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協議書
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協議書範本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專案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專案概況
本專案位於 ,專案暫定名為“ ”。專案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專案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xxxxxx 萬元整(¥ 萬元),作為甲方的專案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專案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專案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專案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專案用地無界址糾紛,專案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專案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檔案。
5、在專案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專案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專案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乙方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專案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專案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專案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專案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專案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專案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專案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在 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專案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 %,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4、在專案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 %餘款,即人民幣 萬元(¥ 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資料手續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專案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專案的相關批文、經稽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專案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專案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專案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專案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
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適用法律範圍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第2篇: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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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作開發合同協議書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就開發位於,擬名為工程,開發面積約平方米的專案開發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出資及分紅
1.1初期開始運作,每方暫出資萬元,並與年月日前匯入以下賬戶:
開戶名稱:
開戶行:
賬號:
1.2 專案運作完畢後,委託專業事務所對專案盈利情況進行審計,三方根據出資比例進行分紅。
第二章、機構的設定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專案部下設綜合部、工程部、財務部等部門。
2.2 專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專案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專案的一切事宜。
專案部的議事規則: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專案所涉事項由專案部協商一 1
致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5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第三章、支出的管理
3.1 所有資金支出保險有本合同兩方以上簽字方可支出。
3.2 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標準由三方共同協商確定。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專案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收支情況。
第五章 工程營造
5.1 合作專案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
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專案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5.2 合作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5.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5.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專案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專案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5.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儲存。
5.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六章、房屋銷售:
6.1 本專案房屋銷售由協議三方共同協商委託房屋銷售中介銷售。
6.2 具體銷售價格、銷售政策由三方協商書面確定
第七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7.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7.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專案向他人轉讓。
7.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7.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八章、違約責任
8.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8.2財務人員未經專案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合同管理
9.1 合作專案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專案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9.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專案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專案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專案部行使。
9.3 本專案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9.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許可權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9.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9.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專案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9.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專案、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儲存。
第十章、其他約定事項
10.1 合作專案完成後,專案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和其他用品由專案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0.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0.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0.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0.6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各方各執一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