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潤滑暫行管理規定

裝置潤滑暫行管理規定

裝置潤滑暫行管理規定

1 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甲醇廠裝置潤滑管理,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甲醇廠所屬各裝置。

1.3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一)   公司備品備件管理辦法

(二)   物資驗收管理辦法

(三)   公司裝置管理績效考核辦法

(四)  公司裝置潤滑管理辦法

2 分則

2.1 分類與釋義

(一)潤滑

通過在運動部件之間新增潤滑劑以減少或降低摩擦阻力從而達到延緩磨損的一種技術措施。

(二) 潤滑劑

又稱潤滑介質或潤滑劑,是加到兩相接觸物體的摩擦面上,用於降低摩擦和減少磨損的具有潤滑效能的物質,包括氣體、液體(如潤滑油)、半固體(如潤滑脂)、固體、油霧等形式。

(三)潤滑油

潤滑劑的一種,在靜止狀態下為可流動的液態。

(四)潤滑脂

潤滑劑的一種,在靜止狀態下為固態或黏稠的半固態,其成分是根據用途不同選用不同皁基混入適量潤滑油構成。

(五)液壓油

利用液體壓力能的液壓系統使用的液壓介質,在液壓系統中起著能量傳遞、抗磨、系統潤滑、防腐、防鏽、冷卻等作用。

(六)潤滑的“二潔”

保持潤滑工具的清潔:保持裝置潤滑部位及加油孔的清潔。

(七)潤滑的“三級過濾”潤滑劑從採購到使用一般都要經過幾次容器的倒換儲存移動。每倒換一次容器,都應進行一次過濾,以杜絕雜質的二次汙染。

潤滑的三級過濾包括:

一級過濾:轉桶過濾--潤滑劑進潤滑庫中轉小桶;

二級過濾:發放過濾--潤滑劑從潤滑庫中轉小桶到加油工具;

三級過濾:加油過濾--潤滑劑從加油工具進入潤滑點。

(八)潤滑的“六定”

定點:確定每臺裝置需要潤滑的部位,實施定點給油;

定質:確定每個潤滑部位最適宜的潤滑劑,不能錯用,不能混用;潤清器具保持清潔乾淨;

定量:確定每個潤滑點每次的最佳加油或加脂量;

定期:確定每個潤滑點的加油(脂)、換油(脂)週期,對主要裝置且儲油量大的油箱,應定期抽樣化驗,視油質狀況確定清洗換油、迴圈過濾及抽驗週期;

定人:確定每個潤滑點的潤滑責任人,明確操作工、維修工、潤滑工對裝置日常加油和清洗換油的分工;

定法:確定每個潤滑點的加油方法。如:手注、滴油、油杯、油鏈、油輪、油繩、油墊、油池、機械強制、集中潤清等方法。

2.2組織職責與分工

(一)機動部

1.負責本管理辦法制定、修訂;

2.負責對各生產裝置裝置潤滑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與考核工作。

(二)生產技術部

1.負責參與編制、評審本單位裝置潤滑基準書;

(三)各裝置區域

1.負責參與編制、評審本單位裝置潤滑基準書;

2.負責本裝置潤滑劑申報、領用、貯存、發放、使用、定期取樣、廢潤滑劑回收保管等工作;

3.負費本裝置裝置潤滑實施、記錄、潤滑效果驗證與分析;

4.負責組織本裝置潤滑劑的化驗、分析以及廢潤滑劑鑑定工作;

5.負責組織本裝置操作人員/兼職潤滑員潤滑技術培訓;

6.負責定期集中收集本裝置廢潤滑劑;

7.負責本裝置潤滑統計分析、資料歸檔儲存。

(四)裝置室

1.負責編制、評審本單位裝置潤滑基準書;

2.負責甲醇廠潤滑劑申報、領用、貯存、發放;

3.負責組織甲醇廠潤滑劑的化驗、分析以及廢潤滑劑鑑定工作;

4.負責組織甲醇廠裝置潤滑技術培訓;

5.負責甲醇廠潤滑統計分析、資料歸檔儲存。

(五)電氣室

1.負責編制、評審甲醇廠電氣裝置潤滑基準書;

2.負責甲醇廠電氣裝置潤滑劑申報、領用、貯存、發放;

3.負費甲醇廠電氣裝置潤滑實施、記錄、潤滑效果驗證與分析;

