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院以黨建促審判的路徑選擇

基層法院以黨建促審判的路徑選擇
基層法院以黨建促審判的路徑選擇
法院黨建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法院黨建是堅持黨的領導,是黨的領導在司法工作領域的重要體現。在新的歷史時期,隨著社會轉型、體制轉軌、企業改制,各種深層次的社會矛盾凸顯,案件數量呈“井噴式”爆發,大量的新型案件、疑難複雜案件不斷湧向法院,導致人民法院經受著前所未有的考驗。面對新時期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面對“三項重點工作”的全面部署,面對基層法院面臨的諸多新情況,如何發揮好基層法院黨建工作的作用,推進基層法院隊伍建設,促進審判工作的提高,就顯得尤為重要。本文以基層法院為視覺,就如何以黨建帶隊建,以隊建促審判進行簡單的探討。
一、當前基層法院黨建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法院黨建工作本是體現黨的領導,保障黨員法官先進性的重要旗幟,對於促進法院隊伍建設具有積極意義。然而現實中因為主觀或客觀的因素致使基層法院黨建工作開展不夠理想,對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司法公正提高的影響不能起到明顯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缺乏專門的機構編制與人員配備
當前中級人民法院為了開展黨建工作的需要組建了機關黨委專門負責全院黨建工作並組織、領導全市法院系統黨建工作的開展。但基層法院並未設立專門的機構開展黨建工作,主要是掛靠辦公室或由政治處負責。而辦公室和政治處在基層法院需要解決和開展的工作全然不止黨建,黨建工作也難以成為該部門的工作重心和主要任務,不利於黨務工作的有效、順利開展。
(二)缺乏合理清晰定位,工作目標不明確
由於缺乏專門的機構,導致黨建工作缺乏一個合理清晰地定位,工作主題不夠清晰或工作目標不夠明確。不少同志認為法院工作的核心和重點在於審判、執行工作,黨建工作有被邊緣化或弱化的趨勢與傾向。
(三)缺乏資源導致工作瓶頸難以突破
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難日益凸顯且在短時間內難以從根本上扭轉,法官尤其是高素質法官少。造成這一困境一方面是因為將法官等同於普通公務員實行行政化管理致使法官入口不暢,一方面是因為法官政治、經濟待遇與繁重的案件壓力之間的剪刀差過大致使人才流失嚴重。在這種背景下,基層法院不可能將大量、優秀的人才配備到黨建部門,使得黨建工作缺乏資源導致工作瓶頸難以突破。
二、基層法院隊伍建設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隊伍建設是人民法院永恆的主題。近年來,基層法院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狠下功夫,通過抓班子、聚人心、帶隊伍、強素質等舉措,使得法院隊伍的綜合素質有了明顯的提高。但是,還存在著一些不足和問題:
一是審判隊伍的整體素質不能適應形勢的變化。在我國,幾乎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規頒佈,涉及到法學的許多專門領域。加之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疑、難、新”案件不斷增多,對法官處理化解社會矛盾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法官的知識結構及思維方式的變化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審判隊伍中的大多數人,已習慣於用陳舊的知識經驗來處理新問題,必然不同程度地影響案件的處理。
二是少數黨員法官先鋒模範作用發揮得不夠好。一些黨員不注意思想改造,混同於一般群眾,不求上進,淡漠貢獻和奉獻;少數法官對黨建工作的認識存在偏差,存在“重審判業務、輕政治工作”的傾向,對政治學習、政治活動、組織的管理教育等方面認識不到位,熱情不高。
三是審執隊伍的服務意識不能完全滿足群眾的需要,缺乏良好的司法作風。少數幹警服務意識不強,存在特權思想,對群眾及當事人淡漠;一些幹警存在語言不文明、行為不規範等問題,引發當事人不滿。把自己與群眾割裂開來,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能主動溝通,不能耐心釋明,造成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誤解。
三、基層法院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路徑選擇
針對基層法院在黨建、隊建方面存在的上述不足和問題,必須加以重視和改善。而如何以黨建帶隊建,以隊建促審判,對基層法院來說就成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人民法院黨的建設的意見》強調,要以黨建帶隊建,以隊建促審判。在當前新形勢下,沒有一支高素質的法院幹警隊伍,就難以勝任日益繁重的審判工作任務,人民法院就不可能完成好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的重任。在基層法院中,黨員幹警的數量佔絕對的比重,以筆者所在法院為例,現有幹部職工146人,中共黨員94人,在職黨員幹警佔全院幹警的76.5%。黨員幹警的素質,直接影響著基層幹警隊伍的戰鬥力。下面筆者就基層法院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的路徑選擇作簡要探討。
(一)強化組織建設,提升隊伍整體素質
一是強化思想觀念更新。基層法院要抓好黨建工作,必須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視黨建工作,擁護黨的領導,維護黨的權威,以改革的精神加強黨的建設,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要不斷探索和創新黨建工作方式,既要堅持黨委的正確領導,又要認識到法院隊伍建設具有自身的獨特方面。要克服重業務、輕黨建的思想,充分認識到黨建工作隊服務大局、服務中心、服務審判的重要作用,牢固樹立“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審判”的思想。
