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前教育管理系統登入(精品多篇)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系統登入(精品多篇)

全國學前教育資訊管理系統登入密碼忘記了怎麼辦? 篇一

你的密碼是否更改,如若沒有更改,可以從區縣教育局學前教育科相關人員獲得。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篇二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

常見問題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 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1、常見問題(機構級) 。.。.。.。.。.。.。.。.。.。.。.。.。.。.。.。.。.。.。.。.。.。.。.。.。.。. 1

1.1機構管理 。.。.。.。.。.。.。.。.。.。.。.。.。.。.。.。.。.。.。.。.。.。.。.。.。.。.。.。.。.。.。.。.。. 1

1.1.1基本資訊管理 。.。.。.。.。.。.。.。.。.。.。.。.。.。.。.。.。.。.。.。.。.。.。.。.。.。.。.。.。.。.。.。 1 1.1.2班級資訊管理 。.。.。.。.。.。.。.。.。.。.。.。.。.。.。.。.。.。.。.。.。.。.。.。.。.。.。.。.。.。.。.。 1

1.2幼兒管理 。.。.。.。.。.。.。.。.。.。.。.。.。.。.。.。.。.。.。.。.。.。.。.。.。.。.。.。.。.。.。.。.。. 1

1.2.1新建幼兒學籍 。.。.。.。.。.。.。.。.。.。.。.。.。.。.。.。.。.。.。.。.。.。.。.。.。.。.。.。.。.。.。.。 1 1.2.2問題學籍處理 。.。.。.。.。.。.。.。.。.。.。.。.。.。.。.。.。.。.。.。.。.。.。.。.。.。.。.。.。.。.。.。 2 1.2.3幼兒學籍稽核 。.。.。.。.。.。.。.。.。.。.。.。.。.。.。.。.。.。.。.。.。.。.。.。.。.。.。.。.。.。.。.。 3 1.2.4分班調班升級 。.。.。.。.。.。.。.。.。.。.。.。.。.。.。.。.。.。.。.。.。.。.。.。.。.。.。.。.。.。.。.。 4

1.3其他功能問題 。.。.。.。.。.。.。.。.。.。.。.。.。.。.。.。.。.。.。.。.。.。.。.。.。.。.。.。.。.。.。. 5

2、常見問題(區縣級) 。.。.。.。.。.。.。.。.。.。.。.。.。.。.。.。.。.。.。.。.。.。.。.。.。.。. 5

2.1機構管理 。.。.。.。.。.。.。.。.。.。.。.。.。.。.。.。.。.。.。.。.。.。.。.。.。.。.。.。.。.。.。.。.。. 5

2.1.1申請自定義行政區劃 。.。.。.。.。.。.。.。.。.。.。.。.。.。.。.。.。.。.。.。.。.。.。.。.。.。.。.。.。 5

2.2幼兒管理 。.。.。.。.。.。.。.。.。.。.。.。.。.。.。.。.。.。.。.。.。.。.。.。.。.。.。.。.。.。.。.。.。. 6

2.2.1基本資訊查詢 。.。.。.。.。.。.。.。.。.。.。.。.。.。.。.。.。.。.。.。.。.。.。.。.。.。.。.。.。.。.。.。 6

2.3業務管理 。.。.。.。.。.。.。.。.。.。.。.。.。.。.。.。.。.。.。.。.。.。.。.。.。.。.。.。.。.。.。.。.。. 6

2.3.1基本資訊稽核 。.。.。.。.。.。.。.。.。.。.。.。.。.。.。.。.。.。.。.。.。.。.。.。.。.。.。.。.。.。.。.。 6 2.3.2建築資訊稽核 。.。.。.。.。.。.。.。.。.。.。.。.。.。.。.。.。.。.。.。.。.。.。.。.。.。.。.。.。.。.。.。 6 2.3.3問題學籍稽核 。.。.。.。.。.。.。.。.。.。.。.。.。.。.。.。.。.。.。.。.。.。.。.。.。.。.。.。.。.。.。.。 7 2.3.4問題學籍仲裁 。.。.。.。.。.。.。.。.。.。.。.。.。.。.。.。.。.。.。.。.。.。.。.。.。.。.。.。.。.。.。.。 7

2.4其他功能問題 。.。.。.。.。.。.。.。.。.。.。.。.。.。.。.。.。.。.。.。.。.。.。.。.。.。.。.。.。.。.。. 7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1、常見問題(機構級)

1.1 機構管理

1.1.1 基本資訊管理

1、附設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基本資訊如何填報? 答:附設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建築資訊表可以選填。 1.1.2 班級資訊管理

1、請問班級中存在教師,這樣的班級可以刪除嗎? 答:可以。只有班級中存)本站○(在幼兒時,是不可以刪除的。

1.2 幼兒管理

1.2.1 新建幼兒學籍

1、幼兒資訊模板匯入,提示匯入成功,但是在“新建幼兒學籍”與“幼兒資訊查詢”處均看不到相關幼兒資訊,請問該如何處理?

答:此問題產生一般是因為匯入模板格式被修改。首先請確定匯入模板的格式一定沒有被做任何修改,模板不可直接貼上其他電子資料表(Excel)的資料,您可以在貼上時選擇“選擇性貼上——>數值”,這樣不會將模板格式改變。

2、請問無身份證怎麼錄入?

答:在身份證類別裡選“其他證件型別”或者“其他”,選擇“其他”時證件號碼可以為空。

3、請問出生地和戶口所在地的編號在哪查,查詢有快鍵方式嗎?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答:模板裡“出生地以及戶口所在地對照表”可以查到,可以用EXCEL的查詢功能提高效率。

4、請問血型是必填項嗎? 答:不是。

5、請問模板匯入後的資訊可以刪除嗎?

答:匯入的幼兒資訊處於儲存狀態,可以在新建學籍功能中刪除。 6.請問在機構“稽核”中“駁回”的幼兒資訊,如何在機構裡進行刪除? 答:在“新建幼兒學籍”中,進入“被駁回的幼兒”頁面進行刪除。 7.請問系統對超齡兒童有限制錄入嗎?