4.負責組織甲醇廠電氣裝置潤滑技術培訓;

5.負責甲醇廠電氣裝置潤滑統計分析、資料歸檔儲存。

(六)安環部

1.負責聯絡具備廢潤滑劑相關處理資質的單位,定期對廢潤滑劑進行處理。

2.3  管理內容或要求

(一)裝置潤滑基準書的編制
     1.生產裝置應建立健全《裝置潤滑基準書》,對新型或者技改裝置,應在驗收後編制《裝置潤滑基準書》,裝置潤滑基準書應符合“六定”的要求。
    2.編制完成的裝置潤滑基準書提交至裝置技術主管部門稽核後,提交裝置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二)潤滑劑的申購和領用
    1.基於裝置潤滑基準書提出潤滑劑需求計劃,具體按照《備品備件管理辦法》要求執行。
    2.潤滑劑到貨驗收具體按照《甲醇廠裝置類物資驗收及質量控制管理規定》要求執行。
    3.潤滑劑出入庫、領用和發放,具體按照《備品備件管理》要求執行。

(三)潤滑劑的儲存管理

1.根據用油裝置的數量及佈局、用油量、潤滑劑品種等情況,設定潤滑儲存區域(潤滑間),並指定人員管理。潤滑間儲油量一般應有七天以上的潤滑劑儲備量,潤滑劑儲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2.潤滑間中,潤滑劑應存放於密閉良好的容器內,按類定置存放,每種潤滑劑應有標識牌,標明潤滑劑的名稱、牌號、廠家及有效日期。

3.潤滑儲存區域中,不準擺放煤油、柴油、清洗劑等易燃物品和雜物。

(四)潤滑實施與記錄

1.各裝置區域應對潤滑人員進行潤滑專業技術知識培訓,保留相應培訓記錄。潤滑作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2.各裝置區域按照《裝置潤滑基準書》的要求實施潤滑,並依據裝置部位潤淆週期,做好潤滑補油、換油記錄。

3.各裝置區域應在裝置潤滑時實施“三級”過濾,具體要求如下:

(1)油浴潤淆方式的“一級過濾”為領油大桶到中轉小桶、“二級過濾”為中轉小桶到油壺、“三級過濾”為油壺到潤滑部位;

(2)採用迴圈、集中等用油量較大潤滑方式的裝置,除油脂外,必須從領油大桶經濾油裝置後加入油箱;

(3)濾網應符合如下規定:透平油、冷凍機油、壓縮機油、車用油及其它粘度相近的潤滑劑一級濾網80目、二級濾網100目、三級濾網120目;氣缸油、齒輪油、全系統損耗油及其它粘,度相近的潤滑劑- ~級濾網60目、二級濾網80目、三級濾網100目;

(4) “三級”過濾的濾網不得混用、代用,使用前確認濾?網清潔。

4.各裝置部室應按《裝置潤滑基準書》的要求定期檢查裝置油位、油溫、油壓、注油量,潤滑部位溫度等,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如有自動潤滑裝置,應處於良好狀態:裝置潤滑相關零部件齊全完好,油路管道暢通,不洩源。

5.各裝置區域在裝置需要更換潤滑劑時,應先將原潤清劑清除乾淨,用新潤滑劑清洗油箱,然後再加入新潤滑劑。加註潤滑劑前需對注油點進行清理,避免灰塵、油汙附著。

6.對於關鍵裝置(A類)主要部位的潤滑劑,所屬裝置區域應視情取樣組織專業機構送檢分析,並形成檢驗報告或記錄。

7.檢測結果應通知潤滑劑使用部門,並提交至裝置技術主管部門存檔。

8.檢測報告顯示潤滑劑相關指標不合格時,各裝置區域應根據報告結論分析原因,採取相應措施。

(五)潤滑工具管理

1.各裝置區域應按照潤滑劑的品種、規格成套配備統一規格的潤滑工具。

2.各裝置區域應保持潤滑工具清潔乾淨,定期進行清洗:中轉小桶每月清洗一次,其餘潤滑工具至少每兩週清洗一次。潤滑工具使用或清洗後,應定置存放。

3.各裝置區域應保持各類潤滑工具標識清晰、專油專用,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六)潤滑劑選擇與處理方法

