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醫療救助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第一篇:城鄉醫療救助情況彙報

城鄉醫療救助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2014年,醫療救助工作納入了市定目標管理。我縣的醫療救助工作在縣領導重視和上級業務部門精心指導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城鄉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步結算工作繼續實行全面覆蓋,方便了救助物件,使“看病難”有所緩解。情況如下:

一、領導重視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水平,切實為困難群眾看病提供便利。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工作,成立了桐柏縣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一站式”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以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同時,還組織了相關人員深入鄉村、醫院進行調研,掌握城鄉困難群眾患病住院、醫療費用支出、結算等第一手資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在全縣全面推行了城鄉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步結算工作,並且實現了全覆蓋。

二、結合實際,分類施救

一是科學制定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對救助的範圍、救助比例、年封頂線分別反覆進行測算和論證,在此基礎上出臺了《城鄉醫療救助物件醫療費同步結算實施方案》,在方案中對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的指導思想、救助物件、救助原則、醫療機構、結算程式、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機構設定、部門職責都作了詳細明確的規定,為實施同步結算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是定點醫院全覆蓋。在選擇定點醫院時,重點考慮四個因素:一是群眾就近、方便就醫;二是醫院有一定的墊付能力;三是依託城鎮醫保和新農合的定點醫院;四是兼顧縣級、鄉(鎮)不同層次醫院相結合,盡最大努力達到“小病不出鄉鎮、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時轉院”,滿足不同群眾不同的醫療需求。

三是整合資源。把對優撫物件的醫療救助和對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合為一體,實行統一救助。把優撫方面的優勢資源和對社會特困群體救助資源進行了有機的資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實了醫療救助工作的基礎。

三、精簡程式,拓寬範圍

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服務,關鍵在於解決城鄉困難物件的看不起病、醫療救助報銷手續煩瑣的問題,同步結算工作減輕了困難群眾的經濟負擔,切實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規範各項服務流程。在定點醫院醒目位置製作城鄉困難物件就診、結算和補助公告牌,規定完善就醫就診、醫療結算和救助程式。縣級醫院開設醫療救助視窗,醫療救助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工作流程,從各個環節為城鄉困難物件就醫提供決速、便捷的服務。取消了村、鄉證明等手續資料,進一步簡化了審批程式,城鄉困難物件只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救助類別證件即可到定點醫院就醫。開闢綠色通道,急危重症物件可先入院就診,24小時內再補辦人院手續。

二是分類實施醫前救助。建立與定點醫院協調機制,落實醫療機構對救助物件的優惠政策,減免檢查、用藥等診療專案,救助物件可優先就醫就診。住院期間醫療救助部分的費用均由定點醫院墊付;為緩解城鄉低保和優撫物件醫病難問題,實行了適度的醫前救助,即在城鄉低保優撫物件入院時,根據病情適度減少住院押金的繳納數量,醫療終結,城鄉低保物件的診療費先由新農合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給予補助後,剩餘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時只需支付個人負擔部分。實行“一站式”醫療費用即時結算,使城鄉困難物件在出院時實現醫療費用同步結清,簡化了辦事程式,切實有效地解決了被救助物件看病難的現實。

第二篇:城鄉醫療救助情況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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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醫療救助工作納入了市定目標管理。我縣的醫療救助工作在縣領導重視和上級業務部門精心指導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城鄉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步結算工作繼續實行全面覆蓋,方便了救助物件,使“看病難”有所緩解。情況如下

一、領導重視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困難群眾醫療救助水平,切實為困難群眾看病提供便利。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工作,成立了桐柏縣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一站式”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以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同時,還組織了相關人員深入鄉村、醫院進行調研,掌握城鄉困難群眾患病住院、醫療費用支出、結算等第一手資料,制定了具有桐柏特色的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在全縣全面推行了城鄉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步結算工作,並且實現了全覆蓋。

二、結合實際,分類施救

一是科學制定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對救助的範圍、救助比例、年封頂線分別反覆進行測算和論證,在此基礎上出臺了《城鄉醫療救助物件醫療費同步結算實施方案》,在方案中對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的指導思想、救助物件、救助原則、醫療機構、結算程式、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機構設定、部門職責都作了詳細明確的規定,為實施同步結算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是定點醫院全覆蓋。在選擇定點醫院時,重點考慮四個因素:一是群眾就近、方便就醫;二是醫院有一定的墊付能力;三是依託城鎮醫保和新農合的定點醫院;四是兼顧縣級、鄉(鎮)不同層次醫院相結合,盡最大努力達到“小病不出鄉鎮、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時轉院”,滿足不同群眾不同的醫療需求。

