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人員 “十不準”

為進一步規範收費視窗行為,改善服務態度,改進服務作風,提高服務質量,把堅持建立人民滿意服務視窗放在首位,對收費人員做出“十不準”要求:

收費人員 “十不準”

一、不準在工作時間玩手機、吃零食、網上炒股、購物、打遊戲、聽音樂、看影視片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不準遲到早退、串崗閒談、酒後上崗、擅自脫崗。

三、不準對使用者態度冷漠怠慢,敷衍塞責,用語不文明或存在“冷、硬、頂、推、拖”現象;

四、不準在工作區域衣衫不整、髮型髮色怪異、濃妝豔抹、留長指甲等;

五、不準在工作區域等禁止吸菸區域內吸菸;

六、不準在收費大廳內大聲喧譁、嬉鬧、會客影響使用者繳費;

七、不準在中在工作中有暗示、索要“紅包”、“回扣”現象;

八、不準對使用者解釋、告知不清,造成單據填寫差錯,資料輸入差錯,辦理結果差錯等使用者不滿事宜;

九、不準違規出具虛假繳費單(發票、收據),向用戶獲益等違規行為;

十、不準擅自更改收費標準,不準私藏廢棄票,不準收費不開票或少開票,不準帶私錢上崗;

對違反上述“十不準”任意一款的收費人員,一經查實,對其個人和分站給予相應處罰

監督、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