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經營協議書(新版多篇)

酒店承包經營協議書(新版多篇)

酒店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一

甲方(發包方):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

甲方為嫦*賓館(位於路)的三名股東,共同擁有嫦*賓館的所有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三人一致同意將嫦*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內容

承包的標的為嫦*賓館,原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為卡*OK、中餐旅館業。

二、承包期限

從二○xx年三月一日起至二○xx年九月三十日止,共五年整。

三、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陸仟元整(¥1560000元),乙方須每月足額如期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2.乙方必須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承包金如數足額存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暫定農村信用社,帳戶名:嫦館,銀行帳號:001734245),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直至視同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為止。

四、承包保證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本合同履約承包保證金人民幣壹佰貳拾萬元整(¥1200000元),以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每月收取承包金

2.甲方保證嫦*賓館權屬清楚明確,無產權糾紛。

3.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資產、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4.甲方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管機構,監督乙方在原工商營業執照範圍內合法經營,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若乙方超範圍或非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同乙方違約。

5.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並向乙方提供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施和裝置(詳見財產清單)。

6.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承包期內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如保險理賠等)。

7.甲方辦理好消防驗收合格手續給乙方,以原件為準。如果承包期內,因政策要求或變動等原因,需更改或增添各項設施、裝置的,由乙方自行購買;如需重新辦理消防驗收合格的有關手續,甲方須予以協助乙方辦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內乙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及合同,合法自主經營嫦*賓館,並擁有本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及收益權,若超範圍經營業務,由此引起而需負的責任(含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需無條件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3.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包括本日),乙方經營嫦*賓館期間的發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在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包括本日)前嫦*賓館發生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合法使用權並必須保證各項設施、裝置的各項效能完好、完整,負責承包期內對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及保養,防止資產流失,確保承包期滿後將各項設施、裝置完好完整移交回甲方,如有散失或損失,應折價賠償或按同牌子同型號補償。

5.合同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不得以本賓館的有形或無形資產從事抵押借貸活動,如有違法、違規行為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6.合同承包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賓館出租、轉包給第三方經營。若確因正常經營需要,需對本賓館進行改造更新(不涉及房屋主體結構變動),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報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書面批覆為準),方可施工,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合同期滿後,乙方自行添置的裝置(如空調、電視等)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自行設定。但裝修設施(如門窗)、消防裝置(如自動噴淋)、水電相關配套設施(如太陽能、配電房裝置)不得拆除,權屬屬甲方所有。

六、其它(省略)

1、保險:

2.合同終止與續約:

3.公章保管: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上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不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等)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八、違約責任:

1.######

2.如甲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須賠償乙方20萬元人民幣,同時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裝置損失;如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承包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並終止本合同。

3.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甲方有權向乙方計收滯納金,滯納金每日按10計算,即每日560元。乙方如逾期超過15天仍未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滯納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視同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各項財物(包括乙方裝修投入及乙方自行添置的各項裝置)及本賓館的經營權,並有權追索乙方尚欠的承包金及滯納金。

乙方所交的保證金20萬元,只作履約保證金,不能抵每月承包金。

九、補充規定

日後雙方對本合同有補充的,應另行約定,作為對本合同的補充,受本合同的相關條款的約束。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方最後一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時間:時間

酒店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二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暫定_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_______萬元,乙方必須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_________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後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餘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_________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_________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賓館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賓館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絡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蓋具與賓館有關的印章,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物,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_________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酒店承包經營協議書 篇三

甲方: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包乾。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xxx萬元。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月和次年的6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杭*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