答:當幼兒超齡時,會給出資訊提示,點選“確定”可以繼續錄入資訊。 8.填寫過程中模板格式被改動,“匯入資料校驗日誌”提示出生日期”只能輸入日期型資料,無法匯入怎麼辦?

答:先點選模板中分列(資料→分列),然後設定單元格格式即可。 9.請問我用“迅雷”下載匯入模板後,為什麼模板中只顯示一行資料? 答:請解除“迅雷”與瀏覽器之間的繫結,使用瀏覽器進行下載匯入模板。 10.請問為什麼我在匯入之後提示:成功匯入0條資料,並且系統沒有給出錯誤日誌?

答:在模板中幼兒姓名是不能為空的。 1.2.2 問題學籍處理

1、請問問題學籍處理中出現幼兒資訊重複怎麼操作?

答:分兩種情況。如果是資料重複錄入導致的,機構在“問題學籍處理”中保留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一條正確條目,其他做刪除操作即可。如果是不同姓名出現身份證號重複導致的,就需要雙方機構對各自幼兒做出佐證處理,再由各自區縣進行稽核,若兩方區縣都認為佐證材料正確,將由兩方共同上級做出仲裁。

2、請問問題學籍處理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答:問題學籍是由幼兒資訊重複造成的,以下按照實際情況作出說明: 1.如果是同一機構多次錄入資料造成的問題學籍,機構業務賬號在“問題學籍處理”模組保留一條正確的學籍,對其他條目做刪除操作,問題學籍處理結束。

2、如果是不同機構出現重複問題學籍,對應機構業務賬號“問題學籍處理”模組可以看到詳細資訊,請機構自行檢查是否自己錄入出現問題,需要刪除本機構錯誤條目的做刪除,需要修改的做修改,修改後再次進入省內查重,流程參照新錄入幼兒情形。如果不同機構均認為自身條目沒有問題,請做佐證操作上傳佐證材料,由各自區縣稽核使用者對佐證材料作出稽核,如果只有一方稽核通過,其他條目自動失效;如果有多方均通過區縣稽核,則需要這些區縣的共同上級做出仲裁,仲裁結果是隻有一條資訊有效。

1.2.3 幼兒學籍稽核

1、請問幼兒園稽核賬號是稽核什麼內容?

答:機構稽核一般只涉及到幼兒資訊已通過系統省內查重的稽核。此情況出現一般有三種原因,一是首次錄入幼兒資訊提交後通過省內查重後;二是在上述情況中機構已經稽核通過但需要修改幼兒關鍵資訊時,機構使用普通賬號先修改,再提交,幼兒資訊將再次進行省內查重,省內查重通過,機構需要稽核;三是機構對問題學籍做“修改”操作,之後該資訊再次進行省內查重,如果通過,需要機構再次稽核;如果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是省內查重未通過的幼兒資訊會直接作為異常處理的,是不會涉及機構稽核的。

2、請問機構稽核過的幼兒資訊能否刪除?

答:機構稽核過的幼兒資訊無法直接刪除,可通過修改關鍵資訊後,再進行駁回操作,之後在被駁回的幼兒頁面將其刪除。當其成為問題學籍時也可進行刪除操作。

3、請問幼兒園已匯入幼兒資訊,可很多學生狀態依然是“儲存”,如何稽核? 答:請在每一頁幼兒資訊中都勾選當前頁所有幼兒並點選“提交”。提交後,系統進行省內查重,查重通過後無問題學籍幼兒便可稽核。

4、請問如果機構稽核過後,發現幼兒名字有誤,將如何操作?

答:需要使用機構的稽核賬號在【幼兒管理——>幼兒學籍管理——>關鍵資訊變更】變更幼兒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等關鍵資訊。

5、請問在機構級普通賬戶提交過幼兒資訊,但在稽核賬戶稽核幼兒資訊只顯示十幾個幼兒的資訊,是怎麼回事?

答:在【新建幼兒學籍】中選中所有幼兒資訊點選“提交”,僅僅是提交了當前頁的幼兒,必須對每一頁新匯入的幼兒進行該操作,出現這種情況一般是因為後續頁的幼兒只是“儲存”狀態,尚未“提交”,如果全部“提交”,那幼兒資訊不出現在稽核處就可能是因為該幼兒資訊成為了問題學籍或者該幼兒還處在省內查重階段。

1.2.4 分班調班升級 1.幼兒如何進行分班?

答:錄入幼兒資訊併成功“提交”後系統自動進行省內查重,省內查重通過的幼兒機構需要進行稽核,機構稽核通過後幼兒方可進行分班操作。同時,要先建立班級才可以對幼兒進行分班操作,否則在分班操作中會找不到班級。也可通過模板匯入功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能進行分班操作。

1.3 其他功能問題

1、在學前系統中,教職工資訊如何維護?

答:此次學前系統採集,只採集機構資訊和幼兒資訊,不採集教職工資訊,教職工資訊採集將在教師系統中採集。

2、請問機構名稱可以修改嗎?

答:可以,只能通過機構程式碼系統修改。

3、請問教師資訊展示、資助資訊展示、資產資訊展示都打不開是網路問題嗎? 答:這幾塊功能暫時是關閉的,暫時不可用。根據教育部資訊系統建設的規劃,這幾項內容另有相應的資訊系統進行管理,比如教師有全國教師資訊管理系統,教師資訊不需要通過學前系統錄入,待相應的系統建成之後學前系統裡可以在相應的功能模組下查詢到相關資訊。

4、請問密碼無法登陸,密碼忘記了,該如何處理?

答:幼兒園可聯絡區縣,由區縣人員將密碼重置。用區縣業務賬號,在【系統管理——>密碼重置】修改密碼。

5、登陸系統時,提示賬號被禁用該如何處理? 答:聯絡上級,確認機構是否被撤銷。

2、常見問題(區縣級)

2.1 機構管理

2.1.1 申請自定義行政區劃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1、如何申請自定義行政區劃

答:需要各省市學前機構管理部門向教育部申請,經教育部管理部門同意後,由系統建立。

2.2 幼兒管理

2.2.1 基本資訊查詢

1、幼兒資訊提交後,在區縣級使用者看不到,請問怎麼辦?

