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合同簡易版 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協商訂立合夥協議,以此共同遵守並執行,本協議如下:
1、甲、乙、丙三方自願依法合夥出資購買客車一輛,此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
2、此車全部款項為,甲、乙、丙三方各出資均等為,各佔總投資額的35%。
3、該車輛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經營進行出租旅遊,營運等運輸業務,三方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以及共同分享此車產生的全部盈餘。
4、此車盈利按照甲、乙、丙三方投資的比例進行平均分配,經協商由甲方馬戍東具體負責掌握此車的資金來往,由合夥人管理此車資金來往的賬目,做到賬目、錢財公開、明朗、任何一人不準私自處理資金和賬目,大活每趟分一次盈利,小活兩趟分一次盈利。由甲牽頭定期三人進行商議,切磋,共商大業。
5、本協議中購買的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年日報廢,屆時,三人可將該車連同旅遊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中甲、乙、丙三方出資的比例進行均衡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未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旅遊手續的價值進行作價進行變賣或送到報廢部門報廢,所得款項三人均衡分配。
6、如果本協議中購買的車輛在三人共同營運經營過程中發生各類大小事故,其費用由三人均衡承擔,如果該車修理、維修所產生的費用也由三人共同出資承擔。
7、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賣或者自毀損失後的保險賠償,所得款項按照協議三方共同均衡分配。
8、如果甲、乙、丙三人中有人要退股,須三方協商解決,如果有人再入夥也須三方同意方可入股,其中有一方不同意均不生效,退股或入股後要不中協議和辦理增資手續。
9、購買此車發票、合格證、車輛購置附加費以及東方之旅旅遊手續等平整均由甲方馬戍東負責儲存,乙、丙兩方有監督權和知曉權,在甲、乙、丙三方共同經營此車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將所購此車輛進行轉讓變賣、出租、抵押或做出損害合夥人權益的行為,如果發生上述此類事情,甲、乙、丙中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起訴並要求違約人給予賠償並負法律責任。
10、甲、乙、丙三方的配偶及子女,作為共同購車人有權利在合夥人喪失權利時替代合夥人享有此車權利。
11、此車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難免有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友好協商解決,由甲方馬戍東具體負責協調乙、丙兩方,以和為貴,做到既在一起做生意,更在一起做朋友、做兄弟,人間真情比金錢更為重要,任何一人不準起貪心,起雜念。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對合夥人均有法律約束,並負有法律責任。
合夥人甲方:
乙方:
丙方:
證明人:
____年___月___日
購車合同簡易版 篇二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買方同意按下述條件向賣方購買下列汽車
2、賣方提供的車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及行業標準,是全新汽車。(含配備:備胎一隻、千斤頂及頂杆、滅火器、隨車工具一套、警示牌、隨車資料袋)。
3、因新車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東莞市商檢部門進行質量鑑定,如符合新車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買方承擔:反之由賣方承擔鑑定費。
4、上牌時間:自合同簽定後,賣方收到買方遞交完整資料後15個工作日。(週六、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5、如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賣方交車延誤,則不構成賣方違約。
6、違約責任。買方在接到賣方電話通知後一週內付款提車,逾期付款提車則每日按合同總額3‰向賣方償付違約金。如買方以支票或轉帳方式付款需等所付款項到賣方帳戶上方可提車。賣方違約不按時交車的,按合同總額3‰向買方償付違約金。
7、買方未付清全部車款前,上述車輛所有權仍屬賣方所有。
8、買方須自辦:該車入戶為非營運,如買方需入戶營運,則需自行辦理營運證。
9、該車出牌號碼:(按東莞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規定執行)□選號□不選號
1、維修事宜:按照金盃汽車保修手冊執行。
11、交車地點:賣方汽車展銷場。
12、本合同簽定後,買賣雙方需單方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13、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買方需簽定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付定金1元,上牌前付至總價9%(含定金)交車時付總價剩餘1%。
15、賣方、買方補充事宜:
補充事宜:
1)、上戶為:非營運,商業險保基本六項第三者1萬。
2)、至合同簽訂三日起___個工作日內付定金1元。
3)、工廠訂車時間自簽訂合同付定金後35天到車。
4)、轉帳至以下帳戶:
1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車完畢合同自動作廢。
賣方:(公章)買方法人代表:
賣方經辦人:____________買方經辦人:_________
賣方銷售經理稽核: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車合同簡易版 篇三
賣方: 買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聯絡人: 聯絡人:
為合理安排購車客戶的車輛供應,應廣大客戶要求,特簽署此訂購意向書。賣方負責將買方購車資訊(包括車型、顏色、臺數)以預定順序輸入賣方訂購資料庫,屆時賣主將按預定號先後進行有序銷售。
1、雙方簽署意向書後,買方即付購車預付款 。以充分保證買方及時提取新車。
2、購車合同書籤署後,未付預付款的買方中途延遲購時間,賣方將取消買方原預定車輛。
3、買方須於 年 月 日之前付清預付款,餘款人民幣 匯入法人代表指定帳號 開戶行。
4、本購車意向書一式兩份。
附註:本購車合同書如有其他未盡事宜,買賣方好協商解決。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購車合同簡易版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共同誠信經營一家新環保日用品商行,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忌:小肚雞腸、斤斤計較、不守承諾。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合夥專案營業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營業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新環保日用品,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股份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所佔股份 %。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所佔股份 %。
甲、乙雙方可視經營狀況另行追加投資金額。(追加的投入資金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進行,以合夥專案的全部合夥人及會計、出納簽名確認的收款收據為準),需以其他方式追加投入的需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後方可進行,修改或增加經營專案需重新簽訂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專案會計登記,出納統一管理,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分紅、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分紅分配: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紅,分紅每月清算一次,每個季度結算一次。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但各合夥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超出自己所佔股份比例應負擔部分的債務後,有權向其他應承擔債務的股東追償。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注:自願退火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可以簡訊、微信或者書面的方式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合夥專案執行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__________賬戶上流轉,由_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___負責記賬。每月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負責業務的開發及經營專案的監管,為了瞭解公司合夥專案的經營及財務狀況,會計按時公佈財務的日、月、年報表,全體合夥人有權查閱財務賬簿。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 合夥人或委託律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由於本合夥專案掛靠於公司,鑑於工商、債務證照等為甲方所有,因此,全體合夥人特別約定,對於公司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其他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均由合夥專案的全體合夥人承擔,合夥專案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由各合夥人按比例承擔,一方承擔超出自己應承擔的份額的,有權向其他的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至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合夥專案銀行戶名:
合夥專案銀行賬號:
合夥專案開戶行: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