1.各裝置區域在選用潤滑劑時,應參照裝置出廠說明書,或者根據裝置負載大小、速度高低、工作溫度、精度間隙、運動狀態和潤滑裝置等因素綜合選擇合適的潤滑劑。

2.各裝置區域應視情対在用洞滑劑迸行分析,分析的質量標準參見有關國家標準。凡有超示者,需在5曰內更換新油。

3.如無法購買原規定使用的洞滑劑,各裝置區域可尋求合適的潤滑劑迸行替代,但須提交洞滑劑変更的原因、替換潤滑劑的型號及效能対比,經裝置技術主管部門稽核後方可使用。嚴禁隨意代用。代用應満足實際工況的要求並符合以下原則:

(1)儘量用同一類潤滑劑或效能相近的潤滑劑代用;

(2)粘度要相當,代用潤滑劑的粘度不能超辻原用潤滑劑的15%。應優先考慮粘度稍大的潤滑劑迸行代用;

(3) 質量以高代低;

(4)選用代用油時還應注意考慮裝置的壞境與エ作溫度;

(七)潤滑劑汚染控制

1.潤滑劑容器應標明所裝潤滑劑名稱和牌號。做到対號入座防止混裝導致汚染。

2.要注意檢查裝置密封部位,対密封不好的部位,要及吋處理或更換。

3.加註或更換潤滑劑必須嚴防各種雜質混入油內,作業前後要認真清潔加油工具、用具、加油口及油箱蓋,加油全過程要採取可靠的防塵、防水措施。

4.發現潤滑劑變色、乳化、起泡現象,少量的潤滑劑應及時清洗、更換,量比較大的必須及時化驗,並判斷潤滑劑變質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5.對於過濾能力不足的液壓系統,採用新增或改造迴圈過濾系統的方法,並在迴圈迴路中選用精度較高的過濾器。

6.發現潤滑油被汙染,要及時清洗、更換濾芯等元件,在特殊情況下,如整個系統受到大的汙染,還要重新清洗油箱及管道。清洗或更換濾芯,可防止濾芯的堵塞,恢復其過濾能力。

7.嚴格控制潤滑劑的工作溫度不超過60℃。

8.正常使用的濾芯應每年更換一次,設計使用壽命期限內堵塞報警後立即予以更換。

(八)廢品油回收

1.各分子公司回收的廢潤滑劑應嚴格按下列要求處理:廢潤滑劑應存放於指定場所,指定專人實施管理;不同種類的廢潤滑劑應分別回收保管(包括:廢洗油、混雜油、專用油及精密裝置的特種油等)。

2.各分子公司應定期將回收的廢潤滑劑交相關部門集中收集,由安環部集中處理。

(九)潤滑持續改進

1.各分子公司應根據在用潤滑劑送檢分析報告不斷優化潤滑劑選型和潤滑週期,更新裝置潤滑基準書。

2.各分子公司應要求潤滑管理人員統計本單位的潤滑劑耗用量,分析潤滑劑的耗用情況和潤滑劑的狀態,編制裝置執行分析報告中的潤滑管理部分內容,經本單位裝置管理主管部門稽核。

3.稽核意見和要求,作為裝置潤滑管理相關檔案、現場潤滑改進、裝置潤滑基準書等的修訂依據。

4.裝置潤滑統計分析資料由裝置室歸檔儲存。

3 考核與獎懲

1.各裝置區域在潤滑油品的申報時應做到提前兩個月上報,申報時需註明型號、數量、包裝形式、生產廠家等關鍵引數,不得出現誤報和漏報。各裝置區域在潤滑油品申報時未做到提前兩個月上報的扣罰車間200-500元/次;申報時型號、數量、包裝形式、生產廠家等關鍵引數資訊不全的、誤報和漏報的扣罰責任部門200元/項。

2.潤滑油品到貨後,裝置室技術人員嚴格執行驗貨程式。潤滑油品到貨後,裝置室技術人員未嚴格執行驗貨程式的扣罰責任人200元/次,造成嚴重後果的另行從重處理。

3.裝置巡檢工在巡檢時需檢查過濾器濾網壓差、油位、油壓、油溫和顏色等情況。在巡檢時對潤滑情況未按照要求和規定檢查的,扣罰責任裝置200-500元/次,造成事故的另行處理。

