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實體經濟領域風險

防範實體經濟領域風險,認真落實風險防控責任,紮實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防範實體經濟領域風險

一是嚴把專案申報關。財政部門主動會商涉企主管部門,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做好源頭防控,讓中介機構參與綜合評價立項申報企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二是嚴把資金稽核關。財政部門在辦理每筆涉企資金撥付時,先由涉企主管部門稽核,提出撥付意見,再由財政部門按照檔案或相關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稽核撥付專案資金。對建設專案資金實行預留質保金制度,嚴格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三是嚴把專案驗收關。企業專案竣工後,由企業提出專案驗收書面申請,專案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專業人員,按照專案逐項驗收,驗收合格後,審計部門出具審計報告,財政部門將自己撥付企業。

四是嚴把監督檢查關。充分發揮財政監督職能作用,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及時瞭解涉企自己落實情況,開展專案自己使用和專案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組織審計、中介機構、財政監督等部門對重點專案開展重點檢查,建立健全財政涉企自己長效監督機制。

五是加強國資監管,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對投資、改制、產權、財務、考核分配等重點環節的監管,整合現有資訊化監管平臺,推進資訊化與監管業務深度融合,加快資訊化監管系統優化升級。堅決糾正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上“走過場”“做虛功”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國有資本投到哪裡、風險防控就跟進到哪裡。

六是堅持從嚴治黨,建設“清廉國企”。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為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