二是強化黨組自身建設。以“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良好形象”的奮鬥目標,由一把手院長親自主抓黨建工作,其他班子成員在著重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時,互相配合、協同抓好全院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方式方法上,注重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中空洞的政治說教,積極探索新時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健全層層抓、層層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系。法院黨組領導班子要加強學習,通過學習型黨組建設,帶動全院黨員幹警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的提高。要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作風懇談會等形式,結合工作實際經常性地剖析黨組領導班子存在的不足,不斷強化班子成員的廉政建設,從而增強凝聚力,形成隊伍合力。
三是強化黨組織基礎建設。完善黨員教育管理制度,制定有力措施,切實抓好黨員的教育培訓,不斷創新教育形式,充實教育內容,以提高黨員理論素質和業務水平,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和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基礎工作紮實,工作程式規範,管理措施嚴密,服務意識端正,工作作風深入”的管理目標,不斷創新和完善黨組織管理機制。在狠抓制度落實,建立監督管理機制,全面推進“司法行為規範,內部運轉協調,審執公正透明,院風廉潔高效”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開展創先爭優,優化隊伍工作作風
隊伍作風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基層法院審判工作的開展,影響到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必須按照黨委和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大力組織開展“創先爭優”、“人民法官為人民”、“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不斷提高隊伍黨性修養和職業素養,讓公正裁判融入社會價值體系。
 一是帶頭學習提高,爭當勤學標兵。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以“建學習型法院、當學習型法官”為載體,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堅定理想信念;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不斷刻苦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現代科技知識;結合法院和本職工作實際,認真學習新頒佈的法律、法規,提高審判業務技能。
    二是帶頭爭創佳績,爭當敬業模範。廣泛開業務技能培訓、比賽,通過開展庭審技能、調解技能、執行技能、書記員技能、法警技能、文書製作技能、工作服務保障技能練兵;開展庭審觀摩、裁判文書製作、書記員速錄、規範執行、公文寫作評比競賽;評選辦案能手、調解能手、累計無發改案件法官、累計無上訴案件法官;評選優秀書記員、優秀法警、優秀裁判文書等方式,督促黨員幹警帶頭爭創佳績,全面促進隊伍素質的提高。
    三是帶頭服務群眾,爭當為民先鋒。結合“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開展,自覺服從、服務於黨委中心工作,堅持黨的群眾路線,保持與群眾的緊密聯絡;將各項司法為民措施主動運用到審判執行工作中去,切實做到“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四是帶頭遵紀守法,爭當自律表率。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嚴於律己、奉公守法,模範遵守法律和有關廉潔規定,恪守司法禮儀,保持良好的法官形象。帶頭弘揚正氣,爭當和諧衛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敢於同不良風氣、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主動抵制歪風邪氣,樹立以身作則當表率的形象。
(三)強化廉政教育,提高隊伍廉政素質
要以推進公正廉潔司法為切入點,從築牢“三大工程”入手,狠抓管理和監督,努力提升隊伍素質和公正司法能力。
一是築牢思想教育工程,增強隊伍公正廉潔司法修養。深入開展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人民法官為人民”等主題教育,提高隊伍黨性修養和職業素養,讓公正裁判融入社會價值體系;強化效率意識教育,讓當事人以最小的訴訟成本實現合法權益;強化廉潔品質教育,使法官保持思想純潔、品行端正,始終做到秉公辦案、廉潔司法,以司法良知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二是築牢素質教育工程,提升隊伍公正廉潔司法能力。繼續堅持以學習型法院建設為載體,支援和鼓勵幹警參加多種形式的業務培訓。通過定期組織法官論壇、旁聽庭審、案件點評等形式,提高法官庭審駕馭、法律適用、文書製作和調查研究能力;組織開展 “大比武、大練兵”活動,促進全員業務能力的提高。
三是築牢廉潔教育工程,樹立隊伍公正廉潔司法形象。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定和落實幹警廉政檔案、廉政談話、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嚴格執行“五個嚴禁”,強化制度落實、監督管理、懲防並舉,主動把工作置於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進一步擴大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堅持定期向人大代表書面彙報工作並徵求意見,開展“千名代表旁聽百案庭審”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法院開放日”和視察法院工作活動。實現對審判、執行活動的無縫隙、全方位監督。
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法院隊伍建設仍將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只有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加強基層法院黨建工作的新路子,把黨建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用黨建來帶動隊建,才有可能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嚴謹、品德高尚的高素質法院隊伍,從而促進審判工作的科學發展。
(宿豫區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