4.機泵檢修後的第一次加油由維保檢修人員實施,檢修人員進行現場確認,要做到無油不啟動、油位低不開車。機泵無油、油位低或油位高啟動裝置,扣罰責任人200元/次,造成事故另行處理。

5.大型機組的潤滑管理包機到人,裝置區域組織定期對大機組潤滑油(脂)進行分析,分析時嚴格執行特殊規定。未定期對大機組潤滑油(脂)進行分析,嚴格執行特殊規定,扣罰裝置區域200元/臺,造成事故另行處理。

6.在各區域設立潤滑油器具防塵櫃,設立三級過濾區,潤滑油品應按類別、品種、牌號貯存,每個油桶要標明品名、牌號、進庫日期、油桶保持清潔,油桶換裝時必須清洗,經嚴格檢查後,方可使用;潤滑用具須做到專油專用,定期清洗,並納入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更換油品廠家和標號,嚴禁混用。潤滑櫃達不到要求扣罰裝置區域100元/處;潤滑用具的使用未按要求使用的扣罰責任人200元/次。

7.潤滑油在使用時應嚴格貫徹執行潤滑“六定、三過濾”、“一沉澱”的原則和生產裝置潤滑管理制度中關於潤滑油使用的各項要求,並定期組織檢查、抽查,並對主、關鍵裝置潤滑實行“六定”指示圖表。未嚴格貫徹執行潤滑“六定、三過濾”、“一沉澱”和生產裝置潤滑管理制度中關於潤滑油使用的各項要求的,扣罰責任人100元/次、扣罰責任部門200元/次。

8.嚴格按照加換油週期更換潤滑油。未按照加換油週期更換潤滑油的,扣罰責任人100-300元/次,造成事故另行處理。

9.班組應在每次加換油後做好裝置潤滑記錄。班組應在每次加換油後未做好裝置潤滑記錄的扣罰責任人100元/臺。

10.現場潤滑點和潤滑油品必須在潤滑基準書中體現,新增裝置和拆除裝置必須及時在潤滑基準書中更新。未按照要求執行的扣罰分管裝置技術員200元/次。

11.生產裝置廢潤滑油應分類回收,回收廢油不得隨意擺放和使用,經裝置室審批和處理化驗合格後,方可降級使用。回收的廢油未經裝置室處稽核批准,也未進行處理化驗合格就再次使用的,扣罰責任部門200元/次。

12.各車間、部門應建立和及時更新油品消耗臺帳,並準確、及時上報。未建立和及時更新油品消耗臺帳,或未準確、及時上報的每次扣罰100元/次。

13.未按公司及生產裝置的潤滑保養制度執行的,視其輕重扣罰100-1000元/不符合項。

14.嚴格執行生產裝置裝置潤滑的“六定”和“三級過濾”工作,包括齒輪式的聯軸器,要定期更換油(脂)。未嚴格執行新冶能化生產裝置裝置潤滑的“六定”和“三級過濾”工作的扣罰部門200元/次。

15.嚴格執行潤滑油“三級過濾”制度。未執行“三級過濾”制度扣所屬裝置3分。

16.大型機組油箱潤滑油按規定進行常規化驗,用油單位對化驗報告單進行存檔管理。  未按規定進行化驗扣所屬裝置1分,化驗單存檔不全扣所屬裝置1分。

17.裝置潤滑油無明顯洩漏,潤滑油油杯、看窗無損壞,液麵保持在油看窗或油杯的1/2—2/3處。油杯、看窗損壞,不及時處理扣1分,液位不在規定範圍內扣所屬裝置1分/臺。

18.檢查到位,能及時發現裝置潤滑油乳化、變質、帶水等情況。未及時發現潤滑油乳化、變質、帶水扣所屬裝置2分/臺。

19.潤滑油儲存、過濾、加油等器皿擺放整齊,加油壺、桶不得放在裝置附近。工器具位置擺放不正確扣所屬裝置1分。

20.應能保持潤滑工具清潔乾淨,定期進行清洗,中轉小桶每月清洗一次,其餘潤滑工具至少每兩週清洗一次,潤滑工具使用或清洗後,應定置存放,應保持各類潤滑工具標識清晰、專油專用,如有損壞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4 附則

4.1本制度(管理規定、辦法)由機動部負責起草、解釋、修訂。

4.2本制度(管理規定、辦法)自2019年9月*日起執行,試行期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