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崗制度具體方案(通用多篇)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通用多篇)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 篇一

一、具體目標

加強師德,提高素質,促進教師工作積極性,讓長崗教育支部學校管理及教學質量得到進一步提高,做到人人要事幹,事事有人幹。

二、輪崗實施方案細則:

(一)德:

1、無違法、違紀、違德行為(1.5分)出現上述情況此大項不得分。

2、教書育人,不諷刺挖苦學生,不歧視差生,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3分),有因教師原因導致學生流失的除此項不得分外另倒扣5分。

3、集體財產要妥善保管,誰損壞,誰維修,誰遺失誰賠償,班級財產損壞或遺失,班主任負責70%,任課教師負責30%。沒有出現中的或損壞集體財產的教師記5分,出現後拒不賠償或不維修的除倒扣3分外,另從績效補貼工資中扣除等額賠償款。

4、品行端莊,為人師表,言談舉止文明,上課不抽菸,不穿拖鞋,背心(3分)發現一次扣0.2分。

5、團結同志,誠懇老實,不拉幫結派,不搬弄是非,不在學校大吵大鬧(3分),發現一次扣0.2分。

6、服從學校領導安排,對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打折扣,樂意接受並認真完成,(5分)對不服從安排的,發現一次扣0.5分。完成個人任務後,再完成別人不願完成的任務,每次另加0.5分——1分。

7、教師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崗,(4分)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0.5分,離崗期間發生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能:

1、堅持業務學習,每週一篇業務學習筆記,(不少於300字)有體會(3分),少一篇扣0.3分。扣完為止。

2、每學期有個人工作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負責學校工作計劃,總結的可不寫個人計劃、總結)(3分),少一項扣1分。

3、教案內容詳實、書寫認真,不照抄舊教案,(另每人兩科教案,學校幾位領導只備一門主科教案)(5分),使用舊教案的此項不得分。

4、作業批改認真,按要求批改,語文一課一次,數學一節一次,作文每單元一篇(5分),缺一次扣0.1分,扣完為止。

5、每位任課教師,每學期要講一次公開課,自己向教研組長提出申請,教研組長安排具體時間。(2分)不講此項不得分。

6、堅持聽評課活動,每月至少聽課2節,有教研組長及教導主任簽字,聽課筆記記載詳實,有評註,有建議(5分),少1節扣0.5分。

7、櫥窗及黑板報每半個月一次,櫥窗由各組長具體安排,板報有所在班級班主任具體負責。教導主任負責每半月一查(3分)少一次扣該組每人0.5分。

8、論文在報刊雜誌上發表(與評中級職稱要求相同指教育部門承認的正規刊物),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如獲獎,國家級4分,省級3分,市級2分,區級1分(同篇文章取最高級別計分,不重複計分。)暑假期間的文章或獲獎論文歸在(2010——20xx學年度)。

9、按課表上好所代的各門課程(4分)未按課表上的,發現一次扣0.1分,扣完為止。

(三)勤

1、工作量(1)班額: 20-29人(2.5分)30-39人(3分)40-49人(3.5分)50人以上(4分)(2)課時:以全校教師的平均課時為基數,達到平均課時的計(10分),每週比平均數少3課時的扣0.2分,多3課時的加0.2分。(指每週減或加0.2分),只代小科的教師按全校最低課時計算,代兩門主科的按最高課時計算。

2、出勤:事假一節扣0.1分(一天按7節計算),病假一天扣0.5,曠工一節扣1分工、曠工一天扣5分,事假必須有請假條,值周領導簽字同意後交與校長許可方生效。病假在一週以上者必須有醫院病情證明,2天經支部同意,否則按曠工論處。

3、負責的其它工作:(1)、學校校長,負責學校全面工作(6分)(2)、主抓業務的副校長(4分)(3)、後勤主任、業務主任(3分)(4)、學校會計(3分)。(5)、文、理教研組長,每組織一次活動計0.1分,不組織不計分,組織活動要有記載。(6)、寢室管理員(2分)。(7)、微機室管理員(2分)。(8)、班主任(1分)。(9)、檔案整理,文藝節目排練、體育比賽等上級組織的各項活動按獲獎級別由支部給予獎勵或補助。

(四)、績:

1、學期結束考試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第三名16分,第四名14分,第五名12分。以此類推。

2、班級考核(心日清管理考核為準),學校評比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班上出現重大事故的此項本月不得分(此得分主班主任得分)。

3、參加鎮級及支部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舉行的活動,獲獎後分別記市級4分,區級3分,鎮級2分,支部1分。

4、分管的工作獲得表彰後(指學校領導及教師個人)市級3分,區級2分,鎮級1分。

(五)獎勵:

1、願在長崗聯小從事炊事工作的,每月可享受50元服務津貼。(此款從後勤費用中支出每人每年補助10個月),炊事人員工作期間每做一次生飯、糊飯扣每位炊事員10元,每次晚開飯半小時扣5元,請假制度與其他教師一樣,請假條有後勤主任簽字,校長同意方可生效。

