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專案部對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現根據“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工[20xx]122號文“關於進一步加強送變電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專案部的施工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 1 條 嚴格分包工程的施工範圍和對分包方資質的要求

1、嚴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範圍,變電工程的主要裝置安裝、除錯等專案分包,分包方應該具備相應電壓等級的施工資質。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勞務分包。

2、送變電工程的勞務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須具備“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築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

3、變電工程的主控樓等建築專案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送變電工程的基礎和土建工程可進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電壓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第 2 條 嚴格對分包方安全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條 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後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專案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公司作為送變電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安全、質量等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 4 條 嚴格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公司、分公司或工程專案部(簡稱發包方)招用分包單位或勞務分包單位時(簡稱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請並填寫“供方安全資格審查表”,由發包方有關職能部門會同安監部門嚴格審查其資質。未經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專案部下屬的工地等不得越權自行招用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於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安全、質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繼續使用。

3、發包方對承建專案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並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進行稽核。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在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發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全責。

5、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發包方負責,並按施工技術措施編制、稽核、批准和交底的有關程式執行。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仍應由發包方負責並按技術措施編制的有關程式嚴格執行。

6、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發包方應指派有事業心、有責任感、技術熟練、有較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技工擔任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並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工器具的配置、現場佈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發包方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發包方對分包單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檢驗合格情況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勞務分包中勞務人員的安全用具必須由發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原則上由發包方提供或租賃。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須提供經檢查試驗合格的證明資料,並經發包方稽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8、發包方應加強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要有針對性,注重實效,並能滿足施工中應具有的安全和技術素質要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並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考試成績應由發包方登記造冊。

9、發包方應監督分包方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註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10、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並經抽考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並報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

11、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專案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發包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後執行,並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無此附件,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無效。因無安全施工措施而發生事故,發包方簽約者應負全部責任。

12、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發包方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的管理規定,服從發包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發包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市場營銷部(或相關部門)

1、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前,必須查驗承租方的有效證件即:法定資格。並影印留存備查。

2、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時,要附籤治安、防火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3、應關心和了解租賃方所開展的經營活動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規、是否履行與公司簽約的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並及時與保安等有關部門溝通聯絡。

(二)保安部

1、應把租賃場所的安全管理納入於公司安全防範的護衛體系。

2、要幫助租賃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確定安全管理的專(兼)職人員,並經常予以業務聯絡和指導。

3、賃場所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防範措施。

4、定期召開租賃場所負責人會議,及時把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要求、任務以及公司的貫徹意見進行傳達和佈置。

(三)租賃方

1、租賃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承租場所治安和消防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場所的安全工作負責。

2、承租場所必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租賃方需對承租場所進行改建和裝修,必須經公司稽核同意,並報政府有關部門(治安、消防、文化)批准。

4、承租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需要增添電器裝置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得到許可後方能安裝和擴大容量。

5、場所在營業結束時,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員工下班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6、各項經營活動必須遵紀守法,發現客人中有違法活動應予以制止,並立即向公司保安部門或公安部門報告。

7、租賃方對上級主管部門(含政府職能部門)公司保安部門開展的業務工作和安全檢查,必須予以支援和配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員工人身體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二、使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x傢俱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公司安全管理年度目標

1、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為“0”;

2、設施、裝置、火災、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0”;

3、大面積傳染病和突發急性中毒事故為“0”;

4、安全設施、安全標誌、安全警示的設定率、規範率100%;

5、爭創安全生產先進集體。

四、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

成員:xxx、xxx、xxx

五、第一責任人

總經理為本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部門長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六、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結合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和本公司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2、定期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如防汛、防暑、防火和安全行車等),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管理隱患;

3、定期聽取本公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工作彙報,及時審批或簽發本公司有關檔案、獎懲決定等;

4、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具體工作,並從管理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的具體意見,同時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

6、遇有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調動一切手段和資源進行臨機處置。

七、公司分管職能部門

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對公司的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對總經理負責。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以及安全措施,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負直接管理責任;

2、檢查本公司範圍安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督促有關人員落實解決。重大隱患或嚴重違章的,採取必要的措施並及時上報;

3、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在分管範圍內的對有關安全設施檢查或驗收,並負責整改存在的問題;

4、發生傷亡事故,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直接領導。同時立即組織傷員搶救,積極配合並參與、事故調查等工作。

5、對安全生產實際操作給予適時的幫助指導;

6、遇有不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調動一切手段和資源進行臨機處置。

八、公司安全員公司

xxx

各部門

xxx(xx店)、xxx(xx店)、xxx(xx店)、xxx(xx店)、xxx(工程部)xxx(財務部)、xxx(開發部)、xxx(綜合管理部)

