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開發委託合同範本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年_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根據甲方的要求定製開發甲方所需的軟體產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
二、合同標的
1.依據本合同約定,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的軟體產品(以下簡稱:軟體)為:
2.乙方負責完成軟體的設計開發、交付、培訓及相關其他服務工作,並保證該軟體滿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和質量瑕疵。
3.乙方承諾,為完成本合同約定事項,乙方已取得為開發本軟體所需的其它軟體的許可使用權,並有權許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並用於本軟體,且該授權長期合法有效。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標的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軟體產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將軟體轉讓給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開發進度及軟體成果交付
1.自簽定本合同起30日內,乙方完成軟體的需求分析、設計、編碼、測試工作,並交付甲方使用。
2.軟體產品交付地點為,交付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原始碼、安裝盤、技術文件、使用者指南、操作手冊、安裝指南和測試報告等。
四、開發費用
軟體總開發費用為(人民幣) ____ 元整,費用包括:完整的軟體交付成果、技術檔案開發費用;乙方應承擔的提供技術服務及技術支援的費用;其他軟體的全部介面費用;稅費;技術培訓費用(包括教材、課程費等);以及乙方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費用。
五、付款結算方式
1.在本合同簽訂後7__元)。
2.在乙方完成軟體開發並交付甲方後,甲方在可正確使用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度款:計人民幣(¥:__元)。
3.軟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全額開發費用17%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憑增值稅發票在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餘款:計人民幣(¥:__元)。
六、智慧財產權條款
1.根據本合同產生的全部研究開發成果(包括軟體產品和以此為基礎研發出的其他技術成果)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2.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開發過程不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時,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獲得乙方所提交的軟體交付成果、服務及相關智慧財產權。
(2)甲方有權及時瞭解和監督軟體開發的進展情況。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成軟體開發所必需的資料和工作條件。
(4)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合同價款。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軟體開發所必需的資料和支援。
(3)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軟體產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術上先進和成熟的,並在效能、質量和設計方面滿足安全、可靠和高效執行與方便維護的全部要求,能夠滿足甲方的個性化需求與介面的相關開發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術檔案應是完整的、清晰易讀的、準確無誤的,能夠滿足軟體交付成果的檢驗、安裝、除錯、測試、驗收、執行、維護和培訓的需要。
(4)乙方應派遣身體健康、有工作經驗和相應技能的技術人員到甲方現場提供開發實施、安裝、除錯、測試、試執行、維護及培訓等技術服務,該技術服務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內。
(5)如果甲方發現乙方交付的軟體產品有缺陷,或效能和質量不符甲方要求時,乙方應負責無償地排除缺陷、替換或更換所交付的軟體產品。因乙方交付的軟體產品存在缺陷,或效能和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工作障礙的,乙方應承當相應的責任。
(6)在售後服務期內,乙方應負責免費向甲方提供與軟體有關新的或改進的執行經驗、技術開發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資料及資訊,且負責對本合同項下的軟體進行免費更新、升級。
(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軟體產品及服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軟體產品及服務向甲方提起侵權索賠,乙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軟體產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隱患,並在軟體使用期內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消除安全隱患、退款、賠償損失等)。發生任何由於軟體產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及相關使用者因此所發生的損失。
八、驗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開發的軟體產品後進入試執行期,試執行期限為2個月,如果在試執行期間,如發現軟體產品有缺陷,或效能和質量不符甲方要求時,乙方有責任對其進行修改和更正。同時試執行期依據上述修改、更正期間進行相應順延。
2.試執行期屆滿,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軟體產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軟體設計檔案後(包括但不限於軟體開發計劃及管理變更日誌、需求規格說明書、軟體設計文件、軟體架構文件、軟體系統設計、軟體安裝前測試方案、測試計劃、模組設計、模組組織、模組流程及模組間介面設計等,同時應提交軟體開發各階段檔案及軟體全部原始碼),甲方與乙方共同簽署兩份軟體驗收合格證書,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3.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後必須再次進行驗收。如果再次驗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九、售後服務支援
1.在驗收合格後,乙方對所開發的應用系統提供一年免費的售後服務。
2.在售後服務期的前兩週,乙方協同甲方使用該軟體。
3.售後服務內容包括軟體缺陷、故障等,使用者因工作需要要求對部分功能作小範圍改動時,乙方應免費給予完成。
4.在售後服務期內,乙方保證在出現應用系統故障時應及時、積極響應,遇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
十、培訓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軟體產品後,負責為甲方的管理員提供軟體操作指導和培訓。
十一、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保證本軟體產品的所有技術資訊和資料,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颱風、戰爭和其他雙方都認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按期履行合同。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合同執行的時間做相應延期。
2.受影響方應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話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14天內儘快用傳真和掛號信將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確認。
3.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後,受阻方應儘快用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關於不可抗力形勢的解除並以掛號信加以確認,並繼續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礙合同的履行超過180天,雙方就合同的進一步履行問題進行討論並達成一致意見。
十三、爭議的解決
1.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仲裁部門提請仲裁。
2.仲裁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行。
3.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仲裁結果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地點為合同簽訂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項
1.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合同簽訂地點:。
3.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二份。
5.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帳號:郵政編碼:
乙方:(公章)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範本2
委託開發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專案的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專案的受託單位,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序文
鑑於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專案委託給乙方進行研究開發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技術專案的研究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專案名稱
1.1 本合同的委託開發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填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技術的委託開發合同。
第二條 標的技術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進行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並不存在,而是經過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專案,這種發明創造的專案,可以是世界上的新專案。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專案,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專案。
2.4 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專案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式,比如是屬於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於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 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於以技術報告、檔案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 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3.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 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專案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專案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專案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研究開發本專案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完成本專案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並在上述期限內將研究開發計劃提交甲方審閱。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研究開發計劃提出補充、修改意見,乙方應在一個月內補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應按照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委託開發技術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約定本專案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研究開發經費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為:____元人民幣。雙方約定研究開發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使用費和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4.2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約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金額。
(2)支付期限:甲方按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應約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4.3甲方按約定還可以資金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若甲方以試驗裝備、裝置、器材、樣品、專業技術人員和現有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等進行投資的,應明確約定投資內容所涉及的財產所有權歸屬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按以下兩種方式之一結算經費和報酬:
(1)經費實行包乾。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包乾使用的,當合同完成以後經費出現結餘時,結餘的經費歸乙方所有;如果經費不足,不足的經費由乙方自行解決,並且乙方的報酬包含在研究開發經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雙方約定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當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甲方應當補充不足的經費;當研究開發經費出現結餘時,乙方應將結餘經費如數返還給甲方。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雙方還應約定乙方的報酬金額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應當按照預算的經費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精打細算、用到實處和關鍵之處,避免浪費和超支,確保研究開發工作順利而有效地進行。
4.6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交有關財務報表;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彙報經費支出情況,提交有關財務報表;接受甲方的監督。
4.7 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有權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 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研究開發完成後將其移交給甲方:(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 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裝置、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 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期限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 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 甲乙雙方約定委託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為;(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製、開發;樣品、樣機的試製;成套技術裝置的試製、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兩個月內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和原始資料:(甲方掌握的涉及本專案研究開發的技術資料和原始資料)