答:幼兒資訊需要機構級稽核通過後,區縣才可以檢視到幼兒基本資訊。

2.3 業務管理

2.3.1 基本資訊稽核

1、已經稽核通過的機構資訊,可以修改重新提交嗎? 答:可以,機構可以修改資訊後,再重新將資訊提交。 2.機構稽核時,機構的名稱顯示不全,該如何處理? 答:將滑鼠放在機構名稱上面,即可看見機構全稱。

3、機構基本資訊稽核通過後,區縣級是否可以檢視機構資訊? 答:可以,通過【機構管理】中,“基本資訊檢視”功能進行檢視。 2.3.2 建築資訊稽核

1、請問在業務管理模組中,點選建築資訊稽核,機構名稱顯示不全,該如何檢視? 答:將滑鼠移動至機構名稱上,即可顯示機構的全程。

2、區縣級在稽核機構資訊時,誤操作將要駁回的資訊稽核通過,應該如何修改?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答:通知機構修改資訊,重新上報資料,重新稽核。

3、機構同時提交了“自建”與“租賃”兩條資訊,該如何處理? 答:將錯誤資訊駁回,寫明駁回原因,再由機構修改後,重新提交。 2.3.3 問題學籍稽核

1、請問區縣級使用者問題學籍稽核中顯示的問題學籍該如何處理?

答:區縣級登入系統後,當下屬機構對問題學籍做出佐證操作時,需要區縣稽核賬戶做出稽核,當下屬機構對重複學籍遲遲不處理時,區縣稽核賬戶可以進行強制刪除操作。

2、如果顯示“已完成”的狀態,說明機構已處理完成了,是嗎? 答:是的。

2.3.4 問題學籍仲裁

1、幼兒資訊由誰來仲裁,什麼情況下需要仲裁?

答:由問題學籍幼兒所在幼兒園的公共上級仲裁。當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幼兒提供佐證材料時,才會進行仲裁,遵循的原則是最早進入系統的幼兒為仲裁通過的幼兒。

2.4 其他功能問題

1.縣區級使用者需要做的工作是什麼?

答:在目前的工作中,區縣教育局需要做的是稽核轄區內機構基本資訊、辦學條件資訊和建築資訊,填報無證機構資訊;對機構上傳的問題學籍佐證材料進行稽核、強制對機構不處理的重複學籍做刪除操作。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2、請問區縣級有三個賬號,分別做什麼用?

答:區縣級賬號分業務賬號、稽核賬號、領導賬號。由於現在的區縣功能較少,業務和稽核賬號目前功能是一樣的,是用來稽核轄區內機構等相關資訊與處理問題學籍的,領導賬號是檢視報表的。

3、如果遇到機構撤銷、新增,機構名稱變更等機構資訊變化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答:如果遇到此類情況,請及時聯絡當地規劃部門,通過規劃部門(國報)系統及時更新機構資訊。

4、無證園怎麼錄入系統呢?沒有通過年審的幼兒園,被取消辦學資格的,是不是由區縣教育局來填寫這些資訊?

答:這次學前系統按照國報系統下發的機構資料為準。如果沒有賬號,請向當地規劃部門申報,如果沒有辦學證件,區縣按無證機構填報。關於無證機構錄入,請參見群共享的手冊檔案《學前機構使用者操作手冊-區縣級》。

無證園分為兩種:一個是不久將被取締的非法辦學機構,這個直接參照手冊,在“無證機構管理”中操作。還有一種是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在規劃部門有備案的,但由於時間原因來不及發證,從而導致無機構標識碼的,就不要當無證園錄入了,等待證號下發,並得到學前系統的帳號後登入系統錄入相關資訊。另,學前管理系統就是為了掌握無證幼兒園的幼兒數量,各地必須如實上報,不然會影響資料統計的真實性。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常見問題 篇三

1、網路版的。網址是什麼?

2、在單機版採集端上報資料,出現一個對話方塊,索要使用者和密碼,請問,使用者、密碼是什麼?

答:使用者、密碼是省級部門下發的網路版系統登入賬號及密碼。除安全和審計不能錄入外,其餘均可以使用。

3、我在單機版軟體成功上報了資料,但是登入網路版系統後看不到資料,請問是怎麼回事?

答:成功上報後,等待至少24小時才能看到資料。

4、資料上傳好幾天了,但是還是在機構管理、教師管理、幼兒管理下看不到資料,請問是怎麼回事?

答:請你先到資料管理—資料稽核上報—資料稽核上報操作(基教)檢視有無上報資料,先稽核資料。

5、我點選進去以後,左側一欄是空白的,無法稽核資料,請問是怎麼回事?

答:使用該系統需用IE7以上版本或者火狐瀏覽器版本。

6、我發現數據在網路版中有錯誤,請問該如何處理?

答:需要用採集端重新上報,為了避免過多的重新上報,建議把問題集中修改後再重新上報。

7、我將資料全稽核通過了,但是在最頂上一行卻沒有稽核,請問是怎麼回事?如下圖:

地市級部門沒有稽核

8、我發現專案資料錄入錯誤並稽核上報,該如何處理?

聯絡上一級行政部門,將專案資料駁回,再重新修改、填報。

9、項目錄入和資料上報可以同步進行嗎?

答:可以。

10、我在專案管理下看不到任何專案,請問如何填報?

請先確認一下,本級系統管理員是否將專案分配給各部門,如果沒有,自然在各部門的賬號下看不到任何專案。

11、我的使用者名稱的密碼忘記了,怎麼辦?

