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精品多篇)

衛生監督工作計劃(精品多篇)

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篇一

為進一步規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管理,落實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規範,指導村級衛生室開展協管工作,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xx年版)》,特制定如下工作計劃。

一 、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轄區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的規範開展,成立新橋鎮中心衛生院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安排,落實各項工作。

組 長:閆國成 衛生院黨支部書記 院長

副組長:董高嶺 衛生院公共衛生工作主管副院長

張彥 衛生院防保站副站長

成 員:郭向東 朱領傑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共衛生科,辦公室主任由董高嶺擔任,成員郭向東和朱領傑負責日常資料的整理上報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協調聯絡。

二、服務物件

轄區內居民。

三、服務內容

(一)食品安全資訊報告

發現或懷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及時報告衛生監督機構並協助調查。

(二)職業衛生諮詢指導

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從事接觸或可能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服務物件,並對其開展針對性的職業病防治諮詢、指導,對發現的可疑職業病患者向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

(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

協助衛生監督機構對農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學校供水進行巡查,協助開展飲用水水質抽檢服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協助有關專業機構對供水單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四)學校衛生服務

協助衛生監督機構定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展巡訪,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指導學校設立衛生宣傳欄,協助開展學生健康教育。協助有關專業機構對校醫(保健教師)開展業務培訓。

(五)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資訊報告

定期對轄區內非法行醫、非法採供血開展巡訪,發現相關資訊及時向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四、服務流程

(一)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有關工作制度,配備專(兼)人員負責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明確責任分工。

(二)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管理規範的要求提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及時做好相關工作記錄,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

五、考核指標

(一)衛生監督協管資訊報告率=報告的事件或線索次數/發現的事件或線索次數×100%。

注:報告事件或線索包括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安全、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

(二)協助開展的飲用水衛生安全、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實地巡查次數。

六、附件

1、衛生監督協管資訊登記報告表

2、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

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篇二

一、工作職責

(1)及時掌握所管轄區內情況。

(2)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及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

(3)實施日常性衛生檢查。

(4)各衛生室要積極配合衛生監督協管人員工作。

(5)對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上報,並積極配合衛生監督所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受理轄區內相關案件的投訴、舉報、經調查核實後,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協助衛生監督員開展相關衛生監督執法工作。

(7)發現轄區內的非法行醫案件,及時向縣衛生監督所報告,協助衛生監督員做好非法行醫案件的查處工作。

(8)完成上級衛生監督部門指定或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工作任務

(1)及時掌握本轄區學校衛生、生活應用水衛生、醫療衛生的基本情況,建立資料管理檔案。努力做到基礎檔案建立率、日常監督覆蓋率、監督情況和群眾舉報記錄報告率到達100%。

(2)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本轄區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製作現場檢查筆錄或填寫日常監督記錄。

(3)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認真對轄區管理相對人進行衛生法律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宣傳。一年不得少於2次。

(4)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對本轄區衛生監督相關資訊的收集和報送。每月初村衛生室將上一月的《衛生監督協管資訊報告登記表》及《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彙總後,上報所在鄉鎮衛生監督協管辦公室,鄉鎮衛生監督協管辦公室收到彙總後於次月初5個工作日內上報縣衛生監督所。按要求收集、報送相關資訊,力求做到全面、準確、及時。

(5)及時對本轄區群眾的舉報投訴進行登記、報告,積極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群眾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情況調查。及時處理群眾反映和投訴舉報信件,努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好群眾健康安全。

(6)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參與本轄區衛生違法案件的初始調查和處理。

(7)積極參與縣衛生監督機構在本轄區的衛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8)加強隊伍培訓,規範行政行為。加強協管員的政治素質、服務意識、業務知識、綜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訓,切實增強服務人民群眾的意識。

(9)強化社群、村級管理。實行資訊員聯絡制度,充分發揮督查效果。

(10)堅決完成縣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

三、強化衛生監督稽查和資訊上報審查工作

是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級相關要求,結合本所工作實際,定期不定期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員風紀風貌稽查,開展協管巡查、協管文書書寫稽查,開展效能和服務調查測評。二是加強資訊上報審查,提高資訊報送質量。按照《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指導手冊》嚴格要求,分類建檔、按期巡查、按時上報,確保上報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加大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監管力度