三是整合資源。把對優撫物件的醫療救助和對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合為一體,實行統一救助。把優撫方面的優勢資源和對社會特困群體救助資源進行了有機的資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實了醫療救助工作的基礎。

三、精簡程式,拓寬範圍

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服務,關鍵在於解決城鄉困難物件的看不起病、醫療救助報銷手續煩瑣的問題,同步結算工作減輕了困難群眾的經濟負擔,切實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規範各項服務流程。在定點醫院醒目位置製作城鄉困難物件就診、結算和補助公告牌,規定完善就醫就診、醫療結算和救助程式。縣級醫院開設醫療救助視窗,醫療救助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工作流程,從各個環節為城鄉困難物件就醫提供決速、便捷的服務。取消了村、鄉證明等手續資料,進一步簡化了審批程式,城鄉困難物件只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救助類別證件即可到定點醫院就醫。開闢綠色通道,急危重症物件可先入院就診,24小時內再補辦人院手續。

二是分類實施醫前救助。建立與定點醫院協調機制,落實醫療機構對救助物件的優惠政策,減免檢查、用藥等診療專案,救助物件可優先就醫就診。住院期間醫療救助部分的費用均由定點醫院墊付;為緩解城鄉低保和優撫物件醫病難問題,實行了適度的醫前救助,即在城鄉低保優撫物件入院時,根據病情適度減少住院押金的繳納數量,醫療終結,城鄉低保物件的診療費先由新農合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給予補助後,剩餘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時只需支付個人負擔部分。實行“一站式”醫療費用即時結算,使城鄉困難物件在出院時實現醫療費用同步結清,簡化了辦事程式,切實有效地解決了被救助物件看病難的現實。

三是加強檔案管理。縣民政局醫療救助辦公室將救助物件的戶口簿身份證影印件、救助物件身份證明覆印件、出院證明、醫療救助結算清單等及時立卷歸檔,隨時接受上級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確保醫療救助檔案完好無缺。

四、加強管理,確保醫療救助工作健康發展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加強對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制約和監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檢查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定點醫療機構和救助物件家中,採取檢視處方、調閱醫療救助資訊和走訪救助物件等形式,對救助物件的住院情況,定點醫院醫療費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保證其醫療情況真實及醫療救助合理。

全縣自2014年元月份起至9月底,共救助農村五保、低保共1786人次,救助金額150.7萬元;救助城市低保、優撫物件394人,金額60萬元。醫療服務機構前期墊付醫療救助費用,季末由醫療機構和民政部門結算,保證了困難群眾“一站式”享受醫療救助服務。

第三篇:城鄉低保和農村醫療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彙報

城鄉低保和農村醫療救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彙報

尊敬的蔡組長及各位領導:

首先,非常感謝您們冒著酷暑來xx檢查指導我縣城鄉低保和農村醫療救助工作。根據市政府糾風辦、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工作安排,我縣對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間城鄉低保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城鄉低保工作。我縣轄xx個鄉鎮,xx個村,xx個社群居委會,xx個村民小組,總人口xx萬人。2014年,全縣有城市低保物件xx戶xx人,農村低保物件xx戶xx人,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糧食救助物件xx戶xx人。全年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資金xx萬元,農村低保資金xx萬元,救助糧xx噸,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年人均補助水平分別為xx元和xx元。通過2014年提標核查,全縣符合城鄉低保物件保障條件的有xx戶xx人,其中,城市低保物件x戶x人,佔非農業人口數x%,其中三無人員(a 類)x人,重病重殘、70歲以上老人、高中以上在校學生、單親家庭等物件(b類)cc人,一般保障人員(c類)5xx6人;農村低保物件xx戶xx人,佔農業人口數21.6%,其中長期保障物件xx戶xxx人,重點保障物件xx戶xx人,一般保障物件xx戶xx人,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糧食救助物件xx戶xx人,佔農業人口數xx%,其中特別困難戶xx戶xx人,中等困難戶xx戶x人,一般困難戶x戶x人。提標後每月發放城市低保金xx萬元,每季度發放農村低保金xx萬元,半年來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資金xx萬元,農村低保資金xx萬元,救助糧xx噸。