答:如果是系統管理員的密碼忘記了,則聯絡上一級行政部門,讓上一級的行政部門管理員在【系統管理-使用者管理-密碼重置】選單下重置密碼。

如果不是系統管理員的密碼忘記了,則用本級系統管理員在【系統管理-使用者管理-密碼重置】選單下重置密碼。

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使用說明 篇四

基礎資料部分

基礎資料主要包括機構資訊、幼兒資訊和教職工資訊,是通過採集資訊系統採集並生成上報檔案上報至中央檔案伺服器,並且經過相關處理之後進入學前管理資訊系統的。在學前管理資訊系統中,可以對基礎資料進行報表查詢。基礎資料經過區縣、地市、省各行政級別的財務、資助、師資、學前教育部門的逐級的稽核和上報,最終資料上報至中央。 1基礎資料資訊查詢

使用者:各行政級別的領導使用者和學前教育部門使用者

1.1報表查詢

使用者可以檢視機構管理、幼兒管理和教職工管理模組下的常用統計報表和綜合統計報表。

所有的報表顯示頁面基本上都包括左側的行政區劃樹、右上方的查詢條件和右下方的列表資訊顯示。

點選頁面左側的行政區劃樹節點,顯示該節點對應的行政區的報表統計資訊。 頁面右上方的查詢條件包括常用統計和查詢範圍,選擇常用統計下拉框中的值或者選擇查詢範圍頁面的條件,都可以對報表顯示資訊進行過濾顯示。

1.2資訊查詢

使用者可以點選機構管理、幼兒管理和教職工管理模組下的資訊查詢進行簡單查詢和高階查詢。

查詢頁面的查詢條件輸入框都可以模糊匹配進行查詢。

2基礎資料稽核上報

使用者:各個行政級別的學前教育部門、財務部門、資助部門、師資部門使用者。

2.1區縣級稽核上報

當基礎資料從採集系統到管理資訊系統之後,先由區縣級的資助部門、財務部門、師資部門、學前教育部門對資料進行稽核,在稽核之前必須先點選下級學前機構名稱進行檢視,否則不能進行稽核。

當有稽核不通過的學前機構時,可以通過按鈕匯出沒有稽核通過的學前機構名稱。

等四個部門對有所的學前機構都稽核完成並且都稽核通過之後,最後由學前教育部門上報至地市級行政單位。

2.2地市級稽核上報

地市級的資助部門、財務部門、師資部門、學前教育部門可以對下屬區縣上報上來的基礎資料進行和操作。學前教育部門使用者還可以駁回區縣上報的資料,對於駁回的區縣資料,區縣需要重新稽核並上報。

當所有的下屬區縣的資料都上報上來,而且都稽核通過之後,最有由學前教育部門上報至省級行政單位。

2.3省級稽核上報

省級的資助部門、財務部門、師資部門、學前教育部門可以對下屬地市上報上來的基礎資料進行和操作。學前教育部門使用者還可以駁回地市上報的資料,對於駁回的地市資料,地市需要重新稽核並上報

當所有的下屬地市的資料都上報上來,而且都稽核通過之後,最有由學前教育部門上報至中央。

3系統管理

3.1修改密碼

使用者:所有使用者。

使用者登入系統之後可以用模組下的功能,來修改自己的登入密碼。

密碼輸入域滿足校驗規則:長度最小8位,必須包含數字與字母。

專案資料部分

首先各級系統操作員給下級行政區劃單位分配專案,然後系統操作員給本級的其他使用者分配專案。專案分配從省級開始,然後市級,最後區縣級。專案分配完成後,區縣級使用者開始填報專案,區縣級完成專案填報後,市級使用者稽核上報專案,並填報指定的專案,市級完成專案填報、稽核上報後,省級使用者稽核上報專案資料,並填報指定專案。最後中央級使用者登入系統檢視全國的專案資訊。

1專案分配

操作物件:系統操作員

系統操作員登陸系統後,點選選單->進行給下級行政區劃分配專案。

點選->給指定的使用者分配要操作的專案。

注意:1. 專案分配是在省級開始往下分配的,且其中有四個專案不需要分配,這四個專案每個區縣必填,在分配時會顯示已經分配。

2、在填報專案前首先要給使用者分配專案,否則使用者登入後看不到要操作的專案。 2專案填報

操作物件:普通使用者

使用者登入後點擊->選單,選擇一個已分配好的專案,進入錄入頁面,填寫專案資訊。每個專案的資訊在沒有上報前都可進行修改,刪除操作,如果上報了,則只能檢視,點選按鈕,可以檢視不同時間段上報的專案資訊。

注意:1.專案填報是從區縣級開始填報,逐級向上。但其中有一個專案可以不用按照這個順序,這個專案是:幼兒教師培訓專案資訊表,該專案各級填報各級的互相不干擾。

2、在填報頁面看到的資訊,是表頭顯示的時間段的填報資訊,只有點選按鈕,才可以看到上個月,或上一年或上學期填寫的專案資訊。但是專案“擴大學前教育資源規劃基本情況表”只填寫一次,所以在區縣級沒有按鈕。地市級和省級可以檢視本級和下級的資料。

3、地市級與省級只填報三個專案:擴大學前教育資源規劃基本情況表,學前教育發展概況,幼兒教師培訓專案資訊表,這三個專案就是在專案分配中提到的不需要分配的專案,其中前面兩個專案必須要在下級全部填報完成後地市級和省級才可以填報,因為地市級填報時需要統計區縣級的資料,省級填報時需要統計地市級的填報資料。

4、如果資料已上報了,但是有的資料有問題,但又不能更改,這時候就要通知上級管理該專案的使用者,在稽核上報模組將該地區的專案駁回。

3專案稽核上報

操作物件:普通使用者,且區縣級使用者沒有該操作。

使用者登入後點擊->選單,選擇一個專案,進入該專案的稽核上報頁面,可以看到下級專案資訊的上報情況。並且檢視稽核下級填報的資料。如果資料有問題,可以點選按鈕,讓下級修改後,重新上報。

注意:1.“幼兒教師培訓專案資訊表”該專案不需要稽核上報。中央級直接可以看到該專案的資訊,但其他專案必須要上報後才可以檢視資訊。

2、按鈕是對所有下級的專案資訊的彙總統計。可以看到下級所有填報的專案詳細資訊。

3、省級專案上報後,中央級沒有駁回功能,如果要駁回某個地市的專案資訊,則可以將該地市的專案資訊與地市所在省都駁回。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上機練習指導 篇五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二期