安全員職責:

⑴模範地執行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按上級提出的有關安全方面的要求,協助公司做好本部門安全工作,接受上級安全員的業務指導。

⑵組織部門安全學習,加強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搞好新員工的安全教育。

⑶反映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和員工的要求,協助落實改進措施。⑷管理本部門的安全工具、設施、標誌等器材。

⑸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對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上報,並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抵制和越級上告違章指揮行為。

九、員工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流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工作設施、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上司反映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十、安全管理例會

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狀況,對重大安全管理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1、公司安全管理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

2、各部門每季度召開安全管理會議一次。每月例會應將安全管理作為重要內容記錄並報綜合管理部。

十一、安全事故報告

1、一般性的或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各部門在處理解決的同時應報告綜合管理部;

2、重大的或損失在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各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綜合管理部和總經理室。

十二、安全培訓

1、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並保證員工有資格上崗。

2、公司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本部門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開崗位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部門安全教育。

3、與安全有關的技術工種,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十三、安全生產檢查

1、公司重點防範部門要建立安全生產檢查臺帳。做到安全工作每天有檢查、有落實。

2、其他部門每月檢查一次。

3、安全檢查具體要求:

⑴電氣裝置、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等是否處在安全狀態,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⑵消防設施、裝置、工具、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⑶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員工的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⑷工作場所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⑸防暑降溫或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⑹廚房等飲食衛生是否符合衛生標準;

⑺工作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和緊急通道出入口的指示牌是否符合要求和齊全;

⑻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十四、傷亡事故管理

1、工作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事故部門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後,事故部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綜合管理部和總經理室。

3、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的部門,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向公司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由綜合管理部根據情況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後,公司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五、安全管理工作的評估

安全管理工作應列入部門長以上管理人員KPI考核指標。年初有計劃並簽訂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狀,季度有考評,年終有考核,並與績效掛鉤。

十六、本制度自總經理批准後,於20xx年9月1日起實施。20xx年9月10日第一次修訂。

十七、本制度解釋權歸總經理室和綜合管理部。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四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法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動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崗位責任制

(一)公司法人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二)公司安全員崗位職責: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入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作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產生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並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可、輪胎告示。要做到一日三檢,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訊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8、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9、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10、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11、定期跟車送貨,了確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四、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並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驗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效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防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後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是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必須按照國家《機動車行車安全技術條件》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2、車輛維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作業,使用合格配件修理車輛,不得非法拼裝車輛或承修報廢車輛。

3、車輛維修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合格裝置對車輛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報告,並按要求建立和儲存車輛檢測技術檔案。

4、虛心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車輛維護監督。公司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對車輛維護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車輛維護制度不落實的要責令其整改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5、機動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裝置、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並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稽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稽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佔、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彙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佔,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櫃或獨立迴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定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洩漏、擴散的地點,設定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並與生產裝置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定醒目的防火標誌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製、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准,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准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菸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築、構築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製專用容器內,並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後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裝置、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制度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條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二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三條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稽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複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第五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並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並按要求責令專案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專案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七條

專案經理(專案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作為專案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專案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專案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萬元以下的專案1人;5000萬元~1.5億元的專案2人;1.5億~2.5億元專案3人;2.5億元以上的專案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專案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專案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專案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裝置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專案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專案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第八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資訊,協助專案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九條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專案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專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第十條

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幹,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十一條

裝置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裝置,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裝置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裝置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淨,提高裝置使用率。

4、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裝置,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並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十二條

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三條

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條

線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專案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專案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資訊,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第十七條

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物件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鑽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裝置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汙及時清理乾淨,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裝置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訊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行安全規程並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確保作業安全。

12、嚴禁酒後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效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效能,熟知檢修維護裝置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瞭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引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格必須與用電裝置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杆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絡裝置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裝置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後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裝置、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3、凡一切電工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檢修停送電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和現場檢修施工安全措施。

24、裝置執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裝置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裝置、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護人和作業者之間事先應規定好聯絡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後簽發作業票後方可作業;專業人員必須攜帶行動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後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線處包紮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裝置等作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裝置,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裝置、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督,相互監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裝置、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作業系統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菸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裝置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36、嚴禁發生違法亂紀,違反治安規定行為,對打架、偷盜、破壞、撓亂正常生產秩序行為進行處罰管。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條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職責: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彙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第三條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職責:

1、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範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範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條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情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並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第五條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資料、認真做好公司級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並列印下發;

2、負責對臨時來公司參觀學習、辦事人員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

3、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4、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並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

5、協助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6、協助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時,要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重要內容;

