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
關於落實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情況彙報
各位領導:
***國家稅務局一貫秉承執法與服務並舉的理念,提高納稅服務質量,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的經濟槓桿職能,為國民經濟發展服務,為當地經濟發展注入活力。
根據工作要求,現將***國家稅務局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支援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向各位領導彙報如下:
一、稅收徵管方面
1.根據總局國稅函【2011】97號檔案,自
2.根據總局國稅函【2012】608號檔案,自
二、增值稅方面
1.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援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財政部下發了第65號令 ,從
2. 為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財稅【2013】52號公告,自
三、企業所得稅方面
1、嚴格執行《企業所得稅法》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徵收(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對取得高新技術資格的科茂林化公司執行15%的稅收優惠,減免所得稅152.31萬元。
2、延長小型微利企業減半計稅政策執行期限及應稅所得額的限額。為了進一步支援小型微利企業發展,國務院批准,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原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延長至
3、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的政策,為支援金融企業對中小企業貸款,扶持小企業發展,對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按規定提取的損失準備金准予在稅前扣除優惠政策延長至
4、延長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減按90%計稅的政策優惠,即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延長至
四、認真落實種植、養殖等農民合作社、協會等涉農企業、組織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收優惠,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了增值稅和所得稅減免。
***國家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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