上機指南及練習題

一、網址、使用者名稱及密碼

1、全國培訓系統網址:。 2.使用者名稱:已下發小紙條。

3、密碼:xueqian@2014(培訓測試階段不可修改密碼,待正式使用系統後可修改密碼)。

二、系統上機操作注意事項

1、瀏覽器建議IE8及以上版本、火狐(firefox)、谷歌(chrome)瀏覽器。 2.同一瀏覽器無法同時登入多個賬戶。

3、在輸入使用者名稱密碼時注意大小寫(驗證碼不區分大小寫)。 4.在練習過程中不要修改密碼,以免影響正常上機操作。

三、練習題指南

(一)機構管理

1、基本資訊管理

(1)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機構管理->資訊管理->基本資訊管理】,進入基本資訊管理操作介面,點選【編輯】按鈕,填寫相關資訊後【儲存】並【提交】(提交狀態的機構基本資訊需要上級區縣稽核通過後才可生效,且此時無法再編輯)。

(2)使用 區縣級(稽核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業務管理->機構資料管理->基本資訊稽核】,進入基本資訊稽核操作介面,對剛才提交的機構基本資訊進行稽核,填寫“稽核意見”,如認為幼兒園資訊正確則點選【稽核通過】,若認為幼兒園資訊填報有誤則點選【駁回】。(點選【駁回】時需寫明稽核意見)

(3)再次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機構管理->資訊管理->基本資訊管理】,進入基本資訊管理操作介面,檢視“機構狀態”,若“機構狀態”為“駁回”,請重新【編輯】並【提交】。 2.班級資訊管理

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機構管理->資訊管理->班級資訊管理】,進入班級資訊管理操作介面,點選【新建】按鈕,填寫相關資訊後【儲存】即可(無需上級區縣稽核)。可檢視“班級編碼”。

3、財務資訊管理

(1)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機構管理->資訊管理->財務資訊管理】,進入財務資訊管理操作介面,點選【新建】按鈕,填寫相關資訊後【儲存】並【提交】(提交狀態的財務資訊需要上級區縣稽核通過後才可生效,且此時無法再編輯、刪除。)

(2)使用 區縣級(稽核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業務管理->機構資料管理->財務資訊稽核】,進入財務資訊稽核操作介面,對剛才提交的機構財務資訊進行稽核,填寫“稽核意見”,如認為幼兒園資訊正確則點選【稽核通過】,若認為幼兒園資訊填報有誤則點選【駁回】。(點選【駁回】時需寫明稽核意見。)

(3)再次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機構管理->資訊管理->財務資訊管理】,進入財務資訊管理操作介面,對剛稽核過的財務資訊進行檢視。

(二)幼兒管理

1、幼兒學籍管理

(1)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資訊管理->新建幼兒學籍】,進入新建幼兒學籍操作介面,點選【匯入】按鈕後選擇“下載匯入模版”,根據模板填寫幼兒資訊,並將前面新建過的班級的“班級編碼” 填寫在相應的位置,文件儲存成功後匯入系統。匯入成功後稍等片刻,重新整理當前頁面,看到剛才匯入的幼兒資訊,點選【提交】按鈕,幼兒將自動進入系統後臺的省內查重(無需老師操作,等待片刻即可)。可以通過【幼兒管理->資訊管理->幼兒日常管理->幼兒資訊查詢】,檢視幼兒在系統中的“幼兒狀態”。

(2)省內查重通過後,使用 機構級(稽核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資訊管理->幼兒學籍管理->幼兒學籍稽核】,進入幼兒學籍稽核操作介面,對幼兒進行稽核相關操作,可以對幼兒做【稽核通過】或者【駁回】的操作。(點選【駁回】時需寫明稽核意見。) (3)再次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資訊管理->幼兒日常管理->幼兒資訊查詢】,檢視幼兒當前在系統中的“幼兒狀態”。

2、幼兒日常管理

(1)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幼兒日常管理->幼兒資訊維護】,進入幼兒資訊維護操作介面,選中任意記錄修改其資訊(由於這裡只能修改非關鍵資訊,所以無需稽核可以直接儲存)。

(2)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幼兒日常管理->分班調班升級】,進入分班調班升級操作介面:①在“分班管理”選項卡中對單獨幼兒資訊進行分班操作,然後進行批量分班操作;②在“調班管理”選項卡中做幾次調班的操作;③進入升級管理選項卡,對某個班中的學生進行升級操作(這裡注意如果要升級到的班級不是空班級,裡面的學生必須全是留班狀態,所以應該先對高年級的班進行畢業/升級/留班操作後再對低年級的進行升級)。

3、幼兒離園管理

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幼兒學籍管理->幼兒離園管理】,進入幼兒離園管理操作介面,對單獨學生記錄進行任意離園操作(暫時不要選擇轉出,後面轉學會用到),然後在“畢業離園”選項卡中對某個班級中的部分人進行批量畢業操作(只有大班與混齡班才能執行該操作)。

4、幼兒調轉管理流程一(與周圍的人共同完成練習)

(1)轉入方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幼兒學籍管理->幼兒調轉管理】,進入幼兒調轉管理操作介面,選擇【轉入申請】(學前系統只支援轉入方發起轉學申請)。通過學籍號或姓名性別證件號的組合資訊查詢到需要轉學的學生,點選“轉入”選項。

(2)轉出方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幼兒學籍管理->幼兒調轉管理】,通過轉學申請。

(3)轉入方在轉出方通過後,在“幼兒調轉管理”中通過轉入申請,然後登入 機構級(稽核使用者),對轉學進來的學生進行稽核。

(4)轉入轉出雙方互換然後重複該流程。

5、幼兒調轉管理流程二(與周圍的人共同完成練習)

(1)轉出方先對需要轉出的學生做離園處理(轉出或其他, 不能是畢業),同3。

(2)轉入方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幼兒管理->幼兒學籍管理->幼兒調轉管理】,選擇【轉入申請】(學前系統只支援接收方發起轉學申請)。通過學籍號或姓名性別證件號的組合資訊查詢到需要轉學的學生,點選“轉入”選項。(這樣操作無需轉出方稽核)

(3)轉入轉出雙方互換然後重複該流程。

(三)其他業務

1、異動申報

(1)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業務管理->異動申報管理->異動申報】,進入異動申報操作介面,點選【異動申報】,填寫相關資訊,並將“是否需要稽核”選擇為“是”,填寫完後【提交】。

(2)使用 區縣級(稽核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業務管理->異動申報管理->異動稽核】,進入異動稽核列表頁面,檢視該申報內容,並稽核通過。

