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1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專案的實施,逐步建立統一、標準化得居民健康檔案,利用健康檔案,規範、科學的記錄城鄉居民的健康狀況,加快資訊化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到20_年底,以疾病防治、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為重點的健康管理體系在城鄉居民中基本建立。

(一)健康檔案建檔率≥80%;

(二)健康檔案合格率≥80%;

(三)健康檔案使用率≥80%。

二、服務物件

轄區內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戶籍及非戶籍居民。以0~3歲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為重點。

三、服務內容

(一)居民健康檔案的內容

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資訊、健康體檢、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和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

1.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等基礎資訊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資訊。

2.健康體檢包括一般健康檢查、生活方式、健康及其疾病用藥情況、健康評價等。

3.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包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要求的0~3歲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類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記錄。

4.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包括上述記錄之外的其他接診記錄、會診記錄等。

(二)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

1.轄區居民到社群中心、社群服務站接受服務時,由醫務人員負責為其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填寫相應記錄。

同時為服務物件填寫併發放居民健康檔案資訊卡。

2.通過入戶服務(調查)、疾病篩查、健康體檢等多種方式,由社群中心、社群服務站組織醫務人員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衛生服務需要填寫相應記錄。

3.將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填寫的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裝入居民健康檔案袋統一存放。

農村地區以家庭為單位集中存放保管。並錄入計算機,建立電子化健康檔案。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任務

為保證專案順利實施,成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專案工作小組,負責專案的領導、組織、協調、監督工作。做好專案宣傳、調查摸底、資訊採集、基本資訊錄入及檔案管理和更新工作。

(二)嚴格規範管理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提高認識。

各社群衛生服務站要將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和指標,合理安排進度,認真組織實施。

2、提高服務能力。

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嚴格操作,規範服務,保證資訊採集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確保錄入質量。

3、要加強專案宣傳。

中心及社群服務站要做好宣傳活動,層層宣傳動員,讓廣大居民瞭解建立健康檔案的內容和好處,動員廣大群眾積極踴躍參加。

4、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考評體系和方法,保證任務落實和群眾受益。

同時,加強對專案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弄虛作假行為,讓廣大居民得到更多的實惠。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2

居民健康檔案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服務過程中的規範記錄,是以居民健康為中心、貫穿整個生命過程、涵蓋各種健康相關因素的系統化記錄檔案和居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體現形式,國家及省已將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列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專案目標

(一)總目標

通過實施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專案,全市基本建立統一、科學、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資訊化。以健康檔案為載體,為居民提供連續、綜合、適宜、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年度目標

20__年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城市和農村地區分別達到60%(40%)和20%。20__年分別達到70%(50%)和30%。優先為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慢性病人等重點人群建立健康檔案。

二、專案範圍和內容

20__年專案在全市所有縣(區)開始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制定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規範

嚴格執行衛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規範,統一規範服務物件、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建檔方式、服務流程、檔案保管和使用等。20__年1月1日起,新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必須符合衛生部制

定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__年版)、《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規範》要求和省衛生廳頒佈的相關規定。20__年1月1日前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應在20__年年末前逐步完善,使其達到上述要求和規定。

(二)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培訓

1.培訓物件:社群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鄉村醫生,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相關人員。

2.培訓內容: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和使用規範、要求、技術,建立健康檔案必須的醫學知識和技能,檔案管理資訊化技術等。

主要教學資料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衛生部制定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__年版)《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規範》、《病歷管理規範》,計算機基礎知識等。

3.培訓計劃:20__年和20__年分別完成50%培訓任務。

(三)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1.居民健康檔案的內容

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資訊、健康體檢、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和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

(1)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等基礎資訊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資訊。

(2)健康體檢包括一般健康檢查、生活方式、健康狀況及其疾病用藥情況、健康評價等。

(3)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包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要求的0~36個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等各類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記錄。

(4)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包括上述記錄之外的其他接診記錄、會診記錄等。

(5)農村地區在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基礎上可增加家庭成員基本資訊和變更情況,及家庭成員主要健康問題,社會經濟狀況,農村家庭廚房、廁所使用,禽畜欄設定等資訊。

2.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

(1)轄區居民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接受服務時,由醫務人員負責為其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填寫相應記錄。同時為服務物件填寫併發放居民健康檔案資訊卡。