(二)農村醫療救助工作。從2014年起,我縣農村醫療救助資金髮放模式由原來的手工發放改成社會化發放。按照“物件申請、鄉村兩級調查稽核、縣民政局審批”的程式開展工作。經審批物件的醫療救助資金,由縣財政局將資金劃撥到縣信用聯社,信用聯社根據物件戶提供的個人賬號直接將資金匯入物件戶的個人存摺。同時對特殊大病急需用錢物件,按照救急救難的原則,採取直接由縣民政局辦理的方式進行。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全縣共收到上級下撥農村醫療救助資金xx萬元,本級財政匹配v萬元,2014年結轉資金vv萬元,發放農村醫療救助資金vv萬元,累計救助人次168xx3人次,其中住院救助149xx人次,門診救助xx人次,資助新農合xx人,目前滾動結存資金cc萬元。此外,銅仁市惠民醫院xx籍精神病人2014年上半年xx萬元醫療費用業務股室正在核對中,除去該項資金後,我縣目前實際可用資金為xx萬元。下半年,我縣將根據《銅仁市民政局關於印發〈銅仁市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銅民發〔2014〕68號)檔案要求,開展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工作,目前,定點醫療機構已確定,具體操作程式正在與合醫局、定點醫院協商中。下一步,我們將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啟動該項工作,為困難居民提供方便、快捷、優質的醫療救助服務。

二、自查情況

通過對xx個鄉鎮低保資金進行專項檢查,我縣城鄉低保工作能嚴格按照“三個環節、十個步驟”評審低保,嚴格按照低保資金專賬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和社會化發放管理使用資金,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

(一)低保物件認定準確高。按照《方案》要求,每個鄉鎮抽查2個村(居),每個村(居)抽查10戶低保物件,其中城市低保物件6戶,農村低保物件4戶的要求,4個工作組共抽查低保物件xx0戶。從入戶抽查的情況看,農村低保物件中長期保障物件和重點保障物件以及城市低保物件中a類家庭和b類家庭認定準確,而一般保障物件和c類家庭則出現個別物件認定不夠準確的現象。根據抽查統計,我縣城市低保物件認定準確率達x%,農村低保物件認定準確率達x%。

(二)低保評審步驟到位、操作規範、符合要求。通過查閱xx個鄉鎮和xx個村(居)委會低保評審檔案資料,每個鄉鎮和村(居)均能嚴格按照“三個環節、十個步驟”的程式開展工作。特別是在入戶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等重點步驟開展紮實。各鄉鎮在年度提標核查時,都按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包村幹部,建立責任到人,任務到人的工作機制,實現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的目標。入戶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達x%。入戶調查內容填寫完整,資料符合邏輯,能夠真實反映家庭實際生活水平。民主評議參會人數達到規定要求,評議時都能夠採取無計名投票或舉手表決的方式評定,並且都做了詳實的記錄。三榜公示內容齊全,公示徹底真實,公示範圍廣。同時,一戶一檔資料收集齊全,檔案資料擺放整齊。

(三)低保資金管理規範、撥付及時、足額發放。我縣城鄉低保資金建立了財政專戶,實行專賬核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按時撥付。農村低保資金按季度發放,城市低保資金按月發放。城鄉低保資金均由信用社代發,農村低保物件資金(請收藏好範文 網)由各鄉鎮按審批的名單在季初造冊,經鄉鎮主管領導稽核後,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彙總,由縣級財政部門劃撥資金到信用聯社,信用聯社則根據各鄉鎮低保資金額度匯入各鄉鎮信用社,再由信用社根據鄉鎮社會事務辦的清冊匯入物件戶的“一存通”賬戶上。從抽查情況來看,我縣城鄉低保資金均按照《財政部、民政部關於印發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4〕171號)要求管理使用,沒有出現貪汙、挪用、亂支、虛報、冒領的現象發生,也沒有出現低保資金長期滯留在金融機構的現象發生,低保資金撥付及時。

(四)制度健全、管理到位。為保障城鄉低保工作有序開展,根據省、市人民政府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了一系列低保政策。一是出臺了《xx苗族自治縣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方案》、《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城鄉低保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xx苗族自治縣城鄉低保家庭掛牌救助管理辦法》等檔案,為我縣低保工作向制度化、規範化轉變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建立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和“一戶一檔”管理模式,特別是建立了低保物件掛牌救助制度,增強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低保資金髮放臺賬健全,不僅有領導稽核簽字的清冊存根,而且還將發放物件資訊錄入專門系統。每個低保物件均持有低保證和低保存摺。建立了退出低保物件和新增低保物件登記制度,將退出低保的填入《待遇取消表》中,把新增的則填入《待遇審批表》中。