2、公示公告

(1)使用 區縣級(稽核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系統功能->公示公告管理->公示公告維護】,進入公示公告維護操作介面,點選【新建公告】,範圍是機構級,填寫完相關資訊後【提交】。

(2)使用 區縣級(領導使用者) 登入系統,選擇【系統功能->公示公告管理->公示公告發布】,【釋出】該公告。

(3)使用 機構級(普通使用者) 登入系統,在首頁“公示公告”處點選“更多>>”檢視剛才釋出的公示公告內容。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建設執行管理規範 篇六

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建設執行

管理規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二期(以下簡稱系統)的建設工作,保障系統長期、穩定、高效、安全執行,充分發揮系統的管理、服務和決策支撐作用,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系統是“教育服務與監管體系資訊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為加強幼兒資訊日常管理、機構動態監管和學前教育專案管理等提供資料服務,進一步推動學前教育管理資訊化,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第三條 系統所指學前教育機構的範圍為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取得辦園許可證的各類幼兒園及國小附設幼兒園和學前班。

第四條 系統主要實現學前教育機構管理、幼兒學籍動態管理、幼兒園日常業務監管,以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學前教育專案資金使用和實施進展動態監測。

第五條 系統分為“兩級建設、五級應用”。“兩級建設”指在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署系統。“五級應用”指教育部、省級、地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前教育機構五級。

第六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級系統建設的組織領導,並確定技術支援單位。技術支援單位具體負責系統建設部署、日常維護和執行管理的技術支援和服務工作。

第七條 本規範適用於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技術支援單位、使用本系統的各類學前教育機構和相關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系統建設部署和執行維護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完成系統執行環境準備、部署執行、系統應用、專案管理、督導檢查等工作。

第九條 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承擔系統的技術支援工作,並對各地系統部署、執行維護、技術培訓等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具體職責是:

(一)負責系統開發和部署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

(二)承擔教育部級系統執行環境的建設與維護等工作。

(三)檢查教育部級系統日常執行情況,診斷與排除系統軟硬體(包括作業系統、資料庫、中介軟體及應用軟體等)故障。

(四)負責指導地方各級系統性能優化、升級。

(五)承擔系統應用的技術培訓。

(六)承擔系統應用介面、拓展應用等方面的組織研發。

(七)按照國家有關網路資訊保安的要求,做好系統安全檢查和維護工作。 第十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系統建設部署和執行維護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要求和本地實際,制訂本級系統建設、部署方案和執行維護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部署實施技術要求》的要求,落實系統部署所需的場地、軟硬體設施裝置。

(三)組織開展本級和下級系統相關人員的培訓。

(四)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本級系統資料的更新和維護工作。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技術支援單位承擔本級系統建設、部署和執行維護的技術支援和服務工作,負責本級系統安全。

第三章 資料產生與管理

第十二條 系統資料包括學前教育機構資訊、幼兒資訊、監管資訊和學前教育專案資訊等四類。資料的採集、更新與維護工作原則上由資料產生部門(單位)負責。資料產生部門(單位)對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 學前教育機構基礎資訊由學前教育機構填報包括機構基本資訊、建築資訊、辦學條件資訊等,有變化時應於1個月內更新,需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幼兒資訊由學前教育機構負責更新,一般每年9月份錄入秋季入園幼兒資訊,7月份為畢業幼兒進行畢業操作,8月份為在園幼兒升級。幼兒資訊有變化時應於1個月內更新。存在爭議的問題學籍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仲裁。 第十四條 學前教育機構監管資訊的內容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規定。學前教育機構通過“異動申報”功能報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或閱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一般應於5個工作日內處理。

第十五條 學前教育專案資訊包括中央財政支援專案和各省自行安排的專案。教育部按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年度分配情況填報各省的中央資金。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級專案管理相關資訊的填報、稽核和更新工作。

第十六條 資料更新與備份。系統將於每月最後1天零時自動儲存學前教育基礎資料彙總資訊。學前教育機構應於每月25日前完成本機構相應資料的更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完成相應資料的稽核更新。

學前教育專案資料每月最後1天零時系統自動儲存。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專案實際實施進展情況,每月及時更新相應資料。

第十七條 資料匯出與應用。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匯出本級以下相關彙總資料,資料生成部門可匯出本部門錄入的全面資料。

(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通過教育基礎資訊資料庫管理與服務系統共享資料。

(三)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前教育機構,可通過國家系統開放共享平臺,滿足個性化應用對系統資料的需求。 第十八條 資料安全。

(一)系統所有資料的使用均須按照使用者使用許可權進行分配。使用者使用許可權由本級教育行政部門劃分、制定,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使用者身份通過密碼確認。密碼是錄入資料的責任依據。系統使用者必須嚴格保護密碼,不得隨意公開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密碼需定期修改。

(三)因工作需要將本人密碼借給他人使用的,必須事先經本級系統管理員同意並登記備案後方可借出,使用後原密碼須及時修改,以保持責任唯一。密碼所有者私自將密碼借給他人使用,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四)各省須按照資訊系統等級保護三級要求,及國家其他相關資訊保安規定,制定和落實系統安全措施,增強防病毒、防入侵等能力。 第十九條 保密責任。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前教育機構對所獲取資料要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嚴防學前教育相關資訊外洩和濫用。

(二)系統所有資料須嚴格在規定範圍內使用,嚴禁洩露或挪作他用。違反有關規定的,要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四章 執行維護與技術支援

第二十條 各級系統技術支援單位應配備必要數量的系統管理、執行維護和技術支援人員,明確崗位職責,負責本級系統軟硬體裝置的維護管理,以及使用者服務與支援工作。

第二十一條 執行維護主要內容。

(一)硬體裝置日常保養、定期保養、故障診斷與排除。

(二)網路接入頻寬動態保障,域名和負載均衡配臵維護。

(三)資料庫執行監控、日誌清理和資料每日備份。

(四)學前教育系統應用伺服器的日常執行監控。

(五)資料交換及打包前臵機日常執行監控與異常處理。

(六)其他基礎支撐平臺軟體的日常執行維護、執行監控、故障診斷與排除。

(七)學前教育系統應用升級維護。

(八)系統安全監控。

第二十二條 加強系統應用和技術支援人員的逐級培訓,提高各級系統應用人員作業系統、利用系統開展業務管理、利用系統資料支援管理決策的能力,提高各級系統技術支援服務人員解決系統操作問題的能力。

