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總價合同新版多篇

變動總價合同新版多篇

如何做工作計劃及總價 篇一

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篇二

原告  齊某

被告  劉某

案由  侵犯所有權糾紛

1月15日,劉某與供貿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該公司將其所有的門面房一間租賃給劉某經營,年租金為8000元,支付期限為每年1月20日前,租賃期限為3年。合同簽訂後,劉某按約向該公司支付了租金。2月,供貿公司由於資金緊缺,決定將該門面房出賣,並向社會發出拍賣公告。同年5月齊某以15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此房買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併到房管部門辦理了產權登記手續。齊某將房買下後,打算自己在該店面經營,遂要求劉某儘快搬出,遭到拒絕,齊某遂以劉某侵犯其所有權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劉某立即從該店面搬出,並賠償其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與供貿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作為承租人的劉某依合同約定取得了房屋的租賃權。法律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並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據此,承租人劉某仍享有租賃該房屋的權利,並未侵犯齊某的房屋所有權,遂判決駁回了齊某的訴訟請求。

點評:

此案涉及到“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該規定說明租賃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不因第三人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而導致租賃合同失效。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適用,須具備以下條件:1.原租賃合同仍然有效,即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必須原屬有效且因期限未滿而仍將有效。這樣,當出租人將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時,在承租人與受讓人之間仍受原租賃合同的約束。2.租賃物所有權的變動應該在租賃期間。在本案中,劉某與供貿公司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並未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認定合法有效。該租賃合同的履行期限為3年,而發生糾紛時僅履行1年有餘,期限並未屆滿,因此符合上面第一個條件。另外,齊某取得門面房所有權的`時間也在租賃期間以內,故本案符合“買賣不破租賃”產生效力的條件。所以,對於門面房的新主人齊某而言,仍要受到原房屋租賃合同的制約,其對房屋的使用權〔〕仍受到一定的限制,必須等到房屋租賃期滿後,才可要求劉某搬出。因此法院判決駁回齊某的訴訟請求是正確的。

(王永東)

股東變動會議紀要 篇三

時間:二〇XX年月日

地點:長沙公司辦公室

出席人:肖某、陳某

會議內容:

一、變更長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公司型別及公司股東。

二、討論通過公司新章程。

會議決定:

一、經全體股東討論,一致同意:

1.同意肖某將其所持有長沙有限公司49%的股份(股金額26.95萬元人民幣,實繳26.95萬元)轉讓給陳某。

轉讓後公司的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

認繳額(萬)

實繳額(萬)

出資方式

出資比例

肖某

28.05

28.05

貨幣

51%

陳某

26.95

26.95

貨幣

49%

2.選舉陳某為公司執行董事,同時免去肖某執行董事職務;肖某繼續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經理職務;聘任李某為公司監事,同時免去謝某監事職務。

3.公司型別由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

4.公司經營範圍由商務慶典、婚慶策劃、大型活動策劃和承辦、形象設計變更為禮儀服務、文體活動的組織策劃(以工商登記核准為準)。

5.公司營業期限為50年,從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經全體股東討論,同意新章程所寫內容。

三、本公司營業執照正本(註冊號為)不慎丟失,已於20XX年月日在《長沙晚報》刊登遺失宣告,現同意委託公司職工陳某向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申請補辦。

四、全權委託公司員工陳利軍辦理公司工商變更登記事宜。

人員變動通告 篇四

XX:

感謝長期以來對重慶XX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援與信任。因我公司管理的發展及需要,故於20xx年1月2日對管理崗位進行了相應人員調整。自20xx年1月8日起與貴公司相關對接工作交由以下人員負責,聯絡方式如下:

名單略

因我公司人事變動給貴公司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今後我們將一如既往的為貴公司提供專業、優質、規範的服務。

特此函告。

重慶XX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xx年一月六日

變動 篇五

變動

變動biàn dòng[釋義]

①(動)基本義:變化(多指社會現象)。

②(動)基本義:改變;多指抽象事物。

[構成]  動補式:變〈動[例句]  人事~。(作謂語)任務又~了。(作謂語)人事~的要求被批准了。(作定語)[同義]  更動、改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