(2)通過入戶服務(調查)、疾病篩查、健康體檢等多種方式,由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組織醫務人員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衛生服務需要填寫相應記錄。

(3)將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填寫的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裝入居民健康檔案袋統一存放。農村地區可以家庭為單位集中存放保管。有條件的地區錄入計算機,建立電子化健康檔案。

3.居民健康檔案的使用

(1)已建檔居民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複診時,應持居民健康檔案資訊卡,在調取其健康檔案後,由接診醫生根據複診情況,及時更新、補充相應記錄內容。

(2)入戶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時,應事先查閱服務物件的健康檔案並攜帶相應表單,在服務過程中記錄、補充相應內容。

(3)對於需要轉診、會診的服務物件,由接診醫生填寫轉診、會診記錄。

(4)所有的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彙總、及時歸檔。

(5)農村地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可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相結合。

4.居民健康檔案管理

城鄉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在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檔案時,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居民健康檔案參照《醫療病歷管理辦法》管理,重點要求如下:

(1)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服務的機構必須明確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相關責任人,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接受過本專案組織的培訓,併成績合格。應制定本單位居民健康檔案的調取、查閱、記錄、存放等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2)健康檔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檔案庫房,配備檔案裝具,按照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檔案,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健康檔案管理工作,保證健康檔案完整、安全。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使用多途徑的資訊採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遵照國家有關專項技術規範要求記錄相關內容,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基礎內容無缺失。健康檔案應及時更新,保持資料的連續性。

(4)健康檔案的建立要遵循自願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在使用過程中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洩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資訊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資訊。

(5)居民健康檔案統一編碼,採用20位編碼制,以國家統一的行政區劃編碼為基礎,以鄉鎮和街道為範圍,村(居)委會為單位,編制居民健康檔案唯一編碼。同時將建檔居民的身份證號作為統一的身份識別碼。

(6)健康檔案管理和服務人員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權使用健康檔案,其它機構或個人需要使用健康檔案時,必須向健康檔案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管理機構批准並經本人或其監護人同意後,方可使用。

(7)居民健康檔案一經建立,要為居民終身儲存。醫療保健機構撤銷、合併等,必須將所儲存的健康檔案交轄區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或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拒不執行並造成檔案流失、損毀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逐步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資訊化

利用省級居民健康檔案計算機網路平臺,建立覆蓋全市的健康檔案管理資訊網路,網路使用者包括所有醫療衛生機構,條件成熟時向社會開放。統一使用省級開發的居民健康檔案資訊管理軟體,提高居民健康檔案資訊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全省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資訊化,為醫學研究、科學決策等提供服務。

三、專案組織與管理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專案實施領導與管理,負責制定實施方案與經費管理、監督檢查、工作考核計劃等,縣(區)衛生局負責健康檔案的印刷。各級社群衛生服務管理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公立醫院負責提供技術指導。

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負責為其直接服務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分別負責轄區內社群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建檔工作的指導與管理。

四、專案實施時間

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10月30日。

五、專案實施監督與考核

(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專案實施納入重點衛生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納入各級社群衛生服務管理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任務和績效考核內容。縣(區)級社群衛生服務管理機構負責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的督導檢查、效果評價,每年不少於2次。市級社群衛生服務管理機構對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專案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每年不少於1次。考核結果與評優和經費安排掛鉤。

(二)督導考核主要內容:專案實施計劃制定、組織管理、人員培訓、經費到位和使用、建檔數量和質量、檔案更新與管理、服務效果、居民滿意程度等。

(三)主要評價指標

1.健康檔案建檔率=建檔人數/轄區內常住居民數×100%

2.健康檔案合格率=填寫合格檔案份數/抽查檔案總份數×100%

3.健康檔案使用率=抽查檔案中有動態記錄的檔案份數/抽查檔案總份數×100%(有動態記錄的檔案是指1年內有符合各類服務規範要求的相關服務記錄的健康檔案)。

衛生院公衛科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3

20__年度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做好完善免費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工作,根據句容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安排部署,按照《赤山湖管委會20__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實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20__年度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如下:

一、年度工作目標 1、建立統一、科學、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實現居民健康檔案資訊化管理100%。以健康檔案為載體,為全體居民提供連續、綜合、適宜、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2、所有村優先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產婦、0-6歲兒童等重點,重點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率大於95%,其它一般人群大於90%。