第二十三條 完善系統應用與技術支援服務體系。依託各級學前教育業務部門和學前教育機構建立系統應用體系,明確責任單位和人員,負責系統應用工作。依託各級教育資訊中心或教育資訊科技部門建立系統技術支援服務體系,負責系統運維和技術支援服務工作。各級系統應用人員和技術支援服務人員可依託全國教育技術服務平臺逐級開展技術支援服務,及時解答使用者疑惑、溝通使用經驗。要根據當地基層使用者的使用習慣,通過設立熱線電話,建立技術支援服務群、郵件組等多種方式,加強技術支援服務。

第二十四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學前教育資訊系統經費長效保障機制,把系統執行維護、人員培訓、技術支援服務等支出納入年度預算。

第二十五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系統的執行維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系統的執行維護和使用情況作為相關部門和人員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 幼兒資訊與學籍管理

第二十六條 幼兒檔案和學籍建立。

(一)幼兒初次入園辦理註冊手續後,學前教育機構應於1個月內為其新建幼兒檔案。幼兒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納入系統管理,紙質檔案由學前教育機構負責管理。學前教育機構不得以虛假資訊建立幼兒檔案,不得重複建立幼兒檔案。

(二)幼兒資訊經過機構稽核與省內系統查重後,通過系統申請幼兒學籍號。幼兒學籍號生成規則同中國小生學籍生成辦法一致,以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

(三)系統查重發現幼兒資訊重複或學籍存在問題時,學前教育機構應及時進行相應處理,包括刪除、修改、佐證等。選擇佐證時,幼兒家長需向學前教育機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稽核仲裁。

(四)學前教育機構應先建立班級,再進行幼兒分班、調班、升級等操作。 第二十七條 幼兒資訊與學籍變動。

(一)幼兒基本資訊變更、轉班、升級、畢業、離園時,學前教育機構應實時維護系統中的有關資訊。

(二)幼兒關鍵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型別、身份證件號)的修改,應由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檔案原件及影印件向學前教育機構提出申請,由學前教育機構核准並予以變更。

(三)幼兒轉園或升學,轉入學前教育機構或學校應通過學前教育系統或中國小學籍系統辦理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前教育機構應予協辦。幼兒學籍轉接應於30個工作日完成。

(四)幼兒因重大事故發生傷亡時,學前教育機構應當憑相關證明在30個工作日內錄入意外離園資訊,並登出其學籍。

第二十八條 學前教育機構在讀的外籍幼兒和港澳臺幼兒學籍管理,參照本規範執行。

第二十九條 幼兒學籍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規定,以及與中國小學籍管理資訊系統銜接的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範制訂具體建設部署管理細則和操作規程,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海南2017年將規範省內幼兒園管理 分三階段整治 篇七

3月15日,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海南省幼兒園管理,切實保障學前教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2017年學前教育工作要點,針對當前海南省仍然存在未註冊幼兒園的現狀,海南省教育廳決定2017年繼續開展未註冊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

整治將分三個步驟進行。第一階段(3月20日至6月9日)拉網排查和宣傳發動階段,由各市縣(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所有幼兒園進行拉網式檢查,掌握轄區內所有未註冊幼兒園的基本情況,

資料

《海南省全國學前教育管理資訊系統》()。按照《海南省幼兒園辦園基本標準(試行)》將未註冊幼兒園分三類進行治理:對基本符合辦學基本條件的未註冊幼兒園,督促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對暫未達到辦園基本條件但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未註冊幼兒園,發放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房屋建築和消防、飲食衛生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管理混亂、不具備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的,下達取締通知。

第二階段(6月10日至8月31日)為整改整治階段,按照上一階段的拉網檢查結果,對三類未註冊幼兒園分別開展整改整治工作。對達到辦學基本條件的未註冊幼兒園進行登記註冊;督查指導限期整改的未註冊幼兒園在規定期限內抓緊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和具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幼兒園,由各市縣(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依法採取聯合行動,堅決予以取締,並做好被關停幼兒園在園幼兒的分流安置工作和幼兒園舉辦者的思想工作,爭取他們的積極配合,確保清理整頓工作順利開展。

第三階段(9月份)省級督查階段,省教育廳將會同省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市縣未註冊幼兒園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重點督查各市縣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採取的措施、已關停的未註冊幼兒園是否確實停止辦學、是否有新的未註冊幼兒園出現、對具備整改條件並已下達整改通知書的未註冊幼兒園的整改情況等。

海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公佈本市縣(行政區域內)合格幼兒園的名單,主動引導家長選擇公辦幼兒園、合格的民辦幼兒園,廣泛宣傳清理整頓未註冊幼兒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舉辦者、幼兒家長等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重在認識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對整治工作的配合與支援,並主動在市縣(單位)網站上公佈申辦幼兒園的標準、程式等,為清理整頓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學前教育規範管理自查報告 篇八

清河學區中心幼兒園規範管理自查報告

在教育局及學區領導的關心指導下,在廣大幼兒園家長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援下,認真貫徹《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教育法規和相關教育政策;並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幼兒特點,堅持“保教結合、以保為主、以保促教”;“寓教於樂”的辦學原則,開發幼兒潛能,培育幼兒健全人格,促進智力、情感、意志的協調發展,為幼兒以後的成長打下良好的基礎。通過自查,本園總結經驗教訓,得出以下認識,現彙報如下,以期得到領導們的批評指正:

一、園內基本情況及裝置設施簡介。

我園有教學班5個,大班2個,中班2個,小班1個,在園幼兒115人,在園教職工13人,其中專職幼兒教師2人,班額人數控制在規定範圍內。每個幼兒均有桌椅及午休床,均達安全標準。教學裝置包括電子琴3架,網路電視6臺,大型活動器械2套;廚房有防蠅、飲水裝置,冰箱一臺和必需的炊具餐具;我園還備有紫外線消毒燈等裝置。