7、深入生產第一線,掌握瞭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於未然,發生事故後要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的各種思想工作;

8、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各項工作秩序,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1、公司設立安全委員會,作為公司安全的領導機構,負責全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公司辦公室是安全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2、事業部、職能部設立安全領導小組,部長為本部門生產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領導者,負責管理和監督本部門的安全工作。事業部、職能部下屬各車間、班組、辦公室設立安全員,承擔具體安全工作。

二、社會治安

1、各部部長和負責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為本部門社會治安的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個員工遵紀守法,杜絕違法亂紀和擾亂社會治安的情況發生。

2、各級組織要教育員工崇尚科學,自覺抵制******等非法邪教組織及其歪理邪說的影響,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種腐朽思想的影響。

3、各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要加強安全防範,下班關好門窗,謹防盜竊和破壞活動,確保正常的生產秩序和財產安全。

4、員工在工作場所必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嚴禁打架鬥毆,損壞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產

1、車間安全

1)。車間安全生產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公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管理規劃部,各事業部綜合管理辦公室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管理和保障部門。各車間、班組必須設立安全員,並制定安全員崗位職責。

2)。員工在生產中必須執行有關生產管理規定和崗位工作要求,正確操作裝置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違章操作。

3)。各部門對生產裝置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裝置故障執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產裝置和有毒有害化學藥品、高壓氣體、放射性元素等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5)。勞動保護、保健及用品的管理執行公司勞動保護管理規定。

6)。各部可根據工作和生產情況制定本部門的具體管理條例並監督實施。

2、庫房安全

1)。庫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規劃部負責。

2)。庫房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庫房管理制度》,嚴格出入庫手續,對貴重物資要加強管理,確保公司物資和財產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存放和管理要執行公司頒發的《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

3、辦公區安全

1)。各事業部、職能部對本部辦公區的安全負責。辦公區的安全管理應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各部門安全員要定期對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

2)。發現裝置故障後要及時修理或報告有關部門,嚴禁裝置故障執行,以免問題擴大或引發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電,嚴禁動用明火和超負荷用電,以消除事故隱患。

4)。未經公司安全委員會同意,辦公區內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險物品,必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否則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5)。要害部門及重要崗位要加強安全保衛,對現金、檔案和貴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員要經常檢查鎖具及安全報警系統,嚴防發生責任事故。

4、檔案資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檔案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辦公室;質量體系檔案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質量辦公室;財務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財務金融部;已歸檔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部門是公司資料室,未歸檔的技術檔案、資料由各部門管理。

2)。各部門應按有關保密制度及檔案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檔案資料,對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檔案資料的收發、批閱、借閱、移交、銷燬等環節要健全登記制度,並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式,不得隨意處理或丟失。

3)。屬公司智慧財產權的發明專利、專有技術、軟體、圖紙資料等必須由公司資料室嚴格管理,嚴防侵權和洩密。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洩露。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程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5、計算機網路安全

1)。公司網路安全工作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研發部網路中心。

2)。計算機網路安全執行公司頒發的《股份公司計算機網路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管理規定。

3)。嚴禁任何人違反有關規定,利用計算機網路給國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6、車輛交通安全

1)。公司辦公室是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門。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歸屬冶金自動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員會管理,每個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公司有關車輛管理規定,服從交通安全委員會的管理。

3)。公司車輛、專職和特定司機管理執行公司頒發的《車輛管理辦法》和公司辦公室的管理規定。

7、物品出門管理

1)。公司物品出門的管理監督部門是公司辦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門(包括裝置發貨)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門證,並主動接受冶金自動化研究院門衛的檢查。未經批准,任何人嚴禁將公物帶離公司。

3)。各部門處理廢舊物品時,也必須持有公司的出門證。

4)。公司辦公室委託各事業部綜合辦公室辦理本部門持物出門證。其他部門的持物出門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對外發貨須持有公司市場營銷部的發貨通知單到公司辦公室辦理出門手續。

四、防火及安全用電

1、防火和安全用電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單位安全員要定期檢查用電裝置及電路,發現故障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修理人員及時維修,以免釀成事故。

2、電氣裝置檢修時必須斷開電源,並在電源處懸掛斷電檢修標誌,嚴禁帶電操作。凡生產中的帶電除錯和實驗工序要劃定作業安全區域,帶電作業區及帶電裝置要設立明確的警示標誌,以免發生危險。

3、未經許可,辦公區內嚴禁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裝置,如確實需要使用,須向公司辦公室申報。各部門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以免發生事故。