2、三、四年級上自習的教師,學校按每節課1元的標準給予適當補助。

3、班主任津貼按班級人數給予補助,每人每月1元。

註明:本考評方案包括幼兒園及後勤工作人員。本考評方案每月計算一次個人得分,給予公佈。本方案與年終績效考核及輪崗掛鉤。

以上方案細則作為本年度教師打分的依據,教師本學年年度考核分若在在長崗中心國小分數排列倒數1、2者則調離其工作崗位,由前勤輪崗到後勤,並無條件服從安排到後勤食堂上班,搞好後勤服務工作。本考評方案自20xx年2月14日起實施。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 篇二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域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我鎮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各中國小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鎮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xxx中國小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xx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xx鎮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中國小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樹立本鎮內中國小教師人事管理“一盤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鬥、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

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物件

xxx鎮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現任教學校工作已滿5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物件。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物件:

1、男教師年齡50週歲以上,女教師45週歲以上的專任教師;(時間截至到2013年08月31日為準)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科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遠教”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中國小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外單位(中心學校)調入到xxx學年的教師輪崗(學校在本學年度教師輪崗交流之後未超編的情況下可暫緩執行)。

2、在首次教師崗位設定聘任中,晉級的教師,男教師年齡在45週歲,女教師年齡在40週歲以下(時間以2013年8月31日為準),均要參加1學年的教師輪崗。

3、在以後每次教師職務晉級中,晉級的教師,只有不是離退休年齡不足三年的教師均要參加一年以上兩年以內的教師輪崗。

4、各校(園)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學校每年公佈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於08月20前上報中心學校,便於中心學校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5、自願輪崗交流。

(1)、鼓勵xx中學、xx完小和xxx兒園的教師自願到xxx國小任教,服務期1兩年。

(2)、自願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學校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服務期滿後,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四、激勵措施:

1、在教師職務晉級量化中,到xx國小x輪崗的教師每學年追加1.6分。

2、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模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說明:①因教師職務晉級而被輪崗的教師不享受追加分數。

②外單位調入到我中心國小後被輪崗到xxx國小x任教的教師,每學年也可追加1.6分,計入教師職務晉級量化。

3、在教師職務晉級量化中,參加輪崗教師的追加分數不得超過3分。

五、紀律要求:

1、各校(園)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域性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僱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週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予以效能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科局予以除名。

7、各校(園)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8、本實施方案執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師輪崗有關規定一律廢止。

本實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執行。本實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據有關教師輪崗檔案精神負責解釋。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 篇三

為推進股級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幹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09〕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幹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程式開展。要把推進幹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後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物件: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幹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幹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徵求幹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內部控制,防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關鍵崗位是指在業務工作和經濟活動開展過程中處於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關鍵崗位依據崗位職責、業務處理許可權、業務流程環節、發生風險概率和可能發生的損失等因素認定。

崗位輪換是指根據風險控制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安排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調換工作崗位的一種制度安排。

第四條崗位輪換和強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加強監督、落實責任”的原則。

第二章崗位輪換

第五條崗位輪換期限

(一)定期輪換。關鍵崗位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三年以上工作時間達到輪換期限須實施崗位輪換。

(二)不定期輪換。組織實施機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崗位輪換。

第六條崗位輪換方式

(一)股室內部輪換

(二)跨股室輪換

第七條崗位輪換流程

(一)制定輪換計劃。各股室每年年初制定股室內人員的崗位輪換計劃並報辦公室備案。輪換計劃包括輪崗人員名單、輪換崗位、輪換方式、輪換時間等內容。

(二)宣佈輪換決定。崗位輪換安排以書面形式通知輪崗人員並由其本人簽收輪崗人員應按通知要求及時到新崗位任職。

(三)落實交接手續。崗位輪換按單位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並在股室負責人的監督下進行工作移交。

第八條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實行崗位輪換的人員需經分管領導批准。

第九條實行崗位輪換的人員必須符合擬任崗位的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條實行崗位輪換的人員1年內不得回原崗位工作。

第三章管理監督

第十一條制定崗位輪換計劃後,辦公室負責督促股室實施崗位輪換並對人員的崗位輪換資料進行維護和管理。

第十二條對不具備輪崗條件的。崗位,應由崗位所在股室負責人作出說明,經分管領導稽核後,報縣審計局,對該崗位涉及的相關業務,參照輪崗週期,定期進行專項審計。

第十三條關鍵崗位人員應服從並積極配合崗位輪換,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人員要進行說服教育;對經說服教育仍拒絕服從崗位輪換決定的,報分管領導,交縣組織部處理。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 篇五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縣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特安排我校教師與鄰鎮學校師資進行交流。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輪崗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輪崗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輪崗教師

李明軍

李丙起

五、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輪崗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輪崗報到書,保證輪崗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輪崗教師,為輪崗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輪崗教師任教學校瞭解輪崗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師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輪崗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範,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於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 篇六