三、存在的問題

我縣城鄉低保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實際工作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工作人員少,力量薄弱。我縣一些鄉鎮社會事務辦編制少,大多數鄉鎮社會事務辦只有1至2名工作人員,大多數都是一人多崗,不僅要做民政工作,還要做好計劃生育、小城鎮建設等鄉鎮中心工作,而且還承擔鄉鎮其他工作任務,長期處於超負荷執行狀態。

二是鄉鎮社會事務辦力量薄弱。鄉鎮社會事務辦沒有像財政部門要求掌握財務知識,部分鄉鎮社會事務辦的賬目不規範,做賬與報賬不及時,未及時讓領導掌握底數,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政工作的開展。

三是個別村幹部責任心不強,政策觀念淡薄。在低保評議過程中,個別村對一般保障物件和c類家庭評審過程,存在優親厚友等違規現象。

四是專項工作經費少,工作開展困難。

四、下步工作打算

為切實做好低保工作,實現低保規範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確保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實現低保“公平、公正、公開”目標,下一步,我縣將繼續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相關檔案精神,同時認真總結成功經驗,不斷提高我縣城鄉低保管理服務水平,實現全縣城鄉低保“標準科學、物件準確、待遇公正、進出有序”的工作目標,確保低保和醫療救助資金真正落實到最困難群眾手中。

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要求各鄉鎮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同時,利用好市級配備鄉鎮社會救助站工作人員的機會,進一步充實基層民政事務工作隊伍力量。

二是進一步加強財務業務培訓。一是請縣財政局對xx個鄉鎮社會事務辦主任進行財務業務知識培訓。二是要求鄉鎮財政所對鄉鎮社會事務辦的人員加強業務指導。三是縣民政局組織財務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督導,進一步規範鄉鎮社會事務辦財務管理。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力度,利用“幹群連心室”的聯動作用,組成低保政策宣傳組,進村入戶開展低保政策宣傳,提高群眾對低保政策知曉率,讓低保政策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人民群眾。

四月進一步加強監督力度。一方面加強政府督查力度。由縣政府督查室牽頭,組織民政、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建立定期督查機制,對低保工作開展季度督查,做好外部監督;另一方面加強社會監督力度,縣紀委監察局、民政局將舉報投放電話、信箱向社會公開,鄉鎮紀委通過公示欄公示舉報投放電話,接受社會廣泛監督。

第四篇:xx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開展情況

xx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開展情況

2014年,我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在領導重重視和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城鄉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步結算的工作方式,按照邊摸索、邊推進、邊改善、邊擴大的工作思路,產生了很好的社會效益,方便了需救助的農牧民群眾,使“看病難”問題有所緩解,促進了社會穩定。

一、 領導重視

為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困難農牧民救助水平,切實為貧困牧民看病難提供了便利,縣委、政府高度重視城鄉醫療救助,建立了以民政部門牽頭負責,財政、衛生、人社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同時還組織了相關人員入鄉村調查結算資金的兌現情況。

在制定相關方案時,充分考慮了我縣貧困程度及群眾患病住院、醫療費用支出的實際情況,制定具有xx特色的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並向州局業務部門審報後實施。全縣全面推行了城鄉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結算,後由民政部門給予二次救助。

二、 結合實際,分類施救

(一)是科學制定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對救助的範圍、

救助比例、年封頂線分別反覆進行測算和論證,在此基礎上我縣制定了符合本縣情況的《城鄉醫療救助物件醫療實施方案》,在方案中對實施城鄉醫療救助結算的指導思想、救助物件、救助原則、醫療機構、結算程式、基金的監管、機構設定、部門職責都作了詳細明確的規定。

(二)是定點醫院全覆蓋。要選擇定點醫院時,重點考慮四個因素:一是群眾就近、方便就醫;二是醫院有一定的墊付能力;三是依託城鎮醫保和新合的定點醫院;四是兼顧縣級、鄉(鎮)不同層次醫院相結合,盡最大努力達到“小病不出鄉、就近醫院住、大病及時轉”,滿足群眾不同醫療需求。

三、精簡程式,拓寬範圍

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服務,關鍵在於解決城鄉困難物件的看不起病、醫療救助報銷手續煩瑣的問題,鄉民政助理員認真稽核後,上報我局由專人負責結算,減輕了困難群眾的經濟負擔,也減輕了我們工作,切實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規範各項服務流程。民政部門開設醫療救助視窗,醫療救助由專人負責,能夠熟練掌握工作流程,從各個環節為城鄉困難物件醫療救助提供決速、便捷的服務。取消了村、鄉證明等手續資料,進一步簡化了審批程式,城鄉困難物件只需將有效身份證件和救助類別證件即可到定點醫院就醫。

