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警“講政治”行動發言材料

全警“講政治”行動發言材料

全警“講政治”行動發言材料

一、對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重要意義的認識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新時代政法戰線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對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具有重大意義。我們要對黨忠誠,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加強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要堅持不懈地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更加堅定自覺地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遠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對於純潔政法隊伍、夯實政法工作基礎、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推進全面管黨治警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作為一名黨員、一名法官,要嚴以自律,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自省自警,警鐘長鳴,防止各種腐敗乘虛而入,防止內心發生“私慾膨脹”,要時刻保持敬畏戒懼之心,始終做到守得住清貧,經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進一步增強自身免疫力,保持廉潔司法本色。要求真務實,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做實在人,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時刻把自己放在人民公僕的位置,勤政為民,熱情服務,增強事業心和責任心,兢兢業業地做好本職工作,堅決杜絕“冷、橫、硬、推”和“門難進、臉難看、事難力、話難聽”現象,真心實意為人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以實際行動樹立司法機關良好形象。

二、“害群之馬”對政治生態的危害性認識

近期,組織觀看了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片中的反面人物都是政法系統中真實事件,他們的反面事件嚴重的損害了黨的形象,損害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破壞了政治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治生態和自然生態一樣,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汙染,一旦出現問題,再想恢復就要付出很大代價。政治生態折射的是一個政黨政治生活的大環境和大趨勢,事關全黨的形象,事關人心向背。如果不高度重視、不積極治理,危害極大。

(一)阻礙全面從嚴治黨的程序。著力重構良好政治生態,營造良好從政環境,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嚴肅政治課題。政治生態中亂、軟、懶、炫、貪等亂象,是黨員幹部在修身、為政、謀事上的不嚴不實,是一種消極腐敗,對黨和人民的事業危害極大,阻礙了全面從嚴治黨的程序,損害了黨的形象,削弱了黨的執政根基。

(二)破壞社會風氣清醇。“風成於上,俗成於下”。從“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到山外青山樓外樓、西湖歌舞幾時休,說明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黨風決定政風,帶動社會風氣,影響民風。“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在黨員幹部中盛行新的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官僚主義、機會主義、享樂主義等,社會上就一定會跟風,社會的清醇之風就難以形成。

(三)影響黨性修養,勢必會動搖思想根基。自我修煉淨化是我們黨的政治基因和優良傳統,在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中政治生態要清風勁吹,就必須“防未病、療小病、治大病”。如果政治生態汙穢,必然缺少刮骨療傷的勇氣與精氣神,這樣黨員幹部就達不到強身健體、自我修煉的效果。

針對當前政治生態存在的問題及危害,必須堅持問題導向,查詢“汙染源”、拿起“手術刀”,既注重結合實際、立行立改,更注重探究規律、綜合施治,從源頭上淨化從政環境,營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態。

三、頑瘴痼疾對司法公信力的損害性的認識

司法是調整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的總開關,是法律實施的核心環節。我們黨歷來重視實現和維護司法公正,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司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近年來,中央出臺和落實了一系列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制度性措施,有力推進了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建設。但同時也要看到,當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越權管轄、插手經濟糾紛,有的刑訊逼供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等。這些現象侵害群眾權益,踐踏法律尊嚴,逾越了社會公正的底線。

司法不公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司法活動承擔著權利救濟、定分止爭的社會功能,人們的生命、財產、健康、安全等各項權益保障都與司法活動密切相關。同時,隨著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增強,遇事“找法律”“討說法”的現象越來越多,司法途徑成為老百姓維護自身權益的普遍選擇。司法不能主持公道,就會造成對群眾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如果司法不公得不到扭轉和更正,群眾利益就失去了最基本的法律保障。

司法不公嚴重損害法律權威和法治公信。司法是國家強制力的具體體現,是法律權威的最重要淵源。“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司法公正,人們才能對法律產生信賴和尊重。司法公正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它存在於每一個具體案件之中,存在於每一個當事人的具體感受之中。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99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司法不公會嚴重挫傷公眾對司法的信任,踐踏法律的尊嚴和權威,進而對法治公信力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害。

司法不公嚴重傷害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貫主張,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要求。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人民群眾每一次經歷司法不公,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如果司法這道防線缺乏公信力,罪惡不受懲處、正義無法伸張,社會公正也就無從談起了。