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活動的通知

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範職工的安全行為,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爭做“本質安全人”、上“本質安全崗”的內生動力,有效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不斷提升礦井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保障安全高效發展。經礦黨政同意,現將《關於開展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活動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目的意義

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是踐行“六個堅持”的重要體現,是實現“三零”目標的重要保障。通過開展星級“安全夥伴”活動,著力壓實各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著力提升基層單位自主安全管理能力;著力提高職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著力營造全員抓安全、促生產的良好氛圍,促使職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識轉變,讓職工自覺結成“工作中的好夥伴,生活中的好兄弟”。確保礦井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活動的有效開展,礦成立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黨委書記  礦長

副組長:礦領導班子副職

成 員:相關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業務部門科(區)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檢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爭創活動的過程督查以及活動效果考核工作。

三、活動時間: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活動方式:按照同班組、同班次“自願結伴(可多人)、每月一簽”的原則簽訂“安全夥伴”,沒有結伴物件的,不得參與爭創星級“安全夥伴”活動。

五、獎勵範圍

1.副總工程師、副總師級人員。

2.機關科室(區)和基層單位全體在崗人員。

3.協理、退養、退崗、調入勞動力市場的人員不再參與活動。

4.礦自負盈虧的單位不參與此活動,可比照本活動自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