產生費用的發票及出院證,交給鄉民政助理上報。開闢綠色通道,急危重症物件可先入院就診,24小時內再補辦人院手續。

二是分類實施醫前救助。建立與定點醫院協調機制,落實醫療機構對救助物件的優惠政策,減免檢查、用藥等診療專案,救助物件可優先就醫就診。為緩解城鄉低保和貧困物件醫病難問題,實行了適度的醫前適當救助,即在城鄉低保貧困物件入院時,根據病情適度減少住院押金的繳納數量,醫療終結,城鄉低保物件的診療費先由新農合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給予補助後,剩餘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時只需支付個人負擔部分,切實有效地解決了被救助物件看病難的現實。

三是加強檔案管理。縣民政局醫療救助辦公室將救助物件的戶口簿身份證影印件、救助物件身份證明覆印件、出院證明、醫療救助結算清單等及時立卷歸檔,隨時接受上級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確保醫療救助檔案完好無缺。

四、 加強管理,確保醫療求助工作健康發展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加強對城鄉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制約和監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檢查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定點醫療機構和救助物件家中,採取檢視處方、調閱醫療救助資訊和走訪救助物件等形式,對救助物件的住院情況,定點醫院醫療費用情況進

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保證其醫療情況真實及醫療救助合理。

全縣自2014年元月起至8月底農村醫療救助共救助941人,救助金額為205.54萬元,其中低保937人,救助金額為93.81萬元;五保4人,救助金額為5.28萬元。大病救助14人,救助資金為9.58萬元。城鎮醫療救助11人,救助金額為3.36萬元。當中,城鎮資助參保人數為179人,每人補貼30元,共計0.54萬元;農村資助參保人數為15740人,每人補貼30元,共計47.22萬元,年初由我局統一劃拔給相關部門做參保費。

第五篇:關於龍田鄉城鄉醫療救助情況的報告

關於龍田鄉城鄉醫療救助情況的報告

為加快完善我鄉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根據市縣級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的檔案精神和要求龍田鄉民生工程督查小組組織了對我鄉各村農村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情況的督查,此次督查情況如下:

一、我鄉城鄉醫療救助政策宣傳到位,家喻戶曉。

二、我鄉城鄉醫療救助救助物件基本為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生活特困戶

三、2014年我鄉城鄉醫療救助人員救助病種為惡性腫瘤、嚴重摔傷、移植手術等。

四、救助審批程式符合要求

1、個人申請。大病救助申請人(戶主)向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如下證明材料:《居民身份證》、《五保供養證》或《農村特困戶救助證》、疾病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必要的病史材料(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按規定享受合作醫療的補助憑證)、社會互助幫困情況證明等。

2、村民代表會議評議。村委會接到申請後,應組織必要的調查、核實,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對申請物件評議,對符合條件的填寫《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張榜公佈,無異議後報鄉(鎮)政府。

3、鄉(鎮)政府稽核。鄉(鎮)政府對村委會上報的材料和

《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進行認真稽核,對有疑問的人員要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醫療支出和家庭經濟狀況等有關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經張榜公佈無異議後,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4、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上報的有關材料進行復稽核實,根據醫療救助經費情況和救助物件人數以及救助物件貧困程度、個人承擔醫藥費情況,及時簽署審批意見。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再次張榜公佈無異議後,批准其享受醫療救助,並書面通知鄉(鎮)。鄉(鎮)自接到縣民政部門的審批意見後7日內,應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及時下發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也應當書面通知鄉(鎮)和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五、救助服務

1、由農村合作醫療鄉級、縣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救助服務;

2、提供醫療救助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在規定範圍內按照本地合作醫療或醫療保險基本用藥目錄、醫療檢查專案,建立健全各種診療規範和管理制度,保證服務質量,控制醫療費用,為醫療救助物件提供醫療服務。遇到疑難重症需轉到非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就診時,要按照醫療救助的有關規定辦理轉院手續。

六、我鄉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積極開展的過程中應遵守以下條款

1、農村醫療救助管理機構、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醫療救助物件,必須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2、農村醫療救助管理機構及經辦人員因工作失職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農村醫療救助資金流失的,應予賠償,並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如在醫療救助的診斷、治療、處方等環節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衛生部門取消其定點資格,並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