝擊、毆打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控制,並全力制止,對影響惡劣的人或事進行依法查處。
(六)民政所職責:負責組織調查、救濟等工作,若發現嚴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對屍體轉移至殯儀館存放。並按規定對屍體進行火化,若發生一般事故,且當事人較為貧困的,要及時調查,並按規定予以救濟。
(七)財政所職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八)黨政辦職責:積極協調作好情況的收集整理,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及時釋出資訊。
(九)事發地村、組職責: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現場,努力作好群眾思想工作,穩定當事人及親屬情緒,說服、勸誡、疏散群眾,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章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
第六條由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下設現場處置組、醫療救助組、維穩保衛組、善後處理組,各相關部門必須按職責迅速展開工作。
(一)現場處置組:由鄉長任組長,派出所、衛生院、民政所、安辦等部門人員為成員,組織現場處置工作。
(二)醫療救助組:由分管衛生的副鄉長任組長,衛生院、計生服務站等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維穩保衛組: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派出所、安辦、綜治辦等單位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劃定警戒線、疏散群眾、維護穩定,確保現場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善後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具體做好事後的一切善後工作。
第四章資訊釋出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的資訊釋出由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由其辦公室統一發布。
冷盤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篇四
①冷盤製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並在冷盤製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冷盤製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於25℃。
③冷盤製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
④冷盤製作前要將刀、砧板、檯面、手進行消毒並有消毒記錄。
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製的成品冷盤,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冷盤製作間。
⑥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製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⑧工作結束後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製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⑨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冷盤加工無關的活動。
保證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為切實加強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有效提高幼兒食堂的衛生水平,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範圍
學生食堂採購、倉儲、加工、銷售等關鍵流程的衛生狀況。
二、自查內容
圍繞我園幼兒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要求對學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裝置設施、原料採購、食品儲存、加工製作、食品新增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樣管理等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三、自查安排
1、各食堂負責人每天對廚房衛生及操作流程進行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
2、食堂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食堂食品安全進行自查,發現問題要求主管部門及食堂經營企業及時整改,並根據整改落實情況兌現獎懲制度。
四、自查重點
(一)索證索票
食堂經營企業採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索取供貨商、生產商有效的許可證影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與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或批檢報告。
(二)登記臺賬
食堂經營企業採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填寫進貨臺賬,臺賬中應按要求詳細填寫當次原材料的詳細資訊。
(三)倉儲管理
1、食品原材料存放是否離地、離牆。是否按區域堆放。
2、倉庫是否符合衛生要求。
3、倉庫內是否有過期食品原材料,過期食品原材料清理及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四)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食堂經營企業按照要求建立企業是否有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原輔料進出庫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五)加工過程控制
食堂環境清潔衛生狀況;生產加工場所清潔衛生狀況;設施、裝置清潔衛生狀況;洗消毒執行情況;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汙染情況;現場人員衛生防護情況;剩飯剩菜處理情況。
檢查規程:
1、食堂操作、加工、環境衛生是否符合標準。
2、是否合理設臵防蠅、防鼠設施。
3、檢視餐具及環境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能正常執行,查閱滅菌消毒記錄。
4、檢視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在有標識並在專門區域分別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汙染。
5、檢視從事食品加工、銷售的從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佩戴防護用具。
6、檢視食品加工過程中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操作。
(六)食品新增劑管理
食品新增劑是否專櫃儲存,並有專人管理。
(七)留樣管理
產品留樣樣品是否有記錄、是否按照規定的溫度、重量、時間留樣。
(八)從業人員管理
食堂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篇六
一、認真學習並落實《食品安全法》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瞭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標準和各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明。
四、採購人員應認真把好質量關,把好原料索證關,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庫房內應按原料半成品分類存放,按時清掃消毒,保持庫房乾燥,發現過期和黴爛變質等食品應及時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後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臺清潔衛生。
七、粗加工應將所有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腐爛變質,未經檢疫食品不得進入加工間,按照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蟲應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衛生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批評指證。
十、食品新增劑必須使用國家批准的品種和在允許範圍內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亂加新增劑。
十一、廢棄油脂專人管理統一收集,不得隨便處理廢棄食用油脂。
十二、嚴禁向學生銷售酒類商品。
食品安全管理員簽名:
法人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