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發放制度(精選多篇)

目錄

工資發放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工資發放制度流程第二篇:工資發放制度第三篇:工資發放制度流程第四篇:酒店員工工資發放制度第五篇:用人協議和工資發放制度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工資發放制度流程

工資結算及發放標準

一、 總則

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本制度所指的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3、 本規程規範工資發放程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 工資結構

1、

2、 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敬請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成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津貼、學歷津貼、服務津貼、每年上調6%的津貼

3、 固定工資與績效工資的分配具體參照《星光農機職工基本工資評定辦法》

4、 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會保險費、工會費、扣款(罰款、補卡費、工作服領取等)、借款等。

5、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生產、銷售、技術、品管及管理層薪酬管理辦法。各部門的工資按《2014薪酬管理辦法》及《基本工資評定辦法》執行。

三、 工資計算方法(不適用於計件制員工)

1、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基本工資=(60+工齡津貼)*實際出勤天數

績效工資=考核工資*考核得分(出勤滿26天則考核工資按30天算給予全額,出勤不滿26天則按考核日工資*實際出勤天數)

2、 員工實際出勤天數則以打卡機為準,按一天工作8小時基數折算天數,如遇加班,則按照下班時間過半小時後方可開始算加班時間,半小時作為下班休息吃飯時間。

3、 關於加班工資:由於公司實行《綜合計時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平時晚上工作不算加班,但工資按照標準工資計發;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員工,經常務副總審批後,工資按三倍工資計發。

4、 帶薪休假工資:法定節假日員工可享受帶薪休假待遇,其工資按照60+工齡津貼計算,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5、

6、 員工請假、休假、病假(工傷除外)均不享受工資待遇。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是轉正之日起計算。

四、 離職員工工資的結算與發放

1、 離職人員需提前1個月上交書面辭職申請書,並交由常務副總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 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直至其來辦理手續。

3、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離職,當月出勤不滿7個工作日,公司不為其支付工資。

4、 離職人員一律不予提前結算工資,均按流程在工資表中造發。

五、 工資發放流程

1、 各部門負責人在每月15日前將員工考核表、工資結算單交到辦公室。

2、 辦公室每月25日前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並交由財務部稽核。

3、

4、 財務部負責每月3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則在節假日前辦公室將稽核後的工資表交常務副總審批後返財務部發放工一天提前發放(春節除外)

六、 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1、 工資發放後,辦公室於每月1號製作工資條,公司員工可在財務部門領取本月員工工資明細(工資條)。

2、 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後的五日內持工資t條到自己部門領導處查詢。若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或經查閱與工資條有出入的,可到辦公室查閱。

3、

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最終解釋。

第二篇:工資發放制度

員工工資發放程式與制度

1. 每月1號個部門主管將上月考勤及報工表報至辦公室,辦公室根據上報的考勤情況及考勤機對員工進行雙項考勤。

2. 本部門經理及主管人員對本月工資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後簽字;如對工資有任何異議與上級管理人員進行溝通,上報至辦公室。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與辦公室人員進行溝通。

3. 經部門領導等確認的工資表交回至辦公室。

4. 辦公室將資料整理,核對後交至財務室稽核。

5. 財務室稽核結束後送達劉總審批並簽字。

6. 劉總簽字結束後呈送丁總進行審批並簽字。

備註:1.工資必須本人領取,不可由他人代領。

2.當月無論病、事假超過3天(包括3天)本月不享受公休。

3.任何人對當月工資表進行簽字確認後,既以簽字確認為準,否則當事人

承擔責任,誰簽字誰負責,導致工資有誤人員每次罰款20元。

4.此制度經各部門領導簽字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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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工資發放制度流程

工資發放制度

一、 目的

本規程規範工資發放程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二、職責

1. 考勤專員負責每月員工考評及員工動態資料的編制。

2. 財務部出納員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

3. 副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稽核。

4. 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的審批。

三、工作程式要點

1.員工每月工資的計算

a) 財務部負責每月2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春節除外)b) 公司考勤專員在每月4日前將員工考勤表送出納。

c) 出納員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表、員工工資的計算係數計算員工上月工資,並編制《員工工資發放表》。

d) 員工工資的計算工式:

員工月工資=(底薪工資+崗位工資+全勤+補助)*當月出勤天數/當月全勤天數。

e) 出納員必須在編制完畢的《員工工資發放表》的製表人欄簽署姓名及日期並於每月10日前總經理稽核。

3.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a) 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b) 出納員根據《員工離職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離職工資。

c) 員工離職工資經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d) 職人員需提前1個月上交書面辭職申請書,並交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e) 未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的員工將扣發其未領工資。

4.工資資料的查閱及保管

a) 如員工對自己的工資存有疑問,原則上應在工資發放後的五日內持工資單到出納員處查詢。特殊原因不能及時查閱的,可在一個月內到財務部申請查閱。b) 員工只可以查閱自己的工資,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閱。

d) 公司員工可在財務部門領取本月員工工資明細(工資條)

第四篇:酒店員工工資發放制度

酒店員工工資發放制度

1.0 目的

規範員工工資發放程式,確保員工能及時、如數、安全地領取工資。

2.0 適用範圍

xx物業管理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工作

3.0 工作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員工工資計算和《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編制。

3.2財務部負責 《員工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稽核。

3.4總經理負責《工資發放表》和《績效考核表》的審批。

4.0程式要點

4.1財務部每月25日發放上月21日一本月20日的工資,遇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前發放;

4.2 財務部出納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工資發放表》在每月25日前將員工工資表交公司開戶銀行發放;

4.3新入職的員工由財務部出納根據人事部提供的員工個人資料及身份證影印件向開戶銀行申請辦理工資代發存摺;

4.4 新辦的工資發放存摺原則上在25日前由員工本人到出納處簽名領取

4.5 存摺原則上禁止他人代領,如有特殊原因確需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必須在領取時出具被代領人的書面委託書、代領人及被代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出納員將雙方身份證影印後留存;

4.6 員工可在每月25日到出納處領取工資清單;

4.7離職員工工資的計算與發放。

4.7.1離職員工憑審批手續完整的《員工離職表》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4.7.2財務部會計根據《員工離職表》、《考勤表》依照員工工資計算公式在一個工作日內計算該員工工資。

4.7.3離職員工填寫領款單,報本部門、財務部、總經理審批後,到出納處領取工資。

第五篇:用人協議和工資發放制度

聖特雅斯用人協議和工資發放制度

面試通過,決定在本店上班,必須服從店裡面的規章制度。

1、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2、要服從分配,團結同志,不搬弄事非。

3、對工作要敬職敬業,有職業道德,文明用語。

4、不許私自用店內產品及客人產品。

5、愛護店內裝置,若有弄壞照價賠償。

6、如與工作無關,發生任何事故本店概不負責。

以上幾條若有違反輕者口頭教育,重者按情況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立即開除(預留工資作為賠償)。

1、每月15-16日發放上月工資,話補每月25日發上月。

2、補助發放以市場人員返回公司為準,出差起止日結算,車票日期為標準(火車票、汽車票,不包括計程車票及公共車票)。

3、話費補助正常結假日給予發放,但如果出現公司與客戶與之聯絡不上扣除話補的百分之二十,連續出現聯絡不上扣除當月話補。

4、提成結算按每月實際匯入賬戶數字結算,特價不算業績,有提成。

(1)注:試用期為一個月,若試用期滿後,雙方沒有意見,就成為本公司正式員工。為了雙方的利益,提成做為預留工資,年終結清。

(2)成為正式員工後期限為一年,在這一年本公司必須按時發放員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若有拖欠員工有權提出辭職,工資、提成一律算清。

(3)但如何合同期未滿,自行離職者預留工資不發(作為培訓費用)。

(4)若干滿一年者有季度獎、半年獎、全年獎,獎項按業績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嚴格執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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