加大對轄區內生活飲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機構管理的監督力度,使區域公共衛生狀態不斷改善,全面加強生活飲用水等公共衛生重點領域的監督。

1、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協管。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有重點、針對性地組織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2、做好衛生計生監督協管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開展傳染病疫情報告、醫療廢物處置等監督檢查,貫徹《艾滋病防治條例》,全面提高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水平。

3、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協管。鞏固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採供血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監督,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果斷打擊各類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行為。設立衛生計生監督協管資訊公示欄工作,及時更新公示欄內容。廣泛開展衛生法律法規和醫學科普知識宣傳,加強醫療職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監督長效機制。

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篇三

(一)食品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1、繼續重點抓好與人民生活關係密切的”的食品汙染治理工作;整頓與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食品專項打假工作,繼續加大衛生監督力度落實和鞏固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目標,有力地推進了我市的建設。

2、繼續深入宣傳貫徹《食品衛生法》,重點抓好餐具消毒的宣傳和監測工作,切實把住關,全面落實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要求初訓覆蓋率達100%。

3、加大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執法力度,繼續重點抓好與人民群眾生活關係密切的畜牧業產品、種植業產品、水產品、飲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飲業的食品汙染治理工作。同時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落實新、改、擴、續建食品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查和驗收,抓好衛生設施的軟、硬體建設,做好衛生學評價工作。

⑴加強對上市豬肉砷、鎘檢測,每半年抽檢1次,每次抽檢不少於10個樣品。

⑵加強對礦泉水、純淨水生產經營單位的許可管理和衛生質量監督管理,擬4月下旬召開一次全市礦泉水、純淨水汙染治理工作會議,加強對礦泉水、純淨水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嚴格進出廠檢測程式,指導其建立食品衛生長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製品的汙染治理,對轄區內豆腐等豆製品加工單位進行全面徹底清理整頓,建立健全本底檔案資料,做到長效管理,同時加強對加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衛生監督管理,加強許可證管理,定期對豆腐等豆製品、加工食品生產企業的產品進行抽樣檢測。

⑷加強對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和酒店、賓館的飲食衛生日常監督管理,採取專項治理和經常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餐飲業和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食堂進行全面的整頓。

4、20xx年內在學校(包括幼兒園)食堂、城區餐飲業、直飲水和食品新增劑生產企業繼續全面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根據全省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進度要求,結合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發放與年審開展工作。

5、加強各類食品和餐具消毒監測工作。今年計劃各類食品衛生監測13類以上,監測數不少於650份;餐具消毒監測數不少於1200份。並由監督人員依照規範每月或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對取樣監測結果不合格產品,予以銷燬、罰款等行政處罰。

(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1、組織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體檢率和培訓率達100%,同時做好職業禁忌人員的工作,調離率達100%,及時發放健康證和培訓證,發放率達100%。

2、開展公共場所新開業或衛生許可證複核單位衛生審查和監測,及時完成本年度換髮證工作。

3、開展新、改、擴建的公共場所預防性衛生監督,建設專案衛生評價率達80%以上。

4、加大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力度,對所管轄的各類公共場所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覆蓋率達100%。

(三)生活飲用水衛生

1、全面掌握全市城鄉居民生活飲用水基本情況,加強全市集中式供水單位的衛生管理,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積極配合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質監測工作。

2、對市級水廠(XX二水廠)管網末梢水質定點(10點)進行每月1-2次監測,其中5-9月份每月2次(全年共17次)。

3、組織集中式供水單位供管水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體檢率培訓率均達100%。同時對職業禁忌人員進行調離,調離率達100%。

4、掌握市區二次供水設施衛生情況,給予定期定點(16點)水質監測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觀察二次供水水質的變化情況,同時根據本市二次供水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和根據上級精神,做好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工作,採取不定期不定點的二次供水水質抽檢,每月不少於一次,每次不少於10份。

(四)化妝品衛生

1、全面掌握全市化妝品生產企業,經營單位基本情況。

2、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化妝品生產企業審查發證監督監測等工作。

3、開展城關、金峰鎮等重點鄉鎮化妝品經營單位負責人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4、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有關規定和上級整頓精神,對轄區內經營單位進行衛生監督,覆蓋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