7.2委託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3甲乙雙方根據訂立的委託技術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週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資料、資訊和其他技術祕密的保密範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4 甲乙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8.1 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原則確認風險責任的承擔:
(1) 委託開發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夠的難度;
(2) 研究開發方是否盡了最大努力,並且該領域專家認為研究開發失敗是否屬於合理的失敗。
8.2 雙方約定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8.3 雙方約定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超過此範圍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8.4 雙方約定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應明確雙方各自承擔風險責任的範圍、承擔的方式及損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 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 甲乙雙方應根據如下兩個基本原則確認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1)精神權利不可侵犯的原則。即技術成果的完成者享有發明權、發現權、科技成果權中的身份權,以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
(2) 經濟權利合理分享的原則。即專利實施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等實施許可、轉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合理分享。
9.2甲乙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歸甲方所有,也可以約定歸乙方所有,還可以約定歸雙方共有。
9.3 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完成發明創造的歸屬和分享的,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方。但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如下優惠
(1) 甲方在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未獲得批准前,享有對該發明創造成果的權利,但應承擔保密義務。
(2) 甲方在該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享有免費取得該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的權利。
(3) 乙方如要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甲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
9.4 委託開發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約定。
9.5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沒有約定非專利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的,雙方都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但乙方在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給甲方之前,不得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開發成果中的發明權、發現權、取得國家榮譽和獎勵的權利,歸屬於乙方。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完成的委託開發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引數:(委託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引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程序度、技術專案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資料。)
10.2如果委託開發的技術專案是按照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引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甲方應在本條款中註明國際標準的專案名稱、標準號及釋出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引數完成委託開發合同技術,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該技術成果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接受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完成以後,由雙方委託的技術鑑定部門或組織專家組進行鑑定,也可以約定由甲方單方確認視為通過。但不論是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驗收的標準均應以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引數為依據,並且應當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委託開發合同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擔,也可以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由雙方共同承擔的,應明確約定各自承擔的比例。
第十一條 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乙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甲方應予配合。乙主將研究開發成果提交甲方後,甲方認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協助實施的,乙方應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應為甲方(或乙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裝置等方面的配合,並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甲方違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補交應付的報酬,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的,研究開發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4甲方逾期6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乙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所獲得的收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退還給甲方;所獲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償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有權請求甲方補齊不足部分。
12.5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7乙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後,乙方逾期兩個月未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8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9 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金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從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 委託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另一方按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並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協議。
14.3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於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於技術開發。
14.5 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製開始直至新產品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 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效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徵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徵。
14.10 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採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效能,以提高產品效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 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 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技術開發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 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報酬:是指本專案研究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 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 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14.19 技術指標和引數:是指研究開發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資料。
附文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範本3
合同編號:
專案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中 介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技術開發(委託)合同示範文字。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委託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傳 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傳 真:
電子信箱:
中 介 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委託乙方研究開發
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本合同研究開發專案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
3?技術方法和路線: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2.;
3.
4.。
第三條 乙方應按以下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
2.;
3.
4.。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2.提供時間和方式:
3.其他協作事項: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五條 甲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其中:(1);
(2);
(3);
(4)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3);
(4)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 的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帳目。
第六條 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
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
2.;
3.;
4.。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
2.;
3.;
4.。
乙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雙方確定,本合同專案的技術風險按 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範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列標準和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個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犯的,乙方應當
。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取得後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術祕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 技術祕密和使用權:
(2) 技術祕密和轉讓權:
(3) 相關利益的分配方法:
雙方以本合同有關的智慧財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專案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檔案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裝置、器材、資料等財產,歸 (甲、乙、雙)方所有。
第十九條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2.地點和方式:。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5.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6.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屬,由(甲、乙、雙)方享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後,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享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的,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發生不可抗力;
2.;
3.。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六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 技術評價報告:;
4. 技術標準和規範:;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6.其他:。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中介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印花稅票貼上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
1.申請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登記材料:(1)
(2)
(3)
3.合同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交易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技術交易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