4、辦公及工作場所使用的用電裝置要有專人管理,下班時務必關斷電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5、修理電路及用電裝置須有電工上崗證,無證人員不得修理電路及電氣裝置,更不得修理高壓電路和裝置,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6、使用電、氣焊裝置要有上崗證,嚴禁無證操作,以免發生火災。因工作和生產需要必須使用臨時電源時必須確保安全,鋪架臨時線路須由電工負責,並經部門安全員檢查,確保安全。

7、不得在貼有禁菸標誌的車間及辦公區等禁菸場所內吸菸和使用明火,在非禁菸區吸菸時不得亂扔菸頭,以免發生火災。

8、位於各部門責任區的滅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門安全員管理,定期檢查,確保可靠,嚴禁隨意移動。發現失效、丟失等立即向公司辦公室通報,以便及時處理,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辦公區各樓層及生產車間要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嚴禁亂放雜物堵塞通道、樓梯和門口影響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車間和辦公區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品應執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經各部綜合辦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批准,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生產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執行國家有關放射性物品管理規定,嚴禁隨意存放、使用。其移動和使用要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門申報,相應產品的銷售要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

3、公司貴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確保安全,並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要落實到責任人並要有嚴格的管理手續,發生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各部門辦公室內不得存放現金,現金的管理要執行公司的《現金管理規定》。否則一旦發生損失將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六、事故處理及處罰

1、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發生事故應立即逐級上報,並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同時酌情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救治傷者,保全裝置,保護事故現場等候處理。嚴禁隱瞞事故、拖延上報或破壞現場。否則將對有關當事人嚴厲處罰。

2、屬於員工工傷事故,需辦理工傷手續的,事故部門應在24小時內通過公司辦公室向勞動部門申報,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有關部門的診斷、鑑定材料。因部門申報延誤造成辦理手續困難或經濟損失的,由發生事故部門承擔責任。

3、事故處理及善後工作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4、對於重大責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責任人和部門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等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5、公司可根據事故損失的輕重及責任程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處罰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賠償、罰款、記過、撤職、解除勞動關係等。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篇十

各礦山企業、生產經營單位:

現將《xx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管理人員,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班組和崗位。

二、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個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鄉安監站每個月召開一次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通報當月的安全生產情況,佈置安排下個月的安全生產。

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准入。生產經營單位對新招員工必須先進行體檢、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嚴禁未培訓就上崗或先上崗後培訓。新招員工必須實行工傷保險。

1、嚴格培訓。生產經營單位每年開工復產前,要組織員工集中培訓三天,每月集中培訓一天,使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形成制度化、規範化。

2、嚴格管理。實行員工統一編號制度、持證上崗制度、掛牌上崗制度、出入井銷號制度,嚴禁混崗、替崗、無證上崗,員工與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員工離開單位時,需進行體檢,體檢表交鄉工業辦備案。

3、建立檔案。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員工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將員工的培訓資料、編號、工傷保險金、養老保險金、身份證影印件、體檢表、上崗證、安全生產責任狀等資料,統一整理歸檔。

4、嚴格落實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礦長必須每月親自下井帶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實行值守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隨時有人接聽電話,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井下和地面的。通話系統要暢通。

1、嚴格上下班制度。員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記,下井前進行搜身檢查,嚴禁帶煙火等與生產無關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員堅持下井帶班,不脫離現常

2、加強頂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護,採用金屬支架,每架不超過0。5米,嚴禁空頂作業。

3、搞好防治水。煤礦要制定防治水技術管理責任制,制定本礦防治水應急救援預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後掘”。

4、紮實做好“一通三防”。礦井必須完善通風系統,做好防火、防塵、防瓦斯。瓦斯監測必須做到“一炮三檢”、“一班二檢”。

5、強化機電運輸。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6、規範現場排險。員工在井下作業時,發現險情後,須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險,並有專業人員指導,嚴禁單獨排險作業。

五、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科學的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1、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或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必須在45分鐘之內電話報告,90分鐘之內文字報告縣安委辦,應急辦和主管部門。

2、事故發生後,企業在報告的同時,應積極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3、不得瞞報、漏報、謊報事故或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偽造事故。

六、建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由鄉安監站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定期不定期地監督檢查。

1、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場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責令停產整頓,並以文字的形式上報縣主管部門和在全鄉通報。

3、嚴厲打擊無證開採行為,堅決取締非法開採行為。

七、嚴格獎懲制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社會影響較大地安全生產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防範措施。

1、凡發生一般事故的企業,輕傷一人,罰款2000元;重傷一人,罰款5000元。

2、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未落實,被盛市、縣檢查受處罰的,鄉政府給予同額罰款。

3、凡發生死亡事故的企業,死亡一人處罰50000元。

4、罰金與矽肺病救助資金一併收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