一、總則

(1)為適應公司業務快速發展變化,加強部門與崗位之間的橫向溝通,挖掘和培養員工的潛力和技能,培養複合型人才,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51社保全體員工。

二、定義

指員工在同一部門不同工作崗位上進行有計劃的調換職位任職的行為。

三、適用範圍

需滿足以下條件,方可進行輪崗:

(1)在原崗位任職滿1年以上;

(2)在原崗位績效評定S、A級的員工才具有調崗資格(績效級別:S/A/B/C);

(3)符合新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四、輪崗實施辦法

4.1職責分工

(1)用人部門負責:根據部門業務情況、員工情況和意願制定年度輪崗計劃並組織落實;

(2)人力資源部負責:初審部門年度輪崗計劃,判斷業務和員工是否適宜落實輪崗。

4.2輪崗前溝通

(1)溝通內容: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充分溝通了解涉及輪崗的崗位和人員情況;瞭解輪崗人員對輪崗的接受及認知程度;理解輪崗的意義和目的;輪崗人員的優勢與不足;輪崗後的發展方向和計劃等;

(2)溝通效果:讓輪崗人員可以充分愉快的接受輪崗安排,減少硬性安排帶來的阻力;

(3)溝通要求:溝通要求是保密,避免前期員工知道將會被輪崗而不願意離開造成的消極配合、拖延滯後,或者在離開現有崗位前的時間內“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等。

4.3實施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清單

在公佈輪崗方案後,被輪崗方需要制定並提交工作交接清單、資料清單,目前進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進展程度、目標結果、相關人員工作分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項等。

(2)實施並行工作制

即現任人與繼任者需要並行工作一段時間,時間為一個月。通過並行工作,使繼任者能在現任者幫助下迅速瞭解工作內容及人員狀態,而且保證工作決策不會出現影響。

(3)並行工作制具體內容

原崗位工作負責人詳細列出完成崗位工作所具備的`經驗與技能;

由原任職者對繼任者採取教授式或繼任者自學等培訓方式;

根據工作交接清單,對崗位工作環境和作用,業務流程與目前狀況,業務手冊指導工作的開展等進行培訓;

提供考核標準和資訊,並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輪崗崗位的上級對原任職者和繼任者,在教授程度和效果上對其考評,作為當月績效成績的一部分;

培訓結束後,也要與原任職者保持溝通,就出現的新問題諮詢原任職者。

4.4跟進並評估輪崗效果

(1)對輪崗人員、原任職人員進行輪崗績效評估跟蹤;

(2)輪崗績效評估在輪崗後3~6個月進行;

(3)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對輪崗人員進行評估分析,判斷是否繼續勝任。

五、激勵

5.1薪資

(1)同職級輪崗:薪酬標準維持原標準,按新崗位工作考核績效進行考核;

(2)升職級輪崗:考慮職業生涯發展或培養需要,可執行原薪酬標準,若輪崗變成調動,在3~6個月職位勝任期後經考核合格可按照新崗位的薪酬標準;

(3)降職級輪崗:若公司根據員工考核情況,進行降級輪崗的,一般執行新崗位的工資標準;

(4)輪崗期間員工以新崗位工作考核標準進行考核,並與工資掛鉤。

5.2個人發展

公司在職務職級晉升、薪資調整、培訓等方面優先考慮具有輪崗經歷的員工,並根據輪崗員工的輪崗經歷和工作表現,在晉升考核、內部競聘時給予一定加分。

六、附則

(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及修訂。

輪崗制度具體方案 篇七

為建立醫院幹部職工廉潔從政的有效約束機制,根據醫院管理有關規定,對中層幹部、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實行輪崗。

一、輪崗物件:

1、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

2、需要通過輪崗交流鍛鍊提高領導能力的;

3、在重要崗位同一職務工作時間較長的;

4、按規定需要回避的';

5、因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二、輪崗範圍:

本辦法中提到的重點崗位、重點部門是指在我院擔任幹部人事、黨辦、辦公室行政管理、專案審批、裝置採購、藥品器材採購、藥劑、資訊、財務管理和基建等方面行使相應權力的崗位。幹部交流的形式,可以在各部門、科室之間、同一科室的不同領導崗位之間、黨群幹部和行政管理幹部之間進行。

三、輪崗管理

1、重點崗位、重要部門中層幹部、職工的輪崗管理工作由人事科考核,提出具體方案,報黨委研究批准並組織實施。

2、紀委、監察、審計部門是輪崗工作的監督部門,實施監督。

3、重點管理崗位、重點部門人員在工作2-3年,必須進行輪崗;對缺員的重點崗位和部門要及時調整補充。

四、輪崗辦法

1、輪崗工作一般結合崗位聘任工作實施。但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在聘任期內進行輪崗調換。

2、可以結合幹部、職工的測評考核,實行末位淘汰,調離崗位,另行安排工作。

3、輪崗人員的薪酬管理按輪崗後的新崗位執行。

4、輪崗人員應服從輪崗的決定,對無正當理由堅持不服從者。經教育無效者,醫院可直接辦理任免手續或者作待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