3、年內65歲以上老年人群,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規範建檔率達100%。

所有建檔人群電子檔案錄入率100%;健康檔案真實率達100%;電子化健康檔案合格率達99% 以上 ,健康檔案使用率50%;健康檔案及時更新維護達到80%以上。

二、主要工作內容

1、完善紙質與電子化健康檔案內容:健康檔案的基本內容應主要包含個人基本資訊和主要衛生服務記錄兩部分。

包括個人基本資訊、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衛生服務記錄,今年重點做好個人的電話與疾病史的錄入。

2、完善未建檔人群補建檔:通過日常門診、疾病篩查、健康體檢服務,醫務人員網格化入戶服務等多途徑,採集到沒有建立檔案的人員的資訊,遵循自願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由中心或村衛生室的醫務人員為他們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衛生服務需要填寫相應記錄,錄入電子檔案系統,提高建檔率。

3、完善檔案使用:中心或村衛生室要在居民診療、醫護人員網格化入戶服務時,調取、查閱健康檔案,由接診醫生或入戶服務的人員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及時更新、補充健康檔案相應內容。

其它工作人員在居民外出就診、轉診、會診等服務記錄,通過不定期進行資訊溝通,及時將資料錄入系統,保持資料的連續性。所有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彙總、及時歸檔。

4、完善居民健康卡發放工作:按照省市衛生主管部門有關居民健康卡發放的要求,積極做好發放前期工作,核實好健康檔案中居民基本資訊,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

做好居民健康卡的發放準備,條件成熟立即開展發放。

5、完善健康檔案歸檔:紙質健康檔案以家庭為單位,統一放在一起,以自然村為單元,統一存放於村衛生室。

對死亡或外出人員的健康檔案,及時進行歸檔處置,每月報中心彙報上報。

6、完善健康問題干預和效果評價:中心或村衛生室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採取相應的適宜技術和措施,組織實施轄區健康問題干預,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與諮詢、預防、保健、醫療和康復等健康管理服務,並及時實施干預效果評價。

7、完善居民健康檔案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相結合:利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居民發病報銷情況資訊,進行居民健康問題分析和干預等健康管理;

利用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專案整理分析的居民主要疾病發生狀況,指導合作醫療報銷範圍和比例等政策的制定,逐步提高疾病干預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

8、完善健康檔案理,人員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本專案的培訓,且有一定的專業基礎和責任心。

管理人員為居民終身儲存健康檔案,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洩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資訊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資訊。除法律規定必須出示或出於保護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不能用於商業的。村衛生室因故發生變更時,應當將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完整移交給中心或承接衛生室延續其職能的機構管理,拒不執行並造成檔案流失、損毀的,依法追究責任。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4

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的重要舉措,居民健康檔案是居民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重要體現,是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有效工具,是各級政府制定衛生政策的參考依據。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__年版)之健康檔案的建立要求、20__年中心所存在的問題,制定20__年健康檔案工作計劃。

一、制定工作目標

按福建省基本公共衛生考核專案之健康檔案建立的要求,為本轄區居民與居住1年以上的常住人口建立健康檔案,以6歲以下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疾病、重性精神疾病為重點,建檔率不低於50%。

二、具體專案任務

1、掌握本轄區內最新居民總人口資料,本轄區各類人群建檔數,較精確計算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

2、規範建立健康檔案,確保資訊完整、準確,為民辦實事。

3、改善檔案設施裝置,保證健康檔案完整、安全。

4、建立分類保管和查詢制度,錄入計算機。

建立電子化檔案。

5、與省網路連線,規範適用居民電子健康檔案。

三、組織建設

根據中心、行政村人員分佈,以社群衛生服務站為基礎,以全科醫師為骨幹,依村分成5組,負責下鄉入戶落實健康檔案的建立與隨訪工作,管理各村各項人群健康檔案。

四、宣傳工作

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要對建立健康檔案的重要意義進行廣泛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的健康意識,引導農民自覺自願參與健康查體建檔工作。提高社群衛生工作人員工作積極性。

五、開展全員培訓

對本中心及村衛生所相關醫務人員進行培訓,使其充分了解相關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檔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術和方法。

六、工作總結

以月為單位,綜合總結工作利弊,要求做季度小結、年度總結,對健康檔案資訊及時更新、補充、整合、補缺補漏。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計劃5