我園園舍堅固,採光較好,空氣流通。園內園外無汙染,無噪音,適合幼兒在此學習生活。本園園舍開放,能及時疏通幼兒,安全係數高。

二、優化師資隊伍建設,夯實學前教育內驅力。 我園有教師11人,我們擁有一支年輕、進取、有活力的師資隊伍。教師的發展才是教學的發展,為此,我們從教學研究和師資培訓兩個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

一是一個月召開一次主題研討會,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綱要》和《指南》,解決教師角色轉變問題,預防和制止幼兒教學國小化的惡性發展。

二是開展“教育沙龍”活動,作為一名幼教工作者,對教師個人素質要求很高。教師要會唱、跳、畫、剪、為錘鍊和夯實教師基本功,我們規定每週一張簡筆畫,一個月會唱兩兒歌,一個月學會一個幼兒舞蹈。

三是認真紮實開展好聽、評課活動。各教研組長擬定好教師講課計劃,各講課教師精心備課,精心製作課件,各教研組組長組織教師認真評課,講課教師針對評課組意見,對所講的公開課再認真整改,力爭出精品,出成果。

四是開展走出去、請進來的培訓活動。一年來,我們先後組織教師東明、赤峰、呼市等地學習,參加培訓教師回園後對教師作二期培訓,形成“以點帶面,聯體互動”的培訓格局。

三、園內開展的活動。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認真學習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認真落實幼兒園各項管理制度。

2、每週五下午放學前半小時的開放活動,增進家長與教師間的交流與溝通。

3、我園為貫徹素質教育,豐富幼兒生活,還舉辦了慶祝六一文藝表演,家長半日開放活動、元旦迎新年文藝表演,鍛鍊了幼兒的身體和表現自我的勇氣,以及團隊之間和幼兒之間協調的能力。

四、園內嚴格的衛生與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

我園從制度上規定安全措施,從設施上保證安全無隱患,從人員管理上加強督促檢查。做到經常性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廚房按規定設定,並經有關部門檢查合格,獲得“衛生許可證”。建立食堂食品衛生檢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食品、餐具、炊具均按規定消毒,幼兒一人一巾一杯也按規定消毒。炊事員每年體檢合格方可上崗。並按照規定建立合理的幼兒作息制度,確保幼兒身體健康發育。

我園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安全防護知識,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將之與幼兒活動結合起來。每月一次的安全演練,活動前有計劃,活動後有總結,活動過程有記載。

堅持晨檢,午檢查幼兒隨身攜帶物品,及時消除危險。並做好服藥記錄,讓家長簽字。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共同重視幼兒安全工作;堅持接送幼兒家長確認,確保幼兒安全離園。

五、園內的教育教學管理。

3 我園自開辦以來,就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每學期制定學期計劃和總結,總結經驗教訓,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興利除弊,揚長避短。

我園每班每週均根據幼兒實際情況制定計劃,積極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為幼兒提供足夠的活動材料,活動範圍和活動空間,讓幼兒充分展示其能力,開發其潛能。

在語言、計算、音樂、舞蹈、繪畫等教學活動中,將遊戲與教學活動很好的結合起來,讓幼兒愉快的接受學習。

在舞蹈教學中,將身體協調性的訓練和孩子的興趣結合起來,在舞蹈的內容中融入孩子喜聞樂見的故事情節,既鍛鍊了幼兒的身體,培養了他們對於美的認識,又讓他們感到快樂。

在美術教學活動中,教師在基本畫法訓練的基礎上,充分給予幼兒想象的空間,並創設情景,讓幼兒自由發揮,教師加以指導,使幼兒的繪畫充分保持其童趣童雅,不受拘束,開發幼兒的想象力。

我園常年實行每週做計劃制度,對幼兒一週的工作從保教兩方面做出總結,吸取經驗,總結教訓。定期開展教研活動,組織教師參觀學習他人的經驗,讓每個教師得到鍛鍊,讓教師繼續學習,不斷進步。

五、園內的經費管理。

加強財務管理,做到公開公正。認真落實《教育局關於加強幼兒園財務管理工作的的意見》,嚴格執行教育局的有關 規定,不超過標準收取保育費、管理費。向家長進行幼兒園收費公示,公開投訴舉報電話,隨時接受家長的監督。

我園按國家規定辦園,並根據規定和本地區實際情況收取管理費和保育費,將費用進行合理合法而有效的開支。

六、加強家園聯絡,促進保教工作開展。

園內利用早晚接送幼兒的機會與家長及時聯絡溝通,將家長聯絡納入周計劃,讓家長更好的瞭解幼兒在園情況;並設立家長聯絡冊,將每日每班幼兒生病幼兒記錄在冊,並通知家長,讓生病幼兒得到及時醫治。我園還利用書面意見建議表,讓幼兒的情況得到家長的及時反饋,為保教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提供有效的資訊。我園並定期開展家訪,舉辦各種有趣的活動,讓家長到園與幼兒一同參加,使聯絡工作在輕鬆友好的氣氛中進行,以增進家園聯絡。

七、存在的問題及未來發展規劃。

展望未來,任重道遠,與先進幼兒園相比,我們在硬體和軟體建設上有較大的差距,突出表現在:

一是幼兒師資隊伍建設有待優化。目前,幼兒教師都是以前國小教師轉崗而來,優化師資隊伍、提高教師專業素質迫在眉睫,必須加大對目前國小轉崗教師的培訓力度,逐步加強學前教育專業人才的培養,以促進學前教育的優質發展。

二是幼兒園“國小化”傾向的糾正還需要更多強有力措施,實行全旗一盤棋的方法,集中糾偏,真正實現讓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的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四:師生晨檢日常化、制度化堅持不夠,全員安全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等等;

五:教師教學方式方法有待進步,教師在廢物利用自制玩教具上需要不斷挖掘、思考、學習;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在教育局和學區領導的關心與支援下我園的各項工作有了新的起色,逐步步入規範化軌道,在此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幼兒園面臨新的挑戰,要使辦園水平真正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能夠在激烈競爭的環境中站穩腳跟,還需不斷努力,同時懇請各位領導能給予我們指導,使我們在管理方面,教研方面取得成果,真正成為孩子最喜愛的幼兒園,家長最放心的幼兒園,為孩子們健康成長撐起一片藍天。

2014-12-1 清河學區中心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