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學人員崗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學校教學人員崗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學校教學人員崗位競聘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中國小教師隊伍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機制的建立,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魯政辦字〔2016〕56號)和《2017年棗莊市市中區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市中教發〔2017〕82號)精神,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資源,實現人員結構優化,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崗位竟聘的原則

1.按需設崗原則。根據山東省中國小崗位設定結構比例指導標準,結合學校現有教職工數量,科學合理設定教學崗位按崗聘任,按崗定責, 按責考核。

2.雙向選擇原則。聘任遵循學校和教職工“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學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職工可以應聘或拒聘。

3.優化組合原則。堅持合理組合、優勢互補,提高整體效益,崗位竟聘要有利於學校教學迴圈制的實施。

4.陽光操作原則。學校教師“縣管校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規範操作,實施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教師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教育部門批准。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公開編制、崗位設定、崗位職責任務、崗位聘任條件、聘任程式、聘任結果,對申報崗位人員擇優聘任.

5.統籌兼顧原則.既任用年富力強的中年教師,又重視培養使用青年教師,兼顧老教師發揮餘熱和經驗.

6.循序漸進原則.按照教育局精神,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穩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為崗位競聘工作深度實施積累經驗.

二、明確崗位設定與工作量

根據上級有關檔案要求,結合學校辦學規模和教學工作實際,對本校教學崗位設定特作出如下規定。

1.一般情況下,每兩個教學班設定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崗位各1個,每3至4個教學班設定物理、化學教師崗位各1個,每6—8個教學班設定道法、歷史、地理、生物、體育教師崗位各1個,每14—16個教學班設定音樂、美術、資訊科技教師崗位各1個,技術課、勞技課、衛生健康課以及音體美特長活動訓練和地方教材、校本課程只設置兼職崗位。

2.語文、數學、英語教師承擔兩個班級的教學任務為滿工作量,物理、化學教師每週承擔12課時教學任務為滿工作量,公民與道德、歷史、地理、生物教師每週承擔14課時教學任務為滿工作量,音樂、體育、美術和資訊科技教師每週承擔14—16課時教學任務為滿工作量,技術課、勞技課、衛生健康課、地方教材、校本課程以及音體美特長活動訓練的工作量計算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三、明確聘任的範圍和物件

1.聘任的範圍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制、歷史、地理、生物、音樂、體育、美術及其它校本、地方課程。

2、聘任的物件是本校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同時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符合工作條件的其他人員。

四、明確聘任原則

1.因事設崗,按需定員;依崗定責,量才聘人。

2.實行雙向選擇。學校對教職工有聘任、試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權。教職工有受聘、拒聘、辭聘權。

3.堅持德才兼備,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民主、擇優的聘任要求,做到知人善任,任人唯賢,競爭上崗。

4.教職工聘任以教職工的德、能、勤、績綜合表現為主要依據,學校既尊重個人意願,又考慮學校整體工作,重視發揮崗位功能和整體功能,形成科學合理的組合結構,實現人員結構配置的最佳方案。

5.聘任工作堅持實施“意見與結果公開”的原則,接受黨組織、工會、教代會和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

五、競聘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具有良好師德,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管理崗位職責,具備相應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六、聘任方法

(一)崗位設定

學校崗位設定參照《山東省中國小崗位設定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及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魯政辦字[2016]56號),堅持按需設崗、因事設崗的原則,明確每一崗位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崗位工作量等事項。崗位設定堅持向教學一線傾斜,嚴格控制非教學崗位設定比例(國中不超12%,國小不超9%),並有效解決教職工的學科歸位問題。

設定崗位時,為臨近退休、患重大疾病、請產假等不參與交流輪崗的人員設定適當的直聘崗位,供其選擇或競聘。學校制定的實施方案和崗位設定方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80%以上人員通過後並公示改為:通過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報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二)個人申請

各類符合條件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分別向學校提交支教申請、直接聘用申請、校內競聘申請和跨校競聘申請,填寫《教職工競聘登記表》。申請支教、跨校競聘的需經學校稽核蓋章。

規定時間內無特殊原因不提交個人申請的,學校有權按拒聘或落聘情況處理。

(三)開展競聘

1.直接聘用。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因產假或重大疾病(已在教育局請假備案)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可直接安排或競聘學校設定的直聘崗位,經學校和教育局同意並公示後,簽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為1年,不再參與其他崗位競聘。

符合直接聘用規定的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安排的工作崗位,若不滿意學校安排的崗位,要參加競聘上崗或跨校競聘,空置的直聘崗位可調整為競聘崗位。

年齡達到准予退休規定,符合延遲退休條件並且在教學崗位承擔滿工作量教學任務的教職工,若有延遲退休意向,須個人寫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上級有關部門備案後可准予延遲退休。現已在管理崗位有高階職稱的教師,若有延遲退休意向,必須於本方案執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學校申請教學崗位,承擔滿工作量的教學任務,否則視為放棄延遲退休的權利。延遲退休的教師在教學崗位任教時所教學科成績較差,家長反映強烈,社會不良影響大,該教師個人須承擔一名臨時代課教師費用,同時接受學校的崗位調整安排。

2.聘任順序。首先根據南北校區教師交流方案確定校區學科任課教師名單,分校區分級部分別由教導處、德育處在領導小組指導下明確各級部班主任並進行聘任,然後由班主任兩兩組合進行任課教師選聘。如果出現多選情況,由任課教師進行反選。

未被選聘的教師可以參加管理崗位競聘或者選擇學校缺編的學科教師崗位接受改科安排。拒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於三個月內自行聯絡單位調出,自第四個月起扣發工資。

七、簽訂聘書

學校與聘用物件簽發聘書,聘期為一年,上報區教育局學校留存備案。

八、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九、本方案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