一、工作目標

1.建立統一、科學、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實現居民健康檔案管理資訊化。

2.以健康檔案為載體,為城鄉局面提供聯絡、綜合、適宜、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1.健康檔案內容。

包括個人基本資訊、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衛生服務記錄。

2.建檔工作方式。

通過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日常門診、健康體檢服務、醫務人員入戶調查等多途徑的資訊採集方式,遵循自願與引導相結合的原則,為轄區居民建立健康檔案。

3.確定建檔物件。

以孕產婦,0—6歲兒童、老年人群、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為重點,逐步為全體居民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4.填寫檔案表單,發放資訊卡。

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__版)》填寫要求,填寫居民基本資訊,記錄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填寫併發放居民健康檔案資訊卡,詳細說明用途與保管要求。初次建檔,填寫個人基本資訊、健康體檢表、資訊卡。要求記錄內容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基礎內容無缺失。兒童保健科室醫務人員在新生兒訪視時建立0—6歲兒童健康管理和預防接種服務專項檔案;婦產科或婦女保健科醫護人員在早孕診斷確認後建立孕產婦保健服務專項檔案;醫療技術人員填寫初建健康檔案個人基本資訊、實施健康體檢並填寫體檢表。

5.表單記錄歸檔。

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裝入居民健康檔案袋,農村可以家庭為單位,統一存放於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負責建立健康檔案的村衛生室和社群衛生服務站,定期向鄉鎮衛生院和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報送已建立的健康檔案,以便歸檔。按照自治區居民健康檔案資訊化實施步驟和要求,及時將有關資訊錄入電子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使用與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檔案記錄補充更新。

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在居民複診、醫護人員入戶服務時,調取、查閱健康檔案,由接診醫生或入戶服務的人員根據居民健康狀況,及時更新、補充健康檔案相應內容。其它醫療機構在居民就診、轉診、會診時負責填寫接診、轉診、會診等服務記錄,通過例會等形式定期進行資訊溝通,保持資料的連續性。對需要轉診、會診的居民,由接診醫生填寫轉診、會診記錄,負責向社群轉診醫療衛生機構雙向反饋。所有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彙總、及時歸檔。已建檔居民到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就診須持健康檔案資訊卡。

2.及時分析居民健康問題。

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轄區內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的有關資訊,列出各類人群健康狀況、主要健康問題、生活方式等列為重點管理物件。專案初期以重點人群為主整理、分析轄區居民主要健康問題,書面向旗衛生局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彙總居民主要健康問題,提出預幹建議,報告衛生局。旗衛生局、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級向上級主管機構報告。

3.制定轄區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計劃。

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及時制定轄區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計劃,明確主要健康管理物件、主要健康問題、干預措施。

4.實施轄區居民健康問題干預和效果評價。

衛生局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以及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有計劃有重點地採取相應的技術和措施,組織實施轄區健康問題干預,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與諮詢、預防、保健、醫療和康復等健康管理服務,並及時實施干預、效果評價。

5.農村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可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相結合。

利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居民發病情況資訊,進行居民健康問題分析和干預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專案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發生狀況,逐步提高疾病干預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

(三)規範居民健康檔案管理

1.配備健康檔案管理人員。

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健康檔案管理人員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接受本專案的培訓,並且成績合格,方可錄用。

2.統一居民健康檔案編碼。

採用16位編碼制,以國家統一的行政區劃編碼為基礎,以鄉鎮(街道)為範圍,村(居)委會為單位,編制居民健康檔案編碼。同時以建檔居民的身份證號碼作為身份識別碼,為在資訊平臺下實現資源享奠定基礎。

3.嚴格健康檔案使用的管理。

居民健康檔案為社會公共資訊資源,健康檔案管理者和服務人員、考核人員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權使用健康檔案,其它機構或個人需要使用健康檔案時,必須向健康檔案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管理機構批准並經居民本人或其監護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檔案要嚴格保護服務物件的個人隱私。

4.嚴格健康檔案儲存與保管。

要為居民終身儲存健康檔案,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洩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資訊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資訊。除法律規定外必須出示或出於保護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不能用於商業目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因故發生變更時,應當將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完整移交給旗衛生局或承接延續其職能的機構管理,拒不執行並造成檔案流失、損毀的,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