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專案採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小型專案採購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小型專案的內部採購行為,降低採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依據開發區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司小型專案,是指由公司自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服務外包和運營管理範疇內的事項,超出本辦法規定金額以外的公司專案和財政資金專案參照武經開辦〔2013〕54號《進一步規範開發區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檔案精神執行。公司小型專案範圍界定為(詳見附件一):

(一)工程建設類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下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採購專案;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以下的新建、改建、擴建、修繕和裝飾等施工專案;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下的材料、設施、裝置等貨物採購專案;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2、3款的,但是總合同估算價在3000萬元以下的專案。

(二)服務外包類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下的專案概念性方案設計、物業管理、平面廣告等服務;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下的專案造價、資產評估、專有技術認定、專案建議書策劃等專業諮詢服務。

(三)運營管理類

1、運營消耗物料的批量採購專案;

2、辦公裝置設施等固定資產的採購。

第三條 公司小型專案的內部採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專案已經立項或已經獲准實施,資金已經落實;

(二)勘察和設計採購:規劃紅線已經取得;

(三)施工和監理採購:設計完成,取得技術審查意見書或規劃許可證等(如有);

(四)貨物及耗材採購:貨物及耗材的效能、內容、數量已經確定。

第四條 公司小型專案的採購,需經公司批准同意後方可實施,具體填報《採購需求申請表》(附件二)。專案單項金額在5千元以內(含)的採購需求,由各部門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實施;5千元以上的,由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第五條 公司小型專案的內部採購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章 採購方式

第六條 公司小型專案的內部採購採用邀請招標、比價採購、直接採購方式進行。

第七條 邀請招標是公司小型專案內部採購的主要方式,應公開邀請不少於三家(含三家)具備承擔專案服務能力、資質、業績、信譽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組織參加投標。

第八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採用比價方式進行採購:

(一)估算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單項或分項採購專案;

(二)按本辦法組織重新邀請招標未能成立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採購:(一)屬壟斷行業,只能從唯一服務商處採購的;(二)出於原有專案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繼續從原服務商處採購的;(三)採購範圍較小且單項估算價10萬元以下的專業服務或專業裝置採購,經公司領導同意後,已確定服務商的;(四)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需緊急實施的。

第三章 採購程式

第十條 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採購的公司小型專案,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委託第三方專業招投標平臺組織實施。

(一)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含)及以上的工程施工類專案;

(二)單項合同估算價20萬元(含)及以上的服務採購類專案;

(三)單項合同估算價20萬元(含)及以上的物資採購類專案;

(四)單項合同估算低於本條(一)、(二)、(三),但是專案總投資額1000萬元(含)及以上的公司小型專案。

第十一條 對於不滿足第十條規定,同時適用於邀請招標方式採購的公司小型專案,需求部門應當根據專案實際需要提出需求,遵循以下程式組織實施邀請招標:

(一)編制招標檔案。招標檔案應當載明:投標內容、專案概況及實施要求(需求部門提供);投標函格式;相關技術資料;投標報價要求;評標方法;投標有效期等;

(二)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公開方式發出投標邀請書、招標檔案;

(三)組織現場勘查、招標答疑;

(四)投標人編制投標檔案,並按招標檔案規定的要求投標;

(五)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組建,成員由需求部門、財務管理部代表組成,必要時邀請其他相關部門代表或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不少於5人的單數;

(六)評標委員會開標、評標,形成評標報告,包括:推薦中標候選人;廢標情況;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說明的其他問題;

(七)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公開方式公示並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邀請招標推薦中標候選人,應當採用綜合評估法或者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一)採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當按照招標檔案確定的評標辦法,對投標檔案提出的質量、工期、價格、方案等,以及投標人的業績、信譽和人員能力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檔案的要求予以綜合評定;

(二)採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應當在投標檔案能夠滿足招標檔案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但投標價格低於其企業成本的除外。

第十三條 邀請招標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重新組織邀請招標:

(一)在招標檔案規定提交投標檔案截止時間,提交投標檔案的投標人少於3家的;

(二)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檔案不符合招標檔案實質要求的。

第十四條 採用比價方式採購的公司小型專案,應當遵循以下程式:

(一)屬公司運營管理範疇內小型專案的採購,由行政管理部對需求部門提出的採購計劃稽核形成採購清單,報公司領導批准實施。對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由行政管理部擇其要件進行市場比價,形成比價結果報公司批准後組織實施;對批量金額在5(含)~20萬元以下的,由行政管理部會同需求部門以及財務管理部進行市場比價,形成比價結果後,由行政管理部按程式組織實施;對零星耗材和通用類電器,由行政管理部組織到大型超市或網路電商平臺、賣場統一購置。

(二)屬公司投資建設範疇內小型專案的採購,由需求部門會同行政管理部和財務管理部進行市場比價,形成比價結果後,由需求部門按程式組織實施。

(三)屬公司服務外包範疇內小型專案的採購,由需求部門會同行政管理部以及財務管理部進行市場比價,形成比價結果後,由需求部門按程式組織實施。

(四)市場比價應向不少於三家(含三家)單位組織進行,按照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且報價最低的原則擇優擇廉確定成交商,由不少於2名的經辦人員組成採購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採用直接採購方式的公司小型專案,應在保證專案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由不少於2名的經辦人員組成採購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公司小型專案的內部採購過程均應形成書面記錄,並填寫《採購結果評定表》(附件三),據此簽訂相關合同。

第十七條 公司工作人員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洩露祕密、徇私舞弊的,公司給予嚴厲處分。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區政府部門規定如有更新,本辦法中涉及的相關內容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